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生地段
新场镇及周边地区非本市户籍来沪人员随迁子女
2、浦东新区招生政策
产证办理及户籍迁入截止时间:2020.4.30
三年一户(二胎和多胞胎除外)
示范园招生: 地段对口招生,冰厂田幼儿园云山部、浦南幼儿园云莲部全区招生
关键时间:

携带材料(原件+复印件):
材料仅供参考,详情请参考幼儿园招生简章要求
3、联系电话
021-58172266 一、工作原则
(一)统一部署,优化布局。在新区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区教育局根据“十三五”期间区域教育布局调整、常住人口的变化,结合优质均衡的发展目标,不断优化学前教育资源配置,按照区域实际情况制订招生入园政策。
(二)信息公开,规范流程。坚持依法依规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规范入园招生工作流程,通过各种方式主动向社会公布学前教育阶段适龄幼儿入园工作的相关信息,包括招生方案、招生范围、报名条件、收费标准、咨询和监督方式等。
(三)相对就近,免试入园。各级各类幼儿园应按照教育局确定的招生范围和招生计划安排适龄幼儿入园,在招生过程中不得对适龄幼儿和家长进行测试和变相测试,不得损害幼儿身心健康,不得提前招生。
(四)网上报名,现场验证。2020年本区幼儿园招生入园工作统一纳入浦东新区适龄幼儿入园报名系统,进行规范管理,各级各类幼儿园应严格按照相关程序组织招生工作,严禁在招生计划之外自行招收学生,严禁擅自跨区域招生。
(五)严格管理,加强监督。各级各类幼儿园必须遵循人户一致优先原则,妥善安排对口地段内符合条件的适龄幼儿入园,满足适龄幼儿接受学前教育的需求,并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监督。
二、招生对象:2017年9月1日-2018年8月31日出生的本市常住人口适龄幼儿。
三、招生范围:新场镇及周边地区非本市户籍来沪人员随迁子女
四、联系电话: 58172266
根据《浦东新区教育局关于2023年本区学前教育阶段适龄幼儿入园工作的实施方案》,结合本园实际,为公开、公平、公正做好本园2023年小班招生入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告示如下:
1.2023年小班招生入园对象: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期间出生,年满3周岁的适龄幼儿。
2.小班适龄幼儿入园报名条件如下:
父母一方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居住证上的居住地址在本区)幼儿本人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父母一方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一年内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或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在街镇社区事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
来沪人员适龄随迁子女,申请在本区就读的,其所持的居住证上的居住地址,应与其父母保持一致,且居住地址在本区。
其他符合入园条件的幼儿:除上述情况以外,请电话咨询报名情况或来园咨询。时间安排:周一至周五 9:00——16:00 ,周六周日可电话预约。
1.网上报名
2023年5月8日-5月14日,适龄幼儿监护人通过“上海市浦东新区适龄幼儿入园报名平台”(登录上海“一网通办”网站首页“2023年适龄幼儿入园”特色专栏,网址:https://zwdt.sh.gov.cn,或登录“随申办”移动端首页“2023年适龄幼儿入园”)完善信息并进行统一的网上报名,获取《2023年浦东新区幼儿入园报名表》。
期间,本园通过线上电话咨询和线下个别服务的方式帮助无法自行完成报名验证的幼儿监护人进行报名验证。“随申办”移动端或上海“一网通办”网站中的电子证照与纸质证件同等效力使用。本园现场核验监护人和幼儿信息。
2.网上验证
2023年5月17日-5月18日,幼儿园开展网上验证工作。
3.补登记日期:
2023年5月13日——5月14日
针对上海市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系统未登记的幼儿。请携带所有证件来园进行补登记(户口本、父母一方与幼儿的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幼儿出生证明、父母一方满6个月社保缴金单、房屋租赁备案通知书)。
1. 2023年6月30日前,适龄幼儿家长可通过网上报名阶段提供的手机号码(短信接收号码)查收短信通知的录取结果。幼儿园完成幼儿录取工作,发放幼儿入园录取通知书。
2. 本园招生咨询电话:
沈老师 13916919461
刘老师 18721015537
2023年托班、中大班插班生
托班对象:2020年8月31日后出生的幼儿。
中班对象:2018年9月1日——2019年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幼儿。
大班对象:2017年9月1日——2018年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幼儿。
招生咨询电话:
沈老师 13916919461
刘老师 18721015537
托班: 顾老师189398304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