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嘉定区安亭小学
上海市嘉定区安亭小学
安亭镇新源路828号
学校概况
嘉定区安亭小学前身为江苏省立黄渡乡村师范附属小学,创建于1928年,以陶行知“生活即教育”、“社会即学校”和“教、学、做合一”理论为办学指导思想。1953年附小第一部更名为江苏省安亭师范附属小学,同年与原安亭中心校合并。后又几经拆并更名,1998年更名为“嘉定区安亭小学”。


常见问答
上海市嘉定区安亭小学有哪些办学特色?
嘉定区安亭小学前身为江苏省立黄渡乡村师范附属小学,创建于1928年,以陶行知“生活即教育”、“社会即学校”和“教、学、做合一”理论为办学指导思想。1953年附小第一部更名为江苏省安亭师范附属小学,同年与原安亭中心校合并。后又几经拆并更名,1998年更名为“嘉定区安亭小学”。
上海市嘉定区安亭小学有校车吗?
无校车
上海市嘉定区安亭小学可以寄宿吗?
无寄宿
上海市嘉定区安亭小学是什么年制?
五年制

招生简章
1.招生对象
2.招生计划
3.学校费用
4.对口地段
5.学校特色
一、学校简介
上海市嘉定区安亭小学创建于1924年,是一所集深厚文化底蕴与现代教育理念于一体的百年老校。学校坐落于嘉定区安亭镇新源路828号,占地面积35亩,建筑面积14477平方米,校园环境优美,设施设备齐全。学校拥有优秀的师资力量、先进的教学设施以及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学校坚持立德树人,注重培养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地发展,不仅在学业质量上追求卓越,更在品德、艺术、体育、劳动等多方面不断成长,努力塑造“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的时代新人。
学校办学规模目前有37个教学班,学生1653名,教职工111名,其中专任教师104名(在编教师93人,储备教师5人,编外教师6人)。现有正高级职称教师1名、副高级职称教师14名、中级职称教师55名;区级学科带头人4名、区级优秀骨干教师11名、区级学科新星2名、镇级骨干优秀教师11名。优秀教师在学校教育教学课程改革实践中发挥了积极的引领作用。
学校以“真我教育——响应儿童需要,享受教育生活”为办学理念,体现了学校对陶行知“生活即教育”“社会即学校”和“教、学、做合一”理论的深刻理解和实践。在“向善向上”校训文化的浸润下,通过构建“真趣课程体系”,培养学生成为“有真情、有真智、有真行、有真美、有真才”的真我少年。
二、招生范围
安亭镇“东至于田路-京沪高铁-吴塘河一线、南至昌吉路、西至省(市)界、北至宝安公路-外青松公路-京沪高铁一线”的地区。
三、招生计划及对象
招生计划:一年级7个班
招生对象:符合本年度嘉定区小学新生入学条件
1. 人户一致的学生
2.居住本区廉租房的本市户籍学生
3.申请“人户分离”的本市户籍学生
4.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学生
5.本校教职工子女
如果本校招生范围内的入学需求数大于招生计划数,由区教育局按照《上海市嘉定区教育局关于2025年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入学排序办法》统筹安排入学。
四、招生日程安排
4月10日 公布学校招生简章
4月12日 开展校园开放日活动
4月14日至25日 本校小学五年级学生初中入学相关信息核对、更正
5月17日至20日 开展第一批入学验证
5月24日至25日 开展第二批入学验证
5月21日起 发放入学告知信息
8月15日前 陆续向新生发放“入学通知书”
五、学校承诺
1.实施均衡分班,不举办各类重点班、实验班、快慢班、特色班等。
2.不以任何形式进行文化测试选拔并按照测试成绩分班。
3.不提前组织适龄儿童或学生报名或变相报名,招生录取不与任何培训机构挂钩。
六、招生咨询及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021-59561599
监督电话:021-39902066
上海市嘉定区安亭小学
2025年4月10日
01
百年老校开放日
线上线下欢乐多
“东风好作阳和使,逢草逢花报发生”,4月13日上午,和煦的春风吹拂着校园,处处春意盎然,鸟语花香。为深化幼小衔接工作,积极展示学校在校园文化建设、教育教学改革、师资队伍打造、特色课程、学区化办学等方面取得的成果,初步感知学校“向善向上”的办学理念,安亭小学举行以“相约百年老校,探索多彩校园”为主题的2024年校园开放日活动。
参加校园开放日活动的家长和孩子们带着期盼和憧憬走进校园,他们签到后领取了学校宣传手册。
家长和孩子们移步整洁、美丽的校园,根据课程体验点位图的指引进行社团课程的观摩、体验。
孩子们神采飞扬地加入课程观摩和体验活动中,瞧,孩子们有的拿起画笔,开始趣味无穷的漏版版画创作和创意速写;有的在老师的指导下,尝试操作新颖无比的无人机;有的拿起篮球拍拍打打,宛如活泼好动的小小“篮精灵”。
充满韵律的啦啦操表演、整齐划一的行进管乐表演、活力四射的足球竞技,让家长们纷纷举起手机记录着精彩瞬间,并带着孩子一起进行课程集章打卡。
此外,作为上海市教育数字化转型整体试验样板校,本次校园开放日活动还特别设置了“码上打卡”环节,家长可以通过扫描每个课程打卡造型上的二维码,详细了解课程内容,也可以上传孩子的精彩照片进行线上打卡。后台数据显示,家长和孩子们打卡热情高涨,课程打卡次数将近800次。
学校完善的硬件设施和丰富多彩的特色社团给家长和孩子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他们对学校赞不绝口。
各类专用教室和场馆热闹非凡,孩子们带着笑容满载而归,他们在言语中纷纷表达了对小学生活的向往和对安亭小学的喜爱。
安亭小学还巧借三个助手平台,让孩子们对社团课程进行投票评价,选出自己心目中最有趣的课程。
孩子们恋恋不舍地离开校园,完成集章打卡的小朋友还收到了大队部哥哥姐姐们为小朋友录制的视频小惊喜呢!视频里,哥哥姐姐表达了期盼,希望早日见到小朋友们踏着欢快的脚步走进安亭小学美丽的校园,成为茁壮成长的“善宝”和“上娃”。
此次校园开放日活动搭建了一个真诚交流的平台,家长和幼儿进行了“零距离”的体验,不仅让家长对学校有了全面的了解,加强了家长和学校之间的沟通,也让小朋友们对小学生活更加充满期待!
安亭小学将继续坚持“品质教育”方向,深化教育综合改革,扎实推进“品质教育”实践,紧紧抓住数字化转型发展的契机,办一所优质的、充满时代气息的现代化百年老校。
撰稿:姜砚
审核:唐艳
编辑:王林
以上内容来源于“嘉定区安亭小学”公众号

根据《上海市嘉定区教育局关于2023年嘉定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嘉教〔2023〕10号)、《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延长<关于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就读本市各级各类学校的实施意见>有效期的通知》(沪府办〔2023〕3号)和《2023年安亭镇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现就我校2023年招生入学工作提出以下具体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依据国家和上海市有关法律法规,以促进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办好每一所学校为目标,切实维护中小学生的合法入学权益,规范学校招生行为。结合嘉定区“十四五”推进紧密型学区集团建设,依法实施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构建面向每一位适龄儿童和学生的教育服务体系。
(一)公开透明原则。街镇、学校应及时向社会公布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相关信息,加强与家庭、社会之间的沟通交流。通过区教育局、街镇和学校网站公告、“校园开放日”等形式,向辖区内适龄儿童告知招生工作政策、招生入学具体工作事项及所需提供的证件,推广应用“一网通办”电子证照。
(二)班额总控原则。根据“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提供的入学适龄儿童和学生数据,均衡配置教育资源,安排适龄儿童和学生入学。小学班额不超过45人。
(三)公平公正原则。应用“一网通办” 网站(zwdt.sh.gov.cn)义务教育入学专栏或“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shrxbm.edu.sh.gov.cn),实施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规范管理。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应按照区教育局确定的招生范围和招生计划接收适龄儿童和学生入学。实施均衡分班,严禁举办各类重点班、实验班、快慢班、特色班等;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等作为招生依据或参考,不得以面试、面谈、测评等名义选拔学生,严禁以任何形式进行文化测试选拔并按照测试成绩分班。全面取消各类特长生招生,不再安排义务教育学校特长生招生计划。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及其他各类符合条件的优待对象,妥善安排入学。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应当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随班就读。
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计划外自行招生,小学不得招收非适龄儿童。
二、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为了确保招生工作的规范、有序,成立“2023年安亭小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的招生工作,负责审验符合入学条件的新生的相关材料;另设招生监督小组,负责对我校招生工作开展专项督查。
“2023年安亭小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长:陈伟萍
副组长:唐艳
组员:钱静莉 陈海锋 周代兵 姜砚
“2023年安亭小学招生工作监督小组”名单如下:
组长:夏奉安
组员:陆江华 朱丽萍 朱婷婷
三、招生计划
2023年安亭小学一年级计划招收8个班
四、划片学区
安亭镇“东至于田路-京沪高铁-吴塘河一线;南至昌吉路;西至省(市)界;北至宝安路-外青松公路-京沪高铁一线”的地区。
【兰塘村、向阳村、顾浦村、塔庙村、林家村、南安村(昌吉路以北)、安亭水产村、沁富社区、新源社区、博泰社区、玉兰第一社区、玉兰第二社区、玉兰第三社区、墨玉社区(宝安路以南,向阳别墅)、迎春社区(昌吉路以北)、沁乐社区。】
五、招生对象
凡是年满6周岁(2016年9月1日-2017年8月31日出生)的儿童,应当入小学一年级接受义务教育。确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不能当年度入学的,可向区教育局申请推迟一年入学。上一年度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经区教育局审批同意未入学的,可向区教育局提出入学申请。具体分类如下:
1.人户一致的适龄儿童
本镇户籍的适龄儿童,户口簿户主为本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同父母或继父母且未成年的兄弟姐妹,且持有相应房地产权证(含农村自有宅基地证)的产权人仅为本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同父母或继父母且未成年的兄弟姐妹,在4月28日前经现就读幼儿园审验核实户口簿、相应的房地产权证。根据“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安排适龄儿童入学。当报名人数超过对口学校招收计划数时,按照适龄儿童户籍迁入时间先后排序安排入学,超出部分实行区域内统筹安排入学。
2.配住本镇廉租房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
配住本镇廉租房的本市户籍儿童,须在4月28日前通过信息登记、审验户口簿及廉租房相关证明等。就读本市幼儿园的适龄儿童通过就读幼儿园进行审验、登记。配住本镇廉租房的本市户籍儿童,由镇教委视公办学校招生实际情况安排就近入学。
3.“人户分离”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
(1)4月28日前应申请办理《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以下简称《回执》),凭《回执》办理入学登记手续。如本区外镇选择跨街镇居住地入学的除《回执》外,还须提供与居住地址相应的房地产权证(含农村自有宅基地证,产权人仅为本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同父母或继父母且未成年的兄弟姐妹)。
(2)同一街镇内不接受居住地(即“人户分离”)入学申请。
(3)跨区、跨街镇“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入学顺序遵照区教育局有关规定执行。
本镇其他寄放户口(含集体户口)的适龄儿童,参照居住地登记入学办法,由镇教委视公办学校招生实际情况统筹安排。
4.来沪人员随迁子女适龄儿童
申请在本镇接受小学教育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适龄儿童须持有效期内在本镇办理的《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父母一方须持有效期内在本镇办理的《上海市居住证》,且一年内(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不含补缴,有关政策允许补缴的除外)或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
镇教委将根据现有教育资源情况,对符合今年入学条件的随迁子女实行分片依分(根据附件1《安亭镇义务教育阶段随迁子女入学统筹计分办法》)统筹安排。
申请在本镇接受小学教育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适龄儿童家长应于4月29日(周六)将相关纸质入学计分材料送交至适龄儿童居住证所对应的公办小学(入学计分材料清单及学校地点详见附件2、3)。
六、入学网上报名
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家长,须在“一网通办”网站义务教育入学专栏或“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进行入学报名,选择“公办小学报名”或“民办小学报名”,其中公办小学报名时间为5月6日-5月10日,民办小学报名时间为5月6日-5月8日。
七、入学验证
1.分批验证
第一批验证:5月16日-5月19日,开展本校第一批验证。
第二批验证:5月25日-5月26日,开展本校第二批验证。未报名公办小学和未被民办小学录取的适龄儿童参加第二批验证。
学校主要通过集中调取“一网通办”有关信息,对已取得《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入学验证通知短信或“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查询结果的适龄儿童以及家长的证件进行核对。“随申办”或“一网通办”网站中的电子证照与纸质证件可同等效力使用。
2.验证材料
本市户籍的儿童,须核查户口簿、《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和房地产权证(含农村自有宅基地证)等。在居住地登记就读的还须核查《回执》或廉租房相关材料等。
非本市户籍的儿童,须核查户口簿、《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父母一方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证明或《就业失业登记证》等,以及适龄儿童本人的合法居住证件。
在登记和报名过程中,适龄儿童监护人必须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所填信息与实际不符,或在后续入学验证时发现不符,将视录取结果无效,并对录取结果做相应调整。
八、发放入学告知
5月20日起,对已验证通过的适龄儿童,陆续发放公办小学入学告知信息。
九、入学排序及统筹方法
为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根据《上海市嘉定区教育局关于2023年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嘉教〔2023〕10号)精神和安亭镇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排序及统筹办法。
(一)就近入学
根据学校招生计划,按照以下顺序进行:
1.报名公办小学的本镇人户一致的适龄儿童。
2.报名公办小学的本镇廉租房户籍的适龄儿童。
3.报名民办小学未被录取的本镇人户一致的适龄儿童。
4.报名民办小学未被录取的本镇廉租房户籍的适龄儿童。
【人户一致的对象】
本镇户籍,户主薄户主为本人、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父母或继父母且未成年的兄弟姐妹,且应持有相应房地产权证(含农村自有宅基地证)产权人仅为本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同父母或继父母且未成年的兄弟姐妹的适龄儿童(学生)。
(二)统筹入学
就近入学安排后,进行统筹安排,按照以下顺序进行:
1.上海户籍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学生),持有相应的产权人仅为本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同父母或继父母且未成年的兄弟姐妹的住宅类房产证或农村自有宅基地证。
2.本镇户籍户主或产权人之一为适龄儿童(学生)的曾祖父母、曾外祖父母、父母的兄弟姐妹等。
3.本镇公共户集体户口的适龄儿童(学生)。
4.上海外区户籍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学生),租房。
5.父母一方为上海户籍且持有相应房产的适龄儿童(学生)。
6.父母一方为上海户籍的适龄儿童(学生),租房。
7.符合入学条件的其他随迁子女根据《安亭镇义务教育阶段随迁子女入学统筹计分办法》(详见附件1),按照计分高低排序。(同分情况下,具有上海市标准积分、本镇房产的优先安排)
如本街镇随迁子女申请人数超出各校学位总数,依据《安亭镇义务教育阶段随迁子女入学统筹计分办法》,依据分值高低依次录取,超出部分由镇教委递请区教育主管部门根据区域内教育资源进行全区统筹安排。
十、招生入学工作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
咨询电话:
59573745(安亭小学校长室)
59561599(安亭小学教导处)
监督电话:
59561175(安亭小学家长委员会办公室)
59571405(安亭小学纪检委员办公室)
联系地址:上海市嘉定区安亭镇新源路828号
学校网址:http://atxxjq.jdjy.sh.cn
十一、学校承诺
1.学校承诺均衡分班,不举办重点班、实验班、快慢班、特色班。
2. 学校承诺在招生过程中,不组织报名或变相报名;不举行任何形式的测试、测评、面试、面谈或调查,不收任何学生的简历等材料;招生录取不与任何教育培训机构挂钩。
上海市嘉定区安亭小学
二0二三年四月十日


嘉定区安亭小学2022年
招 生 工 作 办 法
根据《上海市嘉定区教育局关于2022年嘉定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嘉教〔2022〕13号)、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教委等四部门《关于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就读本市各级各类学校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沪府办规〔2018〕5号)和《2022年安亭镇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现就我校2022年招生入学工作提出以下具体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依据国家和上海市有关法律法规,以促进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办好每一所学校为目标,切实维护中小学生的合法入学权益,规范学校招生行为,根据嘉定区“十四五”推进紧密型学区、集团建设,依法实施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构建面向每一位适龄儿童和学生的教育服务体系。 (一)公开透明原则。街镇、学校应及时向社会公布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相关信息,加强与家庭、社会之间的沟通交流。通过区教育局、街镇和学校网站公告、网上“校园开放日”、在社区张贴《招生告示》等形式,向辖区内适龄儿童告知招生工作政策、招生入学具体工作事项及所需提供的证件,推广应用“一网通办”电子证照。 (二)班额总控原则。根据“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提供的入学适龄儿童和学生数据,均衡配置教育资源,安排适龄儿童和学生入学。小学班额不超过45人。 (三)公平公正原则。应用“一网通办” 网站(zwdt.sh.gov.cn)和“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shrxbm.edu.sh.gov.cn),实施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规范管理。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应按照区教育局确定的招生范围和招生计划接收适龄儿童和学生入学。实施均衡分班,严禁举办各类重点班、实验班、快慢班、特色班;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或参考,不得以面试、面谈、测评等名义选拔学生,严禁以任何形式进行文化测试选拔并按照测试成绩分班。全面取消各类特长生招生,不再安排义务教育学校特长生招生计划。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及其他各类符合条件的优待对象,妥善安排入学。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应当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随班就读。 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计划外自行招生,小学不得招收非适龄儿童。 二、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为了确保招生工作的规范、有序,成立“2022年安亭小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的招生工作,负责审验符合入学条件的新生的相关材料;另设招生监督小组,负责对我校招生工作开展专项督查。 “2022年安亭小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长:陈伟萍 副组长:陆江华 组员:钱静莉 陈海锋 周代兵 吴梦圆 “2022年安亭小学招生工作监督小组”名单如下: 组长:夏奉安 组员:朱丽萍 朱婷婷 三、招生计划 2022年安亭小学一年级计划招收7个班 四、划片学区 安亭镇“东至于田路-京沪高铁-吴塘河一线;南至昌吉路;西至省(市)界;北至宝安路-外青松公路-京沪高铁一线”的地区。 【兰塘村、向阳村、顾浦村、塔庙村、林家村、南安村(昌吉路以北)、安亭水产村、沁富社区、新源社区、博泰社区、玉兰第一社区、玉兰第二社区、玉兰第三社区、墨玉社区(宝安路以南,向阳别墅)、迎春社区(昌吉路以北)、沁乐社区。】 五、招生对象 凡是年满6周岁(2015年9月1日-2016年8月31日出生)的儿童,应当入小学一年级接受义务教育。确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不能当年度入学的,可向区教育局申请推迟一年入学。上一年度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经区教育局审批同意未入学的,可向区教育局提出入学申请。具体分类如下: 1.人户一致的适龄儿童 本镇户籍的适龄儿童,户口簿户主为本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同父母或继父母且未成年的兄弟姐妹,且持有相应房地产权证(含农村自有宅基地证)产权人仅为本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同父母或继父母且未成年的兄弟姐妹,在6月19日前经现就读幼儿园线上审验核实户口簿、相应的房地产证。根据“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安排适龄儿童入学。当报名人数超过对口学校招收计划数时,按照适龄儿童户籍迁入时间先后排序安排入学,超出部分实行区域内统筹安排入学。 2.配住本镇廉租房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 配住本镇廉租房的本市户籍儿童,须在6月19日前通过线上登记、审验廉租房相关材料证明、户口簿等。就读本市幼儿园的适龄儿童通过就读幼儿园进行线上登记、审验。配住本镇廉租房的本市户籍儿童入学,由镇教委视公办学校招生实际情况安排就近入学。 3.“人户分离”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 (1)6月19日前应申请办理《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凭《回执》办理入学登记手续。如本区外镇选择跨街镇居住地入学的除《回执》外,还须提供与居住地相应的房地产证(产权人仅为本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同父母或继父母且未成年的兄弟姐妹)。 (2)同一街镇内不接受居住地(即人户分离)入学申请。 (3)跨区、跨街镇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入学顺序遵照区教育局有关规定执行。 本镇其他寄放户口(含集体户口)适龄儿童,由镇教委视公办学校招生实际情况,参照居住地登记入学办法统筹安排。 4.随迁子女适龄儿童 申请在本镇接受小学教育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适龄儿童须持有效期内在本镇办理的《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父母一方须持有效期内在本镇办理的《上海市居住证》,且一年内(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2021年7月至2022年2月期间,社会保险须满2个月的)或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22年6月30日)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含2020-2021年连续两年办理灵活就业登记且至今未退出登记手续)。 六、入学网上报名 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家长,须在“一网通办”网站义务教育入学专栏或“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进行入学报名,选择“公办小学报名”或“民办小学报名”,其中公办小学报名时间为6月22日-6月26日,民办小学报名时间为6月22日-6月24日。 七、入学验证 1.分批验证 第一批验证:各小学于7月4日-7月10日对已取得《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入学验证通知短信或“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查询结果的适龄儿童以及家长的证件进行核对。“随申办市民云”或“一网通办”网站中的电子证照与纸质证件可同等效力使用。 第二批验证:各小学于7月25日-7月26日对已取得《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入学验证通知短信或“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查询结果的适龄儿童以及家长的证件进行核对。 未被民办小学录取的适龄儿童参加第二批验证。 2.验证材料 本市户籍的,须核查户口簿、《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在居住地登记就读的还须核查《回执》或廉租房相关材料等。 非本市户籍的,须核查户口簿、《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父母一方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证明或《就业失业登记证》、适龄儿童本人的合法居住证件,核对《安亭镇义务教育阶段随迁子女入学申请(计分)材料清单》。 在网上登记和报名过程中,适龄儿童监护人必须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所填写信息与实际不符,或在后续入学验证时发现不符,将视录取结果无效,并对录取结果做相应调整。 八、发放入学告知 7月10日起,对已验证通过的适龄儿童,陆续发放公办小学入学告知信息。 九、入学排序及统筹方法 为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根据《上海市嘉定区教育局关于2022年嘉定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嘉教〔2022〕13号)精神和安亭镇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排序及统筹办法。 (一)就近入学 根据学校招生计划,按照以下顺序进行: 1.报名公办小学的本镇人户一致的适龄儿童。 2.报名公办小学的本镇廉租房户籍的适龄儿童。 3.报名民办小学未被录取的、本镇人户一致的适龄儿童。 4.报名民办小学未被录取的本镇廉租房户籍的适龄儿童。 5.报名公办的本镇户籍且户口与房产对应的适龄儿童,对口校区内同一居住户地址2020、2021年已享有一次同校对口入学机会。(多胞胎、二胎除外)。 6.报名民办小学未被录取的本镇户籍且户口与房产对应的适龄儿童,对口校区内同一居住户地址2020、2021年已享有一次同校对口入学机会。(多胞胎、二胎除外)。 【人户一致的对象】 本镇户籍,户主为本人、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父母或继父母且未成年的兄弟姐妹,且应持有相应的产权人(含农村自有宅基地证)仅为本人、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父母或继父母且未成年的兄弟姐妹。 (二)统筹入学 就近入学安排后,进行统筹安排,按照以下顺序进行: 1.上海户籍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学生),持有相应的产权人仅为本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同父母或继父母且未成年的兄弟姐妹的住宅类房产证或农村自有宅基地证。 2. 本镇户籍户主或产权人之一为适龄儿童(学生)的曾祖父母、曾外祖父母、父母的兄弟姐妹。 3. 本镇公共户集体户口的适龄儿童(学生)。 4. 上海外区户籍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学生),租房。 5. 父母一方为上海户籍且持有相应房产的适龄儿童(学生)。 6. 父母一方为上海户籍的适龄儿童(学生),租房。 7.符合入学条件的其他随迁子女根据《安亭镇义务教育阶段随迁子女入学统筹计分办法》(详见)附件1),按照计分高低排序。(同分情况下,具有上海市标准积分、本镇房产的优先安排) 如本街镇随迁子女申请人数超出各校学位总数,依据《安亭镇义务教育阶段随迁子女入学统筹计分办法》,依据分值高低依次录取,超出部分由镇教委递请区教育主管部门根据区域内教育资源进行全区统筹安排。 十、招生入学工作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 咨询电话: 59569296(安亭小学校长室) 59561599(安亭小学教导处) 监督电话: 59561175(安亭小学家长委员会办公室) 59571405(安亭小学纪检委员办公室) 联系地址:上海市嘉定区安亭镇新源路828号 学校网址:http://atxxjq.jdjy.sh.cn 十一、学校承诺 1.学校承诺均衡分班,不举办重点班、实验班、快慢班、特色班。 2. 学校承诺在招生过程中,不组织报名或变相报名;不举行任何形式的测试、测评、面试、面谈或调查,不收任何学生的简历等材料;招生录取不与任何教育培训机构挂钩。 上海市嘉定区安亭小学 二○二二年六月三日
嘉定区安亭小学2021年招生工作办法
根据《上海市嘉定区教育局关于2021年嘉定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嘉教〔2021〕9号)、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教委等四部门《关于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就读本市各级各类学校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沪府办规〔2018〕5号)和《2021年安亭镇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意见》,现就我校2021年招生入学工作提出以下具体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依据国家和上海市有关法律法规,以促进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办好每一所学校为目标,切实维护中小学生的合法入学权益,规范学校招生行为,推进紧密型学区、集团建设,依法实施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构建面向每一位适龄儿童和学生的教育服务体系。
(一)公开透明原则。街镇、学校应及时向社会公布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相关信息,加强与家庭、社会之间的沟通交流。通过区教育局、街镇和学校网站公告、网上“校园开放日”、在社区张贴招生告示等形式,向区域内适龄儿童和学生告知招生工作政策、入学信息登记时间、地点,以及入学验证时间、地点及携带所需审核的各种证件。
(二)班额总控原则。根据“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提供的入学适龄儿童和学生数据,均衡配置教育资源,安排适龄儿童和学生入学。小学班额不超过45人。
(三)公平公正原则。应用“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网址:shrxbm.edu.sh.gov.cn),实施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规范管理。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应按照区教育局确定的招生范围和招生计划接收适龄儿童和学生入学。实施均衡分班,严禁举办各类重点班、实验班、快慢班、特色班;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或参考,不得以面试、面谈、测评等名义选拔学生,严禁以任何形式进行文化测试选拔并按照测试成绩分班。全面取消各类特长生招生,不再安排义务教育学校特长生招生计划。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及其他各类符合条件的优待对象,妥善安排入学。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应当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随班就读。
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计划外自行招生,小学不得招收非适龄儿童。
二、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为了确保招生工作的规范、有序,成立“2021年安亭小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的招生工作,负责审验符合入学条件的新生的相关材料;另设招生监督小组,负责对我校招生工作开展专项督查。
“2021年安亭小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长:陈伟萍
副组长:陆江华
组员:钱静莉 陈海锋 周代兵 朱婷婷
“2021年安亭小学招生工作监督小组”名单如下:
组长:夏奉安
组员:许艳 朱丽萍
三、招生对象
凡是年满6周岁(2014年9月1日-2015年8月31日出生)的儿童,应当入小学一年级接受义务教育。确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不能当年度入学的,可向区教育局申请推迟一年入学。上一年度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经区教育局审批同意未入学的,可向区教育局提出入学申请。具体分类如下:
1.人户一致的适龄儿童
本镇户籍的适龄儿童,户口簿户主为本人或其直系亲属(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且持有相应的产权人仅为本人或直系亲属的住宅类房产证或农村自有宅基地证(以下简称房地产证)的,在4月23日前经现就读幼儿园审验核实户口簿、相应的房地产证。
4月8日—23日,在现就读公办幼儿园或民办二级幼儿园完成入学信息登记、审验和家长确认工作,通过者获取《入学信息登记表》,根据划定学区,如报名数不超过对口学校招生计划数时,安排就近入学;当报名数超过对口学校招生计划数时,则按照户籍迁入时间先后排序安排入学(详见附件3《安亭镇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入学排序及统筹办法》),超出部分实行镇内统筹安排入学。
本镇其他寄放户口适龄儿童,由区教育局视公办学校招生实际情况统筹安排;本镇集体户籍适龄儿童参照居住地登记入学办法就读。
2.配住本镇廉租房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
配住本镇廉租房的本市户籍儿童,须在4月23日前至规定地点审验核实廉租房相关材料证明、户口簿等(在本区幼儿园就读的幼儿由就读幼儿园负责审验,其他幼儿应于4月8日—23日到安亭党成校由镇教委负责审验),入学由镇教委视公办学校招生实际情况安排入学。
3.申请“人户分离”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
14月23日前应申请办理《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申请》,凭《回执》办理入学登记手续。如本区外镇选择跨街镇居住地入学的除《回执》外还须提供与居住地相应的房地产证(产权人仅为直系亲属或本人)。
2同一街镇内不接受居住地(即人户分离)入学申请。
3跨区、跨街镇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入学顺序遵照区教育局有关规定执行。
4.来沪人员随迁子女适龄儿童
申请在本镇接受小学教育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适龄儿童须持有效期内在本镇办理的《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父母一方须持有效期内在本镇办理的《上海市居住证》,且一年内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不含补缴,因疫情防控需要允许补缴的除外)或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21年6月30日)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
镇教委将根据现有教育资源情况,对符合今年入学条件的随迁子女实行分片依分(根据附件1《安亭镇义务教育阶段随迁子女入学积分办法》)统筹安排。
1在本市公办幼儿园、民办二级幼儿园就读的随迁适龄儿童,家长应于4月8日—23日间在现就读幼儿园登记入学信息,获取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并应将相关纸质入学材料于4月24日(周六)送交相应的公办小学进行积分登记(入学材料清单详见附件2)。
2在本市公办幼儿园、民办二级幼儿园以外就读的随迁适龄儿童,家长应于4月8日—23日间携带相关材料到安亭党成校(泰富路275号)登记入学信息,获取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并应于4月24日(周六)将相关纸质入学材料上交至相应的公办小学进行积分登记(入学材料清单详见附件2)。
四、招生计划
2021年安亭小学一年级计划招收7个班
五、划片学区
安亭镇“东至于田路-京沪高铁-吴塘河一线;南至昌吉路;西至省(市)界;北至宝安路-外青松公路-京沪高铁一线”的地区。
【兰塘村、向阳村、顾浦村、塔庙村、林家村、南安村(昌吉路以北)、安亭水产村、沁富社区、新源社区、博泰社区、玉兰第一社区、玉兰第二社区、玉兰第三社区、墨玉社区(宝安路以南,向阳别墅)、迎春社区(昌吉路以北)、沁乐社区。】
六、排序方法
为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根据《2021年嘉定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嘉教〔2021〕9号)精神和安亭镇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排序及统筹办法。
一、就近入学
根据学校招生计划,按照以下顺序进行:
(1)报名公办小学的本镇人户一致的适龄儿童。
(2)报名公办小学的本镇廉租房户籍的适龄儿童。
(3)报名民办小学未被录取的、本镇人户一致的适龄儿童。
(4)报名民办小学未被录取的本镇廉租房户籍的适龄儿童。
(5)报名公办小学的本镇户籍且户口与房产对应的适龄儿童,对口校区内同一居住户地址2020年已享有一次同校对口入学机会。(多胞胎、二胎除外)。
(6)报名民办小学未被录取的本镇户籍且户口与房产对应的适龄儿童,对口校区内同一居住户地址2020年已享有一次同校对口入学机会。(多胞胎、二胎除外)。
二、统筹入学
就近入学安排后,进行统筹安排,按照以下顺序进行:
(1)上海户籍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学生),持有相应的产权人仅为本人或直系亲属的住宅类房产证或农村自有宅基地证。
(2)本镇户籍户主为适龄儿童(学生)非直系亲属,或产权人之一为适龄儿童(学生)非直系亲属(曾祖父母、曾外祖父母、父母的兄弟姐妹、本人的兄弟姐妹、非亲属等)。
(3)本镇户籍集体户口的适龄儿童(学生)。
(4)上海外区户籍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学生),租房。
(5)父母一方为上海户籍的适龄儿童(学生)。
(6)符合入学条件的随迁子女根据《安亭镇义务教育阶段随迁子女入学积分办法》(详见)附件1),按照积分高低排序。
七、照片上传与公办小学入学网上报名
完成信息登记后,家长应于4月23日前,在“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首页点击“儿童照片上传”按钮,按照规定格式上传适龄儿童的照片作为入学报名、公办小学验证等的重要依据。
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家长,须在“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进行入学报名,选择“公办小学报名”或“民办小学报名”,其中公办小学报名时间为4月26日—4月30日,民办小学报名时间为4月26日—4月28日。
八、学校验证安排
第一批验证:5月15日(周六),为安亭镇公办小学本市户籍生验证日;
第二批验证:5月30日(周日),为未被民办小学录取的适龄儿童及非本市户籍生验证日。各小学对已填写入学信息登记的适龄儿童及家长的证件进行现场核对。
(1)本市户籍适龄儿童验证时,家长须带领适龄儿童,携带户口簿、《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相应的房地产证、预防接种证,在居住地登记就读的还须携带《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申请回执》或廉租房相关材料证明等。
(2)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验证时,家长须带领适龄儿童,携带户口簿、《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预防接种证、父母一方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证明或《就业失业登记证》,以及适龄儿童本人的合法居住证件。“随申办市民云”或“上海一网通办”网站中的电子证照与纸质证件同等效力使用。
发放入学告知:5月20日起,陆续发放公办小学入学告知信息。
九、招生入学工作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
咨询电话:59569296(安亭小学校长室)
59561599(安亭小学教导处)
监督电话:59561175(安亭小学家长委员会办公室)
59571405(安亭小学纪检委员办公室)
联系地址:上海市嘉定区安亭镇新源路828号
学校网址:http://atxxjq.jdjy.sh.cn
十、学校承诺
1.学校承诺均衡分班,不举办重点班、实验班、快慢班、特色班。
2. 学校承诺在招生过程中,不组织报名或变相报名;不举行任何形式的测试、测评、面试、面谈或调查,不收任何学生的简历等材料;招生录取不与任何教育培训机构挂钩。
上海市嘉定区安亭小学
二0二一年三月三十日
附件5:
安亭镇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入学排序及统筹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根据《上海市嘉定区教育局关于2021年嘉定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嘉教〔2021〕9号)精神和安亭镇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排序及统筹办法。
一、就近入学
(一)小学入学
根据学校招生计划,按照以下顺序进行:
1、报名公办小学的本镇人户一致的适龄儿童。
2、报名公办小学的本镇廉租房户籍的适龄儿童。
3、报名民办小学未被录取的、本镇人户一致的适龄儿童。
4、报名民办小学未被录取的本镇廉租房户籍的适龄儿童。
5、报名公办的本镇户籍且户口与房产对应的适龄儿童,对口校区内同一居住户地址2020年已享有一次同校对口入学机会。(多胞胎、二胎除外)。
6、报名民办小学未被录取的本镇户籍且户口与房产对应的适龄儿童,对口校区内同一居住户地址2020年已享有一次同校对口入学机会。(多胞胎、二胎除外)。
(二)初中入学
1、本镇人户一致的学生。
2、本镇廉租房户籍的学生。
3、报名民办中学未被录取的、本镇人户一致的学生。
4、报名民办中学未被录取的、本镇廉租房户籍的学生。
5、报名公办的本区户籍且户口与房产对应的学生,对口校区内同一居住户地址2020年已享有一次同校对口入学机会。(多胞胎、二胎除外)。
6、报名民办学校未被录取的本镇户籍且户口与房产对应的学生,对口校区内同一居住户地址2020年已享有一次同校对口入学机会。(多胞胎、二胎除外)。
(三)人户一致的对象
本镇户籍,户主为本人、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且应持有相应的产权人(含农村自有宅基地证)仅为本人、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
(四)人户一致排序办法
如果学校招生计划小于入学需求数,按照儿童本人户籍迁入对应房产的时间先后排序;如果户籍迁入时间相同,依次按照户主为本人、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顺序安排就近入学,额满为止,超出部分由镇教委根据具体情况安排入学。
二、统筹入学
就近入学安排后,进行统筹安排,小学、初中都按照以下顺序进行:
1、上海户籍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学生),持有相应的产权人仅为本人或直系亲属的住宅类房产证或农村自有宅基地证。
2、本镇户籍户主为适龄儿童(学生)非直系亲属,或产权人之一为适龄儿童(学生)非直系亲属(曾祖父母、曾外祖父母、父母的兄弟姐妹、本人的兄弟姐妹、非亲属等)。
3、本镇户籍集体户口的适龄儿童(学生)。
4、上海外区户籍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学生),租房。
5、父母一方为上海户籍的适龄儿童(学生)。
6、符合入学条件的随迁子女根据《安亭镇义务教育阶段随迁子女入学积分办法》(详见)附件1),按照积分高低排序。
上述六类,对提供所在居住地为其本人或直系亲属(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相应的房地产权证(产权人仅为本人或直系亲属住宅类房产证或农村自有宅基地证)的适龄儿童(学生),优先安排。本镇内的人户分离申请不予接受。
公办小学优先招收符合条件的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入学,如仍有空余学额,由镇教委统筹安排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就读。
安亭镇教育委员会
二O二一年三月二十六日
上海市嘉定区教育局关于2020年嘉定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20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沪教委基〔2020〕15号)和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教委等四部门《关于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就读本市各级各类学校实施意见》(沪府办规〔2018〕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本区实际,现就2020年嘉定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依据国家和上海市有关法律法规,以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办好每一所学校为目标,切实维护中小学生的合法入学权益,规范学校招生行为,推进紧密型学区、集团建设,依法实施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构建面向每一位适龄儿童和学生的教育服务体系。
(一)公开透明原则。街镇、学校应及时向社会公布小学、初中招生入学工作的相关信息,加强与家庭、社会之间的沟通交流。通过区教育局、街镇和学校网站公告、网上“校园开放日”、在社区张贴招生告示等形式,向区域内适龄儿童和学生告知招生工作政策、入学信息登记时间、地点,以及入学验证时间、地点及携带所需审核的各种证件。
(二)班额总控原则。根据“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提供的入学适龄儿童和学生数据,均衡配置教育资源,安排适龄儿童和学生入学。小学班额不超过45人、初中班额不超过50人。
(三)公平公正原则。应用“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网址:shrxbm.edu.sh.gov.cn),实施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规范管理。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应按照区教育局确定的招生范围和招生计划接收适龄儿童和学生入学。实施均衡分班,严禁举办各类重点班、实验班、快慢班、特色班;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或参考,不得以面试、面谈、测评等名义选拔学生,严禁以任何形式进行文化测试选拔并按照测试成绩分班。全面取消各类特长生招生,不再安排义务教育学校特长生招生计划。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及其他各类符合条件的优待对象,妥善安排入学。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应当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随班就读。
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计划外自行招生,小学不得招收非适龄儿童,初中不得招收无学籍材料的学生。
二、小学阶段招生
(一)招生入学对象
凡是年满6周岁(2013年9月1日-2014年8月31日出生)的儿童,应当入小学一年级接受义务教育。确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不能当年度入学的,可向区教育局申请推迟一年入学。上一年度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经区教育局审批同意未入学的,可向区教育局提出入学申请。具体分类如下:
1.人户一致的适龄儿童
本区户籍的适龄儿童,户口簿户主为本人或其直系亲属(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且持有相应的产权人仅为本人或直系亲属的住宅类房产证或农村自有宅基地证(以下简称房地产证)的,在4月23日前经现就读幼儿园审验核实户口簿、相应的房地产证。根据“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安排适龄儿童入学。当报名人数不超过对口学校招收计划数时,安排就近入学;当报名人数超过对口学校招收计划数时,按照适龄儿童户籍迁入时间先后排序安排入学,超出部分实行区域内统筹安排入学。
区教育局从2020年起对本区入学需求突出的公办小学,实施“五年限一”政策,具体为:同一居住地址五年内只享有一次同校对口入学机会(多胞胎、二孩除外),为保持政策延续性,该办法逐年过渡到位,即从2021年起,申请入学的同一居住地址未安排对口入学须满一年,直至满五年。该政策的实施,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并在招生方案中明确,报区教育局备案。
2.配住本区廉租房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
配住本区廉租房的本市户籍儿童,须在4月23日前至规定地点审验核实廉租房相关材料证明、户口簿等。就读本区幼儿园的适龄儿童至就读幼儿园审验,其他幼儿至居住地街镇教委审验。配住本区廉租房的本市户籍儿童入学,由区教育局视公办学校招生实际情况安排就近入学。
3.申请“人户分离”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
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确有困难不能在户籍地入学,选择在本区申请跨区居住地入学,凭本区《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截止日为4月23日,以下简称《回执》),到《回执》上居住地所属街镇办理入学登记手续。本区户籍的适龄儿童确有困难不能在户籍地入学,选择跨街镇居住地入学,凭居住地所属街镇的《回执》(截止日为4月23日)、与居住地址相应的房地产证(产权人仅为直系亲属或本人),到《回执》上居住地所属街镇办理入学登记手续。
同一街镇内不接受“人户分离”申请。跨区、跨街镇“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入学,将根据《2020年嘉定区“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和学生在居住地登记入学工作”实施细则》(见附件二)统筹安排。
本区其他寄放户口(含集体户口)的适龄儿童,参照居住地登记入学办法,由区教育局视公办学校招生实际情况统筹安排。
4.来沪人员随迁子女适龄儿童
申请在本区接受小学教育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适龄儿童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父母一方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一年内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不含补缴,因疫情防控需要允许补缴的除外)或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20年6月30日)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
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小学阶段以进入公办学校为主,部分街镇如公办教育资源紧缺,可统筹安排进入政府购买服务的民办随迁子女小学就读。街镇要依据区域教育资源和入学需求制定相应入学统筹或积分办法,并报区教育局审核备案。
(二)入学信息登记
4月8日-4月23日,在园适龄儿童家长可在幼儿园通过“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登记孩子入学信息,同步完成信息审验工作,通过者获取小学《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以下简称《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民办三级幼儿园的适龄儿童和未在嘉定区入园的适龄儿童家长可在街镇教委指定地点登记孩子入学信息,同步完成信息审验工作,通过者获取《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4月23日为本区小学入学信息登记截止日,之后不得更改入学信息。
家长获取《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后,4月23日前须按照规定样式上传适龄儿童的照片,作为入学报名、公办小学验证重要依据。各登记点应当告知照片上传的有关要求。
4月8日前,各街镇教委、幼儿园、小学应根据招生入学工作要求,做好相关人员培训、设施设备配备和网络畅通等保障工作,合理安排相应的工作人员,确保适龄儿童入学信息登记材料审验工作顺利进行。
(三)公民办小学入学网上报名
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家长,须在“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进行入学报名,选择“公办小学报名”(此处公办小学指公办纯小学、公办一贯制学校小学部、政府购买服务的民办随迁子女小学)或“民办小学报名”,其中公办小学报名时间为4月26日-4月30日,民办小学报名时间为4月26日-4月28日。
(四)公办小学入学验证
1.分批验证
第一批验证:5月16日-5月17日为嘉定区公办小学学生验证日。各小学对已取得《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入学验证通知短信或“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查询结果的适龄儿童以及家长的证件进行现场核对。
第二批验证:5月31日为嘉定区公办小学、民办随迁子女小学学生验证日。各小学对已取得《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入学验证通知短信或“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查询结果的适龄儿童以及家长的证件进行现场核对。
报名民办小学未被录取的适龄儿童参加第二批验证。
2.验证材料
本市户籍的,家长须带领适龄儿童,携带户口簿、《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相应的房地产证、预防接种证。在居住地登记就读的还须携带《回执》或廉租房相关材料等。
非本市户籍的,家长须带领适龄儿童,携带户口簿、《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预防接种证、父母一方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证明或《就业失业登记证》,以及适龄儿童本人的合法居住证件。
各街镇教委、学校应对登记就读一年级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及其父母的有关证件进行核对,通过居住证读卡机等对其本人及父母居住证件和证件有效期限进行核对,通过信息系统对来沪人员随迁子女父母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灵活就业登记证明进行信息比对。
(五)发放入学告知
5月20日起,陆续发放公办小学入学告知信息。
三、初中阶段招生
(一)招生入学对象
1.人户一致的学生
本区户籍小学五年级学生,户口簿户主为本人或其直系亲属(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且持有相应的产权人仅为直系亲属或本人的住宅类房产证或农村自有宅基地证(以下简称房地产证)的,在2020年4月13日前经现就读小学审验核实户口簿、相应的房地产证。根据“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安排学生入学。当报名人数不超过对口学校招收计划数时,安排就近入学;当报名人数超过对口学校招收计划数时,按照学生户籍迁入时间先后排序安排入学,超出部分实行区域内统筹安排入学。
区教育局从2020年起对本区入学需求突出的公办初中,实施“五年限一”政策,具体为:同一居住地址五年内只享有一次同校对口入学机会(多胞胎、二孩除外),为保持政策延续性,该办法逐年过渡到位,即从2021年起,申请入学的同一居住地址未安排对口入学须满一年,直至满五年。该政策的实施,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并在招生方案中明确,报区教育局备案。
2.配住本区廉租房的本市户籍学生
配住本区廉租房的本市户籍小学五年级学生,须在4月13日前将廉租房相关材料、户口簿等提交现就读小学审验,由区教育局视公办学校招生实际情况安排就近入学。
3.申请“人户分离”的本市户籍学生
本市户籍的小学五年级学生确有困难不能在户籍地入学,选择在本区申请跨区居住地入学,凭本区《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截止日为4月13日,以下简称《回执》),到《回执》上居住地所属街镇办理入学登记手续。本区户籍的学生确有困难不能在户籍地入学,选择跨街镇居住地入学,须凭居住地所属街镇的《回执》(截止日为4月13日)、与居住地址相应的房地产证(产权人仅为直系亲属或本人),到《回执》上居住地所属街镇办理入学登记手续。
同一街镇内不接受“人户分离”申请。跨区、跨街镇“人户分离”的学生,根据《2020年嘉定区“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和学生在居住地登记入学工作”实施细则》(见附件二)统筹安排。
本区其他寄放户口(含集体户口)的学生,参照居住地登记入学办法,由区教育局视公办学校招生实际情况统筹安排。
4.回户籍(居住地)入学的本市户籍学生
(1)外区小学五年级学生申请到本区入学:目前在本市外区就读的小学五年级学生,如持有本区户籍或持有本区《回执》或居住本区配住廉租房,确需到嘉定区就读初中,家长须在4月13日前向现就读小学提出申请,由就读小学告知审核证件、网上申请、统筹安排等事项,家长在网上填报《本市户籍学生回户籍(居住)地就读申请表》。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进入公办初中就读。
(2)本区小学五年级学生申请到户籍(居住)地所在区入学:目前在嘉定区就读的小学五年级学生,如持有本市外区户籍或《回执》,可选择到户籍或《回执》所在区就读初中,也可按照本区相关规定申请继续就读。家长须在4月13日前决定就读去向,在现就读小学办理相关就读申请。选择到户籍或《回执》所在区就读初中的,由现就读小学告知审核证件、网上申请、统筹安排等事项,家长在网上填报《本市户籍学生回户籍(居住)地就读申请表》。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户籍(居住)地所在区教育局统筹安排进入公办初中就读。
5.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学生
本区小学五年级就读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选择在本区接受初中教育的,在原就读小学完成学籍信息核对和确认工作,截止日为4月13日。信息核对和确认时须携带户口簿、学生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父母一方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一年内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不含补缴,因疫情防控需要允许补缴的除外)或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20年6月30日)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
在外省市就读的本市户籍、非本市户籍五年级学生,如需在本区申请就读初中(六年级),8月10日前,须携带相关证件和材料到区教育局登记点办理入学信息登记手续,同步完成信息审验工作,区教育局将根据学生居住地所属的街镇统筹安排入学。
(二)信息核对
4月2日-4月13日,本区小学五年级学生家长根据就读学校通知,对“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中的户籍地址、居住地地址等入学关键信息进行核对,并填写监护人手机号码(作为接收初中入学信息的联系方式),如发现有关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家长应及时凭相关证件到就读小学进行更正。4月13日为本区小学五年级学生初中入学关键信息核对和更正的截止日。
5月23日-24日,各街镇教委、学校对申请就读初中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及父母的有关证件进行核对,通过居住证读卡机等对其本人及父母居住证件和证件有效期限进行核对,通过信息系统对来沪人员随迁子女父母灵活就业登记证明、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进行信息比对。
(三)公办初中就近免试入学告知书发放
4月13日,现就读小学须向本区户籍小学五年级学生的父母(或指定监护人)送达就近免试入公办初中告知书。
(四)初中入学报名复验
各初中在组织本市户籍学生报名时,须复验户口簿和房地产证等,登记居住地入学就读的,还须复验《回执》或廉租房相关材料证明等。
非本市户籍学生报名时,家长须带领学生,携带户口簿、预防接种证、学生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父母一方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证明或《就业失业登记证》,以及学生本人的合法居住证件。
各初中应告知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学生及家长完成义务教育后报考高中阶段学校的相关规定和政策。
四、民办学校招生
(一)招生计划、招生范围的核准
义务教育阶段的民办学校,应在区教育局核准的招生计划和范围内招生,有寄宿条件的学校经区教育局审定,可适当扩大招生范围。民办学校可按走读、住宿等分类设置招生计划,民办一贯制学校可设置本校免试直升计划和校外招生计划(2020年校外招生计划数原则上不少于2019年校外实际招生数)。民办学校按政策规定,承接政府购买服务,或与高等院校联合办学以及符合其他相关条件的生源,可在学校招生计划中分设。民办学校按招生计划实施分类报名,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时实施电脑随机录取。
(二)招生办法、招生简章的申报及公布
民办学校依据相关规定制定的招生办法及招生简章须向区教育局申报备案,经区教育局审核后,通过“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上海嘉定教育频道(网址:http://www.jiading.gov.cn/jiaoyu/)及学校网站向社会公布,不得提前公布,严禁擅自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境外班”等涉外名义招生。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不引进境外课程,不使用境外教材。民办学校的招生简章公开内容应包括学校办学情况、招生计划、收费标准、办学特色、“三个承诺”(不提前组织学生报名或变相报名,不举行任何测试、测评、学科练习、面试或面谈,招生录取不与任何培训机构挂钩)等。
3月21日起,本区民办中小学可以开展网上“校园开放日”活动。向社区学生及家长展示学校办学理念、课程设置、师资水平、办学特色等,展示学区、集团建设的共建共享资源。但不提前组织学生报名或变相报名,不得组织任何测试、测评、学科练习、面试或面谈,不得收取学生任何形式的简历(包括各类证书)等材料,也不得留下家长的联系方式。各学校网上“校园开放日”要提前通过学校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形式告知社区和家长,做好活动设计和运行方案。
(三)民办一贯制学校的小升初直升办法
民办一贯制学校设置初中阶段本校免试直升计划和校外招生计划。如本校直升意愿人数小于或等于免试直升计划数,可全部直升;如本校直升意愿人数大于免试直升计划数,由区教育局组织实施电脑随机录取。
民办一贯制学校小学五年级学生如有意愿在本校直升,须于4月2日-4月13日信息核对时,由家长在“上海市初中入学信息核对表”中选择“本校直升”意愿,如未在规定时间内选择“本校直升”意愿,则不能被本校直升录取。
民办一贯制学校小学五年级学生本校直升,坚持免试原则,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考试、测评、面试或面谈,也不得对本校直升的学生单独编班。
选择本校直升意愿但未被直升录取的小学五年级学生,可以参加民办初中网上报名,也可以由区教育局根据公办初中入学办法安排入学。
4月22日-4月23日,开展民办一贯制学校直升录取工作。
(四)网上报名
本区民办小学、初中运用“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实行网上报名和招生录取工作。
4月26日-4月28日,报名就读民办小学的适龄儿童须在“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填报志愿,每个适龄儿童填报1所民办小学参加电脑随机录取,并可填报1个民办小学调剂志愿。5月6日-5月8日,报名就读民办初中的学生须在“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填报志愿,每个学生填报1所民办初中参加电脑随机录取,并可填报1个民办初中调剂志愿。
调剂志愿分为三类:同校调剂(同校内住宿或走读等分类计划间调剂)、区内调剂(区内其他民办学校间调剂)、集团内调剂(同一集团内外区其他民办学校间调剂),可在三类调剂类型中选择一个调剂志愿。
(五)规范录取程序
如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招生计划的,该民办学校全部录取;如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招生计划全部由区教育局组织实施电脑随机录取。5月18日-5月19日,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实施电脑随机录取。电脑随机录取结果由区教育局公布。5月20日-5月21日将组织验证。5月23日-5月24日,安排调剂志愿录取。
电脑随机录取使用全市统一软件,实施全程录像,引入公证机构参与,向市和区两级教育行政、督导、监察部门以及学校家委会代表等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六)发放入学告知
5月20日起,将通过短信和“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陆续告知相关入学信息。民办学校招生工作于5月27日完成,学校将录取名单上报区教育局。
实施公民办学校同步招生,未被民办中小学录取的,根据公办中小学已分配入学的实际情况,小学以“本市户籍人户一致优先、同类排序靠后”,初中以“对口生源优先、同类排序靠后”的原则,由区教育局和相关街镇按照当年度区、街镇招生政策和细则安排入学。
五、特殊学校招生
嘉定区成佳学校招收符合条件的本区中、重度残疾儿童入学。咨询电话:59530983*8005。对于无能力入学就读的本区重度残疾儿童,对口学校应送教上门。
六、工作要求
(一)公开招生信息
区教育局、各街镇和学校应通过本单位网站和其他形式主动向社会公开招生入学工作信息,做好招生宣传、政策咨询等工作,确保招生入学工作平稳有序进行。各校应通过本单位网站“信息公开”栏目等,及时公开招生的相关信息。
区教育局向社会公布如下信息:关于嘉定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及相关细则;本区招生信息,包括学校对口招生的区域范围、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入学实施细则;各类学校的办学规模与设施等基本情况,寄宿制学校的寄宿设施情况;各类学校教职工人数、专职教师人数和师生比、中高级职称教师数量和比例、教师学历结构和达标比例。民办学校的招生计划、收费标准、招生承诺、办学特色等。
各街镇教委向社会公布如下信息:关于本街镇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方案和统筹细则;各街镇的招生信息,包括学校对口招生的区域范围、入学办法;幼升小的信息登记点地址和电话,招生入学工作咨询、监督举报电话、信访接待部门地址。
公办学校向社会公布如下信息:学校招生工作方案,招生范围、招生计划、招生入学工作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信访接待部门地址,网上“校园开放日”活动方案等。民办学校向社会公布如下信息:学校的招生计划、收费标准、招生承诺、办学特色等;招生入学工作咨询、监督举报电话、信访接待部门地址;网上“校园开放日”活动方案等。
(二)加强政策宣传
3月21日起,本区公办小学开展网上“校园开放日”活动,向社区学生及家长展示学校办学理念、课程设置、师资水平、办学特色等,展示学区、集团建设的共建共享资源。但不得组织学生报名,不得组织任何测试、测评、学科练习、面试、面谈和调查,不得收取学生任何形式的简历(包括各类证书)等材料。各学校网上“校园开放日”要提前通过学校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形式告知社区和家长,认真做好活动设计和运行方案。
3月23日,各街镇教委应通过网站公布、社区张贴招生告示和向家长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告知学区内适龄儿童及家长有关招生工作政策、信息登记时间、登记地点以及申请就读所须携带的相关证明材料。
3月24日起,各公办学校通过学校网站公布本校招生工作方案或招生公告。
(三)推进注册制度
完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年注册制度。由各学校向学生家长发放学生学年注册告知书,明确注册对相关证件核对的要求。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及其家长要关注持有证件的有效期,及时到相关部门续签(因疫情防控需要自动签注的除外)或补证。对不能提供有效证件的,暂不予以学籍注册。学校应向家长告知不能注册学籍所产生的后果,家长须向学校承诺及时前往有关部门办理相关证件,确保所持证件的有效性。
(四)完善督导监察机制
充分发挥责任督学对学校经常性督导的优势,对均衡配置教育资源、保障适龄儿童义务教育权利、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规范招生等方面进行过程性监控,监督并指导学校履行依法规范办学的责任,逐步形成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近入学工作的常态化监控机制。进一步完善招生监察工作机制,监督招生入学有关政策和工作要求的贯彻落实,切实加强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监督和管理,特别加强民办学校电脑随机录取过程和结果的监管和管理。依法依纪查处招生入学工作过程中的违纪违规事件,协助解决招生工作中出现的突出问题,确保招生入学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各街镇要联合相关部门,积极做好中小学入学验证期间的校园周边综合治理工作,加强校园周边治安、交通环境、文化环境治理,防止在校园及周边散发社会教育培训广告或其他宣传材料。
(五)落实问责制度
公办学校在招生过程中,凡举办重点班、实验班、快慢班、特色班,或招收无学籍材料学生,或拒绝接受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入学的,或报名录取学生时以学生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等为依据或参考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有关法规,对直接负责的校长和其他相关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招生违规情况记入校长和教师信誉档案,与职称职级评定、评先评优相挂钩。
(六)实施“双减”措施
民办学校在招生录取过程中未兑现“三个承诺”的,以考试(测试)等方式选拔录取学生的,录取学生时以学生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等为依据或参考的,或存在招收无学籍材料学生,利用招生入学违规收费,组织对报名的学生家长进行测评、调研等活动的,未经批准在学校招生计划外招收学生等违规招生行为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有关规定,责令校长或有关责任人员及时纠正,并酌情核减该校的招生计划数,核减政府专项扶持资金。
(七)公布联系方式
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网址:shrxbm.edu.sh.gov.cn
上海嘉定教育频道网址:http://www.jiading.gov.cn/jiaoyu/
咨询电话:39902051 39902054(小学入学)
39902055(初中入学)
39902063(民办入学)
39902054(入学信息登记)
监督电话:39902066(信访、举报)
联系地址:嘉定区嘉行公路601号
街镇教委咨询电话:
安亭镇教委 59577375;59571697;59577774
嘉定新城(马陆镇)教委 59156945
南翔镇教委 59121044;69975606
江桥镇教委 59144430;59144838
徐行镇教委 59558584
外冈镇教委 39106673
华亭镇教委 59950623
嘉定镇街道教委 59534853
新成路街道教委 69993071;69993072
真新街道教委 69193402;59142965
嘉定工业区教委 59163565;39966627
菊园新区教委 80109393
声明:本文由上哪学团队(微信公众号ID: shangnaxue)原创整理制作,转载请注明来源和出处,否则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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