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对象:符合上海义务教育条件的,2013年9月1日-2014年8月31日出生,年满6周岁的儿童;
二:招生人数:2020两个校区共计划招生8个班
三:招生地段:宝山一村、宝山二村、宝山三村、宝山六村、宝山七村、宝山八村、宝山九村、宝山十村、中艺花园、海江公寓(塘后路285弄)、双城路2弄、海江二村、新叶公寓(塘后路203弄)
四:招生时间:各区政策公布:3月;入学信息登记:4月8日-23日;网上报名:4月26日-4月30日;网上验证及入学告知:5月15日-5月29日;入学通知书发放:8月15日前
招生简章
一、招生对象
2014年9月1日—2015年8月31日出生,年满6周岁,我校招生地段户籍,且在2021年4月8日—4月23日之间完成网上入学信息登记并报名的适龄儿童。
二、招生范围
宝山一村、宝山二村、宝山三村、宝山六村、宝山七村、宝山八村、宝山九村、宝山十村、中艺花园、双城路2弄、海江二村、新叶公寓(塘后路203弄)、海江公寓(塘后路285弄)
三、招生计划
招收8个班
四、招生细则
根据公安部门提供的学校地段内适龄儿童数据统计,一中心小学地段内户籍学生数大于招生计划数,按照市教委和《宝山区教育局2021年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规定,一中心小学招生细则如下:
对于户籍地与居住地一致、户口在学校所属招生校区内、网上报名公办小学的适龄儿童,按照适龄儿童全家户口情况、居住地产权证、入户年限等人户信息先后排序安排入学,额满为止,超出部分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排序如下:
1.户主为其父母(含父或母一方)或适龄儿童本人,且产权人为其父母(含父或母一方)或适龄儿童本人。
2.户主为其直系亲属,产权人有其父母(含父或母一方)或儿童本人。(父或母或孩子应为产权共有人,仅约定少量份额则归类于产权人为直系亲属,属于排序第三条。)
3.户主与产权人均为其直系亲属,适龄儿童(及父母)户籍迁入直系亲属户籍内满五年并与之同住的。
4.户主与产权人均为其直系亲属,适龄儿童(及父母)户籍迁入直系亲属户籍内未满五年并与之同住的。
5.户主与产权人均为儿童非直系亲属。
6.对口校区内同一居住户地址五年内已享有一次同校对口入学机会的适龄儿童。
上述同类情况均按入户年限长短(年限长的优先)依次排序。
4月23日为全家户籍、产证及相关信息的变更截止日。
如家长报名时选择民办入学,又未被民办小学录取的适龄儿童,以本市户籍人户一致优先、同类排序靠后为原则,根据第一批公办小学验证和已分配入学的实际情况,整体放在以上排序的第6类之后,进行排序(按照1、2、3、4、5、6顺序)入学。
五、报名验证时间
5月15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
六、学校招生政策咨询:
时间:3月21日-6月28日,每周一下午1:30 -- 3:30
电话:56110138*829 联系人:钱老师
电话:56118280*8003 联系人:王老师
电话:56110138*814 联系人:施老师
上海市宝山区第一中心小学
2021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