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对象:符合上海义务教育条件的,2013年9月1日-2014年8月31日出生,年满6周岁的儿童;
二、招生人数:2020年计划招收6个班级
三、对口地段:华一村、平南一、二、三、四村、祜欣公寓(东兰路751弄)、和嘉公寓(东兰路591弄)、701研究所家属楼(东兰路37弄)、华梅花苑(虹梅路999弄)、梅莲苑(虹梅路1109弄、虹梅路1111弄)、华一新城(古美路1455弄)、中友嘉园(古美路1458弄)、同济华城(漕宝路1158弄)、怡景园(莲花路1058弄)、东苑古龙城(古龙路66弄)、蔚蓝城市(平吉路88弄)、新时代景庭(古龙路287弄)、古龙尚居(古龙路300弄)
根据《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20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沪教委基〔2020〕15号)和《关于2020年闵行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2020年闵行区范围内一年级新生的入学工作已全面启动。
现就闵行区平南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验证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 2013年9月1日—2014年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儿童。
2.闵行区平南小学两校区学区范围内的适龄儿童。
3. 持有《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并收到【上海基础教育】发出的验证短信通知。
(以上三个条件需同时具备,疫情期间不用带孩子来校)
1.第一批验证时间
2020年5月16日:
上午 8:30 ~ 11:30
下午 13:00 ~16:00
2. 第二批验证时间(针对未被民办小学录取的适龄新生) 2020年5月30日:
上午 8:30~ 11:30
3.报名验证地点
平南小学(平南校区)(东兰路671号)
(注:1、2、3、4、5项为必备资料)
1.《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由幼儿园或教育主管部门盖章为有效)。
2.适龄儿童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需复印地址页、户主页、学生页、父母页信息)。
3.父母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房产证原件(本学区户籍的学生,产权人为直系亲属或本人且共同共有;非本学区户籍的学生,产权人为学生父母或本人且共同共有)及复印件(需要复印产权证编号页、产权证地址页)。
5.适龄儿童出生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6.上海市预防接种记录卡(绿色的预防接种记录本需提前至街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换成预防接种记录卡,尚未完成接种的儿童最迟于8月底上交)。
7.本市户籍市政动迁或配住公/廉租房的学生,请携带好市动迁办出具相关证明或配住公/廉租房相关证明。
8.本市户籍在居住地登记就读的,请携带《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证登记申请回执》。
9. 人户一致且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如在本学区内因置换房产导致学生户籍变更,出具相关证明,可累计前一个入户时间。
10.外省市适龄儿童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父母一方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①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一年内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不含补缴,因疫情防控需要允许补缴的除外),需提供社保缴纳清单,积分达到标准分值的,还需提供积分通知书。②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20年6月30日)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
11.港澳台华侨儿童需携带港澳台户籍证明、华侨子女来沪就读证明、台胞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12.外籍儿童需携带护照的原件及复印件,父母一方需提供在闵行工作且有一年及以上居留许可证明。
1. 2020年,我校平南校区适龄新生人数已远超校区计划数,故平南校区部分适龄新生需参与统筹分流入学。具体分流方案可在学校官网“通知公告”内查阅。
2. 6月中下旬统筹分流入学工作结束以后,会在市教委规定时间内发送录取通知短信。
3.有关2020年一年级新生入学事项可查阅《关于2020年闵行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闵教字【2020】30号文件,网址 http://www.mhedu.sh.cn/gk/qsksxxgk/qkxx/xhqs/qszc/247032.htm)
4.咨询电话:
石老师:54802119
请根据【上海基础教育】发出的验证短信通知,选择相应的二维码预约验证时间。为确保所有新生家长都能预约到验证时间段,请每个家庭由一位家长进行预约。
现场验证疫情防控注意点
1.请家长扫码预约时间段参与验证,到校的家长必须身体健康,无发热咳嗽等症状,无相关接触史和处在隔离期内等现象。
2.家长必须戴口罩、配合测量体温、出示绿色随申码、登记个人信息,体温异常者谢绝入校。
3.请家长自备签字水笔,带齐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校验证审核。
4.验证前请先出示验证预约时间段,验证当日儿童无需到校,仅限一名家长入校办理验证。
5.听从学校工作人员的安排,请勿大声喧哗;排队时自觉留出1米以上安全距离。
6.报名结束立即离开,不得在校内逗留。
上海市闵行区平南小学
2020年5月
招生简章
平南小学(平南校区):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21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及《关于2021年闵行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闵教字〔2021〕28号文件)相关工作要求,2021年闵行区范围内一年级新生的入学工作已全面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生原则:
1.实行“免试就近入学”原则。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平南小学校园网及时向社会公布学校招生工作的政策与相关信息,做好招生政策的宣传和解释工作。
二、招生入学对象:
2014年9月1日—2015年8月31日出生,年满6周岁的儿童。
三、平南校区招生范围:
华一村、平南一、二、三、四村;东兰路751弄(祜欣公寓);东兰路591弄(和嘉公寓);东兰路37弄(701研究所家属楼);虹梅路999弄(华梅花苑);虹梅路1109弄、虹梅路1111弄(梅莲苑);古美路1455弄(华一新城);古美路1458弄(中友嘉园);漕宝路1158弄(同济华城);莲花路1058弄(怡景园);古龙路66弄(东苑古龙城);平吉路88弄(蔚蓝城市);古龙路287弄(新时代景庭);古龙路300弄(古龙尚居)
四、招生及统筹方法:
按照2021年符合入学报名条件适龄儿童持证情况分类依次安排入学,超过平南校区招生计划的儿童将实行校区内统筹,以确保学区内每个儿童具有相应学位。
第1类:本学区户籍地(户主为直系亲属或本人)与居住地(产权人为直系亲属或本人,且全部或共同拥有)一致的适龄儿童。当儿童报名人数不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时,平南校区全部接纳;当报名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时,按照适龄儿童户籍迁入时间先后排序入学,超出部分统筹分配至平吉校区。
第2类:本市非本学区户籍持本学区房产证(产权人是父母或本人,且全部或共同共有)的适龄儿童。在安排完成第1类规定情况入学后,当报名人数未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时,平南校区全部接纳;若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时,此类儿童按房产证登记日时间排序,接收至平南校区满额,超出部分统筹分配至平吉校区。
第3类:非本市户籍持本学区房产证(产权人为父母或本人,且全部或共同共有)、父母一方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积分达标的同住适龄儿童。在安排完成第1、2类规定情况入学后,当报名人数未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时,平南校区全部接纳;若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时,此类儿童全部统筹分配至平吉校区。
第4类:非本市户籍持本学区房产证(产权人为父母或本人,且全部或共同共有);父母一方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积分未达标的适龄儿童。在安排完成第1、2、3类规定情况入学后,当报名人数未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时,平南校区全部接纳;若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时,此类儿童全部统筹分配至平吉校区。
五、重要情况说明:
1.学校实施每户地址五年内只享有一次同校对口入学机会(多胞胎、二孩除外)。五年内已有适龄儿童入学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自2022年起,平南校区对口入学条件将执行适龄儿童户籍迁入时间必须满1年及以上,入户时限逐年递增。
2.对民办未录取的适龄儿童按照“平南校区学区户籍人户一致优先、同类排序靠后”(比如同属人户一致类,即排在此类靠后)的原则,根据平南校区第一批验证情况,依次按类接收,进行第二次验证。
六、招生咨询电话:54802119
平南小学(平南校区)
2021.4.22
2022年上海市闵行区平南小学(平南校区)一年级招生通告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22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及《关于2021年闵行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闵教字〔2022〕43号文件)相关工作要求,2022年闵行区范围内一年级新生的入学工作已全面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生原则:
1.实行“免试就近入学”原则。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平南小学校园网及时向社会公布学校招生工作的政策与相关信息,做好招生政策的宣传和解释工作。
二、招生入学对象:
2015年9月1日—2016年8月31日出生,年满6周岁的儿童。
三、平南校区招生范围:
平南一、二、三、四村;东兰路751弄(祜欣公寓);东兰路591弄(和嘉公寓);东兰路37弄(701研究所家属楼);虹梅路999弄(华梅花苑);虹梅路1109弄、虹梅路1111弄(梅莲苑);古美路1455弄(华一新城);古美路1458弄(中友嘉园);漕宝路1158弄(同济华城);莲花路1058弄(怡景园);古龙路66弄(东苑古龙城);平吉路88弄(蔚蓝城市);古龙路287弄(新时代景庭);古龙路300弄(古龙尚居)、华一村
四、招生及统筹方法:
按照2022年符合入学报名条件适龄儿童持证情况分类依次安排入学,超过平南校区招生计划的儿童将实行校区内统筹,以确保学区内每个儿童具有相应学位。
第1类:本学区户籍地(户主为直系亲属或本人)与居住地(产权人为直系亲属或本人,且全部或共同拥有)一致的适龄儿童。当儿童报名人数不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时,平南校区全部接纳;当报名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时,按照适龄儿童户籍迁入时间先后排序入学,超出部分统筹分配至平吉校区。
第2类:本市非本学区户籍持本学区房产证(产权人是父母或本人,且全部或共同共有)的适龄儿童。在安排完成第1类规定情况入学后,当报名人数未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时,平南校区全部接纳;若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时,此类儿童按房产证登记日时间排序,接收至平南校区满额,超出部分统筹分配至平吉校区。
第3类:非本市户籍持本学区房产证(产权人为父母或本人,且全部或共同共有)、父母一方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积分达标的同住适龄儿童。在安排完成第1、2类规定情况入学后,当报名人数未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时,平南校区全部接纳;若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时,此类儿童全部统筹分配至平吉校区。
第4类:非本市户籍持本学区房产证(产权人为父母或本人,且全部或共同共有);父母一方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积分未达标的适龄儿童。在安排完成第1、2、3类规定情况入学后,当报名人数未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时,平南校区全部接纳;若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时,此类儿童全部统筹分配至平吉校区。
五、重要情况说明:
1.学校实施每户地址五年内只享有一次同校对口入学机会(多胞胎、二孩除外)。五年内已有适龄儿童入学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根据《2022年闵行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关于本市户籍“人户分离”、区域统筹及港澳台等适龄儿童、学生入学工作实施细则》的规定,我校对口入学条件将继续执行适龄学生户籍迁入时间须满一年及以上。
2.对民办未录取的适龄儿童按照“平南校区学区户籍人户一致优先、同类排序靠后”(比如同属人户一致类,即排在此类靠后)的原则,根据平南校区第一批验证情况,依次按类接收,进行第二次验证。
六、招生咨询电话:54802119
2023年上海市闵行区平南小学(平南校区)一年级招生通告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23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沪教委基〔2023〕10号)及《关于2023年闵行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闵教字〔2023〕55号)相关文件精神,2023年闵行区平南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工作全面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生入学对象:
2016年9月1日—2017年8月31日出生,年满6周岁的儿童。
二、平南校区招生范围:
平南一、二、三、四村;东兰路751弄(祜欣公寓);东兰路591弄(和嘉公寓);东兰路37弄(701研究所家属楼);虹梅路999弄(华梅花苑);虹梅路1109弄、虹梅路1111弄(梅莲苑);古美路1455弄(华一新城);古美路1458弄(中友嘉园);漕宝路1158弄(同济华城);莲花路1058弄(怡景园);古龙路66弄(东苑古龙城);平吉路88弄(蔚蓝城市);古龙路287弄(新时代景庭);古龙路300弄(古龙尚居)、华一村
三、招生及统筹方法:
按照2023年符合入学报名条件适龄儿童持证情况分类依次安排入学,超过平南校区招生计划的儿童将实行校区内统筹,以确保学区内每个儿童具有相应学位。
第1类:本学区户籍地(户主为直系亲属或本人)与居住地(产权人为直系亲属或本人,且全部或共同拥有)一致的适龄儿童。当儿童报名人数不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时,平南校区全部接纳;当报名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时,按照适龄儿童户籍迁入时间先后排序入学,超出部分统筹分配至平吉校区。
第2类:本市非本学区户籍持本学区房产证(产权人是父母或本人,且全部或共同共有)的适龄儿童。在安排完成第1类规定情况入学后,当报名人数未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时,平南校区全部接纳;若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时,此类儿童按房产证登记日时间排序,接收至平南校区满额,超出部分统筹分配至平吉校区。
第3类:非本市户籍持本学区房产证(产权人为父母或本人,且全部或共同共有)、父母一方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积分达标的同住适龄儿童。在安排完成第1、2类规定情况入学后,当报名人数未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时,平南校区全部接纳;若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时,此类儿童全部统筹分配至平吉校区。
第4类:非本市户籍持本学区房产证(产权人为父母或本人,且全部或共同共有);父母一方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积分未达标的适龄儿童。在安排完成第1、2、3类规定情况入学后,当报名人数未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时,平南校区全部接纳;若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时,此类儿童全部统筹分配至平吉校区。
四、重要情况说明:
1.学校实施每户地址五年内只享有一次同校对口入学机会(多胞胎、二孩除外)。五年内已有适龄儿童入学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根据《2023年闵行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关于本市户籍“人户分离”、区域统筹及港澳台等适龄儿童、学生入学工作实施细则》的规定,我校对口入学条件将继续执行适龄学生户籍迁入时间须满一年及以上。
2.对民办未录取的适龄儿童按照“平南校区学区户籍人户一致优先、同类排序靠后”(比如同属人户一致类,即排在此类靠后)的原则,根据平南校区第一批验证情况,依次按类接收,进行第二次验证。
五、招生咨询电话:54802119
上海市闵行区平南小学
2023年5月
2024年上海市闵行区平南小学(平南校区)一年级招生通告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24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沪教委基〔2024〕10号)及《关于2024年闵行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闵教字〔2024〕71号)相关文件精神,2024年闵行区平南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工作全面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生入学对象:
2017年9月1日—2018年8月31日出生,年满6周岁的儿童。
二、平南校区招生范围:
平南一、二、三、四村;东兰路751弄(祜欣公寓);东兰路591弄(和嘉公寓);东兰路37弄(701研究所家属楼);虹梅路999弄(华梅花苑);虹梅路1109弄、虹梅路1111弄(梅莲苑);古美路1455弄(华一新城);古美路1458弄(中友嘉园);漕宝路1158弄(同济华城);莲花路1058弄(怡景园);古龙路66弄(东苑古龙城);平吉路88弄(蔚蓝城市);古龙路287弄(新时代景庭);古龙路300弄(古龙尚居)、华一村
三、招生及统筹方法:
按照2024年符合入学报名条件适龄儿童持证情况分类依次安排入学,超过平南校区招生计划的儿童将实行校区间统筹,以确保学区内每个儿童具有相应学位。
第1类:本学区户籍地(户主为直系亲属或本人)与居住地(产权人为直系亲属或本人,且全部或共同拥有)一致的适龄儿童。当儿童报名人数不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时,平南校区全部接纳;当报名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时,按照适龄儿童户籍迁入时间先后排序入学,超出部分统筹分配至平吉校区。
第2类:本市非本学区户籍持本学区房产证(产权人是父母或本人,且全部或共同共有)的适龄儿童。在安排完成第1类规定情况入学后,当报名人数未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时,平南校区全部接纳;若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时,此类儿童按房产证登记日时间排序,接收至平南校区满额,超出部分统筹分配至平吉校区。
第3类:非本市户籍持本学区房产证(产权人为父母或本人,且全部或共同共有)、父母一方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积分达标的同住适龄儿童。在安排完成第1、2类规定情况入学后,当报名人数未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时,平南校区全部接纳;若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时,此类儿童全部统筹分配至平吉校区。
第4类:非本市户籍持本学区房产证(产权人为父母或本人,且全部或共同共有);父母一方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积分未达标的适龄儿童。在安排完成第1、2、3类规定情况入学后,当报名人数未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时,平南校区全部接纳;若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时,此类儿童全部统筹分配至平吉校区。
四、重要情况说明:
1.学校实施每户地址五年内只享有一次同校对口入学机会(多胞胎、二孩除外)。五年内已有适龄儿童入学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2.若当年符合入学的适龄儿童人数超出我校招生数,学校将继续根据《2024年闵行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关于本市户籍“人户分离”、区域统筹及港澳台等适龄儿童、学生入学工作实施细则》的规定,我校对口入学条件将继续执行适龄学生户籍迁入时间须满一年及以上。
3.对民办未录取的适龄儿童按照“平南校区学区户籍人户一致优先、同类排序靠后”(比如同属人户一致类,即排在此类靠后)的原则,根据平南校区第一批验证情况,依次按类接收,进行第二次验证。
五、招生咨询电话:54802119
上海市闵行区平南小学
2024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