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宝山区通河新村小学
上海市宝山区陈伯吹实验小学
上海市宝山区通河新村第三小学
上海市宝山区第二中心小学(北校区)
上海市宝山区泗塘新村小学
上海民办华远学校(小学部)
学校概况
上海市宝山区第三中心小学,建于1996年9月,是一所区级的实验型学校,地区的示范性学校,承担区域内的教育教学的实验任务。学校经过十几年的努力,已经成为上海市的第二轮课改实验学校,上海市创造教育学会实验基地。近年来,又先后被评为全国少先队“雏鹰红旗大队”、上海市教育系统办学先进单位、上海市文明单位、上海市三八红旗集体、上海市科研先进单位、上海市行为规范示范校等荣誉称号。 上海市宝山区第三中心小学,于1996年建校。学校根据当初办学的生态环境, 确立了“充满自信,敢于探究,追求成功”的学校办学思想。在这个办学思想指导下,先后制定了学校发展的五年规划。在前五年发展规划中,提出的目标是:“把三中心小学办成有良好社会声誉,在区有相当知名度,在市具有一定影响的,以‘自信教育’为办学特色,以‘人本发展’为管理特点,以‘会研究’为师生特点的实验性学校”。在这个目标已经基本实现的基础上,又进一步提出了新的五年发展目标。即:进一步突现“自信教育”的办学特色,追求学校现代化发展,实现学校各项工作的优质高效。让每个师生成功选择适合自己的发展道路,充分地获得自主和谐地发展,使学生个性发展,教师专业发展,最终实现学校的可持续发展。 学校经过十年的努力,从1996年开办时的11个教学班,经过逐年的发展,目前已经具有34个教学班,已经成为上海市的第二轮课改实验学校,上海市创造教育学会实验基地。近年来,学校先后被评为全国少先队“雏鹰红旗大队”、市三、八红旗集体、市科研先进单位、市行为规范示范校、区首批素质教育示范校、区文明单位、区科技特色学校。区师资培训自培基地和自培先进学校等。一批教育有特色,学有特长的师生在区、市、国家级的各类竞赛中取得奖杯、奖牌、奖状不计其数。在“充满自信,敢于探究,求追成功”的办学理念指导下,以科研为抓手,以课程建设为突破,以队伍建设为发展战略,积极推进各项改革,促进了学校的全面发展。 近年来,学校有二十三项科研题获区科研成果奖课,其中一等奖二项,二等奖十项,三等奖十一项。已培养了一批富有朝气蓬勃,勇于创新的优秀青年教师队伍。现有中学高级教师5人,区“学科带头人”3名、“教学能手”4名。青年教师陈蓓、周珏、杨勤文等在上海市教师教学评优活动中分获语文学科、思品学科一等奖;若干个中青年教师在区教学评比中分获语文、数学、英语、思品一等奖;另外还有二十多位教师在市、区的各类教学大奖赛上获各级等第奖。“充满自信,敢于成功,追求成功”已成为三中心师生的共同特征。
招生简章
一、招生对象:符合上海义务教育条件的,2013年9月1日-2014年8月31日出生,年满6周岁的儿童
二、招生人数:2020年计划招收3个班
三、对口地段:呼玛三村、通河三村1-249号(除住嘉新苑、通田商住楼)
(一)招生对象
(二)招生范围
呼玛三村、通河三村(除住嘉新苑、通田商住楼)
(呼玛三村一、二、三、四居委 通河三村一居委、通河三村二居委)
(三)招生原则
(四)具体时间
以下《登记入学的实施办法》
来源自“宝山教育”公众号
上海市宝山区教育局关于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统筹安排本市户籍居住地登记入学的实施办法
(试行)公布
为切实做好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统筹安排居住地登记适龄儿童、少年申请入学工作,依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地登记办法(试行)>的通知》(沪府办〔2011〕74号)和《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21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沪教委基〔2021〕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本区实际,制定如下实施办法(试行)。
一、基本原则
按照“户籍地与居住地一致优先”原则,先安排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对口入学;再根据持有《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地登记(回执)》(以下简称《居住地申请》)人数和学校资源实际情况,在镇、街道(学区)内统筹安排居住地申请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二、统筹安排方法
具有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和少年,居住地与户籍地不一致的、确有困难不能在户籍地入学的,在进行入学信息登记、小学毕业信息核对时,家长可凭户口簿原件和《居住地申请》,选择并确定在居住地就读。区教育局按照“户籍与居住地一致优先”原则,先安排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再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和学校资源分布情况在区域内按以下不同情况的顺序统筹安排“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和少年入学,顺序如下:
1.在本区购买房产,实际居住地址与房产证地址一致的。同等情况下根据房产证性质、监护人情况和办理居住登记时间长短等按序统筹安排。
2.寄居在亲属处的。同等情况下根据寄居亲属关系和办理居住登记时间长短等按序统筹安排。
3.在本区租房,实际居住地址与租房合同地址一致的。同等情况下根据户籍区域(跨区、外街镇)和办理居住登记时间长短等按序统筹安排。
根据上述顺序统筹,额满为止。超出部分的适龄儿童、少年由区教育局安排进周边学校入学。
三、注意事项
1.家长要慎重选择适龄儿童、少年居住地申请入学的意愿,如进入统筹安排程序就不能再回户籍地就学(同街镇除外),一旦确认不得更改。
2.自2020年起,本区同一街镇范围内“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和小学毕业生,不受理其居住地入学登记申请。
四、时间安排
小学受理居住地申请就学手续的截止日期为2021年4月23日。初中受理居住地申请就学手续的截止日期为2021年4月13日。
五、入学注册
8月15日前,区教育局(学校)向居住地申请入学的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指定监护人发放《入学通知书》,学生须在规定时间到录取学校报到注册。
2022年招生信息
一、招生班级
呼玛三村、通河三村1-249号(除住嘉新苑、通田商住楼)
宝山区第三中心小学2023年招生方案
(一)招生对象 2016年9月1日—2017年8月31日出生,年满6周岁,符合我校招生范围和条件的身心健康的适龄儿童(智力残疾等适龄儿童请至相关学校报名)。
(二)招生范围 呼玛三村、通河三村(除住嘉新苑、通田商住楼) (呼玛三村一、二、三、四居委 通河三村一居委、通河三村二居委)
(三)招生原则 按照“户籍地与居住地一致优先”原则,先安排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对口入学;再根据持有《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地登记(回执)》人数和学校资源实际情况,在镇、街道(学区)内统筹安排居住地申请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四)具体时间 1.入学信息登记日:4月13日-4月28日。在本区就读的公办幼儿园、民办二级幼儿园的适龄儿童家长通过幼儿园登记儿童入学信息,民办三级幼儿园的适龄儿童家长可按照镇教委指定方式登记儿童入学信息,经家长确认无误后,完成信息登记,获取《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和“入学报名告知书”。 2.公办小学入学报名:完成幼升小信息登记的适龄儿童家长,须在“一网通办”网站义务教育入学专栏或“入学报名系统”进行在线报名,报名时间为5月6日-5月10日。 3.公办小学验证时间: 第一批:5月16日-5月19日 第二批:5月25日-5月26日 本市将从上海“一网通办”集中调取有关电子证照信息,由区教育局组织安排线上验证,对已登记的信息进行比对。验证通过的,将通过短信和“入学报名系统”告知家长;信息不一致的,由家长根据有关要求,及时提供相关证件信息用于比对。 4.5月20日起,对已验证通过的适龄儿童,陆续发放公办小学入学告知信息。
1.招生对象
2.招生计划
3.学校费用
4.对口地段
5.学校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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