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青浦区凤音幼儿园
上海市青浦区嵩华幼儿园
上海青浦区泽皓民办幼儿园
上海市青浦区之华幼儿园
上海市青浦区教师进修学院附属幼儿园(暂定名)
上海市青浦区新霞幼儿园
学校概况
凤溪幼儿园位于新凤中路1718弄85号,占地面积7200平方米,人均占地17.82平方米,园舍建筑面积5680平方米,人均14.06平方米。活动场地3890平方米, 人均9.63平方米。分班活动室人均面积1.19平方米。新园舍毗邻凤溪公园,环境舒适宜人,无噪音,光线充足。
招生简章
1、招生地段
华新镇区域,
2、青浦区招生政策
产证办理及户籍迁入截止时间:2020.4.30
示范园招生: 地段对口招生,青浦区实验幼儿园采用电子摇号录取
关键时间:
录取顺位:
人户一致。户主及房产证权利人为幼儿本人或直系亲属。
户主为适龄幼儿或直系亲属
房产证权利人为适龄幼儿或直系亲属
幼儿本人暂无上海市户口,但父母一方具有本区常住户口
父母一方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公安局统一签发的《上海市居住证》且积分达到120分标准分值,并持有招生区域内房产或具合法租住证明,幼儿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
父母一方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一年内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不含补缴),或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20年6月30日)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并持有招生区域内房产或具合法租住证明,幼儿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
港、澳、台地区及外籍幼儿。法定监护人在本区合法任职或就业、并已在本区购房或合法租住。
3、联系电话
021-69781643
学校招生
【开始招生啦!】
依据《青浦区教育局关于2021年学前教育招生工作意见》的要求,坚持“公开、公正、公平、透明”的原则,坚持按照市、区相关要求设定班级数和班额数,努力做好2021学年的招生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招生区域、招生对象、条件与报名要求
华新幼儿园:华新镇北片除新霞幼儿园学区外的其他区域(含宝龙城)
新霞幼儿园:新谊村、秀龙村、秀龙小区、周浜村、朱长村、淮海村;新凤中路新谊河以南188弄至899弄(星尚湾);新府中路1331弄(西郊半岛)及在华隆路、华志路
凤溪(凤音)幼儿园:华新镇凤溪社区
嵩华幼儿园、凤雅幼儿园、之华幼儿园:华新镇大型社区。
2017年9月1日~2018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身体健康(无慢性传染病)、可正常参加集体活动,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适龄幼儿。
(华新镇公办幼儿园2021学年自主招生登记条件二维码)
二、招生人数
三、登记途径与时间安排
四、中大班幼儿的补充入园
五、特别说明
六、收费标准
七、咨询电话
新霞幼儿园 69781972 王老师
凤溪幼儿园 69781646 张老师
凤音幼儿园 59770562 李老师
嵩华幼儿园 69780910 章老师
凤雅幼儿园 69775180 朱老师
之华幼儿园 59793787-801 张老师
上海市青浦区华新幼儿园
上海市青浦区新霞幼儿园
上海市青浦区凤溪幼儿园
上海市青浦区凤音幼儿园
上海市青浦区嵩华幼儿园
上海市青浦区凤雅幼儿园
上海市青浦区之华幼儿园
2021年4月25日
1.招生对象
2.招生计划
3.学校费用
4.对口地段
5.学校特色
开始招生啦 依据《关于做好2023年青浦区学前教育阶段适龄幼儿入园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坚持“公开、公正”的原则,按《青浦区2023学年度幼儿园教育事业计划》执行要求设定班级数和班额数,按照各项工作的时间节点,一网通办,努力做好上海市青浦区凤溪幼儿园2023学年的招生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学校名称 对口居委/村 对口路牌 上海市青浦区凤溪幼儿园 凤溪居委 凤溪居委 火星村 火星村 北新村 北新村 叙中村 叙中村 叙南村 叙南村 嵩山村 嵩山村 新木桥村 新木桥村 坚强村 坚强村 杨家庄村 杨家庄村 白马塘村 白马塘村 2019年9月1日~2020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身体健康(无慢性传染病)、可正常参加集体活动,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适龄幼儿。 序列 招生条件 1 幼儿户籍与房产证权利人相一致(户主为幼儿本人或直系亲属,且户籍与房产证均于2023年4月30日之前办理)的华新镇户籍的适龄幼儿。 1.户口簿:父母双方及幼儿的户口簿(户主页、父母页和幼儿页,如不在一本户口本上,请分别上传) 2.房产证明:房产证/宅基证等 3.出生证明 2 户主为适龄幼儿或直系亲属的,且于2023年4月30日之前迁入的户籍在华新镇的适龄幼儿。 3 于2023年4月30日之前办理华新地区的房产证,权利人为适龄幼儿或直系亲属的本区及本市户籍适龄幼儿。 4 儿童本人暂无上海市户口,但父母一方具有华新镇常住户口。 1.户口簿:父母双方及幼儿的户口簿(户主页、父母页和幼儿页,如不在一本户口本上,请分别上传) 2.房产证明:房产证/宅基证等 3.出生证明 4.结婚证、由村委盖章/街镇社发部门盖章的相关证明(照片上传在出生证明材料一栏中) 5 于2023年4月30日之前办理华新地区的预售合同加大额发票,权利人为适龄幼儿或直系亲属的本区及本市户籍适龄幼儿。 1.户口簿:父母双方及幼儿的户口簿(户主页、父母页和幼儿页,如不在一本户口本上,请分别上传) 2.房产证明:预售合同+大额发票 3.出生证明 6 居住于华新镇,持有《台胞证》、香港或澳门永久居民身份证、《外国人永久居住证》及《国外护照》的适龄幼儿。 1.《台胞证》/《永久居民身份证》/《国外护照》等(父母双方及幼儿,如父母是中国籍的,请同上要求提供户口簿) 2.房产证明:房产证/租赁备案表(在学额不足情况下,本着就近入园和统筹安排的原则,结合实际由区教育局协调安排入园。) 3.出生证明 (四)自主招生条件 1、幼儿园具体说明 (1)父母一方持有凤溪地区内房产(房产截止日期2023年4月30日),并持有凤溪社区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且积分达到120标准分值,子女持有凤溪社区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 网上报名时上传凤溪社区内房产证(购房截止期为2023年4月30日)证明,父母双方及幼儿的户口本(户主页、父母页、幼儿页)、父母工作单位证明(注明单位地址)、幼儿本人的出生证明、幼儿本人的《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父母一方《上海市居住证》、积分达120分值的证明原件。 (2)父母一方持有华新地区房产(房产截止日期2023年4月30日),并持有华新地区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且积分达到120标准分值,子女持有华新地区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 网上报名时上传华新地区内房产证(购房截止期为2023年4月30日)证明,父母一方《上海市居住证》、积分达120分值的证明原件;父母工作单位证明、(注明单位地址)、父母及幼儿的户口簿(户主页、父母页、幼儿页)、幼儿本人的出生证明、幼儿本人的《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 (3)父母一方持有凤溪地区内房产(房产截止日期2023年4月30日),并双方持有凤溪地区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子女持有凤溪社区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 网上报名时上传凤溪地区内房产证(购房截止期为2023年4月30日)证明,父母及幼儿的户口本(户主页、父母页、幼儿页)、父母工作单位证明(注明单位地址)、幼儿本人的出生证明、幼儿本人的《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父母双方《上海市居住证》。 2、自主招生发放入园通知书的时间和途径 时间:2023年7月8日左右 途径:按照招生计划数和招生条件依次录取,录满为止。如遇条件相同,将根据房产证年限依次录取。接到电话通知的幼儿方被正式录取,并请家长来园领取入园通知书。 中大班幼儿的补充入园 (一)补充入园对象 华新地区出生于2018.9.1—2019.8.31的中班年龄段幼儿和出生于2017.9.1—2018.8.31的大班年龄段幼儿。 (二)补充入园条件 1.上一年度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延迟入华新镇公办园的幼儿,优先满足。 2. 补充入园条件参照小班幼儿招生条件。 备注:根据学额,按序依次录取,录满为止。如遇条件相同,将根据房产证年限依次录取。 (三)现场报名及验证时间 5月27日上午8:30—11:30,请带孩子一同前来。同时带好所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请家长提前电话咨询,并预约具体来园登记的时间)。 招生人数 园所名称 小班人数 中班补充入园人数 大班补充入园人数 凤溪幼儿园 125 1 22 招生工作流程 序号 时间 具体工作安排 1 4/20 ~ 4/27 适龄幼儿家长须登录“上海市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系统(网址:https://zwdt.sh.gov.cn,或手机登录“随申办市民云”APP 首页“2023 年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进行统一的信息登记,获取《登记表》、登记编号。确有原因无法自行完成信息登记的家长,可电话咨询、提前预约后,就近至全区各公办幼儿园或指定登记点进行登记。信息登记的顺序、信息登记的地点与是否录取无直接关联。 2 5/6 向社会公布招生简章 3 5/8 ~ 5/12 家长登录“青浦区适龄幼儿入园报名平台”,按照华新镇公办幼儿园招生区域、招生简章的条件自主选校,填报报名信息,提交报名,并上传相应材料照片。 4 5/10 ~ 5/23 园招生工作小组进行网上验证 5 5/25 向网上验证通过的学区内幼儿家长发送“验证通过”短信通知。 6 5/27 ~ 5/28 现场补充报名及验证: 1.小班补充登记: *招生区域内无法在网上完成信息登记的幼儿(请家长提前电话咨询,并预约具体来园登记的时间); *网上初审材料缺失或有疑问的幼儿(具体时间段与材料要求以幼儿园电话通知为准); 2.中大班插班幼儿补充入园(请家长提前电话咨询,并预约具体来园登记的时间) 6/24 左右 发放第一批入园通知书(本市户籍幼儿) 7 7/8 左右 发放第二批补充入园通知书 现场报名及验证地点 园所名称 验证地点 凤溪幼儿园 新凤中路1718弄85号 收费标准 园所名称 保育教育费 (每月) 园所等级 凤溪幼儿园 225元 上海市一级园 咨询电话 联系电话:69781650 联系人:金老师
2024学年招生
依据《关于做好2024年青浦区学前教育阶段适龄幼儿入园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坚持“有序推进、规范操作、公开公正、因地制宜”的原则,按《青浦区2024学年度幼儿园教育事业计划》执行要求设定班级数和班额数,按照各项工作的时间节点,一网通办,努力做好凤溪幼儿园2024学年的招生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招生区域
幼儿园 名称 |
招生咨询 电话 |
幼儿园 地址 |
招生 范围 |
凤溪 幼儿园 |
69781650 |
青浦区华新镇新凤中路1718弄85号 |
华新镇 凤溪社区 |
招生对象与条件
01
招生对象
2020年9月1日~2021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身体健康(无慢性传染病)、可正常参加集体活动,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适龄幼儿。
02
招生条件及网上审核所需材料
序列 |
招生条件 |
网上审核提供材料 (原件拍照上传) |
1 |
幼儿户籍与房产证权利人相一致(户主为幼儿本人或直系亲属,且户籍与房产证均于2024年4月30日之前办理)的华新镇户籍的适龄幼儿。 |
1.户口簿:父母双方及幼儿的户口簿(户主页、父母页和幼儿页,如不在一本户口本上,请分别上传) 2.房产证明:房产证/宅基证等 3.出生证明 |
2 |
户主为适龄幼儿或直系亲属的,且于2024年4月30日之前迁入的户籍在华新镇的适龄幼儿。 |
|
3 |
于2024年4月30日之前办理华新地区的房产证,权利人为适龄幼儿或直系亲属的本区及本市户籍适龄幼儿。 |
|
4 |
儿童本人暂无上海市户口,但父母一方具有华新镇常住户口。 |
1.户口簿:父母双方及幼儿的户口簿(户主页、父母页和幼儿页,如不在一本户口本上,请分别上传) 2.房产证明:房产证/宅基证等 3.出生证明 4.结婚证、由村委盖章/街镇社发部门盖章的相关证明(照片上传在出生证明材料一栏中) |
5 |
于2024年4月30日之前办理华新地区的预售合同加大额发票,权利人为适龄幼儿或直系亲属的本区及本市户籍适龄幼儿。 |
1.户口簿:父母双方及幼儿的户口簿(户主页、父母页和幼儿页,如不在一本户口本上,请分别上传) 2.房产证明:预售合同+大额发票 3.出生证明 |
6 |
居住于华新镇,持有《台胞证》、香港或澳门永久居民身份证、《外国人永久居住证》及《国外护照》的适龄幼儿。 |
1.《台胞证》/《永久居民身份证》/《国外护照》等(父母双方及幼儿,如父母是中国籍的,请同上要求提供户口簿) 2.房产证明:房产证/租赁备案表(在学额不足情况下,本着就近入园和统筹安排的原则,结合实际由区教育局协调安排入园。) 3.出生证明 |
(1)具体条件
序列 |
招生条件 |
网上审核提供材料 (原件拍照上传) |
1 |
父母一方持有凤溪社区内房产(房产截止日期2024年4月30日),并持有凤溪社区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且父母双方或一方积分达到120标准分值,子女持有凤溪社区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 |
凤溪社区内房产证(购房截止期为2024年4月30日)证明;父母双方及幼儿的户口本(户主页、父母页、幼儿页);父母工作单位证明(注明单位地址);父母双方或一方《上海市居住证》;积分达120分值的证明原件;缴纳社保明细清单;幼儿本人的出生证明;幼儿本人的《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 |
2 |
父母一方持有华新社区房产(房产截止日期2024年4月30日),并持有华新社区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且父母双方或一方积分达到120标准分值,子女持有华新社区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 | 华新社区内房产证(购房截止期为2024年4月30日)证明;父母及幼儿的户口簿(户主页、父母页、幼儿页);父母工作单位证明(注明单位地址);父母双方或一方《上海市居住证》;积分达120分值的证明原件;缴纳社保明细清单;幼儿本人的出生证明、幼儿本人的《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 |
3 |
父母一方持有凤溪社区内房产(房产截止日期2024年4月30日),并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凤溪社区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子女持有凤溪社区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 | 凤溪社区内房产证(购房截止期为2024年4月30日)证明;父母及幼儿的户口本(户主页、父母页、幼儿页);父母工作单位证明(注明单位地址);父母双方或一方《上海市居住证》;缴纳社保明细清单;幼儿本人的出生证明、幼儿本人的《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 |
4 |
父母一方持有华新社区内房产(房产截止日期2024年4月30日),并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华新社区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子女持有华新社区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 | 华新社区内房产证(购房截止期为2024年4月30日)证明;父母及幼儿的户口本(户主页、父母页、幼儿页);父母工作单位证明(注明单位地址);父母双方或一方《上海市居住证》;缴纳社保明细清单;幼儿本人的出生证明、幼儿本人的《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 |
5 |
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凤溪、华新地区合法租住证明,并持有华新地区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且积分达到120标准分值,且父母双方或一方工作在华新,子女持有华新地区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 | 父母双方或一方华新区域内租赁备案表;父母双方及幼儿的户口薄(户主页、父母页、幼儿页);父母工作单位证明(注明单位地址);父母双方或一方《上海市居住证》;积分达120分值的证明原件;缴纳社保明细清单;幼儿本人的出生证明、幼儿本人的《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 |
(2)自主招生发放入园通知书的时间和途径
时间:2024年7月6日左右
途径:按照招生计划数和招生条件依次录取,录满为止。如遇条件相同,将根据房产证年限依次录取。接到电话通知的幼儿方被正式录取,并请家长来园领取入园通知书。
中班幼儿的补充入园
01
补充入园对象
华新地区出生于2019.9.1—2020.8.31的中班年龄段幼儿。
02
补充入园条件
1.上一年度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延迟入华新镇公办园的幼儿,优先满足。
2.补充入园条件参照小班幼儿招生条件。
备注:根据学额,按序依次录取,录满为止。如遇条件相同,将根据房产证年限依次录取。
03
现场报名及验证时间
5月25日上午8:30—11:30,请带孩子一同前来。同时带好所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请家长提前电话咨询,并预约具体来园登记的时间)。
请中班补充入园幼儿家长扫描以下二维码预约登记
招生人数与收费标准
园所 名称 |
招生人数 |
收费标准 (每月) |
||
小班 |
中班 |
大班 |
||
凤溪幼儿园 |
125 |
17 |
0 |
225元 |
招生工作流程
序号 |
时间 |
具体工作安排 |
1 |
5/7 |
向社会公布招生简章 |
2 |
5/9 ~5/14 |
家长登录“青浦区适龄幼儿入园报名平台”,完善报名信息,按照华新镇公办幼儿园招生区域、招生简章的条件自主选校,填报报名信息,提交报名。 |
3 |
5/13 ~5/23 |
园招生工作小组进行网上验证。 |
4 |
5/24 |
向网上验证通过的学区内幼儿家长发送“验证通过”短信通知。 |
5 |
5/25 |
现场补充报名及验证: 1.小班补充登记: *招生区域内无法在网上完成信息登记的幼儿(请家长提前电话咨询,并预约具体来园登记的时间); *网上初审材料缺失或有疑问的幼儿(具体时间段与材料要求以幼儿园电话通知为准); 2.中班插班幼儿补充入园(请家长提前电话咨询,并预约具体来园登记的时间) |
6/22 左右 |
发放第一批入园通知书(本市户籍幼儿) |
|
6 |
7/6 左右 |
发放第二批补充入园通知书 |
验证地点、咨询电话
1.小班现场补登记、中班补充入园验证地点
凤溪幼儿园:新凤中路1718弄85号
联系电话:69781650
联系人:金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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