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民办民一中学(初中部)
学校概况
招生简章
2020年秋季新生入学招生方案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20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以及崇明区教育局关于《崇明区教育局关于2020年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和区学籍管理相关会议精神,制定本校招生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依法办事,坚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近免试入学”的招生原则,确保施教范围内每一个学生都能按时入学,促进教育均衡化发展。
(二)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杨永高
副组长:杨 莉 施 刚 张红莲
组 员:陈东华 张卫华 陆鑫华 赵建平 王巧霞 陈 静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招生工作的宣传、组织和实施工作,做好招生宣传、招生咨询、招生登记、招生信访等工作。
(三)招生计划
1、招生范围
(1)具有堡镇地区户籍的应届小学五年级毕业生;
(2)具有港沿镇建中村、跃马村1301-1398号、1401-1494号户籍的应届小学五年级毕业生。
2、招生对象:2020年应届小学五年级毕业生。
3、招生计划数:根据教育局审核批准,计划招收预备年级新生7个班级,共计250名学生。
(四)学校招生工作原则
1、学校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在区教育局的统筹安排下实施招生工作,做到坚持原则,均衡分班;不开设重点班、快慢班、特色班、实验班,程序到位,信息透明。
2、学校以户籍所在地“就近免试入学”为原则,接收施教范围内的适龄学生入学;不组织报名或变相报名,不举行任何形式的测试、测评、面试、面谈或调查,不收任何学生的简历等材料,招生录取不与任何教育培训机构挂钩。
3、学校根据现有招生能力,在满足施教范围内适龄小学毕业生入学的基础上,可接受居住在堡镇地区且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工适龄子女入学。
4、针对已办理人户分离手续的应届小学毕业生,学校在区统筹安排的基础上,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和现有招生能力适量录取。
(五)学校招生工作安排时间节点
1、3月上旬,学校召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传达相关文件精神,明确工作原则、工作要求及操作程序等。
2、3月21日,学校组织招生入学“网上校园开放日”活动。
3、8月10日,受理就近入学学生办理入学手续截止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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