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嘉定区叶城小学
上海市嘉定区疁城实验学校(小学部)
上海市嘉定区德富路小学
上海市嘉定区城中路小学(西校区)
中科院上海实验学校(小学部)
上海市嘉定区清水路小学
学校概况
嘉定区南苑小学建于1996年8月,学校坐落于嘉定工业区富蕴路281号,占地面积21539平方米。现有教职工73人,学生近900人。专任教师61人,其中中学高级教师1人,小学高级教师占专任教师总数的54%。大学本科学历20人,大专学历37人。现有区骨干教师2名,首席教师2名
招生简章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认真贯彻国家、上海市和嘉定区相关招生工作实施意见,依法实施本区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坚持公办学校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制定招生计划和相关政策,确保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 1、坚持公开透明的原则。通过网上“校园开放日”、张贴告示等形式及时向社会公布招生入学工作的相关信息,加强与家庭、社会之间的沟通交流。 2、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实施均衡分班,严禁举办各类重点班、实验班、快慢班、特色班;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或参考,不得以面试、面谈、测评等名义选拔学生,严禁以任何形式进行文化测试选拔并按照测试成绩分班。 3、坚持班额总控原则。根据“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提供的入学适龄儿童和学生数据,均衡配置教育资源,安排适龄儿童和学生入学,班额不超过45人。 4、坚持完善的监督制度,确保招生工作有序规范地开展。 二、领导小组及部门职责 (一)学校成立招生领导小组 1、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钱晓强 副组长:陆林芳、李迎先 组 员:王彩英、吴玉兰、周培华、张益聪、瞿珍、李迪、张瑜 2、职责:全面负责招生工作,保障招生工作有序进行。 (二)招生领导小组下设三个工作小组 1、监察工作小组 1)成员 组 长:吴玉兰 副组长:陆林芳、瞿珍、张琼秋、顾爱(家长代表) 2)职责:政策宣传,提高规范意识;畅通信访渠道;对参与招生的人员提前进行警示教育和纪律、规范教育;加大监督力度、查处力度。杜绝在新生招生过程中任何腐败现象。 2、招生工作小组 1)成员 组长:陆林芳 组员:李迎先、张益聪、瞿珍、李迪、张瑜、冯丽峰 2)职责: 拟订网上校园开放日方案、招生实施方案及细则、招生简章等;按照日程安排及工作流程等,具体操作新生的录取工作。 3、后勤保障小组 1)成员 组长:王彩英 组员:周培华、张建萍、刘洁文、徐晔静 2)职责:布置校园环境,保持校园的整洁与美观;负责场地布置、张贴招生通告以及与招生相关的后勤保障工作。 三、招生入学工作 (一)招生入学对象 凡是年满6周岁(2013年9月1日-2014年8月31日出生)的儿童,应当入小学一年级接受义务教育。确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不能当年度入学的,可向区教育局申请推迟一年入学。上一年度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经区教育局审批同意未入学的,可向区教育局提出入学申请。具体分类如下: 1.人户一致的适龄儿童 本区户籍的适龄儿童,户口簿户主为本人或其直系亲属(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且持有相应的产权人仅为本人或直系亲属的住宅类房产证或农村自有宅基地证(以下简称房地产证)的,在4月23日前经现就读幼儿园审验核实户口簿、相应的房地产证。根据“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安排适龄儿童入学。当报名人数不超过对口学校招收计划数时,安排就近入学;当报名人数超过对口学校招收计划数时,按照适龄儿童户籍迁入时间先后排序安排入学,超出部分实行区域内统筹安排入学。 区教育局从2020年起对本区入学需求突出的公办小学,实施“五年限一”政策,具体为:同一居住地址五年内只享有一次同校对口入学机会(多胞胎、二孩除外),为保持政策延续性,该办法逐年过渡到位,即从2021年起,申请入学的同一居住地址未安排对口入学须满一年,直至满五年。学校根据实际情况逐步推进“五年限一”政策。 2.配住本区廉租房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 配住本区廉租房的本市户籍儿童,须在4月23日前至规定地点审验核实廉租房相关材料证明、户口簿等。就读本区幼儿园的适龄儿童至就读幼儿园审验,其他幼儿至居住地街镇教委审验。配住本区廉租房的本市户籍儿童入学,由区教育局视公办学校招生实际情况安排就近入学。 3.申请“人户分离”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 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确有困难不能在户籍地入学,选择在本区申请跨区居住地入学,凭本区《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截止日为4月23日,以下简称《回执》),到《回执》上居住地所属街镇办理入学登记手续。本区户籍的适龄儿童确有困难不能在户籍地入学,选择跨街镇居住地入学,凭居住地所属街镇的《回执》(截止日为4月23日)、与居住地址相应的房地产证(产权人仅为直系亲属或本人),到《回执》上居住地所属街镇办理入学登记手续。 同一街镇内不接受“人户分离”申请。跨区、跨街镇“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入学,将根据《2020年嘉定区“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和学生在居住地登记入学工作”实施细则》统筹安排。 本区其他寄放户口(含集体户口)的适龄儿童,参照居住地登记入学办法,由区教育局视公办学校招生实际情况统筹安排。 4.来沪人员随迁子女适龄儿童 申请在本区接受小学教育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适龄儿童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父母一方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一年内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不含补缴,因疫情防控需要允许补缴的除外)或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20年6月30日)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 (二)公民办小学入学网上报名 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家长,须在“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进行入学报名,选择“公办小学报名”(此处公办小学指公办纯小学、公办一贯制学校小学部、政府购买服务的民办随迁子女小学)或“民办小学报名”,其中公办小学报名时间为4月26日-4月30日,民办小学报名时间为4月26日-4月28日。 (三)公办小学入学验证 1.分批验证 第一批验证:5月16日,在南苑小学(富蕴路281号)对已取得《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入学验证通知短信或“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查询结果的适龄儿童以及家长的证件进行现场核对。 第二批验证:5月31日,在南苑小学(富蕴路281号)对已取得《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入学验证通知短信或“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查询结果的适龄儿童以及家长的证件进行现场核对。 报名民办小学未被录取的适龄儿童参加第二批验证。 2.验证材料 本市户籍的,家长须带领适龄儿童,携带户口簿、《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相应的房地产证、预防接种证。在居住地登记就读的还须携带《回执》或廉租房相关材料等。 非本市户籍的,家长须带领适龄儿童,携带户口簿、《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预防接种证、父母一方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证明或《就业失业登记证》,以及适龄儿童本人的合法居住证件(上述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学校将对登记就读一年级的本市和非本市户籍学生的相关证件进行审核。 (四)发放入学告知 5月20日起,陆续发放公办小学入学告知信息。 (五)网上报名 本区民办小学运用“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实行网上报名和招生录取工作。 4月26日-4月28日,报名就读民办小学的适龄儿童须在“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填报志愿,每个适龄儿童填报1所民办小学参加电脑随机录取,并可填报1个民办小学调剂志愿。 调剂志愿分为三类:同校调剂(同校内住宿或走读等分类计划间调剂)、区内调剂(区内其他民办学校间调剂)、集团内调剂(同一集团内外区其他民办学校间调剂),可在三类调剂类型中选择一个调剂志愿。 (六)规范录取程序 如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招生计划的,该民办学校全部录取;如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招生计划全部由区教育局组织实施电脑随机录取。5月18日-5月19日,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实施电脑随机录取。电脑随机录取结果由区教育局公布。5月20日-5月21日将组织验证。5月23日-5月24日,安排调剂志愿录取。 电脑随机录取使用全市统一软件,实施全程录像,引入公证机构参与,向市和区两级教育行政、督导、监察部门以及学校家委会代表等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七)发放入学告知 5月20日起,将通过短信和“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陆续告知相关入学信息。民办学校招生工作于5月27日完成,学校将录取名单上报区教育局。 实施公民办学校同步招生,未被民办小学录取的,根据公办小学已分配入学的实际情况,小学以“本市户籍人户一致优先、同类排序靠后”的原则,由区教育局和相关街镇按照当年度区、街镇招生政策和细则安排入学。 (八)招生联系方式 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网址:shrxbm.edu.sh.gov.cn 咨询电话: 39902051;39902054(小学入学) 街镇教委咨询电话: 嘉定工业区教委:59163565;39966627 四、招生计划、划片学区 五、学校承诺 在招生过程中,均衡分班,不举办重点班、实验班、快慢班、特色班。 六、招生监督电话 联系人:钱老师 69528566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21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沪教委基〔2021〕9号)和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教委等四部门《关于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就读本市各级各类学校实施意见》(沪府办规〔2018〕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以构建雅美教育,办人民满意的学校为目标,现就本校2021年一年级新生招生入学工作制定以下实施方案及细则: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公开透明原则
学校及时向社会公布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相关信息,加强与家庭、社会之间的沟通交流。通过学校网站公告、网上“校园开放日”、在社区张贴招生告示等形式,向学区内适龄儿童和学生告知招生工作政策、入学信息登记时间、地点,以及入学验证时间、地点及携带所需审核的各种证件。
班额总控原则
根据“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提供的入学适龄儿童和学生数据,均衡配置教育资源,安排适龄儿童和学生入学。班额不超过45人。
公平公正原则
应用“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网址:shrxbm.edu.sh.gov.cn),实施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规范管理。实施均衡分班,不设重点班、实验班、快慢班、特色班。
学校不在计划外自行招生,不招收非适龄的儿童入学。
二、领导小组及部门职责
招生领导小组及成员名单
组 长:钱晓强
副组长:陆林芳、李迎先
组 员:王彩英、吴玉兰、周培华、
张益聪、瞿珍、李迪
相关管理部门职责
校长室:
全面负责招生工作,严格按照文件精神开展一年级学生录取工作。
党支部:
全面监督学校招生工作,杜绝在新生招生过程中向学生家长收取任何与入学挂钩的赞助费(包括爱心费、建设费、实物等)现象。
教导处:
具体操作新生的录取工作。拟订网上校园开放日方案、招生实施方案及细则、招生简章、日程安排及工作流程等,落实每个工作步骤。
德育处:
布置校园环境,保持校园的整洁与美观。
总务处:
具体负责场地布置、张贴招生通告、招生日的午餐等后勤工作。
监察小组
组 长:陆林芳
副组长:瞿珍、张琼秋
监察职责:
1、加强经常性教育,提高思想认识和防范意识。通过集中学习、开设专栏、警示短信等形式加强对教职工的政策宣讲、思想教育;面向新入学年级、毕业班全体学生、家长讲清各种层面阳光招生的政策,进行防被利用、被诈骗等方面的教育。
2、学校设立举报箱和举报电话。举报箱安装到学校门口,公布举报电话,张贴到校门口。学校纪律监督小组通过QQ群、公示栏等提前向家长、教职工发布招生的重要安排和时间节点,主动邀请教职工、家长代表、上级主管部门代表等校内和社会各界全程监督。
3、对参与招生的人员提前进行警示教育和纪律、规范教育。组内分工合作,互相监督。纪律监督小组派员监督校内所有集体招生。学校对招生主要负责同志进行内部审核。
4、学校通过家长开放日向前来咨询的学生、家长主动讲清学校招生的安排,提醒家长不要轻信谣言,以免受骗上当。
5、分班由主管教学的副校长牵头,教导处严格按照分类指导、均衡分班的原则分班,分班时,邀请纪律监督小组、年级组长、班主任、家委会代表等参与并监督。
6、加大查处力度。学校综合运用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形式,甄别问题、划清责任、分类处置。对群众反映属实、性质比较恶劣的典型案件,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三、招生入学工作
(一)招生入学对象
凡是年满6周岁(2014年9月1日-2015年8月31日出生)的儿童,应当入小学一年级接受义务教育。确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不能当年度入学的,可向区教育局申请推迟一年入学。上一年度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经区教育局审批同意未入学的,可向区教育局提出入学申请。具体分类如下:
1.人户一致的适龄儿童
本区户籍的适龄儿童,户口簿户主为本人或其直系亲属(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且持有相应的产权人仅为本人或直系亲属的住宅类房产证或农村自有宅基地证(以下简称房地产证)的,在4月23日前经现就读幼儿园审验核实户口簿、相应的房地产证。根据“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安排适龄儿童入学。当报名人数不超过对口学校招收计划数时,安排就近入学;当报名人数超过对口学校招收计划数时,按照适龄儿童户籍迁入时间先后排序安排入学,超出部分实行区域内统筹安排入学。
区教育局从2020年起对本区入学需求突出的公办小学,实施“五年限一”政策,具体为:同一居住地址五年内只享有一次同校对口入学机会(多胞胎、二孩除外),为保持政策延续性,该办法逐年过渡到位。2021年申请入学的同一居住地址未安排对口入学须满一年,依次类推,直至满五年。学校根据实际情况逐步推进“五年限一”政策。
2.配住本区廉租房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
配住本区廉租房的本市户籍儿童,须在4月23日前至规定地点审验核实廉租房相关材料证明、户口簿等。就读本区幼儿园的适龄儿童至就读幼儿园审验,其他幼儿至居住地街镇教委审验。配住本区廉租房的本市户籍儿童入学,由区教育局视公办学校招生实际情况安排就近入学。
3.申请“人户分离”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
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确有困难不能在户籍地入学,选择在本区申请跨区居住地入学,凭本区《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截止日为4月23日,以下简称《回执》),到《回执》上居住地所属街镇办理入学登记手续。本区户籍的适龄儿童确有困难不能在户籍地入学,选择跨街镇居住地入学,凭居住地所属街镇的《回执》(截止日为4月23日)、与居住地址相应的房地产证(产权人仅为直系亲属或本人),到《回执》上居住地所属街镇办理入学登记手续。
同一街镇内不接受“人户分离”申请。跨区、跨街镇“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入学,将根据《2021年嘉定区“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和学生在居住地登记入学工作”实施细则》(见附件2)统筹安排。
本区其他寄放户口(含集体户口)的适龄儿童,参照居住地登记入学办法,由区教育局视公办学校招生实际情况统筹安排。
4.来沪人员随迁子女适龄儿童
申请在本区接受小学教育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适龄儿童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父母一方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一年内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不含补缴,因疫情防控需要允许补缴的除外)或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21年6月30日)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
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小学阶段以进入公办学校为主,部分街镇如公办教育资源紧缺,可统筹安排进入政府购买服务的民办随迁子女小学就读。街镇要依据区域教育资源和入学需求制定相应入学统筹或积分办法,并报区教育局审核备案。
(二)入学信息登记
4月8日-4月23日,在园适龄儿童家长可在幼儿园通过“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登记孩子入学信息,同步完成信息审验工作,通过者获取《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以下简称《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民办三级幼儿园的适龄儿童和未在嘉定区入园的适龄儿童家长可在街镇教委指定地点登记孩子入学信息,同步完成信息审验工作,通过者获取《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4月23日为本区小学入学信息登记截止日,之后不得更改入学信息。
家长获取《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后,4月23日前须按照规定样式上传适龄儿童的照片,作为入学报名、公办小学验证重要依据。各登记点应当告知照片上传的有关要求。
4月8日前,各街镇教委、幼儿园、小学应根据招生入学工作要求,做好相关人员培训、设施设备配备和网络畅通等保障工作,合理安排相应的工作人员,确保适龄儿童入学信息登记材料审验工作顺利进行。
(三)公民办小学入学网上报名
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家长,须在“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进行入学报名,选择“公办小学报名”(此处公办小学指公办纯小学、公办一贯制学校小学部、政府购买服务的民办随迁子女小学)或“民办小学报名”,其中公办小学报名时间为4月26日-4月30日,民办小学报名时间为4月26日-4月28日。
(四)公办小学入学验证
1.分批验证
第一批验证:5月15日为嘉定区公办小学学生验证日。学校对已取得《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入学验证通知短信或“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查询结果的适龄儿童以及家长的证件进行现场核对。
第二批验证:5月30日为嘉定区公办小学、民办随迁子女小学学生验证日。学校对已取得《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入学验证通知短信或“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查询结果的适龄儿童以及家长的证件进行现场核对。
报名民办小学未被录取的适龄儿童参加第二批验证。
2.验证材料
本市户籍的,家长须带领适龄儿童,携带户口簿、《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相应的房地产证、预防接种证。在居住地登记就读的还须携带《回执》或廉租房相关材料等。
非本市户籍的,家长须带领适龄儿童,携带户口簿、《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预防接种证、父母一方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证明或《就业失业登记证》,以及适龄儿童本人的合法居住证件。
学校对登记就读一年级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及其父母的有关证件进行核对,通过居住证读卡机等对其本人及父母居住证件和证件有效期限进行核对。
(五)发放入学告知
5月20日起,陆续发放公办小学入学告知信息。
(六)招生联系方式
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网址:shrxbm.edu.sh.gov.cn
上海嘉定教育频道网址:http://www.jiading.gov.cn/jiaoyu
咨询电话:39902051 39902054(小学入学)
39902055(初中入学)
39902063(民办入学)
39902054(入学信息登记)
各街镇教委咨询电话:
安亭镇教委 59577375;
59571697;
59577774
嘉定新城(马陆镇)教委 59156945
南翔镇教委 59121044;
69975606
江桥镇教委 59144430;
59144838
徐行镇教委 59558584
外冈镇教委 39106673
华亭镇教委 59950623
嘉定镇街道教委 59534853
新成路街道教委 69993071;
69993072
真新街道教委 59142965;
59197880
嘉定工业区教委 59163565;
39966627
菊园新区教委 80109393
四、招生监督电话
电话:69528566
联系人:钱老师
嘉定区南苑小学
2021年3月21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共上海市委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的实施意见》(沪委发〔2020〕3号)、《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22〕1号)等政策法规,为促进依法办学、规范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现就结合我校实际,以构建雅美教育,办人民满意的学校为目标,现就本校2022年一年级新生招生入学工作制定以下实施方案及细则: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一)坚持以国家和上海市的有关政策法规为依据,以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以切实维护适龄儿童的合法入学权益、规范学校招生行为为原则,依法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 (二)学校在各区教育行政部门的领导下,根据 “十四五”期间区域教育布局调整、常住人口的变化,结合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创建、公建配套学校建设、紧密型学区集团建设等要求,根据区域内常住人口分布情况,按照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和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招生计划和相关政策,确保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 (三)应用“一网通办”网站(zwdt.sh.gov.cn)和“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shrxbm.edu.sh.gov.cn),实施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规范管理,不在招生计划之外自行招收学生,不擅自跨区域招生。 (四)学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及时向社会公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相关信息,加强教育管理部门、学校和家庭、社会之间的沟通交流。通过学校网站公告、网上“校园开放日”等形式,向辖区内适龄儿童告知招生政策、招生细则及所需提供的证件,推广应用“一网通办”电子证照。 (五)学校根据“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提供的本区域入学适龄儿童数据,均衡配置教育资源,合理确定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班级规模,安排适龄儿童入学。班额不超过45人。 (六)学校严格按照区教育行政部门确定的就近入学招生范围和招生计划安排适龄儿童入学。实施均衡分班,不举办各类重点班、实验班、快慢班、特色班;不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等作为招生依据或参考,不以面试、面谈、测评等名义选拔学生,不以任何形式进行文化测试选拔并按照测试成绩分班。不安排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长生招生计划。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及其他各类符合条件的优待对象,妥善安排入学。学校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随班就读。 二、领导小组及部门职责
招生领导小组及成员名单 组 长:钱晓强 副组长:陆林芳、李迎先 组 员:肖丽萍、吴玉兰、周培华、张益聪、瞿珍、李迪
相关管理部门职责 校长室: 全面负责招生工作,严格按照文件精神开展一年级学生录取工作。 党支部: 全面监督学校招生工作,杜绝在新生招生过程中向学生家长收取任何与入学挂钩的赞助费(包括爱心费、建设费、实物等)现象。 教导处: 具体操作新生的录取工作。拟订网上校园开放日方案、招生实施方案及细则、招生简章、日程安排及工作流程等,落实每个工作步骤。
监察小组 组 长:陆林芳 副组长:瞿珍、张琼秋 监察职责: 1、政策宣传,提高规范意识。加强经常性教育,提高思想认识和防范意识。通过集中学习、开设专栏、警示短信等形式加强对教职工的政策宣讲、思想教育;面向新入学年级、毕业班全体学生、家长讲清各种层面阳光招生的政策,进行防被利用、被诈骗等方面的教育。 2、畅通信访渠道。学校设立举报箱和举报电话。举报箱安装到学校门口,公布举报电话,张贴到校门口。学校纪律监督小组通过微信、公示栏等提前向家长、教职工发布招生的重要安排和时间节点,主动邀请教职工、家长代表、上级主管部门代表等校内和社会各界全程监督。 3、对参与招生的人员提前进行警示教育和纪律、规范教育。组内分工合作,互相监督。纪律监督小组派员监督校内所有集体招生。学校对招生主要负责同志进行内部审核。 4、学校通过家长开放日活动或所有招生工作人员向前来咨询的学生、家长主动讲清学校招生的安排,提醒家长不要轻信谣言,以免受骗上当。 5、分班由主管教学的副校长牵头,教导处严格按照分类指导、均衡分班的原则分班,分班时,邀请纪律监督小组、年级组长、班主任、家委会代表等参与并监督。 6、加大查处力度。学校综合运用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形式,甄别问题、划清责任、分类处置。对群众反映属实、性质比较恶劣的典型案件,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三、招生入学工作 (一)招生计划 五个班 (二)划片学区 嘉定工业区民乐社区、庆阳社区、福蕴社区、凤池社区、横沥社区、群裕村、宜景社区。 (三)招生入学对象 凡是年满6周岁(2015年9月1日-2016年8月31日出生)的儿童,应当入小学一年级接受义务教育。确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不能当年度入学的,可向区教育局申请推迟一年入学。上一年度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经区教育局审批同意未入学的,可向区教育局提出入学申请。具体分类如下: 1.人户一致的适龄儿童 户籍在工业区的适龄儿童,户口簿户主为本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同父母或继父母且未成年的兄弟姐妹,且持有相应房地产权证 (含农村自有宅基地证)产权人仅为本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 同父母或继父母且未成年的兄弟姐妹,在6月19日前经现就读幼儿园线上审验核实户口簿、相应的房地产证。根据“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安排适龄儿童入学。当报名人数不超过对口学校招收计划数时,安排就近入学;当报名人数超过对口学校招收计划数时,按照适龄儿童户籍迁入时间先后排序安排入学,超过部分实行区域内统筹安排入学。 区教育局从2020年起对本区入学需求突出的公办小学,实施“五年限一”政策,具体为:同一居住地址五年内只享有一次同校对口入学机会(多胞胎、二孩除外),为保持政策延续性,该办法逐年过渡到位。2022年申请入学的同一居住地址未安排对口入学须满两年,直至满五年。该政策的实施,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并在招生方案中明确,报区教育局备案。 2.配住本区廉租房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 配住工业区廉租房的本市户籍儿童,须在6月19日前通过线上登记、 审验廉租房相关材料证明、户口簿等。就读工业区幼儿园的适龄儿童至就读幼儿园审验,其他幼儿到工业区教委审验。配住本区廉租房的本市户籍儿童入学,由区教育局视公办学校招生实际情况安排就近入学。 3.申请“人户分离”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 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确有困难不能在户籍地入学,选择申请跨区居住地入学,凭工业区《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以下简称《回执》,截止日为6月19日),到工业区教委办理入学登记手续。本区户籍的适龄儿童确有困难不能在户籍地入学,选择跨街镇居住地入学,凭工业区《回执》(截 止日为6月19日)与居住地址相应的房地产证(含农村自有宅基地证,产权人仅为本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同父母或继父母且未成年的兄弟姐妹),到工业区教委办理入学登记手续。 同一街镇内不接受“人户分离”申请。跨区、跨街镇“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入学,根据《2022年嘉定区关于本市户籍“人戶分离” 适龄儿童和学生的入学实施细则》统筹安排。 工业区其他寄放户口(含集体户口)的适龄儿童,参照居住地登记入学办法,由教育局视公办学校招生实际情况统筹安排。 4.来沪人员随迁子女适龄儿童 申请在工业区接受小学教育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适龄儿童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父母一方须持有效期内 《上海市居住证》,且一年内(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2021年7月至2022年2月期间,社会保险须满2个月的)或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22 年6月30日)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含2020-2021年连续两年办理灵活就业登记且至今未退出登记手续)。 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小学阶段统一安排进入公办学校。街镇要依据区域教育资源和入学需求制定相应入学统筹细则,并报区教育局审核备案。
(四)入学信息登记 6月4日-6月19日,在园适龄儿童家长通过幼儿园登记儿童入学信息。未入园及非本市幼儿园在园的适龄儿童家长通过扫描二维码(附件2),获取《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 记表》(空表)。经如实填写后,将信息登记表和佐证材料一并发送至指定邮箱。完成信息登记后获取《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和“入学报名告知书”,作为入学报名的重要依据,不得更改入学信息。6月19日为本区小学入学信息登记截止日。 6月4日前,各幼儿园、小学应根据招生入学工作要求,做好相关人员培训、设施设备配备和网络畅通等保障工作,合理安排相应的工作人员,确保适龄儿童入学信息登记材料审验工作顺利进行。 (五)公民办小学 入学网上报名 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家长,须在“一网通办”网站义务教育入学专栏或“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进行入学报名,选择“公办小学报名”或“民办小学报名”,其中公办小学报名时间为6月22 日—6月26日,民办小学报名时间为6月22日—6月24日。 (六)公办小学 入学验证 1.分批验证 第一批验证:7月4日-7月10日为嘉定区公办小学第一批验证日。各小学对已取得《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入学验证通知短信或 “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查询结果的适龄儿童以及家长的证件进行核对。“随申办市民云”或“一网通办”网站中的电子证照与纸质证件可同等效力使用。 第二批验证:7月25日-7月26日为嘉定区公办小学第二批验证日。各小学对已取得《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入学验证通知短信或“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查询结果的适龄儿童以及家长的证件进行核对。 未被民办小学录取的适龄儿童参加第二批验证。 2.验证材料 本市户籍的,须核查户口簿、《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在居住地登记就读的还须核查《回执》或廉租房相关材料等。 非本市户籍的,须核查户口簿、《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父母一方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证明或《就业失业登记证》,以及适龄儿童本人的合法居住证件。 学校对登记就读一年级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及其父母的有关证件和有效期限进行核对,通过信息系统对来沪人员随迁子女父母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灵活就业登记证明进行信息比对。
(七)发放入学告知 学校在完成区域内适龄儿童入学安排、招生录取等工作后,于8月15日开始向新生发放“电子入学通知书”,8月31日前将学生入学信息对接到“上海市基础教育学生信息管理系统”。 (八)学校承诺 1. 学校严格遵守市、区、镇招生工作的政策与规定,杜绝招生中违反教育规律的现象。学校承诺在招生过程中,均衡分班,不举办重点班、实验班、快慢班、特色班。 2. 学校的资源配置和建设的基本情况,以及按规定在招生过程中需公开的信息,通过“嘉定区南苑小学”公众微信平台和网站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学校地址:上海市嘉定区富蕴路281号 (九)联系方式 一网通办:zwdt.sh.gov.cn 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网址:shrxbm.edu.sh.gov.cn 上海嘉定教育频道网址:http://www.jiading.gov.cn/jiaoyu 咨询电话:南苑小学:5916282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23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沪教委基〔2023〕10号)和《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延长<关于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就读本市各级各类学校的实施意见>有效期的通知》(沪府办〔2023〕3号)等文件精神,为促进依法办学、规范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结合我校实际,以构建雅美教育,办人民满意的学校为目标,现就本校2023年一年级新生招生入学工作制定以下实施方案及细则: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一)坚持以国家和上海市的有关政策法规为依据,以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以切实维护适龄儿童的合法入学权益、规范学校招生行为为原则,依法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
(二)学校在各区教育行政部门的领导下,根据“十四五”期间区域教育布局调整、常住人口的变化,结合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创建、公建配套学校建设、紧密型学区集团建设等要求,根据区域内常住人口分布情况,按照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和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招生计划和相关政策,确保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
(三)应用“一网通办”网站(zwdt.sh.gov.cn)和“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shrxbm.edu.sh.gov.cn),实施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规范管理,不在招生计划之外自行招收学生,不擅自跨区域招生。
(四)学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及时向社会公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相关信息,加强教育管理部门、学校和家庭、社会之间的沟通交流。通过学校网站公告、网上“校园开放日”等形式,向辖区内适龄儿童告知招生政策、招生细则及所需提供的证件,推广应用“一网通办”电子证照。
(五)学校根据“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提供的本区域入学适龄儿童数据,均衡配置教育资源,合理确定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班级规模,安排适龄儿童入学。班额不超过45人。
(六)学校严格按照区教育行政部门确定的就近入学招生范围和招生计划安排适龄儿童入学。实施均衡分班,不举办各类重点班、实验班、快慢班、特色班;不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等作为招生依据或参考,不以面试、面谈、测评等名义选拔学生,不以任何形式进行文化测试选拔并按照测试成绩分班。不安排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长生招生计划。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及其他各类符合条件的优待对象,妥善安排入学。学校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随班就读。
二、领导小组及部门职责
(一)招生领导小组及成员名单
1、组长:钱晓强
2、副组长:陆林芳、李迎先
3、组员:肖丽萍、吴玉兰、周培华、张益聪、瞿珍、李迪
(二)相关管理部门职责
1、校长室:全面负责招生工作,严格按照文件精神开展一年级学生录取工作。
2、党支部:全面监督学校招生工作,杜绝在新生招生过程中向学生家长收取任何与入学挂钩的赞助费(包括爱心费、建设费、实物等)现象。
3、教导处:具体操作新生的录取工作。拟订网上校园开放日方案、招生实施方案及细则、招生简章、日程安排及工作流程等,落实每个工作步骤。
(三)监察小组
成员名单
1、组长:陆林芳
2、副组长:瞿珍、张琼秋
监察职责:
1、政策宣传,提高规范意识
加强经常性教育,提高思想认识和防范意识。通过集中学习、开设专栏、警示短信等形式加强对教职工的政策宣讲、思想教育;面向新入学年级、毕业班全体学生、家长讲清各种层面阳光招生的政策,进行防被利用、被诈骗等方面的教育。
2、畅通信访渠道。学校设立举报箱和举报电话。举报箱安装到学校门口,公布举报电话,张贴到校门口。学校纪律监督小组通过微信、公示栏等提前向家长、教职工发布招生的重要安排和时间节点,主动邀请教职工、家长代表、上级主管部门代表等校内和社会各界全程监督。
3、对参与招生的人员提前进行警示教育和纪律、规范教育。组内分工合作,互相监督。纪律监督小组派员监督校内所有集体招生。学校对招生主要负责同志进行内部审核。
4、学校通过家长开放日活动或所有招生工作人员向前来咨询的学生、家长主动讲清学校招生的安排,提醒家长不要轻信谣言,以免受骗上当。
5、分班由主管教学的副校长牵头,教导处严格按照分类指导、均衡分班的原则分班,分班时,邀请纪律监督小组、年级组长、班主任、家委会代表等参与并监督。
6、加大查处力度。学校综合运用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形式,甄别问题、划清责任、分类处置。对群众反映属实、性质比较恶劣的典型案件,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三、招生入学工作
(一)招生计划
五个班
(二)划片学区
嘉定工业区民乐社区、庆阳社区、福蕴社区、凤池社区、横沥社区、群裕村、宜景社区。
(三)招生入学对象
凡是年满6周岁(2016年9月1日-2017年8月31日出生)的儿童,应当入小学一年级接受义务教育。确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不能当年度入学的,可向区教育局申请推迟一年入学。上一年度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经区教育局审批同意未入学的,可向区教育局提出入学申请。具体分类如下:
1.人户一致的适龄儿童
户籍在本校区的适龄儿童,户口簿户主为本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同父母或继父母且未成年的兄弟姐妹,且持有相应房地产权证(含农村自有宅基地证)产权人仅为本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同父母或继父母且未成年的兄弟姐妹,在4月28日前经现就读幼儿园线上审验核实户口簿、相应的房地产证。根据“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安排适龄儿童入学。当报名人数不超过对口学校招收计划数时,安排就近入学;当报名人数超过对口学校招收计划数时,按照适龄儿童户籍迁入时间先后排序安排入学,超过部分实行区域内统筹安排入学。
区教育局从2020年起对本区入学需求突出的公办小学,实施“五年限一”政策,具体为:同一居住地址五年内只享有一次同校对口入学机会(多胞胎、二孩除外),为保持政策延续性,该办法逐年过渡到位。2022年申请入学的同一居住地址未安排对口入学须满三年,直至满五年。该政策的实施,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并在招生方案中明确,报区教育局备案。
2.配住本区廉租房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
配住工业区廉租房的本市户籍儿童,须在4月28日前通过线上登记、审验户口簿及廉租房相关材料证明等。就读工业区幼儿园的适龄儿童至就读幼儿园审验,其他幼儿到工业区教委审验。配住本区廉租房的本市户籍儿童入学,由区教育局视公办学校招生实际情况安排就近入学。
3.申请“人户分离”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
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确有困难不能在户籍地入学,选择申请跨区居住地入学,凭工业区《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以下简称《回执》,截止日为4月28日),到工业区教委办理入学登记手续。本区户籍的适龄儿童确有困难不能在户籍地入学,选择跨街镇居住地入学,凭工业区《回执》(截止日为4月28日)与居住地址相应的房地产证(含农村自有宅基地证,产权人仅为本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同父母或继父母且未成年的兄弟姐妹),到工业区教委办理入学登记手续。
同一街镇内不接受“人户分离”申请。跨区、跨街镇“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入学,根据《2023年嘉定区关于本市户籍“人戶分离”适龄儿童和学生的入学实施细则》统筹安排。
工业区其他寄放户口(含集体户口)的适龄儿童,参照居住地登记入学办法,由教育局视公办学校招生实际情况统筹安排。
4.来沪人员随迁子女适龄儿童
申请在工业区接受小学教育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适龄儿童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父母一方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一年内(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不含补缴,有关政策允许补缴的除外)或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
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小学阶段统一安排进入公办学校。街镇要依据区域教育资源和入学需求制定相应入学统筹细则,并报区教育局审核备案。
(四)入学信息登记
4月13日-4月28日,在园适龄儿童家长通过幼儿园登记儿童入学信息。未入园及非本市幼儿园在园的适龄儿童家长通过扫描二维码(附件2),经如实填写后,获取《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和“入学报名告知书”,作为入学报名的重要依据。不得更改入学信息。适龄儿童家长可凭“一网通办”或“随申办”实名帐号登录“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查询入学信息。4 月 28 日为本区小学入学信息登记截止日,之后不得再更改入学信息。
4月13日前,各幼儿园、小学应根据招生入学工作要求,做好相关人员培训、设施设备配备和网络畅通等保障工作,合理安排相应的工作人员,确保适龄儿童入学信息登记材料审验工作顺利进行。
(五)公民办小学入学网上报名
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家长,须在“一网通办”网站义务教育入学专栏或“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进行入学报名,选择“公办小学报名”或“民办小学报名”,其中公办小学报名时间为5月6日—5月10日,民办小学报名时间为5月6日—5月8日。
(六)公办小学入学验证
1.分批验证
第一批验证:5月16日-5月19日为嘉定区公办小学第一批验证日。各小学对已取得《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入学验证通知短信或“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查询结果的适龄儿童以及家长的证件进行核对。“随申办市民云”或“一网通办”网站中的电子证照与纸质证件可同等效力使用。
第二批验证:5月25日-5月26日为嘉定区公办小学第二批验证日。各小学对已取得《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入学验证通知短信或“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查询结果的适龄儿童以及家长的证件进行核对。
未报名公办小学和未被民办小学录取的适龄儿童参加第二批验证。
2.验证材料
本市户籍的,须核查户口簿及相对应的房地产证、《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在居住地登记就读的还须核查《回执》或廉租房相关材料等。
非本市户籍的,须核查户口簿、房产证(或租赁备案)《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父母一方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以及适龄儿童本人的有效居住证件,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证明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温馨提醒:有积分提供积分证明)
(七)发放入学告知
5 月 20 日起,对已验证通过的适龄儿童,陆续发放公办小学入学告知信息。8月31日前将学生入学信息对接到“上海市基础教育学生信息管理系统”。
(八)学校承诺
1.学校严格遵守市、区、镇招生工作的政策与规定,杜绝招生中违反教育规律的现象。学校承诺在招生过程中,均衡分班,不举办重点班、实验班、快慢班、特色班。
2. 学校的资源配置和建设的基本情况,以及按规定在招生过程中需公开的信息,通过“嘉定区南苑小学”公众微信平台和网站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学校地址:上海市嘉定区富蕴路281号
(九)联系方式
一网通办:zwdt.sh.gov.cn
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网址:shrxbm.edu.sh.gov.cn
上海嘉定教育频道网址:http://www.jiading.gov.cn/jiaoyu
咨询电话:59162821
上海市嘉定区南苑小学
2023年4月
一、指导思想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24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沪教委基〔2024〕10号)和《上海市嘉定区教育局关于2024年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嘉教〔2024〕18 号等文件精神,为促进依法办学、规范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结合我校实际,以构建雅美教育,办人民满意的学校为目标,现制定本校2024年一年级新生招生入学工作方案。
二、领导小组及部门职责
(一)招生领导小组及成员名单
1、组长:钱晓强
2、副组长:陆林芳、李迎先
3、组员:肖丽萍、吴玉兰、瞿珍、张益聪、李迪、万超逸
(二)相关管理部门职责
1、校长室:全面负责招生工作,严格按照文件精神开展一年级学生录取工作。
2、党支部:全面监督学校招生工作,杜绝在新生招生过程中向学生家长收取任何与入学挂钩的赞助费(包括爱心费、建设费、实物等)现象。
3、教导处:具体操作新生的录取工作。拟订网上校园开放日方案、招生实施方案及细则、招生简章、日程安排及工作流程等,落实每个工作步骤。
(三)监察小组
成员名单
1、组长:陆林芳
2、副组长:瞿珍、张琼秋
监察职责:
1、政策宣传,提高规范意识
加强经常性教育,提高思想认识和防范意识。通过集中学习、开设专栏、警示短信等形式加强对教职工的政策宣讲、思想教育;面向新入学年级、毕业班全体学生、家长讲清各种层面阳光招生的政策,进行防被利用、被诈骗等方面的教育。
2、畅通信访渠道。学校设立举报箱和举报电话。举报箱安装到学校门口,公布举报电话,张贴到校门口。学校纪律监督小组通过微信、公示栏等提前向家长、教职工发布招生的重要安排和时间节点,主动邀请教职工、家长代表、上级主管部门代表等校内和社会各界全程监督。
3、对参与招生的人员提前进行警示教育和纪律、规范教育。组内分工合作,互相监督。纪律监督小组派员监督校内所有集体招生。学校对招生主要负责同志进行内部审核。
4、学校通过家长开放日活动或所有招生工作人员向前来咨询的学生、家长主动讲清学校招生的安排,提醒家长不要轻信谣言,以免受骗上当。
5、分班由主管教学的副校长牵头,教导处严格按照分类指导、均衡分班的原则分班,分班时,邀请纪律监督小组、年级组长、班主任、家委会代表等参与并监督。
6、加大查处力度。学校综合运用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形式,甄别问题、划清责任、分类处置。对群众反映属实、性质比较恶劣的典型案件,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三、招生范围
嘉定工业区民乐社区、庆阳社区、福蕴社区、福海社区、凤池社区、横沥社区、群裕村、宜景社区
四、招生计划及对象
招生计划:一年级五个班
招生对象:凡是年满6周岁(2017年9月1日至 2018 年8月31日出生)的儿童,应当入小学一年级接受义务教育。确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不能当年度入学的,可向区教育局申请推迟一年入学。上一年度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经区教育局审批同意未入学的,可向区教育局提出入学申请。
具体分类如下:
1.人户一致的适龄儿童
户籍在本校区的适龄儿童,户口簿户主为本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同父母或继父母且未成年的兄弟姐妹,且持有相应房地产权证(含农村自有宅基地证)产权人仅为本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同父母或继父母且未成年的兄弟姐妹,在4月28日前经现就读幼儿园线上审验核实户口簿、相应的房地产证。根据“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安排适龄儿童入学。当报名人数不超过对口学校招收计划数时,安排就近入学;当报名人数超过对口学校招收计划数时,按照适龄儿童户籍迁入时间先后排序安排入学,超过部分实行区域内统筹安排入学。
2.配住本区廉租房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
配住工业区廉租房的本市户籍儿童,须在4月28日前通过线上登记、审验户口簿及廉租房相关材料证明等。就读工业区幼儿园的适龄儿童至就读幼儿园审验,其他幼儿到工业区教委审验。配住本区廉租房的本市户籍儿童入学,由区教育局视公办学校招生实际情况安排就近入学。
3.申请“人户分离”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
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确有困难不能在户籍地入学,选择申请跨区居住地入学,凭工业区《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以下简称《回执》,截止日为4月28日),到工业区教委办理入学登记手续。本区户籍的适龄儿童确有困难不能在户籍地入学,选择跨街镇居住地入学,凭工业区《回执》(截止日为4月28日)与居住地址相应的房地产证(含农村自有宅基地证,产权人仅为本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同父母或继父母且未成年的兄弟姐妹),到工业区教委办理入学登记手续。
同一街镇内不接受“人户分离”申请。跨区、跨街镇“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入学,根据《2024年嘉定区关于本市户籍“人戶分离”适龄儿童和学生的入学实施细则》统筹安排。
工业区其他寄放户口(含集体户口)的适龄儿童,参照居住地登记入学办法,由教育局视公办学校招生实际情况统筹安排。
4.来沪人员随迁子女适龄儿童
申请在工业区接受小学教育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适龄儿童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父母一方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一年内(2023年7月1日至 2024年6月30 日)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不含补缴)或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 2024年6月30 日) 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
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小学阶段统一安排进入公办学校。街镇要依据区域教育资源和入学需求制定相应入学统筹细则,并报区教育局审核备案。
5.本校教职工子女
五、招生日程安排
4月11日 公布学校招生工作方案
4月13日 开展校园开放日活动
4月15-26日 本校小学五年级学生初中入学相关信息核对、更正
5月18日 开展第一批入学验证
5月25日 开展第二批入学验证
5月22日起 发放入学告知信息
8月15日前 陆续向新生发放“入学通知书”
六、学校承诺
1.实施均衡分班,不举办各类重点班、实验班、快慢班、特色班等;
2.不以任何形式进行文化测试选拔并按照测试成绩分班。
3.不在计划外自行招生。
七、招生咨询及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021-59162821
监督电话:021-39902066
上海市嘉定区南苑小学
2024年4月11日
编辑:李迎先
审核:陆林芳
发布:张益聪
以上内容来源于“上海市嘉定区南苑小学”公众号
一、学校简介
上海市嘉定区南苑小学是嘉定工业区下属的一所纯公办小学,创建于1996年8月。学校地处嘉定工业区富蕴路281号,占地面积21539平方米,建筑面积5597平方米,绿化率达40%。学校环境优美,拥有完备而有特色的教育教学设施,为学生提供了多样化的学习空间,促进了学生富有个性地全面成长。
学校现有24个教学班,1014名学生,67名教职工,其中专任教师63名(含1名储备教师)。现有上海市园丁奖1名,高级教师4名,区骨干教师4名,区教学新星3名。
学校在“雅美教育”办学理念的引领下,致力于课程变革与实践,追求“让每个孩子驻足聆听美的声音”的课程愿景,培养“有志向、知礼仪、会学习、展个性、爱劳动、乐运动”的新时代少年,努力办一所适合师生未来发展的高品质学校。
学校先后获得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中小学国防教育示范学校、全国品质课程联盟学校、全国生态文明教育特色学校、全国气象科普教育基地、上海市文明单位、上海市安全文明校园、上海市艺术教育特色学校、上海市中小学行为规范示范校、上海市家庭教育示范校、上海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体现了五育并举的使命担当,展现了办学综合实力。
二、招生范围
以下社区居委符合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及其家长:嘉定工业区民乐社区、庆阳社区、福蕴社区、凤池社区、横沥社区、群裕村、宜景社区、福海社区,凡是年满6周岁(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出生)的儿童,应当入小学一年级接受义务教育。确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不能当年度入学的,可向区教育局申请推迟一年入学。上一年度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经区教育局审批同意未入学的,可向区教育局提出入学申请。
三、招生计划及对象
招生计划:一年级5个班
招生对象:符合本年度嘉定区小学新生入学条件
具体分类如下:
1. 人户一致的学生
本区户籍的适龄儿童,户口簿户主为本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同父母或继父母且未成年的兄弟姐妹,且持有相应房地产权证(含农村自有宅基地证)的产权人仅为本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同父母或继父母且未成年的兄弟姐妹,在4月27日前经现就读幼儿园审验核实户口簿、相应的房地产权证。根据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安排适龄儿童入学。当报名人数不超过对口学校招生计划数时,安排就近入学;当报名人数超过对口学校招生计划数时,按照适龄儿童户籍迁入时间先后排序安排入学,超出部分实行区域内统筹安排入学。
2. 居住本区廉租房的本市户籍学生
居住本区廉租房的本市户籍儿童,须在4月27日前凭户口簿及廉租房相关材料等,在现就读幼儿园进行审验、信息登记,由区教育局视公办学校招生实际情况安排就近入学。
3. 申请“人户分离”的本市户籍学生
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确有困难不能在户籍地入学,选择在本区申请跨区居住地入学(截止日为4月27日),凭有效期内本区居住地所属街镇的《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凭证》,在现就读幼儿园进行信息登记。本区户籍的适龄儿童确有困难不能在户籍地入学,选择跨街镇居住地入学(截止日为4月27日),凭有效期内居住地所属街镇的《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凭证》与居住地址相应的房地产权证(含农村自有宅基地证,产权人仅为本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同父母或继父母且未成年的兄弟姐妹),在现就读幼儿园进行信息登记。跨区、跨街镇“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入学,将根据《上海市嘉定区教育局关于2025年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和学生的入学实施细则》统筹安排。
同一街镇内不接受“人户分离”申请。本区其他寄放户口(含集体户口)的适龄儿童,参照居住地登记入学办法,由区教育局视公办学校招生实际情况统筹安排。
4. 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学生
申请在本区接受小学教育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适龄儿童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父母一方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一年内(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不含补缴)或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办妥本市灵活就业登记。
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小学阶段统一安排进入公办学校。街镇要依据区域教育资源和入学需求细化相应入学排序办法,并报区教育局审核备案。
如果本校招生范围内的入学需求数大于招生计划数,由区教育局按照《上海市嘉定区教育局关于2025年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入学排序办法》统筹安排入学。
四、招生日程安排
4月10日 公布学校招生简章
4月13日 开展校园开放日活动
4月14日至25日 本校小学五年级学生初中入学相关信息核对、更正
5月17日开展第一批入学验证
5月24日 开展第二批入学验证
5月21日起 发放入学告知信息
8月15日前 陆续向新生发放“入学通知书”
五、学校承诺
1.实施均衡分班,不举办各类重点班、实验班、快慢班、特色班等。
2.不以任何形式进行文化测试选拔并按照测试成绩分班。
3.不提前组织适龄儿童或学生报名或变相报名,招生录取不与任何培训机构挂钩。
六、招生咨询及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021-59162821
监督电话:021-39902066
上海市嘉定区南苑小学
2025年4月10日
编辑:李迎先
审核:陆林芳
发布:张益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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