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嘉定区金鹤学校(小学部)
上海市闵行区华漕学校(小学部)
闵行区华博利星行小学(华漕校区)
上海市嘉定区江桥小学
学校概况
金鹤小学创办于2008年9月,是在推进城市化进程中人口导入地区的公建配套小学,是典型的城乡结合部小学。学校占地面积14176平方米,建筑面积9104平方米,拥有250米跑道的室外运动场和700平方米的室内运动场地。多功能教室、计算机房、美术室、音乐室、舞蹈房、实验室、图书馆、心理健康辅导中心等设施设备能基本满足学校教育教学和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需要。学校现有25个教学班,1058名学生
招生简章
金鹤中学 1周前
嘉定区金鹤学校2020年 招生工作办法 1. 指导思想 根据《上海市嘉定区教育局关于2020年嘉定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嘉教【2020】24号)文件精神,结合本校实际,制订本工作方案。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规范学校招生工作,促进学校依法办学,努力做好2020年的新生招生工作。 2. 工作原则 (一)公开透明原则。学校及时向社会公布招生入学工作的相关信息,加强与家庭、社会之间的沟通交流。通过学校微信公众号、网上“校园开放日”等形式,向区域内适龄学生告知招生工作政策、入学验证时间、地点及携带所需审核的各种证件。 (二)班额总控原则。根据“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提供的入学学生数据,安排适龄学生入学。小学班额不超过45人、初中班额不超过50人。 (三)公平公正原则。学校按照区教育局、江桥镇教委确定的招生范围和招生计划接收适龄儿童和学生入学。学校承诺:实施均衡分班,不举办各类重点班、实验班、快慢班、特色班;不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或参考,不以面试、面谈、测评等名义选拔学生,不以任何形式进行文化测试选拔并按照测试成绩分班。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学生随班就读。不计划外自行招生,小学不招收非适龄儿童,初中不招收无学籍材料的学生。 3. 领导小组 组 长:高 红 副组长:李 莎、王春梅 组 员:姚艳烨、沈文斌 4. 招生对象 符合区教育局、江桥镇教委相关文件规定的幼升小、小升初学生。 5. 招生计划及划片学区 小学部:计划招收一年级4个教学班,每班不超过45人。划片区域:江桥镇金园社区、金佳社区、金虹社区、金水社区。 初中部:计划招收六年级8个教学班,每班不超过50人。划片区域:江桥镇金岸社区、金中社区、金莱社区、金园社区、金佳社区、金虹社区、金水社区、金华社区、金桥社区、绿一社区、绿二社区、绿三社区、金德社区、金达社区、金城社区、金耀社区。 6. 排序办法 01 就近入学 根据学校招生计划,按照以下顺序进行: 1、小学入学 (1)本区户籍且户口与房产对应的适龄儿童。 (2)报名民办小学未被录取的、本区户籍且户口与房产对应的适龄儿童。 (3)报名公办小学的本区廉租房户籍的适龄儿童。 上述三类情况,依次按照儿童本人户籍迁入对应房产的时间先后排序,安排就近入学,额满为止,超出部分原则上在同一街镇内安排入学。 2、初中入学 (1)本区户籍且户口与房产对应的学生。 (2)报名民办中学未被录取的、本区户籍且户口与房产对应的学生。 (3)本区廉租房户籍的学生。 上述三类情况,依次按照学生本人户籍迁入对应房产的时间先后排序,安排就近入学,额满为止,超出部分原则上在同一街镇内安排入学。 说明:小学、初中就近入学的适用对象为户口簿户主应为本人或其直系亲属(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且应持有相应的产权人仅为本人或直系亲属住宅类房产证或农村自有宅基地证的学生。 02 统筹入学 就近入学安排后,进行统筹安排,小学、初中都按照以下顺序进行: 1)上海户籍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学生)。 2)上海户籍集体户口的适龄儿童(学生)。 3)父母一方持上海市居住证积分达到标准分值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 4)其他符合条件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 上述四类,对提供所在居住地为其本人或直系亲属(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相应的房地产权证(产权人仅为本人或直系亲属住宅类房产证或农村自有宅基地证)的适龄儿童(学生),优先安排。 7. 招生工作安排 1、学校按照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江桥镇教委统一要求开展招生工作。 2、3月13日-3月17日,制定学校网上“校园开放日”方案。 3、3月18日公布网上“校园开放日”信息。 4、3月21日-3月27日,网上“校园开放日”。 5、3月24日学校依据区教育局、镇教委文件要求,对参与招生工作人员做好招生制度、市、区、镇、校相关招生文件、验证要求等学习培训。确保招生工作稳妥有序推进,确保“零差错”。 6、小学入学招生安排: 1)小学验证时间:(小学验证,依据上级部门安排,分批验证) (1)第一批验证时间:5月16日-5月17日。 (2)第二批验证时间:5月31日。 2)小学验证内容: 对已取得《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入学验证通知短信或“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查询结果的适龄儿童以及家长的证件进行现场核对。 (1)本市户籍的,家长须带领适龄儿童,携带户口簿、《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相应的房地产证、预防接种证、在居住地登记就读的还要携带《回执》或廉租房相关材料证明等。 (2)非本市户籍的,家长须带领适龄儿童,携带户口簿、《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预防接种证、父母一方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证明或《就业失业登记证》,以及适龄儿童本人的合法居住证件。 3)小学发放入学告知 5月20日起,陆续发放小学入学告知信息。 7、初中入学招生安排: 1)初中验证时间:(初中验证,依据上级部门安排,分批验证) (1)第一批验证时间:5月16日-5月17日 (2)第二批验证时间:6月底 2)初中验证内容: (1)在组织本市户籍学生报名时,复验户口簿和房地产证等,登记居住地入学就读的,还要复验《回执》或廉租房相关材料证明等。 (2)非本市户籍学生报名时,家长须带领学生,携带户口簿、预防接种证、学生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父母一方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证明或《就业失业登记证》,以及学生本人的合法居住证件。 (3)同时告知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学生及家长完成义务教育后报考高中阶段学校的相关规定和政策。 3)初中发放入学告知 5月20日起,将通过短信和“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陆续告知相关入学信息。 8、8月10日,受理就近入学学生、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办理入学手续截止日。 9、8月15日前,向新生发放入学通知书。 8. 招生监督 1、学校成立由校各行政部门负责人、教师代表及家长代表组成的招生监督小组,监督学校依法依规实施招生工作,如发现违规违纪招生现象存在,立即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反映、举报,由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相关人员依法依规进行处理,情节严重者报上级有关部门。 2、学校按照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江桥镇教委统一要求通过学校微信公众号等形式向社会公布学校招生工作方案、招生范围、招生计划、招生入学工作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信访接待部门地址,网上“校园开放日”活动方案等,接受社会监督。 3、如果在招生过程中,招生工作小组成员子女为今年招生对象,工作小组成员回避今年的招生工作,一切以上级部门的文件及规章制度进行,不特殊照顾,不违规招生。 招生入学工作咨询电话:69924282-8316 监督举报电话:69924282-8101 信访接待地址:嘉定区江桥镇鹤霞路136号 联系地址:嘉定区江桥镇鹤霞路136号 附件 嘉定区金鹤学校2020年招生入学工作日程安排 嘉定区金鹤学校 2020年3月24日
一、指导思想
根据《上海市嘉定区教育局关于2021年嘉定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本校实际,制订本工作方案。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规范学校招生工作,促进学校依法办学,努力做好2021年的新生招生工作。
二、工作原则
(一)公开透明原则。学校及时向社会公布招生入学工作的相关信息,加强与家庭、社会之间的沟通交流。通过学校微信公众号、网上“校园开放日”等形式,向区域内适龄儿童和学生告知招生工作政策、入学验证时间、地点及携带所需审核的各种证件。
(二)班额总控原则。根据“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提供的入学适龄儿童和学生数据,均衡配置教育资源,安排适龄儿童和学生入学。小学班额不超过45人、初中班额不超过50人。
(三)公平公正原则。学校按照区教育局、江桥镇教委确定的招生范围和招生计划接收适龄儿童和学生入学。学校承诺:实施均衡分班,不举办各类重点班、实验班、快慢班、特色班;不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或参考,不以面试、面谈、测评等名义选拔学生,不以任何形式进行文化测试选拔并按照测试成绩分班。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学生随班就读。不计划外自行招生,小学不招收非适龄儿童,初中不招收无学籍材料的学生。
三、领导小组
组 长:高 红
副组长:李 莎、王春梅
组 员:李启彩、顾艳燕、金建峰、胡永贵、李永山、张怡朕、姚艳烨、蔡伟、朱芸、朱晓亮、沈文斌、王晓冬、宋航
四、招生对象
符合区教育局、江桥镇教委相关文件规定的幼升小、小升初学生。
五、招生计划及划片学区
小学部:计划招收一年级4个教学班,每班不超过45人。划片区域:江桥镇金园社区、金佳社区、金虹社区、金水社区。
初中部:计划招收六年级6个教学班,每班不超过50人。划片区域:江桥镇金岸社区、金中社区、金莱社区、金园社区、金佳社区、金虹社区、金水社区、金华社区、金桥社区、绿一社区、绿二社区、绿三社区、金德社区、金达社区、金城社区、金耀社区。
六、排序办法
(一) 就近入学
1、小学入学
根据学校招生计划,按照以下顺序进行:
(1)报名公办小学的本镇人户一致的适龄儿童。
(2)报名公办小学的本镇廉租房户籍的适龄儿童。
(3)报名民办小学未被录取的、本镇人户一致的适龄儿童。
(4)报名民办小学未被录取的本镇廉租房户籍的适龄儿童。
2、初中入学
(1)本镇人户一致的学生。
(2)本镇廉租房户籍的学生。
(3)报名民办中学未被录取的、本镇人户一致的学生。
(4)报名民办中学未被录取的、本镇廉租房户籍的学生。
3、说明
(1)人户一致的对象:本镇户籍,户主为本人、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且应持有相应的产权人(含农村自有宅基地证)仅为本人、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
(2)人户一致排序办法:如果学校招生计划小于入学需求数,按照儿童本人户籍迁入对应房产的时间先后排序,安排就近入学,额满为止,超出部分原则上在同一街镇内安排入学。
(二)统筹入学
就近入学安排后,进行统筹安排,小学、初中都按照以下顺序进行:
(1)上海户籍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学生),在本镇持有相应的产权人仅为本人或直系亲属的住宅类房产证或农村自有宅基地证。
(2)本镇户籍户主为适龄儿童(学生)非直系亲属或产权人之一为适龄儿童(学生)非直系亲属(曾祖父母、曾外祖父母、父母的兄弟姐妹、本人的兄弟姐妹、非亲属等)。
(3)本镇户籍集体户口的适龄儿童(学生)。
(4)上海户籍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学生),租房。
(5)父母一方持上海市居住证积分达到标准分值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
(6)父母及学生持有江桥镇住宅类房产的随迁子女。
(7)其他符合条件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
公办中小学优先招收符合条件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或学生,如有空余学额,由镇教委统筹安排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就读。公办小学不能完全接收的随迁子女,统筹安排进入政府购买服务的民办随迁子女小学就读。如随迁子女申请人数超出各校学位总数,依据《2021年江桥镇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随迁子女入学统筹积分管理办法》,依据积分高低依次录取,超出部分由镇教委递请区教育主管部门根据区域内教育资源进行全区统筹安排。
七、招生工作安排
1、学校按照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江桥镇教委统一要求开展招生工作。
2、3月17日,制定学校网上“校园开放日”方案。
3、3月19日,公布网上“校园开放日”信息。
4、3月20日-3月26日,网上“校园开放日”。
5、4月8日前,学校依据区教育局、镇教委文件要求,对参与招生工作人员做好招生制度、市、区、镇、校相关招生文件、验证要求等学习培训。确保招生工作稳妥有序推进,确保“零差错”。
6、小学入学招生安排:
(1)分批验证
第一批验证:(5月15日)
对已取得《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入学验证通知短信或“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查询结果的适龄儿童以及家长的证件进行现场核对。
第二批验证:(5月30日)
对已取得《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入学验证通知短信或“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查询结果的适龄儿童以及家长的证件进行现场核对。
报名民办小学未被录取的适龄儿童参加第二批验证。
(2)验证材料
本市户籍的,家长须带领适龄儿童,携带户口簿、《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相应的房地产证、预防接种证。在居住地登记就读的还须携带《回执》或廉租房相关材料等。
非本市户籍的,家长须带领适龄儿童,携带户口簿、《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预防接种证、父母一方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证明或《就业失业登记证》,以及适龄儿童本人的合法居住证件。
(3)发放入学告知
5月20日起,陆续发放公办小学入学告知信息。
7、初中入学招生安排:
1)初中验证时间:(初中验证,依据上级部门安排,分批验证)
(1)第一批验证时间:5月23日
(2)第二批验证时间:6月底
2)初中验证对象:非本市户籍学生。
3)初中验证内容:
(1)户口簿、学生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父母一方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一年内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不含补缴,因疫情防控需要允许补缴的除外)或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21年6月30日)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
(2)同时告知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学生及家长完成义务教育后报考高中阶段学校的相关规定和政策。
4)初中发放入学告知
5月20日起,将通过短信和“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陆续告知相关入学信息。
8、8月10日,受理就近入学学生、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办理入学手续截止日。
9、8月15日前,向新生发放入学通知书。
八、招生监督
1、学校成立由校各行政部门负责人、教师代表及家长代表组成的招生监督小组,监督学校依法依规实施招生工作,如发现违规违纪招生现象存在,立即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反映、举报,由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相关人员依法依规进行处理,情节严重者报上级有关部门。
2、学校按照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江桥镇教委统一要求通过学校微信公众号等形式向社会公布学校招生工作方案、招生范围、招生计划、招生入学工作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信访接待部门地址,网上“校园开放日”活动方案等,接受社会监督。
3、如果在招生过程中,招生工作小组成员子女为今年招生对象,工作小组成员回避今年的招生工作,一切以上级部门的文件及规章制度进行,不特殊照顾,不违规招生。
招生入学工作咨询电话:69924282-8316
监督举报电话:69924282-8101
信访接待地址:嘉定区江桥镇鹤霞路136号
联系地址:嘉定区江桥镇鹤霞路136号
2022年嘉定区金鹤小学划片学区与招生计划
一、指导思想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23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沪教委基〔2023〕10号)、《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延长<关于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就读本市各级各类学校的实施意见>有效期的通知》(沪府办〔2023〕3号)和《上海市嘉定区教育局关于2023年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嘉教〔2023〕1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江桥镇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二、招生计划
1、招生班级数:6个
2、招生对象:凡是年满6周岁(2016年9月1日-2017年8月31日出生)的儿童,应当入小学一年级接受义务教育。确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不能当年度入学的,可向区教育局申请推迟一年入学。上一年度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经区教育局审批同意未入学的,可向区教育局提出入学申请。
3、招生范围:江桥镇金华社区(沙河路以东)、金岸社区、金桥社区、金中社区、金莱社区(鹤旋路以北)、绿一社区、绿二社区、绿三社区、金城社区、金耀社区
三、招生工作小组及监督小组
1、工作小组
组长:管伟平
副组长:李玉兰
组员:唐莹、陆莉燕、刘瑜婷、张惠华、陈艺嘉、陈建华、胡阳光子
2、监督小组
组长:管伟平
副组长:徐跃才
组员:管宝林
投诉电话:021*39551575
四、具体要求
(一)入学对象
凡是年满6周岁(2016年9月1日-2017年8月31日出生)的儿童,应当入小学一年级接受义务教育。确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不能当年度入学的,可向区教育局申请推迟一年入学。上一年度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经区教育局审批同意未入学的,可向区教育局提出入学申请。
具体分类如下:
1.人户一致的适龄儿童
本镇户籍的适龄儿童,户口簿户主为本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同父母或继父母且未成年的兄弟姐妹,且持有相应房地产权证(含农村自有宅基地证)的产权人仅为本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同父母或继父母且未成年的兄弟姐妹,在4月28日前经现就读幼儿园审验核实户口簿、相应的房地产权证。根据“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安排适龄儿童入学。当报名人数不超过对口学校招生计划数时,安排就近入学;当报名人数超过对口学校招生计划数时,按照适龄儿童户籍迁入时间先后排序安排入学,超出部分在镇域内统筹安排入学。
2.配住本镇廉租房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
配住本镇廉租房的本市户籍儿童,须在4月28日前通过信息登记、审验户口簿及廉租房相关证明等。就读本镇幼儿园的适龄儿童通过就读幼儿园进行审验、登记。配住本镇廉租房的本市户籍儿童,由区教育局视公办学校招生实际情况安排就近入学。
3.申请“人户分离”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
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确有困难不能在户籍地入学,选择在本镇申请跨区居住地入学,凭本镇《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以下简称《回执》,截止日为4月28日),办理入学登记手续。
本区户籍的适龄儿童确有困难不能在户籍地入学,选择在本镇申请跨街镇居住地入学,凭本镇《回执》(截止日为4月28日)与居住地址相应的房地产权证(含农村自有宅基地证,产权人仅为本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同父母或继父母且未成年的兄弟姐妹),办理入学登记手续。
同一街镇内不接受“人户分离”申请。跨区、跨街镇“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入学,将根据《上海市嘉定区教育局关于2023年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和学生的入学实施细则》统筹安排。
本镇其他寄放户口(含集体户口)的适龄儿童,参照居住地登记入学办法,由区教育局视公办学校招生实际情况统筹安排。
4.来沪人员随迁子女适龄儿童
申请在本镇接受小学教育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适龄儿童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父母一方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一年内(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不含补缴,有关政策允许补缴的除外)或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
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小学阶段统一安排进入公办学校。根据《江桥镇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随迁子女入学统筹管理办法》、《江桥镇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入学排序办法》等规定,依据分值高低统筹入学。如申请人数超出江桥镇各校学位总数,超出部分由镇招生办递请区教育主管部门根据区域内教育资源配置情况进行区统筹安排。
(二)入学信息登记
4月13日-4月28日,本镇公办幼儿园和民办二级幼儿园的适龄儿童家长通过幼儿园登记儿童入学信息;民办三级幼儿园的适龄儿童家长可按照镇招生办指定方式登记儿童入学信息;未入园及非本市幼儿园在园的适龄儿童家长,可于4月22日上午8:30——下午16:00,在江桥小学东校区校门北侧登记点(虞姬墩路48号)登记适龄儿童入学信息,同步完成信息审验工作,获取《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和“入学报名告知书”,作为入学报名的重要依据。具体登记时间见《江桥镇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日程安排》。若确有困难需线上办理入学信息登记,请先联系镇教委(联系电话:59144430)并把相关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317921842@qq.com。适龄儿童家长可凭“一网通办”或“随申办”实名帐号登录“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查询入学信息。4月28日为本区小学入学信息登记截止日,之后不得再更改入学信息。
4月13日前,各幼儿园、小学应根据招生入学工作要求,做好相关人员培训、设施设备配备和网络畅通等保障工作,合理安排相应的工作人员,确保适龄儿童入学信息登记材料审验工作顺利进行。
(三)小学入学网上报名
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家长,须在“一网通办”网站义务教育入学专栏或“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进行入学报名,选择“公办小学报名”或“民办小学报名”,其中公办小学报名时间为5月6日-5月10日,民办小学报名时间为5月6日-5月8日。
(四)小学入学验证
1.分批验证
第一批验证:5月16日-5月19日,开展本区公办小学第一批验证。
第二批验证:5月25日-5月26日,开展本区公办小学第二批验证。未报名公办小学和未被民办小学录取的适龄儿童参加第二批验证。
各小学主要通过集中调取“一网通办”有关信息,对已取得《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入学验证通知短信或“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查询结果的适龄儿童以及家长的证件进行核对。“随申办”或“一网通办”网站中的电子证照与纸质证件可同等效力使用。
2.验证材料
本市户籍的儿童,须核查户口簿、《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和房地产权证(含农村自有宅基地证)等。在居住地登记就读的还须核查《回执》或廉租房相关材料等。
非本市户籍的儿童,须核查户口簿、《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父母一方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证明或《就业失业登记证》等,以及适龄儿童本人的合法居住证件。
镇招生办、学校将对登记就读小学一年级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及其父母的有关证件和有效期限进行核对,通过信息系统对来沪人员随迁子女父母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灵活就业登记证明进行信息比对。
在登记和报名过程中,适龄儿童监护人必须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所填信息与实际不符,或在后续入学验证时发现不符,将视录取结果无效,并对录取结果做相应调整。
(五)发放入学告知
5月20日起,对已验证通过的适龄儿童,陆续发放公办小学入学告知信息。
五、其他
一网通办”网站:zwdt.sh.gov.cn
“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网址:shrxbm.edu.sh.gov.cn
“上海嘉定教育频道”网址:http://www.jiading.gov.cn/jiaoyu
“上海嘉定江桥频道”:http://jiangqiao.jiading.cn/
嘉定区金鹤小学:http://jhxx.jdjy.sh.cn/
招生咨询:39551575
嘉定区金鹤小学
2023年4月10日
- 嘉定区金鹤小学 -
2024年上海市嘉定区金鹤小学招生工作方案
一
指导思想
根据《上海市嘉定区教育局关于2024年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嘉教〔2024〕18 号)和《江桥镇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方案》,以规范招生行为、切实维护适龄儿童和学生的合法入学权益为原则,依法实施学校招生入学工作。
二
领导小组
组长:管伟平
副组长:李玉兰、徐跃才
组员:唐莹、刘瑜婷、陆莉燕、罗夕、张惠华、陈艺嘉、周怡雯、李萌、陈建华、胡阳光子、曹晓雯、管宝林、顾建平、蔡浩
三
招生范围
江桥镇金华社区(沙河路以东)、金岸社区、金桥社区、金中社区、金莱社区(鹤旋路以北)、绿一社区、绿二社区、绿三社区、金城社区、金耀社区
四
招生计划及对象
招生计划:一年级6个班
招生对象:年满6周岁(2017年9月1日-2018年8月31日出生),符合本年度嘉定区小学新生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
1.人户一致的适龄儿童
2.配住本区廉租房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
3.申请“人户分离”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
4.来沪人员随迁子女适龄儿童
5.本校教职工子女
如果本校招生范围内的入学需求数大于招生计划数,由区教育局按照《上海市嘉定区教育局关于2024年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入学排序办法》统筹安排入学。
五
招生日程安排
4月11日 公布学校招生工作方案
4月13日 开展校园开放日活动
4月15日至26日 本校小学五年级学生初中入学相关信息核对、更正
5月18日至21日 开展第一批入学验证
5月25日至26日 开展第二批入学验证
5月22日起 发放入学告知信息
8月15日前 陆续向新生发放“入学通知书”
六
学校承诺
1.实施均衡分班,不举办各类重点班、实验班、快慢班、特色班等;
2.不以任何形式进行文化测试选拔并按照测试成绩分班;
3.不在计划外自行招生。
七
招生咨询及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021-39551575
监督电话:021-39902066
上海市嘉定区金鹤小学
2024年4月11日
来源|教导处
编辑|沈孝华
审核|管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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