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蜻蜓幼儿园2020年招生工作介绍及安排
2020-4-19 上海市浦东新区红蜻蜓幼儿园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0年本市学前教育阶段适龄幼儿入园工作的通知》(沪教委托幼(2020)3号)于2020年4月7日正式对外发布。
本市小班年龄段的常住人口适龄幼儿通过“上海市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系统”进行网上信息登记。
(一)市级入园信息登记系统:先登记、后报名
(二)区级入园报名平台:统一网上报名录取工作“浦东新区适龄幼儿入园报名系统”
信息登记、网上预约、现场验证、录取通知
符合条件的适龄幼儿就读各级各类幼儿园均须进行入园信息登记。
注意:
1、凡入园必须进行信息登记。
2、信息登记及登记顺序均与幼儿是否录取无关(根据具体政策进行安排)
上海市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系统网址:
https://shrydj.edu.sh.cn/
浦东新区适龄幼儿入园报名系统网址:
https://xqzs.pdedu.sh.cn/
登记时间:4月24日——4月30日
登记对象:
2016年9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出生,年满3周岁的小班适龄幼儿。
注意:幼儿园托班、中大班插班转园以及外籍人员子女学校的幼儿不在本次入园信息登记对象范围内。
4月24日—4月30日:适龄幼儿监护人在上海市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系统上进行统一的入园信息登记,获取上海市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编号。登记编号作为幼儿进行区级入园报名验证的凭证。
登记程序:
1、家长注册:访问信息登记系统,根据提示进行信息登记账号的注册。
2、信息登记:家长用注册账号登录后,进行信息录入或确认。
注意:家长一旦确认提交信息将无法在系统内自行修改。
3、获取登记表和登记编号:家长完成信息登记后会获取登记表和登记编号,系统将会向家长注册手机号发送信息登记成功的短信。
注意:如无法收到短信,可通过登记系统进行查询。
登记条件:
幼儿和监护人根据本人情况须持有以下证件之一:
1、本市户籍:居民身份证(号)
2、非本市户籍:
上海市居住证或上海市居住登记凭证
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
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
3、外籍:护照
注意:无以上证件的,无法进行网上信息登记。
信息确认:
适龄幼儿监护人对本市实有人口信息库提供的与监护人和幼儿相关信息进行确认、修改或补充。
有信息,不符合:直接修改(身份证及证件号等除外)
注意:家长登记后应该去相关部门修正信息系,否则会影响报名验证。
无信息:直接登记信息
信息修改:
1、信息确认提交后,将无法自行在登记系统内进行修改。
2、确有特殊原因进行信息修改的,在报名验证阶段,凭相关证明材料,在各幼儿园进行修改。
3、幼儿园报名验证结束后有特殊原因进行信息修改的,在区指定登记点进行修改。
注意:信息修改必须有正当理由,由家长提出书面申请并审核材料通过后方可修改,保存好相关材料。
信息补登记:
1、市级等级系统支持电脑网络端访问,暂不支持手机端访问。
2、规定时间里确有困难无法登记的,可在东方社区信息苑(东方网网点)进行登记。(可关注4月7日“上海教育”微信公众号相关入园登记信息)
3、规定时间内未进行登记的:
在报名验证阶段在各验证幼儿园进行信息补登记。
预约时间:5月13日——5月20日
预约网址:浦东新区适龄幼儿入园报名系统
(网址:https://xqzs.pdedu.sh.cn/)
预约方式:
适龄幼儿监护人凭上海市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编号登录浦东新区适龄幼儿入园报名系统,完善幼儿入园报名信息并进行统一的入园报名验证预约,获取《2020年浦东新区幼儿入园报名验证预约登记表》登记表作为幼儿进行入园报名验证的凭证。
预约要求:
每位适龄幼儿可在地段园所(公办园及招收地段生的民办园)或区招生园所(全区招生公办园及民办园)中预约一所幼儿园进行现场验证或面谈。
1、地段园所按照招生地段进行电脑自动分配;
2、全区招生园所由家长根据实际情况自行选择;
3、一旦选择全区招生园所将不再进行地段园所的电脑自动分配。
预约完成后,可下载并打印报名验证预约登记表。幼儿监护人一旦预约确认成功,不得自行修改信息。
确因特殊情况需要修改:在报名验证阶段在相关幼儿园进行修改幼儿园现场核验相关证件。
注意:信息修改必须有正当理由,由家长提出书面申请并审核材料通过后方可修改。
验证要求:
1、按照预约验证时间,凭《2020年浦东新区幼儿入园报名验证预约登记表》进行现场验证。
2、带好入园需要的相关证件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分批验证:
注意:
未通过第一批场验证或面谈的幼儿,根据第一批报名验证和录取情况,按照“本区户籍优先,同类排序靠后”的原则进行区域统筹,并根据统筹结果进行第二批现场验证。
6月16日-6月21日:适龄幼儿家长可登录浦东新区适龄幼儿入园报名系统,查看家长会通知。
6月30日前:各级各类幼儿园完成幼儿录取工作,发放录取通知书。
浦东新区2020年学前教育阶段
适龄幼儿入园政策解读:
招生入园条件:
1、本区户籍、人户一致:按户籍地址对口入园
2、本市户籍,人户分离:按房产证就近入园
*须待区域内户籍与房产一致的幼儿安排后,视幼儿园招.生情况,按房产证地址就近安排入园
*一个门牌号- -居住户,原则上三年内只安排一次同校就近入园,符合政策的二孩除外
廉租房或经济适用房的适龄幼儿参照执行
3、父母一方《上海市居住证》满标准积分
注意:居住证上的居住地址在本区
参照本市户籍、人户分离幼儿,按房产证地址就近入园
4、动迁户适龄幼儿
动迁安置地配套幼儿园已具备招生条件:可凭动迁协议书安置地址就近入园。
动迁安置地配套幼儿园未建或尚不具备招生条件:可凭动迁协议书安置地址,统筹入园。
5、本市外区户籍,在本区无房产适龄幼儿:凭本区合法居住证明,根据实际居住地址,统筹入园。
6、其余符合条件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
①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
②年内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不含补缴,因疫情防控需要允许补缴的除外)
③连续3年在本区街镇社区事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20年6月30日)
居住证地址:应与其父母保持一致,且居住地址在本区。
有房产证的:产权人须是幼儿父母或其本人(全部或共同共有产权)按房产证地址,统筹入园。
无房产证的:凭本区合法居住证明,在规定时间内,凭本区合法居住证明,根据各公民办幼儿园第一批报名验证情况,统筹安排至尚有余额的公办幼儿园或民办三级幼儿园。
7、香港、澳门、台湾适龄幼儿:
根据实际居住地址,统筹入园。
①香港或澳门永久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本市境外人员住宿登记表》
②香港或澳门永久居民身份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居:民居住证》
①台湾 居民来往 大陆通行证+《本市境外人员住宿登记表》
②《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
8、外籍幼儿:
根据实际居住地址,统筹入园。
外国护照(须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居留许可页,且有有效往来签证) +《境外人员住宿登记表》
9、特殊幼儿:
特教幼儿园——爱心幼儿园
普特融合幼儿园——上南三村幼儿园特教班、童心幼儿园特教班海音幼儿园特教班、致立学校特教班
10、其他符合入园条件的幼儿:
(1)有公安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户籍受理证明)
(2)领养幼儿:符合实际领养关系,有民政部门出具的《收养登记证》
(3)再婚家庭幼儿:凭投靠类居住证及父母结婚证(父母一方为上海户籍参照)视父或母的户籍或房产情况统筹安排
最近,托班招生广受家长关注,现在我园开启托班的“预登记”流程,请家长及时登录,及时留意手机来电奥!
1、采取预报名制,微信扫二维码预登记。
2、招生范围:浦东新区上钢街道
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期间出生,身体健康(无慢性传染病)、智力正常、可正常参加集体活动、并符合以下条件的适龄儿童,可扫码填写信息进行预登记。
1、本区户籍,户籍与房产一致的适龄幼儿:按幼儿本区常住户籍地址对口入园。须持有2021年4月30日前办理的招生区域内户籍和相对应的住宅类房产证。户主须是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之一,并全部或共同共有产权。幼儿本人为户主的,房产证产权人须为幼儿本人或其父母,并全部或共同共有产权。
一个门牌号一居住户,原则上五年内只安排一次同校对口入园,符合政策的二孩除外。
2、本市户籍,人户分离的适龄幼儿:须持有2021年4月30日前办理的户籍和招生区域内住宅类房产证。房产证产权人须为幼儿父母或其本人,并全部或共同共有产权。
一个门牌号一居住户,原则上五年内只安排一次同校就近入园,符合政策的二孩除外。
本市户籍廉租房或经济适用房(承租人或买受人须是幼儿父母)的适龄幼儿参照执行。
3、父母一方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居住证上的居住地址在本区)且积分达标准分值的适龄幼儿:持有2021年4月30日前办理的招生区域内住宅类房产证的(产权人须为幼儿父母或其本人,并全部或共同共有产权)。
☆来园验证一般所需证件和证明材料:①出生证明;②户籍证明;③住宅类房产证;④居住证及积分达标证明
上述证件和证明材料均须原件及复印件,请家长提前准备好。
1、预登记时间:5月28日——5月31日,31日 12:00之后信息预登记通道将关闭。
2、信息预登记二维码:
3、信息验证时间与方法:学校将根据预登记的信息,对符合条件的幼儿按照月龄大小进行排序,并于6月4日采用电话通知的形式告知现场验证的具体时间;对超出招收范围的幼儿也进行电话告知。
4、验证地点:上南路1500弄32支弄1号
1、防疫期间,幼儿和家长来园验证报名必须出示绿码、佩戴口罩、测量体温、数据正常后方可入园。
2、来园验证后,请幼儿和家长按幼儿园规定路线及时离开校园。
3、6月30日前,幼儿园将完成新生录取通知工作,发放录取通知书。
4、招生咨询电话:58837841-807
上海市浦东新区红蜻蜓幼儿园 (小托班部、分部) | 上南路1500弄16支弄、32支弄 | 德州一村 |
德州路20弄 | 上南十二村 |
德州路60弄 | 中星云庭 |
德州路150弄 | 上南十一村 |
德州路210弄 | 德州五村 |
德州路214号-226号 | 德州五村 |
德州路220弄 | 德州五村 |
德州路223弄 | 德州一村 |
德州路230弄 | 德州五村 |
德州路246号、254号 | 德州六村 |
德州路255弄 | 德州二村 |
德州路262号 | 德州六村 |
德州路280号-312号 | 德州六村 |
德州路295弄 | 德州三村 |
德州路300弄 | 德州六村 |
德州路320号-330号 | 德州六村 |
长清路103弄 | 德州三村 |
长清路119弄 | 德州三村 |
长清路136弄 | 德州四村 |
长清路145号 | 德州三村 |
长清路156号-182号 | 德州六村 |
长清路177弄 | 德州六村 |
灵岩路56弄 | 德州六村 |
灵岩路79弄 | 德州五村 |
根据《浦东新区教育局关于2023年本区学前教育阶段适龄幼儿入园工作的实施方案》,结合本园实际,为公开、公平、公正做好本园2023年小班招生入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告示如下:
2.招生范围:
上南路:1500弄16支弄、32支弄
德州路:20弄、60弄、150弄
德州路:210弄、220弄、223弄、230弄
德州路:214号-226号、246号、254号、262号
德州路:255弄
德州路:280号-312号;
德州路:295弄、300弄;320号-330号
长清路:103弄、119弄、136弄、177弄
长清路:145号、156号-182号
灵岩路:56弄、79弄
2023年,本园(分部)计划招收小班 2 个班,(小托班部)计划招收小班 2 个。
2023年小班招生入园对象:
2019年9月1日—2020年8月31日期间出生,年满3周岁的适龄幼儿。
①本区户籍、人户一致的适龄幼儿:
按幼儿本区常住户籍地址对口入园。须持有2023年4月27日前办理的招生区域内户籍和相对应的住宅类房产证。户主为幼儿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之一,且户主本人须为房屋产权人(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幼儿本人为户主的,房屋产权人须为幼儿本人(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或其父母(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当入园适龄幼儿人数超出幼儿园招生计划数,按照幼儿户籍迁入时间先后排序入园,超额部分作统筹安排。
②本市户籍、人户分离(居住地具备相应房产证)的适龄幼儿:
按房产证地址就近入园。须持有2023年4月27日前办理的招生区域内住宅类房产证。房屋产权人须为幼儿本人(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或其父母(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待区域内户籍与房产一致的幼儿安排后,视幼儿园招生情况,按房产证地址就近安排入园。当入园适龄幼儿人数超出幼儿园招生计划数,按照幼儿户籍和产证情况排序入园,超额部分作统筹安排。
本市户籍廉租房或经济适用房(承租人或买受人须是幼儿父母)的适龄幼儿参照执行。
③本市外区户籍、人户分离(在居住地无相应房产证)的适龄幼儿:
本市外区户籍的幼儿确有困难,不能在户籍地入园,凭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出具的《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按居住地统筹安排入园。
④父母一方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居住证上的居住地址在本区)且积分达标准分值的适龄幼儿:
须持有2023年4月27日前办理的招生区域内住宅类房产证,房屋产权人须为幼儿本人(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或其父母(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参照本市户籍、人户分离(居住地具备相应房产证)的幼儿,按房产证地址就近入园。当入园适龄幼儿人数超出幼儿园招生计划数,按照幼儿及父母居住证和产证情况排序入园,超额部分作统筹安排。无房产证的,凭本区合法居住证明,统筹安排入园。
⑤动迁户适龄幼儿:
因动迁原因,户籍尚未迁移至安置地的或居住的安置房产尚未办理产证的,如动迁安置地配套幼儿园已具备招生条件,可凭动迁协议书安置地址就近安排入园。租赁房屋居住的,凭本区合法居住证明,统筹安排入园。
⑥其余符合入园条件的来沪人员适龄随迁子女:
幼儿本人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父母一方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一年内(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不含补缴,有关政策允许补缴的除外)或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
来沪人员适龄随迁子女,申请在本区就读的,其所持的居住证上的居住地址,应与其父母保持一致,且居住地址在本区。持有2023年4月27日前办理的招生区域内住宅类房产证的,房屋产权人须为幼儿本人(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或其父母(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按房产证地址,统筹安排入园。无房产证的,凭本区合法居住证明,根据各公民办幼儿园第一批报名验证情况,统筹安排至尚有余额的公办幼儿园或民办三级幼儿园。幼儿园可按照“浦东新区来沪人员随迁子女统筹入园积分表”分值高低排序,视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园。
⑦香港、澳门、台湾适龄幼儿:
香港、澳门幼儿须持本人香港或澳门永久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和本市《境外人员住宿登记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幼儿须持本人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和本市《境外人员住宿登记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统筹安排入园。
⑧外籍适龄幼儿:
外籍幼儿须持本人有效签证外国护照(须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居留许可页,且有有效往来签证)和本市《境外人员住宿登记表》,统筹安排入园。
⑨特殊幼儿:
有特殊教育需求的幼儿须持有本区户籍,可向爱心幼儿园或上南三村幼儿园、童心幼儿园、临港新城海音幼儿园、致立学校申请入读学前特教班。
⑩其他符合入园条件的幼儿:
除上述情况以外,其他符合在本区入园条件的幼儿,视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入园。
1.网上报名
2023年5月8日-5月14日,适龄幼儿监护人通过“上海市浦东新区适龄幼儿入园报名平台”(登录上海“一网通办”网站首页“2023年适龄幼儿入园”特色专栏,网址:https://zwdt.sh.gov.cn,或登录“随申办”移动端首页“2023年适龄幼儿入园”)完善信息并进行统一的网上报名,获取《2023年浦东新区幼儿入园报名表》。
期间,本园通过线上电话咨询和线下个别服务的方式帮助无法自行完成报名验证的幼儿监护人进行报名验证。“随申办”移动端或上海“一网通办”网站中的电子证照与纸质证件同等效力使用。本园现场核验监护人和幼儿信息。
2.网上验证
2023年5月17日-5月18日,幼儿园开展第一批网上验证工作。
2023年5月31日,部分幼儿园开展第二批网上验证工作。
2023年6月30日前,适龄幼儿家长可通过网上报名阶段提供的手机号码(短信接收号码)查收短信通知的录取结果。本园完成幼儿录取工作,发放幼儿入园录取通知书。
本园招生咨询电话:13124836228
联系人:罗老师
根据《浦东新区教育局关于2024年本区学前教育阶段适龄幼儿入园工作的实施方案》,结合本园实际,为公开、公平、公正做好本园2024年小班招生入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告示如下:
2.招生范围:
上南路:1500弄16支弄、32支弄
德州路:20弄、60弄、150弄
德州路:210弄、220弄、223弄、230弄
德州路:214号-226号、246号、254号、262号
德州路:255弄
德州路:280号-312号;
德州路:295弄、300弄;320号-330号
长清路:103弄、119弄、136弄、177弄
长清路:145号、156号-182号
灵岩路:56弄、79弄
2024年,本园计划共招收小班 3 个。其中我园分部计划招收小班 2 个班,我园小托班部计划招收小班 1 个。
2024年小班招生入园对象:
2020年9月1日—2021年8月31日期间出生,年满3周岁的适龄幼儿。
①本区户籍、人户一致的适龄幼儿:
按幼儿本区常住户籍地址对口入园。须持有2024年4月29日前办理的招生区域内户籍和相对应的住宅类房产证。户主为幼儿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之一,且户主本人须为房屋产权人(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幼儿本人为户主的,房屋产权人须为幼儿本人(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或其父母(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当入园适龄幼儿人数超出幼儿园招生计划数,按照幼儿户籍迁入时间先后排序入园,超额部分作统筹安排。
②本市户籍、人户分离(居住地具备相应房产证)的适龄幼儿:
按房产证地址就近入园。须持有2024年4月29日前办理的招生区域内住宅类房产证。房屋产权人须为幼儿本人(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或其父母(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待区域内户籍与房产一致的幼儿安排后,视幼儿园招生情况,按房产证地址就近安排入园。当入园适龄幼儿人数超出幼儿园招生计划数,按照幼儿户籍和产证情况排序入园,超额部分作统筹安排。
本市户籍廉租房或经济适用房(承租人或买受人须是幼儿父母)的适龄幼儿参照执行。
③本市外区户籍、人户分离(在居住地无相应房产证)的适龄幼儿:
本市外区户籍的幼儿确有困难,不能在户籍地入园,凭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出具的《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按居住地统筹安排入园。
④父母一方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居住证上的居住地址在本区)且积分达标准分值的适龄幼儿:
须持有2024年4月29日前办理的招生区域内住宅类房产证,房屋产权人须为幼儿本人(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或其父母(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参照本市户籍、人户分离(居住地具备相应房产证)的幼儿,按房产证地址就近入园。当入园适龄幼儿人数超出幼儿园招生计划数,按照幼儿及父母居住证和产证情况排序入园,超额部分作统筹安排。无房产证的,凭本区合法居住证明,统筹安排入园。
⑤动迁户适龄幼儿:
因动迁原因,户籍尚未迁移至安置地的或居住的安置房产尚未办理产证的,如动迁安置地配套幼儿园已具备招生条件,可凭动迁协议书安置地址就近安排入园。租赁房屋居住的,凭本区合法居住证明,统筹安排入园。
⑥其余符合入园条件的来沪人员适龄随迁子女:
幼儿本人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父母一方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一年内(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不含补缴)或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
来沪人员适龄随迁子女,申请在本区就读的,其所持的居住证上的居住地址,应与其父母保持一致,且居住地址在本区。持有2024年4月29日前办理的招生区域内住宅类房产证的,房屋产权人须为幼儿本人(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或其父母(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按房产证地址,统筹安排入园。无房产证的,凭本区合法居住证明,根据各公民办幼儿园第一批报名验证情况,统筹安排至尚有余额的公办幼儿园或民办三级幼儿园。幼儿园可按照“浦东新区来沪人员随迁子女统筹入园积分表”分值高低排序,视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园。
⑦香港、澳门、台湾适龄幼儿:
香港、澳门幼儿须持本人香港或澳门永久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和本市《境外人员住宿登记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幼儿须持本人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和本市《境外人员住宿登记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统筹安排入园。
⑧外籍适龄幼儿:
外籍幼儿须持本人有效签证外国护照(须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居留许可页,且有有效往来签证)和本市《境外人员住宿登记表》,统筹安排入园。
⑨特殊幼儿:
有特殊教育需求的幼儿须持有本区户籍,可向爱心幼儿园或上南三村幼儿园、童心幼儿园、临港新城海音幼儿园、观海幼儿园、天虹幼儿园、致立学校申请入读学前特教班。
⑩其他符合入园条件的幼儿:
除上述情况以外,其他符合在本区入园条件的幼儿,视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入园。
1.网上报名
2024年5月9日-5月14日,适龄幼儿监护人通过“上海市浦东新区适龄幼儿入园报名平台”(登录上海“一网通办”网站首页“2024年适龄幼儿入园”特色专栏,网址:https://zwdt.sh.gov.cn,或登录“随申办”移动端首页“2024年适龄幼儿入园”)完善信息并进行统一的网上报名,获取《2024年浦东新区幼儿入园报名表》。
期间,本园通过线上咨询和线下服务的方式帮助无法自行完成报名验证的幼儿监护人进行报名验证。“随申办”移动端或上海“一网通办”网站中的电子证照与纸质证件同等效力使用。本园现场核验监护人和幼儿信息。
2.网上验证
2024年5月17日-5月18日,幼儿园开展第一批网上验证工作。
2024年5月30日,部分幼儿园开展第二批网上验证工作。
2024年6月20日前,适龄幼儿家长可通过网上报名阶段提供的手机号码(短信接收号码)查收短信通知的录取结果。本园完成幼儿录取工作,发放幼儿入园录取通知书。
本园招生咨询电话:13124836228
联系人:罗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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