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浦东新区东南幼儿园(华庭部)
上海长宁国际外籍人员子女学校(浦东校区幼儿园)
上海市浦东新区东南幼儿园(东南部)
上海市浦东新区周浦幼儿园(公元部、万达部)
上海浦东新区民办新童幼儿园
上海市浦东新区康桥第一幼儿园(梓康部)
学校概况
浦东新区澧溪幼儿园上海市一级幼儿园。办园二十多年来,坚持以教科研为先导,以民间艺术为突破口,突出办园特色,强化管理,优化环境。连续十年五届被命名为上海市文明单位,两次被评为上海市体育先进单位,多次被评为区、市三八红旗集体,2004年成功创建上海市“花园单位”,2006年评为上海市语言文字示范校。 多年来我园以民间艺术为抓手,大胆尝试将中国的“民间美术”、“民间游戏”、“民间文学”、“民间音乐”等内容融入幼儿园教育教学,融入幼儿园园本课程建设,并积极营造民艺特色的园所环境,开展园本特色的节庆和主题活动,尝试通过实施“民间艺术教育”,来“传承民俗文化”,使民俗文化这一中华瑰宝在培养幼儿的好奇探究、文明乐群等方面发挥其独特的作用。
招生简章
1、招生地段
康沈路:1527弄1-53号、1602弄7-14号、1620弄12-28号、1620号、1632-1634号、1646弄13-15号、1646弄17-18号、1660号、1662号、1666号、1668号、1717号-1725号、1751-1761号、1758弄1-26号、1814-1859号(单号)
年家浜路:213弄1-10号、245-271号、275号、277号、321号、323号、330号、332号、334号、333弄1-6号、339弄1-6号、14-15号、366弄1-22号、371弄1-5号、417弄、425弄、428弄1-9号、461弄、501弄、468-472号、496弄3-5号
船厂街:25-102号
上南路:6932弄、7718弄、7788弄、7992弄1-17号
关岳西路:26号
中大街:108弄2支弄1-10号、134弄1-12号
川周公路4487弄
周市路:380弄1-21号
东八灶:63弄、80弄88号、115弄1-31号
赵沟浜:4、6、8、10号
竹行街:双号182—256,单号149-251
周康路81号
金龙街、东大街、西大街、刷布场街(2-71号)衣庄街、椿樟街、南油车弄、北油车弄、新村弄、太平弄(1-66号)
周浦镇51号地块一期
川周公路:4293弄1-37号
川周公路:4329弄
关岳路:39弄
文康路:1-61号
小云台街:1-55号
2、浦东新区招生政策
产证办理及户籍迁入截止时间:2020.4.30
三年一户(二胎和多胞胎除外)
示范园招生: 地段对口招生,冰厂田幼儿园云山部、浦南幼儿园云莲部全区招生
关键时间:
携带材料(原件+复印件):
材料仅供参考,详情请参考幼儿园招生简章要求
一般所需证件和证明材料: 幼儿本人 出生证明 户籍证明 住宅类房产证 《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 《上海市居住证》积分达标准分值证明 动迁协议书 房屋租赁证明 香港或澳门永久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和《本市境外人员住宿登记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居民居住证》 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和《本市境外人员住宿登记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 有效签证外国护照和《本市境外人员住宿登记表》。 香港、澳门、台湾适龄幼儿 香港、澳门幼儿须持本人香港或澳门永久居民身份证 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和《本市境外人员住宿登记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居民居住证》 台湾幼儿须持本人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和《本市境外人员住宿登记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 外籍适龄幼儿 外籍幼儿须持本人有效签证外国护照(须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居留许可页,且有有效往来签证) 《本市境外人员住宿登记表》
3、联系电话
021-58111619
根据《浦东新区教育局关于2021年本区学前教育阶段适龄幼儿入园工作的实施意见》,结合本园实际,为公开、公平、公正做好本园2021年招生入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告示如下:
招生范围
澧溪部、万达部:
川周公路4293弄、4329弄;关岳路1-127号;关岳路39弄;文康路1-61号;小云台街1-55号(以上地段与周浦幼儿园公元部共招);川周公路4485-4491号;东大街1-1236;金龙街;竹行街12-180、149-251号单号、173-236双号;朱家宅1-45号;康沈路1527弄1-53号、1602弄1-14、22-51号;1620弄1-28号;康沈路1632、1634号;康沈路1646弄13-15号、17-23号;康沈路1660、1662、1666、1668、1698、1712号、康沈路1717-1723号、康沈路1751-1761号;康沈路1733-1859单号;康沈路1758弄1-26号;康沈路1733-1859单号;上南路6932弄、7718弄、7788弄、7914-7922双号、7992弄1-17号;周康路22号;中大街1-53号单号、108弄2支弄1-10号、134弄1-12号;西大街8-196号;年家浜路213弄1-10号、245-277号、266-276(双)、292、294、298、308、321、323、326、330、332、333弄1-6号、334号、339弄1-6号14-15号、357弄1-5号、366弄1-22号、371弄1-48号、425弄1-43号、428弄1-9号、461弄1-31号、468-472号、471弄37-50号、482号、496弄3-5号、501弄1-25号;刷布场街2-71号;太平弄1-66号;周市路380弄1-21号;东八灶:63弄、80弄88号、115弄1-31号;赵沟浜4、6、8、10号;衣庄街;北油车弄1-70号;椿樟街11-133号;南油车弄1-63号;新村弄2-54号;船厂街25-80号;周浦镇15号地块一期;里仁村:周浦塘以北。
瑞阳部:
顾家宅:周市路以西;周市路39弄1-27号;里仁村:周浦塘以南;周南村:周东路以西,祝家港路以南;繁荣东路159弄1-126号;祝家港路136弄1-20号、138弄、144弄、150弄、160弄、168弄、176弄、康沈路1883弄1-33号、1929弄1-18号;瑞浦路77弄5号-14号、24号-28号。
招生计划
2021年,本园(三部)计划招收小班 9 个班。
2021年,本园(瑞阳部)计划招收托班 1个班。
(托班采取预登记方式,视小班招生实际情况另行安排。当登记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时,将按照逐档录取、从大到小的规则录取。)
招生对象
小班:
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期间出生,年满3周岁的适龄幼儿。
1.本区户籍,户籍与房产一致的适龄幼儿:
按幼儿本区常住户籍地址对口入园。须持有2021年4月30日前办理的招生区域内户籍和相对应的住宅类房产证。户主须是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之一,并全部或共同共有产权。幼儿本人为户主的,房产证产权人须为幼儿本人或其父母,并全部或共同共有产权。
一个门牌号一居住户,原则上五年内只安排一次同校对口入园,符合政策的二孩除外。当入园适龄幼儿人数超出幼儿园招生计划数,按照幼儿户籍迁入时间先后排序入园,超额部分作统筹安排。
2.本市户籍,人户分离的适龄幼儿:
按房产证地址就近入园。须持有2021年4月30日前办理的户籍和招生区域内住宅类房产证。房产证产权人须为幼儿父母或其本人,并全部或共同共有产权。待区域内户籍与房产一致的幼儿安排后,视幼儿园招生情况,按房产证地址就近安排入园。
一个门牌号一居住户,原则上五年内只安排一次同校就近入园,符合政策的二孩除外。当入园适龄幼儿人数超出幼儿园招生计划数,按照幼儿户籍和产证情况排序入园,超额部分作统筹安排。
本市户籍廉租房或经济适用房(承租人或买受人须是幼儿父母)的适龄幼儿参照执行。
3. 父母一方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居住证上的居住地址在本区)且积分达标准分值的适龄幼儿:
持有2021年4月30日前办理的招生区域内住宅类房产证的(产权人须为幼儿父母或其本人,并全部或共同共有产权),参照本市户籍、人户分离的幼儿,按房产证地址就近安排入园。当入园适龄幼儿人数超出幼儿园招生计划数,按照幼儿及父母居住证和产证情况排序入园,超额部分作统筹安排。
无房产证的,凭本区合法居住证明,根据实际居住地址,统筹安排入园。
4. 动迁户适龄幼儿:
因动迁原因,户籍尚未迁移至安置地的或居住的安置房产尚未办理产证的,如动迁安置地配套幼儿园已具备招生条件,可凭动迁协议书安置地址就近安排入园。租赁房屋居住的,凭本区合法居住证明,根据实际居住地址,统筹安排入园。
5.本市外区户籍,在居住地无相应房产证的适龄幼儿:凭本区合法居住证明,根据实际居住地址,统筹安排入园。
6.其余符合条件的来沪人员适龄随迁子女:
幼儿本人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父母一方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一年内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不含补缴,因疫情防控需要允许补缴的除外)或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21年6月30日)在本区街镇社区事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
来沪人员适龄随迁子女,申请在本区就读的,其所持的居住证上的居住地址,应与其父母保持一致,且居住地址在本区。持有2021年4月30日前办理的招生区域内住宅类房产证的(房屋产权人须是幼儿父母或其本人,并全部或共同共有产权),按房产证地址,统筹安排入园。无房产证的,凭本区合法居住证明,根据各公民办幼儿园第一批报名验证情况,统筹安排至尚有余额的公办幼儿园或民办三级幼儿园。幼儿园可按照“浦东新区来沪人员随迁子女统筹入园积分表”分值高低排序,视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园。
7.香港、澳门、台湾适龄幼儿:
香港、澳门幼儿须持本人香港或澳门永久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和《本市境外人员住宿登记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幼儿须持本人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和《本市境外人员住宿登记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根据实际居住地址,统筹安排入园。
8.外籍适龄幼儿:
外籍幼儿须持本人有效签证外国护照(须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居留许可页,且有有效往来签证)和《本市境外人员住宿登记表》,根据实际居住地址,统筹安排入园。
9.特殊幼儿:
有特殊教育需求的幼儿须持有本区户籍,可到爱心幼儿园或上南三村幼儿园、童心幼儿园、临港新城海音幼儿园、致立学校开设的学前特教班申请入园。
托班:
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年满2周岁的适龄幼儿。
招生范围:周浦镇
招生人数:20人
报名须知
小班
报名验证时间:
5月15日、5月16日、5月22日、5月23日
6月12日、6月13日
报名验证办法:
适龄幼儿家长按照预约验证时间,带好幼儿、预约登记表(登记表作为幼儿进行入园报名验证的凭证)以及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幼儿园进行现场验证或面谈。
报名验证地点:周浦镇瑞阳路2号(澧溪幼儿园瑞阳部)
托班
报名验证时间:5月23日(周日)
报名验证办法:
适龄幼儿家长扫码填写资料并预约验证时间,带好幼儿以及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按照预约的时间到幼儿园进行现场验证。
报名验证地点:
周浦镇瑞阳路2号(澧溪幼儿园瑞阳部)
资料准备
注:现场验证带好所需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原件现场验证、复印件留档幼儿园备查)
(一)本市户籍
1.持两张登记表(2021上海市适龄幼儿信息登记表、2021浦东新区幼儿入园报名验证预约登记表)
2.幼儿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从首页一直复印到幼儿页)
3.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条形码页、权利人、附记页各1张)
4.正规的动迁安置协议书原件、复印件以及动迁至我园地段内的相关证明件。
5.无房产的提供地段内《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通知书》原件、复印件。
6.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幼儿信息页1张)
(二)外省市户籍
1.持两张登记表(2021上海市适龄幼儿信息登记表、2021浦东新区幼儿入园报名验证预约登记表)
2.幼儿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从首页一直复印到幼儿页)
3.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条形码页、权利人、附记页各1张)
4.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幼儿信息页1张)
5.幼儿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
6.父或母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7.无积分的父或母社保缴金记录(2020年7月1日起满6个月,不含补缴,因疫情防控需要允许补缴的除外)
8.父或母满标准积分(120分)证明(子女享受积分待遇)原件及复印件
9.上海市居住证网上查询单(父或母1张、幼儿1张),“上海市民信息服务网:(https://www.962222.net)”查询
10.父或母满标准积分网上查询单1张,21世纪人才网查询。
(https://jzzjf.rsj.sh.gov.cn/jzzjf/pingfen/query_score.jsp)
(三)外籍适龄幼儿
《2021学年上海市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表》、《2021年浦东新区幼儿入园报名验证预约登记表》 、外籍幼儿须持本人有效签证外国护照(须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居留许可页,且有有效往来签证)和《本市境外人员住宿登记表》。
其他事宜
1.因疫情防控要求,报名验证当天,一名幼儿限一名家长入园办理登记,入园前出示随身码(绿码),并请配合做好测温、登记等工作。请家长负责看护好自己孩子安全,不让孩子脱离身边,保持幼儿园环境整洁。
2.6月30日前,幼儿园将完成新生录取通知工作,发放录取通知书。
3.(选填)2021年,本园(三部)将按照“户籍地与居住地一致优先”的原则,优先安排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具备相应的房产证)一致的适龄幼儿就近入园。如本园对口招生区域内符合入园条件“户籍地与居住地一致”的入园适龄幼儿报名人数超过本园招生计划数,将按照适龄幼儿户籍迁入时间先后排序安排入园,超额部分作统筹安排。
4.本园招生咨询电话:33890276(8:00-17:00)
联系人: 顾老师
幼儿园(园所)名称 | 招生对口地段范围 | 小区名称 |
上海市浦东新区澧溪幼儿园 (澧溪部、万达部) | 康沈路1717-1723号 | 贤兴公寓 |
康沈路1751-1761号 | 新诚公寓 | |
康沈路1758弄1-26号 | 东方晶华园 | |
康沈路1733-1859单号 | ||
中大街1-53号单号 | ||
中大街108弄2支弄1-10号 | 金龙新苑 | |
中大街134弄1-12号 | 立雪苑 | |
年家浜路213弄1-10号 | 东八公寓西区 | |
年家浜路245—277号 | 鑫源小区 | |
年家浜路266-276(双)、292、294、298、308、326号 | ||
年家浜路321号 | 工商小区 | |
年家浜路323号 | 工商小区 | |
年家浜路330号 | 市场公寓 | |
年家浜路332号 | 市场公寓 | |
年家浜路334号 | 市场公寓 | |
年家浜路333弄1-6号 | 澧溪公寓 | |
年家浜路339弄1-6号 | 中园小区 | |
年家浜路339弄14-15号 | 新雅公寓 | |
年家浜路357弄1-5号 | 大户区 | |
年家浜路371弄1-5号 | 汇华南苑 | |
年家浜路371弄6-48号 | 大户区 | |
年家浜路425弄1-43号 | 菱翔苑三期 | |
年家浜路461弄1-31号 | 菱翔苑二期 | |
年家浜路501弄1-25号 | 菱翔苑一期 | |
年家浜路471弄37-50号 | 里仁二村 | |
竹行街12-180号 | ||
刷布场街2-71号 | ||
太平弄1-66号 | ||
周市路380弄1-21号 | 信诚丽都苑 | |
东八灶63弄 | 月桂苑 | |
东八灶80弄88号 | 丽都家园 | |
东八灶115弄1-31号 | 新育公寓 | |
赵沟浜4号 | 育新楼 | |
赵沟浜6号 | 育新楼 | |
赵沟浜8号 | 育新楼 | |
赵沟浜10号 | 育新楼 | |
衣庄街 | ||
北油车弄1-70号 | ||
椿樟街11-133号 | ||
南油车弄1-63号 | ||
新村弄2-54号 | ||
船厂街25-80号 | ||
里仁村周浦塘以北 | ||
川周公路4848弄 | 和富广场(周浦镇十五号地块一期) | |
川周公路4293弄 | 文馨苑 | |
川周公路4329弄 | ||
关岳路1-127号 | ||
关岳路39弄 | 溢泽华庭 | |
文康路1-61号 | ||
小云台街1-55号 | ||
东大街1-236号 | ||
金龙街 | ||
竹行街149-251号单号、173-236双号 | ||
朱家宅1-45号 | ||
康沈路1527弄1-3号 | 浦周商场 | |
康沈路1527弄4-53号 | 加盟圣蓝苑 | |
川周公路4485-4491号 | 加盟圣蓝苑(二期) | |
康沈路1602弄1-14号、22-51号 | 康健新村 | |
康沈路1620弄1-28号 | 金源商厦 | |
康沈路1632号 | 干部楼 | |
康沈路1634号 | 干部楼 | |
康沈路1646弄13-15号 | 中南海 | |
康沈路1646弄17-23号 | 教师楼 | |
康沈路1660号 | 小上海 | |
康沈路1662号 | 小上海 | |
康沈路1666号 | 鑫浦公寓 | |
康沈路1668号 | 鑫浦公寓 | |
康沈路1698号 | 鑫浦公寓 | |
康沈路1712号 | 鑫浦公寓 | |
年家浜路366弄1-22号 | 欣周小区 | |
年家浜路428弄1-9号 | 汇华花苑 | |
年家浜路468-472号 | 里仁一村 | |
年家浜路482号 | 私房 | |
年家浜路496弄3-5号 | 汇太新村 | |
西大街8-196号 | ||
上南路6932弄 | 康馨苑 | |
上南路7718弄 | 梓潼嘉苑 | |
上南路7788弄 | 永恒公寓 | |
上南路7914-7922双号 | 私房 | |
上南路7992弄1-17号 | 泰苑 | |
周康路22号 | 上南嘉园 | |
上海市浦东新区澧溪幼儿园 (瑞阳部) | 顾家宅周市路以西 | |
周市路39弄1-27号 | 粤亮湾景苑 | |
里仁村周浦塘以南 | ||
周南村周东路以西,祝家港路以南 | ||
繁荣东路159弄1-126号 | 繁荣安居 | |
祝家港路136弄1-20号 | 百花二区 | |
祝家港路138弄 | 百花二区 | |
祝家港路144弄 | 百花二区 | |
祝家港路150弄 | 百花二区 | |
祝家港路160弄 | 百花二区 | |
祝家港路168弄 | 百花二区 | |
祝家港路176弄 | 百花二区 | |
康沈路1883弄1-33号 | 南八创欣公寓 | |
康沈路1929弄1-18号 | 大富苑 | |
瑞浦路77弄5号-14号 | 欧风家园 | |
瑞浦路77弄24号-28号 | 欧风家园 |
2 0 2 2 浦东新区澧溪幼儿园 招生 通告 根据《浦东新区教育局关于2022年本区学前教育阶段适龄幼儿入园工作的实施意见》,结合本园实际,为公开、公平、公正做好本园2022年小班招生入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告示如下: 招生范围 澧溪部、万达部: 川周公路4293弄、4329弄;关岳路1-127号;关岳路39弄;文康路1-61号;小云台街1-55号(以上地段与周浦幼儿园公元部共招);川周公路4485-4491号;川周公路4848弄;东大街1-1236;金龙街;竹行街12-180、149-251号单号、173-236双号;朱家宅1-45号;康沈路1527弄1-53号、1602弄1-14、22-51号;康沈路1620弄1-28号;康沈路1632、1634号;康沈路1646弄13-15号、17-23号;康沈路1660、1662、1666、1668、1698、1712号、康沈路1717-1723号、康沈路1751-1761号;康沈路1733-1859单号;康沈路1758弄1-26号;康沈路1733-1859单号;上南路6932弄、7718弄、7788弄、7914-7922双号、7992弄1-17号;周康路22号;中大街1-53号单号、108弄2支弄1-10号、134弄1-12号;西大街8-196号;年家浜路213弄1-10号、245-277号、266-276(双)、292、294、298、308、321、323、326、330、332、333弄1-6号、334号、339弄1-6号、339弄14-15号、357弄1-5号、366弄1-22号、371弄1-48号、425弄1-43号、428弄1-9号、461弄1-31号、468-472号、417弄37-50号、482号、496弄3-5号、501弄1-25号;刷布场街2-71号;太平弄1-66号;周市路380弄1-21号;东八灶:63弄、80弄88号、115弄1-31号;赵沟浜4、6、8、10号;衣庄街;北油车弄1-70号;椿樟街11-133号;南油车弄1-63号;新村弄2-54号;船厂街25-80号;里仁村:周浦塘以北。 韵涛部: 顾家宅:周市路以西;周市路39弄1-27号;周南村:周东路以西,祝家港路以南;繁荣东路159弄1-126号;祝家港路90弄1-4号;祝家港路136弄1-20号、祝家港路138号、祝家港路144号、祝家港路150号、祝家港路160号、祝家港路168号、祝家港路176号;繁荣东路150号;韵涛路36弄;周汇路158弄。 瑞阳部: 里仁村:周浦塘以南;康沈路1883弄1-33号;康沈路1929弄1-18号;瑞浦路77弄5号-14号、24号-28号。 祝家港路399弄(澧溪幼儿园仅限登记) 招生计划 2022年,本园(3 部)计划招收小班 11 个班。 招生对象 1.2022年小班招生入园对象: 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期间出生,年满3周岁的适龄幼儿。 2.小班适龄幼儿入园报名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①本区户籍、人户一致的适龄幼儿: 按幼儿本区常住户籍地址对口入园。须持有2022年6月30日前办理的招生区域内户籍和相对应的住宅类房产证。户主为幼儿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之一,且户主本人须为房屋产权人(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幼儿本人为户主的,房屋产权人须为幼儿本人(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或其父母(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当入园适龄幼儿人数超出幼儿园招生计划数,按照幼儿户籍迁入时间先后排序入园,超额部分作统筹安排。 ②本市户籍、人户分离(居住地具备相应房产证)的适龄幼儿: 按房产证地址就近入园。须持有2022年6月30日前办理的招生区域内住宅类房产证。房屋产权人须为幼儿本人(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或其父母(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待区域内户籍与房产一致的幼儿安排后,视幼儿园招生情况,按房产证地址就近安排入园。当入园适龄幼儿人数超出幼儿园招生计划数,按照幼儿户籍和产证情况排序入园,超额部分作统筹安排。 本市户籍廉租房或经济适用房(承租人或买受人须是幼儿父母)的适龄幼儿参照执行。 ③本市外区户籍、人户分离(在居住地无相应房产证)的适龄幼儿: 本市外区户籍的幼儿确有困难,不能在户籍地入园,凭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出具的《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按居住地统筹安排入园。 ④父母一方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居住证上的居住地址在本区)且积分达标准分值的适龄幼儿: 须持有2022年6月30日前办理的招生区域内住宅类房产证,房屋产权人须为幼儿本人(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或其父母(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参照本市户籍、人户分离(居住地具备相应房产证)的幼儿,按房产证地址就近入园。当入园适龄幼儿人数超出幼儿园招生计划数,按照幼儿及父母居住证和产证情况排序入园,超额部分作统筹安排。无房产证的,凭本区合法居住证明,统筹安排入园。 ⑤动迁户适龄幼儿: 因动迁原因,户籍尚未迁移至安置地的或居住的安置房产尚未办理产证的,如动迁安置地配套幼儿园已具备招生条件,可凭动迁协议书安置地址就近安排入园。租赁房屋居住的,凭本区合法居住证明,统筹安排入园。 ⑥其余符合条件的来沪人员适龄随迁子女: 幼儿本人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父母一方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一年内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或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22年6月30日)在街镇社区事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2022年因受疫情影响将适度放宽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入园有关条件。 来沪人员适龄随迁子女,申请在本区就读的,其所持的居住证上的居住地址,应与其父母保持一致,且居住地址在本区。持有2022年6月30日前办理的招生区域内住宅类房产证的,房屋产权人须为幼儿本人(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或其父母(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按房产证地址,统筹安排入园。无房产证的,凭本区合法居住证明,根据各公民办幼儿园第一批报名验证情况,统筹安排至尚有余额的公办幼儿园或民办三级幼儿园。幼儿园可按照“浦东新区来沪人员随迁子女统筹入园积分表”分值高低排序,视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园。 ⑦香港、澳门、台湾适龄幼儿: 香港、澳门幼儿须持本人香港或澳门永久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和本市《境外人员住宿登记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幼儿须持本人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和本市《境外人员住宿登记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统筹安排入园。 ⑧外籍适龄幼儿: 外籍幼儿须持本人有效签证外国护照(须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居留许可页,且有有效往来签证)和本市《境外人员住宿登记表》,统筹安排入园。 ⑨特殊幼儿: 有特殊教育需求的幼儿须持有本区户籍,可向爱心幼儿园或上南三村幼儿园、童心幼儿园、临港新城海音幼儿园、致立学校申请入读学前特教班。 ⑩其他符合入园条件的幼儿: 除上述情况以外,其他符合在本区入园条件的幼儿,视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入园。 网上报名验证的时间和办法 1.网上报名 2022年6月24日-6月30日,适龄幼儿监护人须通过上海市浦东新区适龄幼儿入园报名平台(登录“上海一网通办”网站首页“2022年适龄幼儿入园”特色专栏,网址:https://zwdt.sh.gov.cn,或登录“随申办”移动端首页“2022年适龄幼儿入园”)完善信息并进行统一的网上报名,获取《2022年浦东新区幼儿入园报名表》。 期间,本区通过线上电话咨询和线下个别服务的方式帮助无法自行完成报名验证的幼儿监护人进行报名验证。“随申办市民云”或“上海一网通办”网站中的电子证照与纸质证件同等效力使用。服务点现场核验监护人和幼儿信息。 2.网上验证 2022年7月2、3日,各级各类幼儿园开展第一批网上验证工作。 2022年7月16、17日,部分幼儿园开展第二批网上验证工作。 其他事项 1.2022年7月6日前,面向全区招生的公办幼儿园向社会公布录取结果。面向全区招生的民办幼儿园告知适龄幼儿家长录取结果。 2.2022年8月15日前,适龄幼儿家长可通过网上报名阶段提供的手机号码(短信接收号码)查收短信通知的录取结果。各级各类幼儿园完成幼儿录取工作,发放幼儿入园录取通知书。 3.本园招生咨询电话:13818132060,联系人:张老师。
2023年 浦东新区澧溪幼儿园 小班招生通告 根据《浦东新区教育局关于2023年本区学前教育阶段适龄幼儿入园工作的实施方案》,结合本园实际,为公开、公平、公正做好本园2023年小班招生入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告示如下: 一、招生范围 1.幼儿园名称:浦东新区澧溪幼儿园 2.招生范围: 瑞阳部:里仁村:周浦塘以南;康沈路1883弄1-33号;康沈路1929弄1-18号;瑞浦路77弄5号-14号、24号-28号。 注:本园为“九龙仓(祝家港路399弄)”提供线上验证服务。 韵涛部:顾家宅:周市路以西;周市路39弄1-27号;周南村:周东路以西,祝家港路以南;繁荣东路159弄1-126号;祝家港路90弄1-4号;祝家港路136弄1-20号、祝家港路138号、祝家港路144号、祝家港路150号、祝家港路160号、祝家港路168号、祝家港路176号;繁荣东路150弄;韵涛路36弄;周汇路158弄。 注:本园为“陆家嘴锦绣御澜(年家浜东路168弄)、丰和雅苑(周东南路388弄1-6号)”提供线上验证服务。 澧溪部、万达部:川周公路4293弄、4329弄;川周公路4848弄;关岳路1-127号;关岳路39弄;文康路1-61号;小云台街1-55号(以上地段与周浦幼儿园公元部共招);川周公路4485-4491号;东大街1-236;金龙街;竹行街12-180、149-251号单号、173-236双号;朱家宅1-45号;康沈路1527弄1-53号、1602弄1-14、22-51号;1620弄1-28号;康沈路1632、1634号;康沈路1646弄13-15号、17-23号;康沈路1660、1662、1666、1668、1698、1712号、康沈路1717-1723号、康沈路1751-1761号;康沈路1733-1859单号;康沈路1758弄1-26号;康沈路1733-1859单号;上南路6932弄、7718弄、7788弄、7914-7922双号、7992弄1-17号;周康路22号;中大街1-53号单号、108弄2支弄1-10号、134弄1-12号;西大街8-196号;年家浜路213弄1-10号、245-277号、266-276(双)、292、294、298、308、321、323、326、330、332、333弄1-6号、334号、339弄1-6号14-15号、357弄1-5号、366弄1-22号、371弄1-48号、425弄1-43号、428弄1-9号、461弄1-31号、468-472号、417弄37-50号、482号、496弄3-5号、501弄1-25号;刷布场街2-71号;太平弄1-66号;周市路380弄1-21号;东八灶:63弄、80弄88号、115弄1-31号;赵沟浜4、6、8、10号;衣庄街;北油车弄1-70号;椿樟街11-133号;南油车弄1-63号;新村弄2-54号;船厂街25-80号;周浦镇15号地块一期;里仁村:周浦塘以北。 二、招生计划 (瑞阳部)计划招收小班4个班 (韵涛部)计划招收小班4个班 (澧溪部、万达部)计划招收小班4个班 三、招生对象 1.2023年小班招生入园对象:2019年9月1日—2020年8月31日期间出生,年满3周岁的适龄幼儿。 2.小班适龄幼儿入园报名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①本区户籍、人户一致的适龄幼儿:按幼儿本区常住户籍地址对口入园。须持有2023年4月27日前办理的招生区域内户籍和相对应的住宅类房产证。户主为幼儿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之一,且户主本人须为房屋产权人(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幼儿本人为户主的,房屋产权人须为幼儿本人(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或其父母(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当入园适龄幼儿人数超出幼儿园招生计划数,按照幼儿户籍迁入时间先后排序入园,超额部分作统筹安排。 ②本市户籍、人户分离(居住地具备相应房产证)的适龄幼儿:按房产证地址就近入园。须持有2023年4月27日前办理的招生区域内住宅类房产证。房屋产权人须为幼儿本人(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或其父母(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待区域内户籍与房产一致的幼儿安排后,视幼儿园招生情况,按房产证地址就近安排入园。当入园适龄幼儿人数超出幼儿园招生计划数,按照幼儿户籍和产证情况排序入园,超额部分作统筹安排。 本市户籍廉租房或经济适用房(承租人或买受人须是幼儿父母)的适龄幼儿参照执行。 ③本市外区户籍、人户分离(在居住地无相应房产证)的适 龄幼儿:本市外区户籍的幼儿确有困难,不能在户籍地入园,凭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出具的《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按居住地统筹安排入园。 ④父母一方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居住证上的居住地址在本区)且积分达标准分值的适龄幼儿:须持有2023年4月27日前办理的招生区域内住宅类房产证,房屋产权人须为幼儿本人(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或其父母(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参照本市户籍、人户分离(居住地具备相应房产证)的幼儿,按房产证地址就近入园。当入园适龄幼儿人数超出幼儿园招生计划数,按照幼儿及父母居住证和产证情况排序入园,超额部分作统筹安排。无房产证的,凭本区合法居住证明,统筹安排入园。 ⑤动迁户适龄幼儿:因动迁原因,户籍尚未迁移至安置地的或居住的安置房产尚未办理产证的,如动迁安置地配套幼儿园已具备招生条件,可凭动迁协议书安置地址就近安排入园。租赁房屋居住的,凭本区合法居住证明,统筹安排入园。 ⑥其余符合入园条件的来沪人员适龄随迁子女:幼儿本人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父母一方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一年内(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不含补缴,有关政策允许补缴的除外)或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 来沪人员适龄随迁子女,申请在本区就读的,其所持的居住证上的居住地址,应与其父母保持一致,且居住地址在本区。持有2023年4月27日前办理的招生区域内住宅类房产证的,房屋产权人须为幼儿本人(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或其父母(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按房产证地址,统筹安排入园。无房产证的,凭本区合法居住证明,根据各公民办幼儿园第一批报名验证情况,统筹安排至尚有余额的公办幼儿园或民办三级幼儿园。幼儿园可按照“浦东新区来沪人员随迁子女统筹入园积分表”分值高低排序,视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园。 ⑦香港、澳门、台湾适龄幼儿:香港、澳门幼儿须持本人香港或澳门永久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和本市《境外人员住宿登记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幼儿须持本人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和本市《境外人员住宿登记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统筹安排入园。 ⑧外籍适龄幼儿:外籍幼儿须持本人有效签证外国护照(须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居留许可页,且有有效往来签证)和本市《境外人员住宿登记表》,统筹安排入园。 ⑨特殊幼儿:有特殊教育需求的幼儿须持有本区户籍,可向爱心幼儿园或上南三村幼儿园、童心幼儿园、临港新城海音幼儿园、致立学校申请入读学前特教班。 ⑩其他符合入园条件的幼儿:除上述情况以外,其他符合在本区入园条件的幼儿,视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入园。 四、网上报名验证的时间和办法 1.网上报名 2023年5月8日-5月14日,适龄幼儿监护人通过“上海市浦东新区适龄幼儿入园报名平台”(登录上海“一网通办”网站首页“2023年适龄幼儿入园”特色专栏,网址:https://zwdt.sh.gov.cn,或登录“随申办”移动端首页“2023年适龄幼儿入园”)完善信息并进行统一的网上报名,获取《2023年浦东新区幼儿入园报名表》。 期间,本园通过线上电话咨询和线下个别服务的方式帮助无法自行完成报名验证的幼儿监护人进行报名验证。“随申办”移动端或上海“一网通办”网站中的电子证照与纸质证件同等效力使用。本园现场核验监护人和幼儿信息。 2.网上验证 2023年5月17日-5月18日,幼儿园开展第一批网上验证工作。 2023年5月31日,部分幼儿园开展第二批网上验证工作。 五、其他事项 1.2023年6月30日前,适龄幼儿家长可通过网上报名阶段提供的手机号码(短信接收号码)查收短信通知的录取结果。本园完成幼儿录取工作,发放幼儿入园录取通知书。 2.本园招生咨询电话:58112552、13818132060 联系人:张老师。 3.电话咨询时间: 上午:9:00——11:00(工作日) 下午:13:00——16:00(工作日) 上海市浦东新区澧溪幼儿园 二0二三年五月四日 澧 幼 欢 迎 你
根据《浦东新区教育局关于2024年本区学前教育阶段适龄幼儿入园工作的实施方案》,结合本园实际,为公开、公平、公正做好本园2024年小班招生入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告示如下:
招生范围
幼儿园名称:浦东新区澧溪幼儿园
招生范围:
瑞阳部:
里仁村:周浦塘以南;康沈路:1883弄1-33号、1929弄1-18号;瑞浦路77弄5号-14号、24号-28号。
注:本园为“九龙仓(祝家港路399弄)”提供线上验证服务。
韵涛部:
顾家宅:周市路以西;周市路:39弄1-27号;周南村:周东路以西,祝家港路以南;繁荣东路:159弄1-126号;祝家港路:90弄1-4号、136弄1-20号、138号、144号、150号、160号、168号、176号;繁荣东路150弄;韵涛路36弄;周汇路158弄;南八灶街1号-47号。
注:本园为“陆家嘴锦绣御澜(年家浜东路168弄)、丰和雅苑(周东南路388弄1-6号)”提供线上验证服务。
万达部:
康沈路1717-1723号、1751-1761号、1758弄1-26号、1733-1859单号;中大街1-53号单号、108弄2支弄1-10号、134弄1-12号;年家浜路213弄1-10号 、245—277号、266-276(双)、292、294、298、308、326号、321号、323号、330号、332号、334号、333弄1-6号、339弄1-6号、339弄14-15号、357弄1-5号、371弄1-5号、371弄6-48号、425弄1-43号、461弄1-31号、501弄1-25号、417弄37-50号;竹行街12-180号;刷布场街2-71号;太平弄1-66号;周市路380弄1-21号;东八灶63弄、80弄88支弄、115弄1-31号;赵沟浜4号、6号、8号、10号;衣庄街;北油车弄1-70号;椿樟街11-133号;南油车弄1-63号;新村弄2-54号;船厂街25-80号;里仁村:周浦塘以北;川周公路1865号、4293弄;关岳路1-127号、39弄;文康路1-61号;小云台街1-55号;东大街1-236号;金龙街;竹行街149-251号单号、173-236双号;朱家宅1-45号;康沈路1527弄1-3号、1527弄4-53号;川周公路4485-4491号;康沈路1602弄1-14号、22-51号、1620弄1-28号、1632号、1634号、1646弄13-15号、1646弄17-23号、1660号、1662号、1666号、1668号、1698号、1712号;年家浜路366弄1-22号、428弄1-9号、468-472号、482号、496弄3-5号、西大街8-196号;上南路6932弄、7718弄、7788弄、7914-7922双号、7992弄1-17号;周康路22号。
注:本园为“溢泽华庭二期(关岳路11弄)”提供线上验证服务。
澧溪部:
康沈路1717-1723号、1751-1761号、1758弄1-26号、1733-1859单号;中大街1-53号单号、108弄2支弄1-10号、134弄1-12号;年家浜路213弄1-10号 、245—277号、266-276(双)、292、294、298、308、326号、321号、323号、330号、332号、334号、333弄1-6号、339弄1-6号、339弄14-15号、357弄1-5号、371弄1-5号、371弄6-48号、425弄1-43号、461弄1-31号、501弄1-25号、417弄37-50号;竹行街12-180号;刷布场街2-71号;太平弄1-66号;周市路380弄1-21号;东八灶63弄、80弄88支弄、115弄1-31号;赵沟浜4号、6号、8号、10号;衣庄街;北油车弄1-70号;椿樟街11-133号;南油车弄1-63号;新村弄2-54号;船厂街25-80号;里仁村:周浦塘以北;川周公路1865号、4293弄;关岳路1-127号、39弄;文康路1-61号;小云台街1-55号;东大街1-236号;金龙街;竹行街149-251号单号、173-236双号;朱家宅1-45号;康沈路1527弄1-3号、1527弄4-53号;川周公路4485-4491号;康沈路1602弄1-14号、22-51号、1620弄1-28号、1632号、1634号、1646弄13-15号、1646弄17-23号、1660号、1662号、1666号、1668号、1698号、1712号;年家浜路366弄1-22号、428弄1-9号、468-472号、482号、496弄3-5号、西大街8-196号;上南路6932弄、7718弄、7788弄、7914-7922双号、7992弄1-17号;周康路22号。
招生计划
瑞阳部计划招收小班4个班
韵涛部计划招收小班4个班
万达部计划招收小班3个班
澧溪部计划招收小班2个班
招生对象
2024年小班招生入园对象:2020年9月1日—2021年8月31日期间出生,年满3周岁的适龄幼儿。
小班适龄幼儿入园报名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①本区户籍、人户一致的适龄幼儿:按幼儿本区常住户籍地址对口入园。须持有2024年4月29日前办理的招生区域内户籍和相对应的住宅类房产证。户主为幼儿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之一,且户主本人须为房屋产权人(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幼儿本人为户主的,房屋产权人须为幼儿本人(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或其父母(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当入园适龄幼儿人数超出幼儿园招生计划数,按照幼儿户籍迁入时间先后排序入园,超额部分作统筹安排。
②本市户籍、人户分离(居住地具备相应房产证)的适龄幼儿:按房产证地址就近入园。须持有2024年4月29日前办理的招生区域内住宅类房产证。房屋产权人须为幼儿本人(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或其父母(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待区域内户籍与房产一致的幼儿安排后,视幼儿园招生情况,按房产证地址就近安排入园。当入园适龄幼儿人数超出幼儿园招生计划数,按照幼儿户籍和产证情况排序入园,超额部分作统筹安排。
本市户籍廉租房或经济适用房(承租人或买受人须是幼儿父母)的适龄幼儿参照执行。
③本市外区户籍、人户分离(在居住地无相应房产证)的适
龄幼儿:本市外区户籍的幼儿确有困难,不能在户籍地入园,凭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出具的《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按居住地统筹安排入园。
④父母一方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居住证上的居住地址在本区)且积分达标准分值的适龄幼儿:须持有2024年4月29日前办理的招生区域内住宅类房产证,房屋产权人须为幼儿本人(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或其父母(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参照本市户籍、人户分离(居住地具备相应房产证)的幼儿,按房产证地址就近入园。当入园适龄幼儿人数超出幼儿园招生计划数,按照幼儿及父母居住证和产证情况排序入园,超额部分作统筹安排。无房产证的,凭本区合法居住证明,统筹安排入园。
⑤动迁户适龄幼儿:因动迁原因,户籍尚未迁移至安置地的或居住的安置房产尚未办理产证的,如动迁安置地配套幼儿园已具备招生条件,可凭动迁协议书安置地址就近安排入园。租赁房屋居住的,凭本区合法居住证明,统筹安排入园。
⑥其余符合入园条件的来沪人员适龄随迁子女:幼儿本人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父母一方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一年内(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不含补缴)或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
来沪人员适龄随迁子女,申请在本区就读的,其所持的居住证上的居住地址,应与其父母保持一致,且居住地址在本区。持有2024年4月29日前办理的招生区域内住宅类房产证的,房屋产权人须为幼儿本人(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或其父母(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按房产证地址,统筹安排入园。无房产证的,凭本区合法居住证明,根据各公民办幼儿园第一批报名验证情况,统筹安排至尚有余额的公办幼儿园或民办三级幼儿园。幼儿园可按照“浦东新区来沪人员随迁子女统筹入园积分表”分值高低排序,视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园。
⑦香港、澳门、台湾适龄幼儿:香港、澳门幼儿须持本人香港或澳门永久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和本市《境外人员住宿登记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幼儿须持本人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和本市《境外人员住宿登记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统筹安排入园。
⑧外籍适龄幼儿:外籍幼儿须持本人有效签证外国护照(须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居留许可页,且有有效往来签证)和本市《境外人员住宿登记表》,统筹安排入园。
⑨特殊幼儿:有特殊教育需求的幼儿须持有本区户籍,可向爱心幼儿园或上南三村幼儿园、童心幼儿园、临港新城海音幼儿园、观海幼儿园、天虹幼儿园、致立学校申请入读学前特教班。
⑩其他符合入园条件的幼儿:除上述情况以外,其他符合在本区入园条件的幼儿,视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入园。
网上报名验证
的时间和办法
1.网上报名
2024年5月9日-5月14日,适龄幼儿监护人通过“上海市浦东新区适龄幼儿入园报名平台”(登录上海“一网通办”网站首页“2024年适龄幼儿入园”特色专栏,网址:https://zwdt.sh.gov.cn,或登录“随申办”移动端首页“2024年适龄幼儿入园”)完善信息并进行统一的网上报名,获取《2024年浦东新区幼儿入园报名表》。
期间,本园通过线上咨询和线下服务的方式帮助无法自行完成报名验证的幼儿监护人进行报名验证。“随申办”移动端或上海“一网通办”网站中的电子证照与纸质证件同等效力使用。本园现场核验监护人和幼儿信息。
2.网上验证
2024年5月17日-5月18日,幼儿园开展第一批网上验证工作。
2024年5月30日,部分幼儿园开展第二批网上验证工作。
其他事项
1.2024年6月20日前,适龄幼儿家长可通过网上报名阶段提供的手机号码(短信接收号码)查收短信通知的录取结果。本园完成幼儿录取工作,发放幼儿入园录取通知书。
2.本园招生咨询电话:17753654100,联系人:张老师
3.本园招生咨询邮箱:756241882@qq.com
上海市浦东新区澧溪幼儿园
二〇二四年五月六日
编辑:富老师
初审:张老师
终审:园长室
附相关链接:
浦东新区教育局关于2024年本区学前教育阶段适龄幼儿入园工作的实施方案
以上内容来源于“澧溪悠悠”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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