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松江区启智幼儿园
学校概况
一、基本概况上海市松江区石湖荡镇中心幼儿园是上海市二级幼儿园、松江区创市优质园。地处松江城区西南部,是由原石湖荡幼儿园和李塔汇幼儿园于2004年合并而成,当前布局为一园两址幼儿园。两个园区都是按2005标准建设的九班规模新建幼儿园。总园占地面积5856平方米,建筑面积4174平方米;分园占地面积4817平方米,建筑面积3281平方米。全园共有14个班级,447名幼儿。两个园所均拥有各种现代化设施设备,各班都有独立的活动室、午睡室、午餐室、盥洗室,均有供幼儿户外运动的塑胶场地、玩沙、玩水、玩泥等设施、草坪和按标准种植的绿化;拥有个别化学习活动室、小社会、科学探索室、美工创意室、非正式数活动室等幼儿专用活动室,最大限度的逐步创设与提供有利于幼儿发展的环境条件。二、办园内涵(一)办园理念爱,为每一个孩子的终生发展奠基!(二)办园目标创优质的教育环境、建优质的教工队伍、争优质的保教质量、求优质的服务效果(三)幼儿培养目标培养健康活泼、好奇探究、文明乐群、爱护环境、勇敢自信、有初步责任感、具良好学习品质的身心全面和谐发展的新时代儿童。在继往开来的二十一世纪,上海市松江区石湖荡镇中心幼儿园将以崭新的风姿,为松江学前教育注入青春的活力,让孩子们在安全、温馨、愉快、和谐的环境与氛围中平安、健康、快乐地成长。
招生简章
招生工作
石湖荡镇2020年学前教育阶段 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石湖荡镇各公民办托幼机构: 根据《上海市教委等四部门关于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就读本市各级各类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沪府办规[2018]5号),《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0年本市学前教育阶段适龄幼儿入园工作的通知》相关精神,根据松江区教育局《2020年松江区学前教育阶段招生工作实施意见》的要求,结合本镇实际情况,现就2020年石湖荡镇学前教育阶段招生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务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指导思想 进一步强化政府职能,完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优化学前教育资源布局,规范幼儿园办学行为,依法实施学前教育阶段招生工作。 二、工作原则 1.坚持信息公开和公平操作的原则。 各托幼机构应主动向社会公开本镇“学前教育阶段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招生简章或方案、相关通知等有关信息,并按要求做好招生宣传、咨询与服务等工作。 2.坚持公益性和普惠性的原则。 基于本镇教育资源实际,严格遵照工作程序率先满足本镇3-4周岁符合条件幼儿接受学前教育的需求;切实按照学额及相关规定落实好4-6周岁符合条件幼儿的补充入园(或转园)等工作。 3.坚持统一部署和分级管理的原则。 在区教育局统一部署下,本镇的学前教育阶段招生工作由区教育局和镇教委分别实施管理。 4.坚持相对就近和统筹安排的原则。 在网上信息登记、报名验证等的基础上,根据生源信息与资源实际统筹确定公办园小班学区范围。 5.坚持规范管理和严控学额的原则。 各托幼机构须严肃纪律、优化服务、严控学额,确保招生工作规范、有序、高效进行。区教育局、镇教委根据区域内资源与生源实际、办园条件与设置规模等核定公民办托幼机构的班、学额数,并依托教育督导或专项检查等途径对各托幼机构招生工作予以全程性监管。 三、招生对象 1.公办园 2016年9月1日——2017年8月31日出生,身体健康、智力正常、可独立参加集体活动,并符合《2020年松江区石湖荡镇公办园新生入园信息分类表》(附件1)中类别之一的适龄幼儿。 2.民办园 2016年9月1日——2017年8月31日出生,身体健康、智力正常、可独立参加集体活动,且其法定监护人须在松“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居住”的适龄幼儿。 四、招生方法 (一)公办园 1.工作流程 研定政策——公示宣传——市级平台登记信息——区级平台报名(完善信息)——现场信息验证——学区公告——录取通知 2.日程安排及相关说明 3.现场信息确认时所需材料(均须原件和复印件): (1)《上海市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表》(市级平台已完成登记的可直接打印;未网上信息登记的可于现场信息验证时补信息登记)。 (2)《2020年松江区小班新生入公办园报名验证表》(区级报名平台已完成报名可直接打印;未网上报名的可于现场信息验证时补报名登记)。 (3)按照《2020年松江区石湖荡镇中心幼儿园新生入园信息分类表》提供相应的证件。 备注: 居住类房产证件、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户籍迁移、《上海市居住证》签发及其他各类有效证件的截止日期为2020年4月30日。 (二)民办园 1.工作流程 研定简章——公示宣传——按时备案——市级平台登记信息——现场报名验证——录取通知 2.日程安排及相关说明 3.现场报名验证所需材料(均须原件及复印件): (1)本市户籍:《2020年上海市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表》、户口簿、儿童预防接种证、相关居住证明等。 (2)外省市户籍:《2020年上海市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表》、户口簿、儿童预防接种证、幼儿持有的《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证件上居住地址属松江区)、父母一方持有的《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证件上居住地址属松江区)、相关居住证明等。 (3)港澳台户籍及外籍:《2020年上海市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表》、父母一方及幼儿持有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或护照、儿童预防接种证、相关在松居住证明等。 五、其他公告 (一)2020年中大班幼儿 补充入园(或转园)工作 《2020年松江区石湖荡镇中大班幼儿补充入园(或转园)须知》,详见附件3或石湖荡镇中心幼儿园网站。 (二)学前招生注意事项 1.严禁不足龄及不符合条件的幼儿入园;除要求幼儿按卫生保健相关制度进行体格检查并取得合格外,不得对申请入园的适龄幼儿及其家长举行或变相举行与入园挂钩的考试或测试;幼儿入园编班时应按出生年月编入相应年龄段。 2.民办托幼机构的招生简章和广告须真实有效、准确清晰、规范合法,并于招生报名启动前主动面向社会公示公开;同时,招生计划、招生简章和广告等基本信息应按区托幼办要求进行备案,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及上级有关部门的督查。 3.开设托班的公民办托幼机构可参照小班适龄幼儿入园拟定相应的入园方案,各早教机构须按上海市有关规定自主拟定招生方案。 4.本镇学前教育阶段招生咨询电话:57616576;谢老师。3月28日—6月30日(节假日除外);咨询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2:30—15:30。咨询地址:延寿路15号。 5. 基于石湖荡镇资源与生源实际,本镇学前教育阶段招生工作实施统一时间段内统一管理,非招生时间段一概不受理。 6.本“方案”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最终解释权在松江区石湖荡镇社区服务中心(教委)。 松江区石湖荡镇人民政府 2020年4月15日 附件一: 2020年松江区石湖荡镇公办园 新生入园信息分类表 有关说明: 1.信息采集仅为采集,在园所学额未满情况下,按法定监护人社保缴纳年限(本镇)情况依次接纳,在本镇内统筹安置,额满为止。 2.安排入园所需要提供的居住类房产证件、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户籍迁移、《上海市居住证》签发、社保缴纳及其他各类有效证件的截止日期为2020年4月30日。 3.智力、听力等有障碍且需接受特殊教育的适龄幼儿,可到松江区辅读学校咨询或登记。(地址:松江区小昆山镇大港浦港路108号) 附件二: 松江区石湖荡镇民办幼儿园 招生信息一览表 备注: 1.各民办园机构办园等级等信息请登录上海市松江区教育考试中心网站查阅;各机构收费标准须于启动招生报名前主动向社会公示。 2.上述信息统计截止至2020年3月31日。 附件三: 2020年松江区石湖荡镇中大班 幼儿补充入园(或转园)须知 一、公办园 (一)受理对象 须同时满足下述两个条件: 1.身体健康、智力正常、可独立参加集体活动的适龄幼儿(中班年龄段幼儿出生于2015年9月1日—2016年8月31日,大班年龄段幼儿出生于2014年9月1日—2015年8月31日)。 2.符合其他入公办园条件,详见《2020年松江区石湖荡镇公办园中大班入园信息分类、验证材料等说明表》(见附件4)。 (二)工作流程 电话预约——预报登记——统筹安排——入园通知 (三)具体安排 1.电话预约 因疫情影响,家长需提前向相关指定办理点进行电话预约,现场信息验证分时段错峰预报登记。 预约时间:5月18日-5月22日上午9:00——11:30,下午12:30——15:30 预约电话:57616576(谢老师) 2.预报登记 5月24日:指定园受理中大班幼儿补充入园(或转园)预报登记。 3.发放入园通知 6月20日:家长到办理预报登记的指定园领取入园通知书。 (四)预报登记 1.办理地点 2.所需材料(均须原件及复印件) (1)《2020年松江区公办园中大班幼儿补充入园(或转园)预报登记表》(附件5),家长自行下载后填写。 (2)按照《2020年松江区石湖荡镇公办园中大班入园信息分类、验证材料等说明表》(附件4)提供相应的证件。 备注:居住类房产证件、户籍迁移、房屋租赁登记备案、《上海市居住证》签发以及其他各类有效证件的截止日期:2020年4月30日。 (五)入园安排 补充入园(或转园)的中大班幼儿,入园安排时将依据生源信息与资源实际统筹安置。 (六)有关说明 凡未按时到相关指定园办理预报登记或提供虚假信息与证件的,均不予安排入园。 二、民办园 (一)受理对象:身体健康、智力正常、可独立参加集体活动的适龄幼儿(中班年龄段幼儿出生于2015年9月1日—2016年8月31日,大班年龄段幼儿出生于2014年9月1日—2015年8月31日),且其法定监护人须提供在松“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居住”证明的适龄幼儿。 (二)受理方式:各民办园可根据董事会决议或本机构规章制度自主确定中大班幼儿补充入园(或转园)受理时间等事宜并在招生简章中予以体现。 (三)受理条件及所需材料:参照民办园小班招生相关要求,幼儿和监护人根据本人情况须提供以下证件(均须原件及复印件): 1.本市户籍:户口簿、儿童预防接种证、相关居住证明等。 2.外省市户籍:户口簿、儿童预防接种证、幼儿持有的《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证件上居住地址属松江区)、父母一方持有的《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证件上居住地址属松江区)、相关居住证明等。 3.港澳台户籍及外籍:父母一方及幼儿持有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或护照、儿童预防接种证、相关在松居住证明等。 (四)入园安排:各民办园应在优先满足本区户籍、本市非本区户籍适龄幼儿入园的基础上,按法定监护人在松“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居住”的年限等情况(须以《上海市居住证》等有效证件或证明为准)依次接纳非本市户籍适龄幼儿入园,额满为止。 三、相关附件 附件4:2020年松江区石湖荡镇公办园中大班入园信息分类、验证材料等说明表 附件5:2020年松江区公办园中大班幼儿补充入园(或转园)预报登记表 附件四: 2020年松江区石湖荡镇公办园 中大班入园信息分类、验证材料等说明表 一、信息分类、验证材料 二、有关说明: 1.安排入园所要求提供的居住类房产证件、户籍迁移、房屋租赁登记备案、《上海市居住证》签发及其他各类有效证件的截止日期为2020年4月30日。 2.智力、听力等有障碍且需接受特殊教育的适龄幼儿,可到松江区辅读学校咨询或登记。(地址:松江区小昆山镇大港浦港路108号) 附件五: 2020年松江区公办园中大班 幼儿补充入园(或转园)预报登记表 说明: 1.请家长如实填写表格内的内容,字迹工整。 2.“居住类房产信息”:请根据幼儿法定监护人一方所持有的房产证件类型进行填写。 3.各类证件办理截止期:2020年4月30日。 石湖荡镇中心幼儿园
2017年9月1日--2018年8月31日出生,身体健康、智力正常、可独立参加集体活动,并符合“2021年公办园新生入园信息分类及安置说明表”中类别之一的适龄幼儿
招生地段:石湖荡镇
石湖荡镇各公民办托幼机构:
根据《上海市教委等四部门关于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就读本市各级各类学校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沪府办规[2018]5号)《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1年本市学前教育阶段适龄幼儿入园工作的通知》(沪教委托办[2021]4号)《上海市松江区教育局关于2021年松江区学前教育阶段招生工作的实施意见》相关精神,现结合本镇实际就2021年石湖荡镇学前教育阶段招生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进一步强化政府职能,完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优化学前教育资源布局,规范幼儿园办学行为,依法实施学前教育阶段招生工作。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信息公开和公平操作的原则。各托幼机构应主动向社会公开本镇“学前教育阶段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招生简章、相关通知等有关信息,并按要求做好招生宣传、咨询与服务等工作。
(二)坚持公益性和普惠性的原则。基于本镇教育资源实际,各托幼机构须严格遵照招生工作程序率先满足符合条件的小班适龄幼儿接受学前教育及看护的需求;切实按照学额及相关规定落实好符合条件的中大班适龄幼儿的补充入园(或转园)等工作。
(三)坚持统一部署和分级管理的原则。在区教育局统一部署下,本镇的学前教育阶段招生工作由区教育局和镇教委分别实施管理。
(四)坚持相对就近和统筹安排的原则。在网上信息登记、报名验证等的基础上,根据生源信息与资源实际,统筹确定公办园小班学区范围。
(五)坚持规范管理和严控学额的原则。各托幼机构须严肃纪律、优化服务、严控学额,确保招生工作规范、有序、高效进行。区教育局、镇教委根据区域内资源与生源实际、办园条件与设置规模等核定公民办托幼机构的班、学额数,并依托教育督导或专项检查等途径,对各托幼机构招生工作予以全程性监管。
三、招生对象
(一)公办园
2017年9月1日——2018年8月31日出生,身体健康、智力正常、可独立参加集体活动,并符合《2021年松江区石湖荡镇公办园新生入园信息分类表》(附件1)中类别之一的适龄幼儿。
(二)民办园
2017年9月1日——2018年8月31日出生,身体健康、智力正常、可独立参加集体活动,且其法定监护人须在松“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居住”的适龄幼儿。
四、招生方法
(一)公办园
1.工作流程
研定政策——公示宣传——市级平台登记信息——区级平台报名(完善信息)——现场信息验证——学区公告——录取通知
2.日程安排及相关说明
3.现场信息确认时所需材料(均须原件和复印件):
(1)《2021年上海市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表》(市级平台已完成登记的可直接打印;未网上信息登记的可于现场信息验证时补信息登记)。
(2)《2021年松江区幼儿园入园报名验证表》(区级报名平台已完成报名可直接打印;未网上报名的可于现场信息验证时补报名登记)。
(3)按照《2021年松江区石湖荡镇中心幼儿园新生入园信息分类表》(附件1)提供相应的证件。
备注:居住类房产证件、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户籍迁移、《上海市居住证》签发及其他各类有效证件的截止日期为2021年4月30日。
(二)民办园
1.工作流程
研定简章——公示宣传——按时备案——市级平台登记信息——区级平台报名(信息完善)——现场报名验证——录取通知
2.日程安排及相关说明
3.现场报名验证所需材料(均须原件及复印件)
(1)本市户籍:《2021年上海市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表》、《2021年松江区幼儿园入园报名登记表》、户口簿、儿童预防接种证、相关居住证明等。
(2)外省市户籍:《2021年上海市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表》、《2021年松江区幼儿园入园报名登记表》、户口簿、儿童预防接种证、幼儿持有的《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证件上居住地址属松江区)、父母一方持有的《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证件上居住地址属松江区)、相关居住证明等。
(3)港澳台户籍及外籍:《2021年上海市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表》《2021年松江区幼儿园入园报名登记表》、父母一方及幼儿持有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或护照、儿童预防接种证、相关在松居住证明等。
五、其他公告
(一)2021年中大班幼儿补充入园(或转园)工作
《2021年松江区石湖荡镇中大班幼儿补充入园(或转园)须知》,详见附件3或本镇公办园网站。
(二)学前招生注意事项
1.严禁不足龄及不符合条件的幼儿入园;除要求幼儿按卫生保健相关制度进行体格检查并取得合格外,不得对申请入园的适龄幼儿及其家长举行或变相举行与入园挂钩的考试或测试;幼儿入园编班时应按出生年月编入相应年龄段。
2.民办托幼机构的招生简章和广告须真实有效、准确清晰、规范合法,并于招生报名启动前主动面向社会公示公开;同时,招生计划、招生简章和广告等基本信息应按区托幼办要求进行备案,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及上级有关部门的督查。
3.开设托班的公民办托幼机构可参照小班适龄幼儿入园拟定相应的入园方案,各早教机构须按上海市有关规定自主拟定招生方案。
4.本镇学前教育阶段招生咨询电话:57616576;谢老师。4月6日—6月30日(节假日除外);咨询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2:30—15:30。咨询地址:延寿路15号。
5. 基于石湖荡镇资源与生源实际,本镇学前教育阶段招生工作实施统一时间段内统一管理,非招生时间段一概不受理。
6.本“方案”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最终解释权在松江区石湖荡镇社区服务中心(教委)。
附件1:2021年松江区石湖荡镇公办园新生入园信息分类表
附件2:松江区石湖荡镇民办幼儿园招生信息一览表
附件3:2021年松江区石湖荡镇中大班幼儿补充入园(或转园)须知
松江区石湖荡镇人民政府
2021年4月15日
附件1:2021年松江区石湖荡镇公办园
新生入园信息分类表
有关说明:
1.信息采集仅为采集,在园所学额未满情况下,按法定监护人社保缴纳年限(本镇)情况依次接纳,在本镇内统筹安置,额满为止。
2.安排入园所需要提供的居住类房产证件、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户籍迁移、《上海市居住证》签发、社保缴纳及其他各类有效证件的截止日期为2021年4月30日。
3.智力、听力等有障碍且需接受特殊教育的适龄幼儿,可到松江区辅读学校咨询或登记。(地址:松江区小昆山镇大港浦港路108号)
附件2:松江区石湖荡镇民办幼儿园
招生信息一览表
备注:
1.各民办园机构办园等级等信息请登录上海市松江区教育考试中心网站查阅;各机构收费标准须于启动招生报名前主动向社会公示。
2.上述信息统计截止至2021年3月31日。
附件3:2021年松江区石湖荡镇中大班幼儿
补充入园(或转园)须知
一、公办园
(一)受理对象
须同时满足下述两个条件:
1.身体健康、智力正常、可独立参加集体活动的适龄幼儿(中班年龄段幼儿出生于2016年9月1日——2017年8月31日,大班年龄段幼儿出生于2015年9月1日——2016年8月31日)。
2.符合其他入公办园条件,详见《2021年松江区石湖荡镇公办园中大班入园信息分类、验证材料等说明表》(见附件4)。
(二)工作流程
电话预约——预报登记——统筹安排——入园通知
(三)具体安排
1.电话预约
因疫情影响,家长需提前向石湖荡镇中心幼儿园进行电话预约,现场信息验证分时段错峰预报登记。
预约时间:5月17日——5月21日上午9:00——11:30,下午12:30——15:30
预约电话:57616576(谢老师)
2.预报登记
5月23日:石湖荡幼儿园塔汇部(地址:延寿路15号)受理中大班幼儿补充入园(或转园)预报登记。
3.发放入园通知
6月26日:家长到石湖荡幼儿园塔汇部(地址:延寿路15号)领取入园通知书。
(四)预报登记
1.办理地点
2.所需材料(均须原件及复印件)
(1)《2021年松江区公办园中大班幼儿补充入园(或转园)预报登记表》(附件5),家长自行下载后填写。
(2)按照《2021年松江区石湖荡镇公办园中大班入园信息分类、验证材料等说明表》(附件4)提供相应的证件。
备注:居住类房产证件、户籍迁移、房屋租赁登记备案、《上海市居住证》签发以及其他各类有效证件的截止日期:2021年4月30日。
(五)入园安排
补充入园(或转园)的中大班幼儿,入园安排时将依据生源信息与资源实际统筹安置。
(六)有关说明
凡未按时到石湖荡镇中心幼儿园办理预报登记或提供虚假信息与证件的,均不予安排入园。
二、民办园
(一)受理对象:身体健康、智力正常、可独立参加集体活动的适龄幼儿(中班年龄段幼儿出生于2016年9月1日——2017年8月31日,大班年龄段幼儿出生于2015年9月1日——2016年8月31日),且其法定监护人须提供在松“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居住”证明的适龄幼儿。
(二)受理方式:各民办园可根据董(理)事会决议或本机构规章制度自主确定中大班幼儿补充入园(或转园)受理时间等事宜并在招生简章中予以体现。
(三)受理条件及所需材料:参照民办园小班招生相关要求,幼儿和监护人根据本人情况须提供以下证件(均须原件及复印件):
1.本市户籍:户口簿、儿童预防接种证、相关居住证明等。
2.外省市户籍:户口簿、儿童预防接种证、幼儿持有的《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证件上居住地址属松江区)、父母一方持有的《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证件上居住地址属松江区)、相关居住证明等。
3.港澳台户籍及外籍:父母一方及幼儿持有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或护照、儿童预防接种证、相关在松居住证明等。
(四)入园安排:各民办园应在优先满足本区户籍、本市非本区户籍适龄幼儿入园的基础上,按法定监护人在松“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居住”的年限等情况(须以《上海市居住证》等有效证件或证明为准)依次接纳非本市户籍适龄幼儿入园,额满为止。
三、相关附件
附件4:2021年松江区石湖荡镇公办园中大班入园信息分类、验证材料等说明表
附件5:2021年松江区公办园中大班幼儿补充入园(或转园)预报登记表
附件4:
2021年松江区石湖荡镇公办园中大班入园信息分类、验证材料等说明表
一、信息分类、验证材料
二、有关说明:
1.安排入园所要求提供的居住类房产证件、户籍迁移、房屋租赁登记备案、《上海市居住证》签发及其他各类有效证件的截止日期为2021年4月30日。
2.智力、听力等有障碍且需接受特殊教育的适龄幼儿,可到松江区辅读学校咨询或登记。(地址:松江区小昆山镇大港浦港路108号)
附件5:
2021年松江区公办园中大班幼儿补充入园(或转园)预报登记表
说明:
1.请家长如实填写表格内的内容,字迹工整。
2.“居住类房产信息”:请根据幼儿法定监护人一方所持有的房产证件类型进行填写。
3.各类证件办理截止期:2021年4月30日。
(一)公办园
2018年9月1日——2019年8月31日出生,身体健康、智力正常、可独立参加集体活动并符合《2022年松江区公办园招生小班新生信息分类及安置说明表》中类别之一的适龄幼儿。
研定政策——公示宣传——登记信息——报名验证——学区公告——录取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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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报名验证所需材料
(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1)《2022年上海市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表》(市级平台已完成入园信息登记的可直接打印,未登记的可于现场服务点验证时补登记信息)。
(2)《2022年上海市松江区幼儿入园报名表》(区级平台已完成报名的可直接打印,未报名的可于现场服务点验证时补报名)。
(3)按照《2022年松江区公办园招生小班新生信息分类及安置说明表》提供相应的证件。
居住类房产证件、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户籍迁移、《上海市居住证》签发及其他各类有效证件的截止日期为2022年7月15日,“随申办市民云”或“上海一网通办”网站中的电子证照与纸质证件同等效力使用。
石湖荡镇 2023年 学前教育阶段 招生工作 实施方案 石湖荡镇各公民办托幼机构: 根据《上海市教委等四部门关于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就读本市各级各类学校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沪府办规[2018]5号)《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3年本市学前教育阶段适龄幼儿入园工作的通知》(沪教委托办[2023]2号)《上海市松江区教育局关于2023年松江区学前教育阶段招生工作的实施意见》相关精神,现结合本镇实际就2023年石湖荡镇学前教育阶段招生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进一步强化政府职能,完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优化学前教育资源布局,规范幼儿园办学行为,依法实施学前教育阶段招生工作。
二、工作原则
01 坚持信息公开和公平操作的原则。各托幼机构应主动向社会公开本镇“学前教育阶段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招生简章、相关通知等有关信息,并按要求做好招生宣传、咨询与服务等工作。 02 坚持公益性和普惠性的原则。基于本镇教育资源实际,各托幼机构须严格遵照招生工作程序,优先满足符合条件的小班适龄幼儿接受学前教育及看护的需求;切实按照学额及相关规定落实好符合条件的中大班适龄幼儿的补充入园(或转园)等工作。 03 坚持统一部署和分级管理的原则。在区教育局统一部署下,本镇的学前教育阶段招生工作由区教育局和镇教委分别实施管理。 04 坚持相对就近和统筹安排的原则。在网上信息登记、报名验证等的基础上,根据生源信息与资源实际,统筹确定公办园小班学区范围。 05 坚持规范管理和严控班学额的原则。各托幼机构须严肃纪律、优化服务、严控学额,确保招生工作规范、有序、高效进行。区教育局根据区域内资源与生源实际、办园条件与设置规模等核定公民办托幼机构的班、学额数,并依托教育督导或专项检查等途径,对各托幼机构招生工作予以全程性监管。 三、招生对象 (一)公办园 2019年9月1日——2020年8月31日出生,身体健康、智力正常、可独立参加集体活动并符合《2023年松江区石湖荡镇公办园招生小班新生信息分类表》(附件1)中类别之一的适龄幼儿。 (二)民办园 2019年9月1日——2020年8月31日出生,身体健康、智力正常、可独立参加集体活动且其法定监护人须在松“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居住”的适龄幼儿。 四、招生方法 (一)公办园 1.工作流程 研定政策——公示宣传——登记信息——报名验证——学区公告——录取通知 2.日程安排及相关说明 3.现场服务信息验证时所需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1)《2023年上海市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表》(市级平台已完成入园信息登记的可直接打印,未登记的可于现场服务点验证时补登记信息)。 (2)《2023年上海市松江区幼儿入园报名表》(区级平台已完成报名的可直接打印,未报名的可于现场服务点验证时补报名)。 (3)按照《2023年松江区石湖荡镇公办园招生小班新生信息分类表》(附件1)提供相应的证件。 备注:居住类房产证件、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户籍迁移、《上海市居住证》签发及其他各类有效证件的截止日期为2023年4月30日,“随申办市民云”或“上海一网通办”网站中的电子证照与纸质证件同等效力使用。 (二)民办园 1.工作流程 研定简章——招生备案——公示宣传——登记信息——报名验证——录取通知 2.日程安排及相关说明 3.现场报名所需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1)本市户籍:《2023年上海市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表》《2023年上海市松江区幼儿入园报名表》、出生证、户口簿、相关居住证明等。 (2)外省市户籍:《2023年上海市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表》《2023年上海市松江区幼儿入园报名表》、父母一方及幼儿持有的《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证件上居住地址属松江区)、出生证、户口簿、相关居住证明等。 (3)港澳台户籍及外籍:《2023年上海市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表》《2023年上海市松江区幼儿入园报名表》、父母一方及幼儿持有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或护照、出生证、相关居住证明等。
五、其他公告 (一)2023年幼儿园托班招生工作 1.公办园 (1)招生对象 2020年9月1日—2021年8月31日出生,身体健康、智力正常、可独立参加集体活动的适龄幼儿。 (2)安置方法 在人户一致入托优先的前提下,以监护人所持房产地址为准,依照幼儿户籍等情况,按序安排入托,额满即止。 (3)时间节点 2023年8月2日—8月20日松江区石湖荡镇中心幼儿园进行区域内托班入托登记、现场信息验证、发放入托通知书。具体入托登记时间与安排等,以在本园网站、公众号上公布的“幼儿园入托招生简章”为准。 2.民办园 民办园招生详见各园招生简章,2023年开设托班的详见《松江区石湖荡镇民办幼儿园招生信息一览表》(附件2)中“招生年龄”含3岁以下的相关园所。
(二)2023年中大班幼儿补充入园 (或转园)工作
《2023年松江区石湖荡镇中大班幼儿补充入园(或转园)须知》,详见附件3。
(三)学前招生注意事项 1.严禁不足龄及不符合条件的幼儿入园;除要求幼儿按卫生保健相关制度进行体格检查并取得合格外,不得对申请入园的适龄幼儿及其家长举行或变相举行与入园挂钩的考试或测试;幼儿入园编班时应按出生年月编入相应年龄段。 2.民办托幼机构的招生简章和广告须真实有效、准确清晰、规范合法,并于招生报名启动前主动面向社会公示;同时,招生计划、招生简章和广告等基本信息应按区教育局要求进行备案,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及上级有关部门的督查。 3.本镇学前教育阶段招生咨询电话:57616576;谢老师。咨询日期:4月6日—6月30日(节假日除外);咨询时间:9:00—11:30,13:30—16:30。咨询地址:延寿路15号。 4. 基于石湖荡镇资源与生源实际,本镇学前教育阶段招生工作实施统一时间段内统一管理,非招生时间段不予受理。 5.本“方案”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最终解释权在松江区石湖荡镇社区服务中心(教委)。 附件1:2023年松江区石湖荡镇公办园招生小班新生信息分类表 附件2:松江区石湖荡镇民办幼儿园招生信息一览表 附件3:2023年松江区石湖荡镇中大班幼儿补充入园(或转园)须知 松江区石湖荡镇人民政府 2023年4月14日
附件1:
附件2:
附件3:
附件4:
附件5:
1.招生对象
2.招生计划
3.学校费用
4.对口地段
5.学校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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