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20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沪教委基〔2020〕15号)、《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教委等四部门关于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就读本市各级各类学校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沪府办规〔2018〕5号)和《海市上嘉定区教育局关于2020年嘉定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嘉教〔2020〕24号)精神和安亭镇的实际情况,现就本镇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为了使2020年本镇招生工作规范、有序,成立“安亭镇2020年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工作小组,负责统筹安排全镇入学工作。
小学招生对象:凡年满6周岁(2013年9月1日-2014年8月31日出生)的儿童应当入小学一年级接受义务教育。确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不能当年度入学的,可向区教育局申请推迟一年入学。
1、入学信息登记
(1)本镇人户一致儿童
本镇户籍的适龄儿童,户口簿户主为本人或其直系亲属(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且持有相应的产权人仅为本人或直系亲属的住宅类房产证或农村自有宅基地证(以下简称房地产证)的,在4月23日前经现就读幼儿园审验核实户口簿、相应的房地产证。
4月8日—23日,在现就读公办幼儿园或民办二级幼儿园完成入学信息登记、审验和家长确认工作,通过者获取《入学信息登记表》,根据划定学区,如生源数不超过对口学校招生计划数时,安排就近入学;当生源数超过对口学校招生计划数时,则按照户籍迁入时间先后排序安排入学,超出部分实行镇内统筹安排入学。
区教育局从2020年起对部分入学需求突出的学校建立新生数据库,实施同一居住地址五年内只享有一次同校对口入学机会(多胞胎、二孩除外)。为保证政策的延续性,该办法逐年过渡到位,即从2021年起,申请入学的同一居住地址未安排对口入学须满一年,直至满五年。
本镇其他寄放户口适龄儿童,由区教育局视公办学校招生实际情况统筹安排;本镇集体户籍适龄儿童参照居住地登记入学办法就读。
(2)配住本镇廉租房的本市户籍儿童
配住本镇廉租房的本市户籍儿童,须在4月23日前至规定地点审验核实廉租房相关材料证明、户口簿等(在本区幼儿园就读的幼儿由就读幼儿园负责审验,其他幼儿应于4月8日—23日到安亭党成校由镇教委负责审验),入学由镇教委视公办学校招生实际情况安排入学。
(3)“人户分离”的本市户籍儿童
14月23日前应申请办理《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申请》,凭《回执》办理入学登记手续。如本区外镇选择跨街镇居住地入学的除《回执》外还须提供与居住地相应的房地产证(产权人仅为直系亲属或本人)。
2同一街镇内不接受居住地(即人户分离)入学申请。
3跨区、跨街镇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入学顺序遵照区教育局有关规定执行。
(4)随迁子女适龄儿童
申请在本镇接受小学教育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适龄儿童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父母一方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一年内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不含补缴,因疫情防控需要允许补缴的除外)或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20年6月30日)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
镇教委将根据现有教育资源情况,对符合今年入学条件的随迁子女实行分片依分(根据《安亭镇义务教育阶段随迁子女入学积分办法》附件1)统筹安排。
1在本市公办幼儿园、民办二级幼儿园就读的随迁适龄儿童,家长应于4月8日—23日间在现就读幼儿园登记入学信息,获取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并应将相关纸质入学材料于4月25日(周六)送交相应的公办小学(入学材料清单及学校地点详见附件2、3)。
2在本市公办幼儿园、民办二级幼儿园以外就读的随迁适龄儿童,家长应于4月8日—23日间携带相关材料到安亭党成校(泰富路275号)登记入学信息,获取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并应于4月25日(周六)将相关纸质入学材料上交至相应的公办小学(入学材料清单及学校地点详见附件2、3)。
5月8日前,各学校完成对已登记的随迁子女信息核对、整理等工作,并按要求将整理后的信息登记情况以电子稿形式发至镇教委邮箱。
2、照片上传
完成信息登记后,家长还应于4月23日前,在“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首页点击“学生照片上传”按钮,按照规定格式上传适龄儿童的照片(白色背景、近期免冠数码照片,像素为272*354,分辨率为300dpi,jpg格式,至少保证头像清晰可辨)作为入学报名、公办小学验证的重要依据。
3、公民办小学入学网上报名
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家长,须在“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进行入学报名,选择“公办小学报名”或“民办小学报名”,其中公办小学报名时间为4月26日—4月30日,民办小学报名时间为4月26日—4月28日。
4、公办小学验证工作
第一批验证:5月16日(周六),为安亭镇公办小学本市户籍生验证日;
第二批验证:5月31日(周日),为未被民办小学录取的适龄儿童及非本市户籍生验证日。各小学对已填写入学信息登记的适龄儿童及家长的证件进行现场核对。
(1)本市户籍适龄儿童验证时,家长须带领适龄儿童,携带户口簿、《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房地产证、预防接种证,在居住地登记就读的还须携带《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申请回执》或廉租房相关材料证明等。
(2)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验证时,家长须带领适龄儿童,携带户口簿、《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预防接种证、父母一方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证明或《就业失业登记证》,以及适龄儿童本人的合法居住证件。
1、本镇人户一致的学生
本镇户籍小学五年级学生,户口簿户主为其直系亲属(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本人,且持有相应的产权人仅为直系亲属或本人的住宅类房产证或农村自有宅基地证的,经现就读学校在4月13日前审验核实户口簿、相应房地产证,由区教育局根据划定的学区安排入学。本镇其他寄放户口适龄儿童,视公办学校招生实际情况统筹安排。本镇集体户籍适龄儿童参照居住地登记入学办法就读。
2、本市户籍人户分离的学生
(1)4月13日前应申请办理《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申请》,凭《回执》办理入学登记手续。如本区外镇选择跨街镇居住地入学的除《回执》外还须提供与居住地相应的房地产证(产权人仅为直系亲属或本人)。5月31日(周日)申请就读初中的人户分离的学生及家长应随带相关材料到相应学校进行复验。
(2)同一街镇内不接受居住地(即人户分离)入学申请。
(3)跨区、跨街镇“人户分离”学生入学由区教育局作统筹安排。
3、配住本镇廉租房的本市户籍学生
配住本镇廉租房的本市户籍小学五年级学生,须在4月13日前提交现就读小学审验廉租房相关材料证明、户口簿等。
4、非本市户籍学生
在本镇小学五年级就读且符合入学条件的随迁子女,于4月13日前在原就读学校完成信息核对和确认工作,信息核对和确认时应提供(1)户口簿;(2)学生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3)父母一方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一年内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不含补缴,因疫情防控需要允许补缴的除外)或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20年6月30日)在安亭镇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的相关证明。
5月24日(周日)申请就读初中的随迁子女及家长应随带相关材料到相应学校进行复验(详见附件2、3),镇教委及各校通过居住证读卡机、信息系统等方式进行核(比)对。如申请学校因学额原因无法接纳时,教委将根据《安亭镇义务教育阶段随迁子女入学积分办法》(附件1),请示区教育局后按积分排名进行统筹安排。
5、在外省(自治区、直辖市)就读的本市户籍、非本市户籍(含港澳台)五年级学生
如符合安亭镇入学条件,可携带相关证件到嘉定区教育局登记点办理入学登记手续,由区教育局根据安亭镇实际作统筹安排入学。截止日期为8月10日。
6、初中入学报名复验 各初中(含上外嘉外)在组织新生入学报名时,无论是本市户籍,还是随迁子女,都应对户口簿、房地产证、预防接种证、居住证、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证明或《就业失业登记证》等基本信息证件进行严格的复验。不得接收无学籍材料学生。对随迁子女及家长还应告知完成义务教育后报考高中阶段学校的相关规定和政策。1、3月21日起,本镇公办中小学将开展网上“校园开放日”活动,向学生及家长展示学校办学、学区建设等情况。
2、镇教委于3月23日,各学校自3月24日起应通过镇级网站、各校校园网、宣传栏等宣传途径,及时向社会、家长公开各种招生政策及具体事项。
3、同济黄渡小学一年级,2020年计划招生8个班,东西校区各4个班,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均进入西校区,随迁子女按积分排序安排入学。
4、联系方式
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网址:shrxbm.edu.sh.gov.cn
上海嘉定教育频道网址:http://www.jiading.gov.cn/jiaoyu/
上海嘉定安亭镇人民政府网址:http://www.jiading.gov.cn/anting/
咨询电话:59571697 39902054
监督电话:59577774
安亭镇教育委员会
二O二0年三月二十三日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21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沪教委基〔2021〕9号)、《关于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就读本市各级各类学校的实施意见》(沪府办规〔2018〕5号)和《上海市嘉定区教育局关于20221年本区小学、初中、幼儿园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嘉教〔2021〕)文件精神和安亭镇的实际情况,现就我校2021年招生入学工作提出以下具体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依据国家和上海市有关法律法规,以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办好每一所学校为目标,切实维护中小学生的合法入学权益,规范学校招生行为,推进紧密型学区、集团建设,依法实施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构建面向每一位适龄儿童和学生的教育服务体系。
(一)公开透明原则。学校通过校园网、微信公众号“网上校园开放日”、社区张贴招生告示等形式,向区域内适龄学生告知招生工作政策、入学信息登记时间、地点,以及入学验证时间、地点和携带所需审核的各种证件。
(二)公平公正原则。应用“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网 址:shrxbm.edu.sh.gov.cn),实施招生入学工作规范管理。不组织报名或变相报名,不举行任何形式的测试、测评、面试、面谈或调查,不收任何学生的简历等材料;招生录取不与任何培训机构挂钩。均衡分班,不开设重点班、快慢班、特色班、实验班。
二.划片学区、招生计划
划片学区 | 招生计划(班数) |
安亭镇“东至镇界;南至京沪高铁;西至吴塘河;北至镇界”的地区 | 4 |
三.排序方法:
(1)本区户籍且户口与房产对应的学生。
(2)报名民办中学未被录取的、本区户籍且户口与房产对应的学生。
(3)本区廉租房户籍的学生。
上述两类情况,依次按照学生本人户籍迁入对应房产的时间先后排序,安排就近入学,额满为止,超出部分原则上在同一街镇内安排入学。
说明:初中就近入学的适用对象为户口簿户主应为本人或其直系亲属(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且应持有相应的产权人仅为本人或直系亲属住宅类房产证或农村自有宅基地证的学生。
(4)“五年限一”
区教育局从2021年起对本区入学需求突出的公办学校,实施“五年限一”政策,具体为:同一居住地址五年内只享有一次同校对口入学机会(多胞胎、二孩除外),为保持政策延续性,该办法逐年过渡到位,即从2021年起,申请入学的同一居住地址未安排对口入学须满一年,直至满五年。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在招生计划数未满情况下,不进行限定。
四.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项古恩
副组长: 肖青松 张吴花 张云红
组 员: 朱 兴 滕芳骅 黄晓芬 彭晓琴 王云忠 胡文海 朱佳毅
主要工作职责:负责宣传招生政策,张贴招生通告,解答群众各种咨询,审核非本市户籍家长上交的材料,保证本校区内适龄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
五.具体实施细则
1.本镇人户一致的学生入学:
本镇户籍小学五年级学生,户口簿户主为其直系亲属或本人,且持有相应的产权人仅为直系亲属或本人的住宅类房产证或农村自有宅基地证的,经现就读学校在4月13日前审验核实户口簿、相应房地产证,由区教育局根据划定的学区安排入学。本镇其他寄放户口适龄儿童,由区教育局视公办学校招生实际情况统筹安排。本镇集体户籍适龄儿童参照居住地登记入学办法就读。
2.本市户籍人户分离的学生入学:
(1)4月13日前应申请办理《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申请》,凭《回执》办理入学登记手续。如本区外镇选择跨街镇居住地入学的除《回执》外还须提供与居住地相应的房地产证(产权人仅为直系亲属或本人)。5月22日(周六)申请就读初中的人户分离的学生及家长应随带相关材料到相应学校进行复验。
(2)同一街镇内不接受居住地(即人户分离)入学申请。
(3)跨区、跨街镇“人户分离”学生入学由区教育局作统筹安排。
3、随迁子女学生入学:
1)在本区小学五年级就读且符合入学条件的随迁子女,于4月13日前在原就读学校完成信息核对和确认工作,信息核对和确认时应提供(1)户口簿;(2)学生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有效期内《上海市临时居住证》,或《居住证登记回执》(至2021年4月13日有效);(3)父母一方满足以下条件之一:A:持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签发或签注时间在2021年1月1日前);B、持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签发或签注时间在2021年1月1日后),且一年内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不含补缴,因疫情防控需要允许补缴的除外)或连续3年(从首次发证日起至2021年6月30日)在安亭镇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C、持有效期内《上海市临时居住证》满3年、且连续3年(从首次发证日起至2021年6月30日)在安亭镇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
2)5月23日申请就读初中的随迁子女及家长应随带有关材料(详见附件)到学校进行复验, 学校通过居住证读卡机、信息系统等方式进行核(比)对。
3)如申请学校因学额原因无法接纳时,教委将根据《安亭镇义务教育阶段随迁子女入学积分办法》(2021修订),请示区教育局后按积分排名进行统筹安排。
4、在外省(自治区、直辖市)就读的本市户籍、非本市户籍(含港澳台)五年级学生:如符合安亭镇入学条件,可携带相关证件到嘉定区教育局登记点办理入学登记手续,由区教育局根据安亭镇实际作统筹安排入学。截止日期为8月10日。
5、初中入学报名复验:各初中(含上外嘉外)在组织新生入学报名时,无论是本市户籍,还是随迁子女,都应对户口簿、房地产证、预防接种证、居住证等基本信息证件进行严格的复验。不得接收无学籍材料学生。对随迁子女及家长还应告知完成义务教育后报考高中阶段学校的相关规定和政策。
六.具体工作安排
1、3月20日—28日,开展网上“校园开放日”活动,向学生及家长展示学校办学、学区建设等情况。
2 、3月25日,校园公示《方泰中学2021年招收入学工作方案》和《2021安亭镇义务教育阶段随迁子女入学积分办法》。
3、5月22--23日,校区内人户分离和非本市户籍学生入学登记。
4、6月30日,办理入学手续截止。
5、8月中旬,符合招生条件的学生到门房领取入取通知书和“方泰中学入学指南”。(此时间暂定,如有变动,请关注“方泰中学校园网”)
七.其他
1、通过学校网站的“信息公开”专栏和校门口的公示栏,及时公开招生相关信息,做好招生宣传工作,接待家长咨询,接受社会监督。
2、对审核不通过的非本市户籍学生,一律不予接收入学。
3、6月30日,非本市户籍学生招生入学工作结束。
4、招生联系电话:59502070 联系人:滕老师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22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沪教委基〔2022〕11号)、《关于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就读本市各级各类学校的实施意见》(沪府办规〔2018〕5号)和《上海市嘉定区教育局关于2022年嘉定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嘉教〔2022〕)文件精神和安亭镇的实际情况,现就我校2022年招生入学工作提出以下具体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依据国家和上海市有关法律法规,以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办好每一所学校为目标,切实维护中小学生的合法入学权益,规范学校招生行为,推进紧密型学区、集团建设,依法实施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构建面向每一位适龄儿童和学生的教育服务体系。
(一)公开透明原则。学校通过校园网、微信公众号“网上校园开放日”、社区张贴招生告示等形式,向区域内适龄学生告知招生工作政策、招生入学具体工作事项及所需提供证件,推广应用“一网通办”电子证照。按时向小学升入初中的学生发放“入学告知书”,作为入学的凭证。
(二)公平公正原则。应用“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网址:shrxbm.edu.sh.gov.cn),实施招生入学工作规范管理。不组织报名或变相报名,不举行任何形式的测试、测评、面试、面谈或调查,不收任何学生的简历等材料;招生录取不与任何培训机构挂钩。均衡分班,不开设重点班、快慢班、特色班、实验班。
二.划片学区、招生计划

三.排序方法:
(1)本区户籍且户口与房产对应的学生。
(2)报名民办中学未被录取的、本区户籍且户口与房产对应的学生。
(3)本区廉租房户籍的学生。
上述两类情况,依次按照学生本人户籍迁入对应房产的时间先后排序,安排就近入学,额满为止,超出部分原则上在同一街镇内安排入学。
说明:初中就近入学的适用对象为户口簿户主应为本人或其直系亲属(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且应持有相应的产权人仅为本人或直系亲属住宅类房产证或农村自有宅基地证的学生。
(4)“五年限一”
区教育局从2022年起对本区入学需求突出的公办学校,实施“五年限一”政策,具体为:同一居住地址五年内只享有一次同校对口入学机会(多胞胎、二孩除外)。为保持政策延续性,该办法逐年过渡到位,即从2022年起,申请入学的同一居住地址未安排对口入学须满两年,直至满五年。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在招生计划数未满情况下,不进行限定。
四.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项古恩
副组长:肖青松张吴花 张云红
组员: 朱 兴 滕芳骅 黄晓芬 彭晓琴 王云忠 胡文海 朱佳毅
主要工作职责:负责宣传招生政策,张贴招生通告,解答群众各种咨询,审核非本市户籍家长上交的材料,保证本校区内适龄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
五.具体实施细则
1.本镇人户一致的学生入学:
本镇户籍小学五年级学生,户口簿户主为其直系亲属或本人,且持有相应的产权人仅为直系亲属或本人的住宅类房产证或农村自有宅基地证的,经现就读学校在6月15日前审验核实户口簿、相应房地产证,由区教育局根据划定的学区,根据“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安排学生入学。本镇其他寄放户口适龄儿童,由区教育局视公办学校招生实际情况统筹安排。本镇集体户籍适龄儿童参照居住地登记入学办法就读。
2.本市户籍人户分离的学生入学:
(1)6月15日前应申请办理《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申请》,凭《回执》办理入学登记手续。如本区外镇选择跨街镇居住地入学的除《回执》外还须提供与居住地相应的房地产证(产权人仅为直系亲属或本人)。
(2)同一街镇内不接受居住地(即人户分离)入学申请。
(3)跨区、跨街镇“人户分离”学生入学由区教育局作统筹安排。
3、随迁子女学生入学:
1)在本区小学五年级就读且符合入学条件的随迁子女,于6月15日前在原就读学校完成信息核对和确认工作,信息核对和确认时应提供(1)户口簿;(2)学生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至2022年6月13日有效);(3)父母一方满足以下条件之一:a、父母一方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一年内(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2021年7月至2022年2月期间,社会保险须满2个月).b、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22年6月30日)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含2020-2021年连续两年办理灵活就业登记且至今未退出登记手续),持有效期内《上海市临时居住证》满3年,在安亭镇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
2)7月10日申请就读初中的随迁子女及家长应随带有关材料(详见附件)到学校进行复验, 学校通过居住证读卡机、信息系统等方式进行核(比)对。
3)如申请学校因学额原因无法接纳时,教委将根据《安亭镇义务教育阶段随迁子女入学积分办法》(2022修订),请示区教育局后按积分排名进行统筹安排。
4、在外省(自治区、直辖市)就读的本市户籍、非本市户籍(含港澳台)五年级学生:如符合安亭镇入学条件,可携带相关证件到嘉定区教育局登记点办理入学登记手续,由区教育局根据安亭镇实际作统筹安排入学。截止日期为8月10日。
5、初中入学报名复验:各初中(含上外嘉外)在组织新生入学报名时,无论是本市户籍,还是随迁子女,都应对户口簿、房地产证、预防接种证、居住证等基本信息证件进行严格的复验。不得接收无学籍材料学生。对随迁子女及家长还应告知完成义务教育后报考高中阶段学校的相关规定和政策。
六.具体工作安排
1、5月30日—6月5日,开展网上“校园开放日”活动,向学生及家长展示学校办学、学区建设等情况。
2 、6月3日,校园公示《方泰中学2022年招生入学工作方案》和《2022安亭镇义务教育阶段随迁子女入学积分办法》。
3、6月15—23日,校区内人户分离和非本市户籍学生入学线上登记。
4、7月10日到7月底,公办初中第一批、第二批验证。6月30日,办理入学手续截止。
5、8月15日,符合招生条件的学生到门房领取入取通知书和“方泰中学入学指南”。(此时间暂定,如有变动,请关注“方泰中学校园网”)
七.其他
1、通过学校网站的“信息公开”专栏和校门口的公示栏,及时公开招生相关信息,做好招生宣传工作,接待家长咨询,接受社会监督。
2、对审核不通过的非本市户籍学生,一律不予接收入学。
3、7月30日,非本市户籍学生招生入学工作结束。
4、招生联系电话:59502070 联系人:滕老师
附件1:
安亭镇义务教育阶段随迁子女入学统筹计分办法(2022年修订)

嘉定区方泰中学
2022年5月28日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23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沪教委基〔2023〕10号)、《关于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就读本市各级各类学校的实施意见》(沪府办规〔2023〕3号)和《上海市嘉定区教育局关于2023年本区小学、初中、幼儿园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嘉教〔2023〕)文件精神和安亭镇的实际情况,现就我校2023年招生入学工作提出以下具体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依据国家和上海市有关法律法规,以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办好每一所学校为目标,切实维护中小学生的合法入学权益,规范学校招生行为,推进紧密型学区、集团建设,依法实施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构建面向每一位适龄儿童和学生的教育服务体系。
(一)公开透明原则。学校通过校园网、微信公众号“网上校园开放日”等形式,向区域内适龄学生告知招生工作政策、入学信息登记时间、地点,以及入学验证时间、地点和携带所需审核的各种证件。
(二)公平公正原则。应用“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网 址:shrxbm.edu.sh.gov.cn),实施招生入学工作规范管理。不组织报名或变相报名,不举行任何形式的测试、测评、面试、面谈或调查,不收任何学生的简历等材料;招生录取不与任何培训机构挂钩。均衡分班,不开设重点班、快慢班、特色班、实验班。
二.划片学区、招生计划
划片学区 | 招生计划(班数) |
安亭镇“东至镇界;南至京沪高铁;西至吴塘河;北至镇界”的地区 | 7 |
三.排序方法:
(1)本校学区户籍且户口与房产对应的学生。
(2)报名民办中学未被录取的、本校学区户籍且户口与房产对应的学生。
(3)本校学区廉租房户籍的学生。
上述三类情况,依次按照学生本人户籍迁入对应房产的时间先后排序,安排就近入学,额满为止,超出部分原则上在同一街镇内安排入学。
说明:初中就近入学的适用对象为户口簿户主应为本人或其直系亲属(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且应持有相应的产权人仅为本人或直系亲属住宅类房产证或农村自有宅基地证的学生。
四.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项古恩
副组长: 肖青松 张吴花 张云红
组 员: 朱 兴 滕芳骅 黄晓芬 彭晓琴 王云忠 胡文海 朱佳毅
主要工作职责:负责宣传招生政策,张贴招生通告,解答群众各种咨询,审核非本市户籍家长上交的材料,保证本校区内适龄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
五.具体实施细则
1.本镇人户一致的学生入学:
本镇户籍小学五年级学生,户口簿户主为其直系亲属或本人,且持有相应的产权人仅为直系亲属或本人的住宅类房产证或农村自有宅基地证的,经现就读学校在4月24日前审验核实户口簿、相应房地产证,由区教育局根据划定的我校学区安排入学。本镇其他寄放户口适龄儿童,由区教育局视公办学校招生实际情况统筹安排。本镇集体户籍适龄儿童参照居住地登记入学办法就读。
2.本市户籍人户分离的学生入学:
(1)4月24日前应申请办理《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申请》,凭《回执》办理入学登记手续。如本区外镇选择跨街镇居住地入学的除《回执》外还须提供与居住地相应的房地产证(产权人仅为直系亲属或本人)。
(2)同一街镇内不接受居住地(即人户分离)入学申请。
(3)跨区、跨街镇“人户分离”学生入学由区教育局作统筹安排。
3、随迁子女学生入学:
1)在本区小学五年级就读且符合我校入学条件的随迁子女,于4月24日前在原就读学校完成信息核对和确认工作,信息核对和确认时应提供(1)户口簿;(2)学生需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至2023年4月24日有效);(3)父母一方满足以下条件:持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且一年内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不含补缴,有关政策允许补缴的除外)或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在安亭镇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
2)如我校因学额原因无法接纳时,教委将根据《安亭镇义务教育阶段随迁子女入学积分办法》(2023修订),请示区教育局后按积分排名进行统筹安排。
4、在外省(自治区、直辖市)就读的本市户籍、非本市户籍(含港澳台)五年级学生:如符合安亭镇入学条件,可携带相关证件到嘉定区教育局登记点办理入学登记手续,由区教育局根据安亭镇实际作统筹安排入学。截止日期为8月10日。
5、初中入学报名复验:我校在组织新生入学报名时,无论是本市户籍还是随迁子女,都会对户口簿、房地产证、预防接种证、居住证等基本信息证件进行严格的复验。不接收无学籍材料学生。对随迁子女及家长我校会告知完成义务教育后报考高中阶段学校的相关规定和政策。
六.具体工作安排
1、4月6日—12日,开展网上“校园开放日”活动,向学生及家长展示学校办学、学区建设等情况。
2、4月10日,校园公示《方泰中学2023年招收入学工作方案》和《2023安亭镇义务教育阶段随迁子女入学积分办法》。
3、今年小升初随迁子女计分工作由居住证对应的初中学校负责,我校计分时间安排在4月29日(周六)。
3、5月20日,我校对申请就读初中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及父母的有关证件和有效期限进行最后核对,通过信息系统对来沪人员随迁子女父母灵活就业登记证明、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进行信息比对。
4、6月30日,办理入学手续截止。
5、8月中旬,符合招生条件的学生到门房领取入取通知书和“方泰中学入学指南”。(此时间暂定,如有变动,请关注“方泰中学校园网”)
七.其他
1、通过学校网站的“信息公开”专栏和校门口的公示栏,及时公开招生相关信息,做好招生宣传工作,接待家长咨询,接受社会监督。
2、对审核不通过的非本市户籍学生,一律不予接收入学。
3、6月30日,非本市户籍学生招生入学工作结束。
4、招生联系电话:59502070 联系人:滕老师
嘉定区方泰中学
2023年4月
一.指导思想
根据《上海市嘉定区教育局关于2024年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嘉教〔2024〕18 号),以规范招生行为、切实维护适龄儿童和学生的合法入学权益为原则,依法实施学校招生入学工作。
二.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项古恩
副组长:肖青松、张吴花、张云红
组 员:朱 兴、滕芳骅、黄晓芬、彭晓琴、王云忠、胡文海、朱佳毅、芦巍、王凤
三.招生范围
划片学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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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计划(班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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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亭镇“东至镇界;南至京沪高铁;西至吴塘河;北至镇界”的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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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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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招生计划及对象
招生计划:六年级七个班
招生对象:
1.人户一致的学生
2.配住本镇廉租房的本市户籍学生
3.申请“人户分离”的本市户籍学生
4.回户籍(居住)地入学的本市户籍学生
5.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学生
6.本校教职工子女
如果本校招生范围内的入学需求数大于招生计划数,由区教育局按照《上海市嘉定区教育局关于2024年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入学排序办法》统筹安排入学。
五.招生日程安排
1.4月11日,校园公示《方泰中学2024年招生工作方案》。
2.4月13日,开展线下“校园开放日”活动,向学生及家长展示学校办学、学区建设等情况。
3.5月22日起,发放入学告知信息。
4.5月26日,镇社发办、学校对申请就读六年级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及父母的有关证件和有效期限进行核对,通过信息系统对来沪人员随迁子女父母灵活就业登记证明、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进行信息比对。
5.8月15日前,陆续向新生发放“入学通知书”。
六.学校承诺
1.实施均衡分班,不举办各类重点班、实验班、快慢班、特色班等。
2.不以任何形式进行文化测试选拔并按照测试成绩分班。
3.不在计划外自行招生。
七.招生咨询及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021-59502070
监督电话:021-39902066
嘉定区方泰中学
2024年4月11日
审核人:张吴花
编辑人:黄秀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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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内容来源于“上海市嘉定区方泰中学”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