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幼儿园(联洋部)
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幼儿园(丁香部)
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幼儿园(诚礼部)
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幼儿园(唐城部)
学校概况
东方幼儿园创办于1992年9月,一园四址规模, 42个班级,一千多名幼儿,教职工220名。东方幼儿园在育人环境上充分体现尊重与关爱儿童的理念,每处园所构思新颖、独具一格,均设有大型室内溜冰场、室内温水游泳池、大型运动器具、翻斗乐、玩沙池、植物园、浴室、洗衣房等,有设备先进的科技活动室、舞蹈房、建构室、围棋室、图书室、电脑室、钢琴房、古筝室、手风琴房等。各班均有独立的活动室、卧室、饭厅、洗手间、衣帽间等,并配有多媒体电脑、液晶电视、钢琴、录像机、投影仪、冷暖空调、衣橱、小床、玩具橱与桌椅等。在十几年的发展历程中,东方幼儿园跨越式地成为上海乃至全国的名校——“方案教学”、“幼儿科技教育”、“幼儿溜冰教学”等教改成果向全国示范辐射,曾先后被评为上海市示范幼儿园、上海市文明单位、市三八红旗集体、市幼儿体育先进集体、连续两年获市教科研成果二等奖、浦东新区十佳“三八”红旗集体、区文明单位三连冠、区师德先进集体、区科研先进集体、区教师专业发展学校等一系列荣誉。
招生简章
1、对口地段
迎春路:736弄、1355弄 锦绣路:888弄、800弄、666弄、300弄 丁香路:901弄、999弄、1089弄、910弄、1066弄、1599弄、1399弄、1299弄; 芳甸路:77弄、333弄,
2、浦东新区的招生政策
产证办理及户籍迁入截止时间:2020.4.30
三年一户(二胎和多胞胎除外)
关键时间:
携带材料(原件+复印件):
材料仅供参考,详情请参考幼儿园招生简章要求
一般所需证件和证明材料: 幼儿本人 出生证明 户籍证明 住宅类房产证 《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 《上海市居住证》积分达标准分值证明 动迁协议书 房屋租赁证明 香港或澳门永久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和《本市境外人员住宿登记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居民居住证》 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和《本市境外人员住宿登记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 有效签证外国护照和《本市境外人员住宿登记表》。 香港、澳门、台湾适龄幼儿 香港、澳门幼儿须持本人香港或澳门永久居民身份证 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和《本市境外人员住宿登记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居民居住证》 台湾幼儿须持本人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和《本市境外人员住宿登记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 外籍适龄幼儿 外籍幼儿须持本人有效签证外国护照(须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居留许可页,且有有效往来签证) 《本市境外人员住宿登记表》
3、联系方式
021-68568510
根据《浦东新区教育局关于2021年本区学前教育阶段适龄幼儿入园工作的实施意见》,结合本园实际,为公开、公平、公正做好本园2021年招生入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告示如下:
幼儿园名称:
浦东新区东方幼儿园(联洋地区)
招生范围:
2021年,本园(联洋地区)计划招收小班14个班(其中丁香部10个小班,仁恒部4个小班)。
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期间出生,年满3周岁的适龄幼儿,能正常参与集体活动的适龄幼儿。
1.本区户籍,户籍与房产一致的适龄幼儿:按幼儿本区常住户籍地址对口入园。须持有2021年4月30日前办理的招生区域内户籍和相对应的住宅类房产证。户主须是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之一,并全部或共同共有产权。幼儿本人为户主的,房产证产权人须为幼儿本人或其父母,并全部或共同共有产权。一个门牌号一居住户,原则上五年内只安排一次同校对口入园,符合政策的二孩除外。当入园适龄幼儿人数超出幼儿园招生计划数,按照幼儿户籍迁入时间先后排序入园,超额部分作统筹安排。
2.本市户籍,人户分离的适龄幼儿:按房产证地址就近入园。须持有2021年4月30日前办理的户籍和招生区域内住宅类房产证。房产证产权人须为幼儿父母或其本人,并全部或共同共有产权。待区域内户籍与房产一致的幼儿安排后,视幼儿园招生情况,按房产证地址就近安排入园。
一个门牌号一居住户,原则上五年内只安排一次同校就近入园,符合政策的二孩除外。当入园适龄幼儿人数超出幼儿园招生计划数,按照幼儿户籍和产证情况排序入园,超额部分作统筹安排。
3.父母一方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居住证上的居住地址在本区)且积分达标准分值的适龄幼儿:持有2021年4月30日前办理的招生区域内住宅类房产证的(产权人须为幼儿父母或其本人,并全部或共同共有产权),参照本市户籍、人户分离的幼儿,按房产证地址就近安排入园。当入园适龄幼儿人数超出幼儿园招生计划数,按照幼儿及父母居住证和产证情况排序入园,超额部分作统筹安排。
无房产证的,凭本区合法居住证明,根据实际居住地址,统筹安排入园。
4.本市外区户籍,在居住地无相应房产证的适龄幼儿:凭本区合法居住证明,根据实际居住地址,统筹安排入园。
5.其余符合条件的来沪人员适龄随迁子女:幼儿本人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父母一方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一年内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不含补缴,因疫情防控需要允许补缴的除外)或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21年6月30日)在本区街镇社区事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
来沪人员适龄随迁子女,申请在本区就读的,其所持的居住证上的居住地址,应与其父母保持一致,且居住地址在本区。持有2021年4月30日前办理的招生区域内住宅类房产证的(房屋产权人须是幼儿父母或其本人,并全部或共同共有产权),按房产证地址,统筹安排入园。无房产证的,凭本区合法居住证明,根据各公民办幼儿园第一批报名验证情况,统筹安排至尚有余额的公办幼儿园或民办三级幼儿园。幼儿园可按照“浦东新区来沪人员随迁子女统筹入园积分表”分值高低排序,视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园。
6.香港、澳门、台湾适龄幼儿:香港、澳门幼儿须持本人香港或澳门永久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和《本市境外人员住宿登记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幼儿须持本人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和《本市境外人员住宿登记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根据实际居住地址,统筹安排入园。
7.外籍适龄幼儿:外籍幼儿须持本人有效签证外国护照(须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居留许可页,且有有效往来签证)和《本市境外人员住宿登记表》,根据实际居住地址,统筹安排入园。
8.特殊幼儿:有特殊教育需求的幼儿须持有本区户籍,可到爱心幼儿园或上南三村幼儿园、童心幼儿园、临港新城海音幼儿园、致立学校开设的学前特教班申请入园。1、报名验证时间:5月22日、23日
原定于5月15、16日的验证时间,因本园联洋地区校区需承办国家级相关考试,经浦东教育局同意将招生时间调整到5月22、23日两天。如时间安排上确有困难的家长,可于5月15、16日持联洋地区预约报名表到我园唐城部(齐爱路60号),进行报名验证。
适龄幼儿家长按照预约验证时间,带好幼儿、预约登记表以及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幼儿园进行现场验证或面谈。
3、报名验证地点:紫槐路30号(本园联洋部)。
1、6月30日前,幼儿园将完成新生录取通知工作,发放录取通知书。
2、2021年,本园(联洋地区分园)将按照“户籍地与居住地一致优先”的原则,优先安排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具备相应的房产证)一致的适龄幼儿就近入园。如本园对口招生区域内符合入园条件“户籍地与居住地一致”的入园适龄幼儿报名人数超过本园招生计划数,将按照适龄幼儿户籍迁入时间先后排序安排入园,超额部分作统筹安排。
3、本园招生咨询电话:68548033,联系人:值班老师 。
一般所需证件和证明材料:
1、出生证明;2、户籍证明;3、住宅类房产证;4、《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5、《上海市居住证》积分达标准分值证明;6、房屋租赁证明;7、香港或澳门永久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和《本市境外人员住宿登记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居民居住证》;8、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和《本市境外人员住宿登记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9、有效签证外国护照(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居留许可页)和《本市境外人员住宿登记表》。
对口地段:
幼儿园(园所)名称 | 招生对口地段范围 | 小区名称 |
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幼儿园 (丁香部、仁恒部) | 迎春路736弄 | 联洋新苑 |
迎春路1355弄 | 第九城市2期 | |
锦绣路300弄 | 第九城市1期 | |
锦绣路666弄 | 华丽家族 | |
锦绣路800弄 | 天安花园 | |
锦绣路888弄 | 御景园 | |
丁香路901弄 | 联洋花园1期 | |
丁香路910弄 | 联洋年华 | |
丁香路999弄 | 联洋花园2期 | |
丁香路1066弄 | 中邦晶座 | |
丁香路1089弄 | 联洋花园3期 | |
丁香路1299弄 | 仁恒河滨3期 | |
丁香路1399弄 | 仁恒河滨2期 | |
丁香路1599弄 | 仁恒河滨1期 | |
芳甸路77弄 | 清水园 | |
芳甸路333弄 | 水清木华 | |
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幼儿园 (唐城部) | 龙东大道3800弄 | 棕榈泉花园 |
龙东大道4028弄 | 金爵别墅 | |
龙东大道4288弄 | 白金瀚宫 | |
齐爱路99弄 | 绿城御园 | |
齐爱路168弄 | 绿城臻园 | |
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幼儿园 (诚礼部) | 玉盘北路281弄 | 浦发华庭(浦发罗兰翡丽) |
玉盘北路288弄 | 仁恒东郊 | |
诚礼路298弄 | 大名城紫金9号二期 | |
德淳路99弄 | 大名城紫金9号一期 |
— 2022年 —
浦东新区东方幼儿园
联洋地区小班招生通告
根据《浦东新区教育局关于2022年本区学前教育阶段适龄幼儿入园工作的实施意见》,结合本园实际,为公开、公平、公正做好本园2022年小班招生入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告示如下: 一 招生范围 1、幼儿园名称:浦东新区东方幼儿园仁恒部、丁香部 2、招生范围: 丁香路:1299弄 仁恒河滨3期 联洋五居委 丁香路:1399弄 仁恒河滨2期 联洋五居委 丁香路:1599弄 仁恒河滨1期 联洋五居委 迎春路:736弄 联洋新苑 联洋一居委 锦绣路:800弄 天安花园 联洋一居委 锦绣路:888弄 御景园 联洋一居委 丁香路:901弄 联洋花园1期 联洋二居委 丁香路:999弄 联洋花园2期 联洋二居委 丁香路:1089弄 联洋花园3期 联洋二居委 芳甸路:77弄 清水园 联洋二居委 芳甸路:333弄 水清木华 联洋四居委 锦绣路:666弄 华丽家族 联洋四居委 丁香路:1066弄 中邦晶座 联洋四居委 迎春路:1355弄 第九城市2期 联洋六居委 锦绣路:300弄 第九城市1期 联洋六居委 丁香路:910弄 联洋年华 联洋第七居民委员会 以上地段为我园仁恒部(锦绣路50号)和丁香部(丁香路911号)共招地段。我园将视实际报名情况,按入学条件和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对符合录取条件的报名幼儿的录取园区在以上两个园区间做出调整。 二 招生计划 2022年,本园(联洋地区)计划招收小班 13 个班。 三 招生对象 1.2022年小班招生入园对象: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期间出生,年满3周岁的适龄幼儿。 2.小班适龄幼儿入园报名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①本区户籍、人户一致的适龄幼儿:按幼儿本区常住户籍地址对口入园。须持有2022年6月30日前办理的招生区域内户籍和相对应的住宅类房产证。户主为幼儿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之一,且户主本人须为房屋产权人(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幼儿本人为户主的,房屋产权人须为幼儿本人(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或其父母(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当入园适龄幼儿人数超出幼儿园招生计划数,按照幼儿户籍迁入时间先后排序入园,超额部分作统筹安排。 ②本市户籍、人户分离(居住地具备相应房产证)的适龄幼儿:按房产证地址就近入园。须持有2022年6月30日前办理的招生区域内住宅类房产证。房屋产权人须为幼儿本人(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或其父母(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待区域内户籍与房产一致的幼儿安排后,视幼儿园招生情况,按房产证地址就近安排入园。当入园适龄幼儿人数超出幼儿园招生计划数,按照幼儿户籍和产证情况排序入园,超额部分作统筹安排。 本市户籍廉租房或经济适用房(承租人或买受人须是幼儿父母)的适龄幼儿参照执行。 ③本市外区户籍、人户分离(在居住地无相应房产证)的适龄幼儿:本市外区户籍的幼儿确有困难,不能在户籍地入园,凭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出具的《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按居住地统筹安排入园。 ④父母一方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居住证上的居住地址在本区)且积分达标准分值的适龄幼儿:须持有2022年6月30日前办理的招生区域内住宅类房产证,房屋产权人须为幼儿本人(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或其父母(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参照本市户籍、人户分离(居住地具备相应房产证)的幼儿,按房产证地址就近入园。当入园适龄幼儿人数超出幼儿园招生计划数,按照幼儿及父母居住证和产证情况排序入园,超额部分作统筹安排。无房产证的,凭本区合法居住证明,统筹安排入园。 ⑤动迁户适龄幼儿:因动迁原因,户籍尚未迁移至安置地的或居住的安置房产尚未办理产证的,如动迁安置地配套幼儿园已具备招生条件,可凭动迁协议书安置地址就近安排入园。租赁房屋居住的,凭本区合法居住证明,统筹安排入园。 ⑥其余符合条件的来沪人员适龄随迁子女:幼儿本人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父母一方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一年内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或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22年6月30日)在街镇社区事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2022年因受疫情影响将适度放宽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入园有关条件。 来沪人员适龄随迁子女,申请在本区就读的,其所持的居住证上的居住地址,应与其父母保持一致,且居住地址在本区。持有2022年6月30日前办理的招生区域内住宅类房产证的,房屋产权人须为幼儿本人(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或其父母(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按房产证地址,统筹安排入园。无房产证的,凭本区合法居住证明,根据各公民办幼儿园第一批报名验证情况,统筹安排至尚有余额的公办幼儿园或民办三级幼儿园。幼儿园可按照“浦东新区来沪人员随迁子女统筹入园积分表”分值高低排序,视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园。 ⑦香港、澳门、台湾适龄幼儿:香港、澳门幼儿须持本人香港或澳门永久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和本市《境外人员住宿登记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幼儿须持本人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和本市《境外人员住宿登记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统筹安排入园。 ⑧外籍适龄幼儿:外籍幼儿须持本人有效签证外国护照(须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居留许可页,且有有效往来签证)和本市《境外人员住宿登记表》,统筹安排入园。 ⑨特殊幼儿:有特殊教育需求的幼儿须持有本区户籍,可向爱心幼儿园或上南三村幼儿园、童心幼儿园、临港新城海音幼儿园、致立学校申请入读学前特教班。 ⑩其他符合入园条件的幼儿:除上述情况以外,其他符合在本区入园条件的幼儿,视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入园。 四 网上报名验证的时间和办法 1.网上报名 2022年6月24日-6月30日,适龄幼儿监护人须通过上海市浦东新区适龄幼儿入园报名平台(登录“上海一网通办”网站首页“2022年适龄幼儿入园”特色专栏,网址:https://zwdt.sh.gov.cn,或登录“随申办”移动端首页“2022年适龄幼儿入园”)完善信息并进行统一的网上报名,获取《2022年浦东新区幼儿入园报名表》。 期间,本区通过线上电话咨询和线下个别服务的方式帮助无法自行完成报名验证的幼儿监护人进行报名验证。“随申办市民云”或“上海一网通办”网站中的电子证照与纸质证件同等效力使用。服务点现场核验监护人和幼儿信息。 2.网上验证 2022年7月2、3日,各级各类幼儿园开展第一批网上验证工作。 2022年7月16、17日,部分幼儿园开展第二批网上验证工作。 五 其他事项 1.2022年7月6日前,面向全区招生的公办幼儿园向社会公布录取结果。面向全区招生的民办幼儿园告知适龄幼儿家长录取结果。 2.2022年8月15日前,适龄幼儿家长可通过网上报名阶段提供的手机号码(短信接收号码)查收短信通知的录取结果。各级各类幼儿园完成幼儿录取工作,发放幼儿入园录取通知书。 3.本园联洋地区招生咨询电话:50333995 ,联系人:杨老师 网上报名一般所需证件和证明材料: 1、出生证明;2、户籍证明;3、住宅类房产证;4、《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5、《上海市居住证》积分达标准分值证明;6、房屋租赁证明;7、香港或澳门永久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和《本市境外人员住宿登记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居民居住证》;8、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和《本市境外人员住宿登记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9、有效签证外国护照(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居留许可页)和《本市境外人员住宿登记表》。以上电子证照同样有效。 浦东新区东方幼儿园 二0二二年六月十七日
东方幼儿园仁恒部 2023年浦东新区幼儿园小班招生通告 关键词 小班 招生 入学对象 根据《浦东新区教育局关于2023年本区学前教育阶段适龄幼儿入园工作的实施方案》,结合本园实际,为公开、公平、公正做好本园2023年小班招生入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告示如下: 一 招生范围 1.幼儿园名称: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幼儿园仁恒部 2.招生范围: 丁香路:1299弄 仁恒河滨3期 联洋五居委 丁香路:1399弄 仁恒河滨2期 联洋五居委 丁香路:1599弄 仁恒河滨1期 联洋五居委 迎春路:736弄 联洋新苑 联洋一居委 迎春路:1355弄 第九城市2期 联洋六居委 锦绣路:300弄 第九城市1期 联洋六居委 锦绣路:666弄 华丽家族 联洋四居委 锦绣路:800弄 天安花园 联洋一居委 锦绣路:888弄 御景园 联洋一居委 丁香路:901弄 联洋花园1期 联洋二居委 丁香路:910弄 联洋年华 联洋第七居民委员会 丁香路:999弄 联洋花园2期 联洋二居委 丁香路:1066弄 中邦晶座 联洋四居委 丁香路:1089弄 联洋花园3期 联洋二居委 芳甸路:77弄 清水园 联洋二居委 芳甸路:333弄 水清木华 联洋四居委 二 招生计划 2023年,本园(仁恒部)计划招收小班4个班。 三 招生对象 1.2023年小班招生入园对象:2019年9月1日—2020年8月31日期间出生,年满3周岁的适龄幼儿。 2.小班适龄幼儿入园报名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①本区户籍、人户一致的适龄幼儿:按幼儿本区常住户籍地址对口入园。须持有2023年4月27日前办理的招生区域内户籍和相对应的住宅类房产证。户主为幼儿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之一,且户主本人须为房屋产权人(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幼儿本人为户主的,房屋产权人须为幼儿本人(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或其父母(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当入园适龄幼儿人数超出幼儿园招生计划数,按照幼儿户籍迁入时间先后排序入园,超额部分作统筹安排。 ②本市户籍、人户分离(居住地具备相应房产证)的适龄幼儿:按房产证地址就近入园。须持有2023年4月27日前办理的招生区域内住宅类房产证。房屋产权人须为幼儿本人(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或其父母(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待区域内户籍与房产一致的幼儿安排后,视幼儿园招生情况,按房产证地址就近安排入园。当入园适龄幼儿人数超出幼儿园招生计划数,按照幼儿户籍和产证情况排序入园,超额部分作统筹安排。 本市户籍廉租房或经济适用房(承租人或买受人须是幼儿父母)的适龄幼儿参照执行。 ③本市外区户籍、人户分离(在居住地无相应房产证)的适龄幼儿:本市外区户籍的幼儿确有困难,不能在户籍地入园,凭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出具的《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按居住地统筹安排入园。 ④父母一方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居住证上的居住地址在本区)且积分达标准分值的适龄幼儿:须持有2023年4月27日前办理的招生区域内住宅类房产证,房屋产权人须为幼儿本人(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或其父母(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参照本市户籍、人户分离(居住地具备相应房产证)的幼儿,按房产证地址就近入园。当入园适龄幼儿人数超出幼儿园招生计划数,按照幼儿及父母居住证和产证情况排序入园,超额部分作统筹安排。无房产证的,凭本区合法居住证明,统筹安排入园。 ⑤动迁户适龄幼儿:因动迁原因,户籍尚未迁移至安置地的或居住的安置房产尚未办理产证的,如动迁安置地配套幼儿园已具备招生条件,可凭动迁协议书安置地址就近安排入园。租赁房屋居住的,凭本区合法居住证明,统筹安排入园。 ⑥其余符合入园条件的来沪人员适龄随迁子女:幼儿本人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父母一方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一年内(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不含补缴,有关政策允许补缴的除外)或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 来沪人员适龄随迁子女,申请在本区就读的,其所持的居住证上的居住地址,应与其父母保持一致,且居住地址在本区。持有2023年4月27日前办理的招生区域内住宅类房产证的,房屋产权人须为幼儿本人(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或其父母(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按房产证地址,统筹安排入园。无房产证的,凭本区合法居住证明,根据各公民办幼儿园第一批报名验证情况,统筹安排至尚有余额的公办幼儿园或民办三级幼儿园。幼儿园可按照“浦东新区来沪人员随迁子女统筹入园积分表”分值高低排序,视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园。 ⑦香港、澳门、台湾适龄幼儿:香港、澳门幼儿须持本人香港或澳门永久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和本市《境外人员住宿登记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幼儿须持本人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和本市《境外人员住宿登记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统筹安排入园。 ⑧外籍适龄幼儿:外籍幼儿须持本人有效签证外国护照(须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居留许可页,且有有效往来签证)和本市《境外人员住宿登记表》,统筹安排入园。 ⑨特殊幼儿:有特殊教育需求的幼儿须持有本区户籍,可向爱心幼儿园或上南三村幼儿园、童心幼儿园、临港新城海音幼儿园、致立学校申请入读学前特教班。 ⑩其他符合入园条件的幼儿:除上述情况以外,其他符合在本区入园条件的幼儿,视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入园。 四 网上报名验证的时间和办法 1.网上报名 2023年5月8日-5月14日,适龄幼儿监护人通过“上海市浦东新区适龄幼儿入园报名平台”(登录上海“一网通办”网站首页“2023年适龄幼儿入园”特色专栏,网址:https://zwdt.sh.gov.cn,或登录“随申办”移动端首页“2023年适龄幼儿入园”)完善信息并进行统一的网上报名,获取《2023年浦东新区幼儿入园报名表》。 期间,本园通过线上电话咨询和线下个别服务的方式帮助无法自行完成报名验证的幼儿监护人进行报名验证。“随申办”移动端或上海“一网通办”网站中的电子证照与纸质证件同等效力使用。本园现场核验监护人和幼儿信息。 2.网上验证 2023年5月17日-5月18日,幼儿园开展第一批网上验证工作。 2023年5月31日,部分幼儿园开展第二批网上验证工作。 五 其他事项 1.2023年6月30日前,适龄幼儿家长可通过网上报名阶段提供的手机号码(短信接收号码)查收短信通知的录取结果。本园完成幼儿录取工作,发放幼儿入园录取通知书。 2.本园招生咨询电话:50333995 ,联系人:杨老师 。
招生通告
2024年浦东新区
幼儿园小班招生通告
东方幼儿园仁恒部
前情提要
根据《浦东新区教育局关于2024年本区学前教育阶段适龄幼儿入园工作的实施方案》,结合本园实际,为公开、公平、公正做好本园2024年小班招生入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告示如下:
一、招生范围
1.幼儿园名称: 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幼儿园仁恒部
2.招生范围:
迎春路:736弄 联洋新苑
迎春路:1355弄 第九城市2期
锦绣路:300弄 第九城市1期
锦绣路:666弄 华丽家族
锦绣路:800弄 天安花园
锦绣路:888弄 御景园
丁香路:901弄 联洋花园1期
丁香路:910弄 联洋年华
丁香路:999弄 联洋花园2期
丁香路:1066弄 中邦晶座
丁香路:1089弄 联洋花园3期
芳甸路:77弄 清水园
芳甸路:333弄 水清木华
丁香路:1299弄 仁恒河滨3期
丁香路:1399弄 仁恒河滨2期
丁香路:1599弄 仁恒河滨1期
二、招生计划
2024年,本园(仁恒部)计划招收小班 4个班。
三、招生对象
1.2024年小班招生入园对象:2020年9月1日—2021年8月31日期间出生,年满3周岁的适龄幼儿。
2.小班适龄幼儿入园报名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①本区户籍、人户一致的适龄幼儿:按幼儿本区常住户籍地址对口入园。须持有2024年4月29日前办理的招生区域内户籍和相对应的住宅类房产证。户主为幼儿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之一,且户主本人须为房屋产权人(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幼儿本人为户主的,房屋产权人须为幼儿本人(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或其父母(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当入园适龄幼儿人数超出幼儿园招生计划数,按照幼儿户籍迁入时间先后排序入园,超额部分作统筹安排。
②本市户籍、人户分离(居住地具备相应房产证)的适龄幼儿:按房产证地址就近入园。须持有2024年4月29日前办理的招生区域内住宅类房产证。房屋产权人须为幼儿本人(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或其父母(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待区域内户籍与房产一致的幼儿安排后,视幼儿园招生情况,按房产证地址就近安排入园。当入园适龄幼儿人数超出幼儿园招生计划数,按照幼儿户籍和产证情况排序入园,超额部分作统筹安排。
本市户籍廉租房或经济适用房(承租人或买受人须是幼儿父母)的适龄幼儿参照执行。
③本市外区户籍、人户分离(在居住地无相应房产证)的适
龄幼儿:本市外区户籍的幼儿确有困难,不能在户籍地入园,凭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出具的《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按居住地统筹安排入园。
④父母一方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居住证上的居住地址在本区)且积分达标准分值的适龄幼儿:须持有2024年4月29日前办理的招生区域内住宅类房产证,房屋产权人须为幼儿本人(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或其父母(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参照本市户籍、人户分离(居住地具备相应房产证)的幼儿,按房产证地址就近入园。当入园适龄幼儿人数超出幼儿园招生计划数,按照幼儿及父母居住证和产证情况排序入园,超额部分作统筹安排。无房产证的,凭本区合法居住证明,统筹安排入园。
⑤动迁户适龄幼儿:因动迁原因,户籍尚未迁移至安置地的或居住的安置房产尚未办理产证的,如动迁安置地配套幼儿园已具备招生条件,可凭动迁协议书安置地址就近安排入园。租赁房屋居住的,凭本区合法居住证明,统筹安排入园。
⑥其余符合入园条件的来沪人员适龄随迁子女:幼儿本人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父母一方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一年内(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不含补缴)或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
来沪人员适龄随迁子女,申请在本区就读的,其所持的居住证上的居住地址,应与其父母保持一致,且居住地址在本区。持有2024年4月29日前办理的招生区域内住宅类房产证的,房屋产权人须为幼儿本人(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或其父母(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按房产证地址,统筹安排入园。无房产证的,凭本区合法居住证明,根据各公民办幼儿园第一批报名验证情况,统筹安排至尚有余额的公办幼儿园或民办三级幼儿园。幼儿园可按照“浦东新区来沪人员随迁子女统筹入园积分表”分值高低排序,视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园。
⑦香港、澳门、台湾适龄幼儿:香港、澳门幼儿须持本人香港或澳门永久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和本市《境外人员住宿登记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幼儿须持本人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和本市《境外人员住宿登记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统筹安排入园。
⑧外籍适龄幼儿:外籍幼儿须持本人有效签证外国护照(须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居留许可页,且有有效往来签证)和本市《境外人员住宿登记表》,统筹安排入园。
⑨特殊幼儿:有特殊教育需求的幼儿须持有本区户籍,可向爱心幼儿园或上南三村幼儿园、童心幼儿园、临港新城海音幼儿园、观海幼儿园、天虹幼儿园、致立学校申请入读学前特教班。
⑩其他符合入园条件的幼儿:除上述情况以外,其他符合在本区入园条件的幼儿,视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入园。
四、网上报名验证的时间和办法
1.网上报名
2024年5月9日-5月14日,适龄幼儿监护人通过“上海市浦东新区适龄幼儿入园报名平台”(登录上海“一网通办”网站首页“2024年适龄幼儿入园”特色专栏,网址:https://zwdt.sh.gov.cn,或登录“随申办”移动端首页“2024年适龄幼儿入园”)完善信息并进行统一的网上报名,获取《2024年浦东新区幼儿入园报名表》。
期间,本园通过线上咨询和线下服务的方式帮助无法自行完成报名验证的幼儿监护人进行报名验证。“随申办”移动端或上海“一网通办”网站中的电子证照与纸质证件同等效力使用。本园现场核验监护人和幼儿信息。
2.网上验证
2024年5月17日-5月18日,幼儿园开展第一批网上验证工作。
2024年5月30日,部分幼儿园开展第二批网上验证工作。
五、其他事项
1.2024年6月20日前,适龄幼儿家长可通过网上报名阶段提供的手机号码(短信接收号码)查收短信通知的录取结果。本园完成幼儿录取工作,发放幼儿入园录取通知书。
2.本园招生咨询电话:50333995 ,联系人:杨老师。
本园招生咨询邮箱:
1253580707@qq.com
浦东新区东方幼儿园
二○二四年五月六日
上海东方幼儿园
以上内容来源于“上海东方幼儿园”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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