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浦东新区周浦幼儿园(公元部、万达部)
上海市浦东新区周浦幼儿园(康景部)
学校概况
周浦幼儿园创办于1976年,是上海市一级一类幼儿园。历年来荣获上海市文明单位、上海市三八红旗集体、上海市办园成绩显著单位、上海市体育先进集体、上海市优秀卫生室、上海市优秀教研组、上海市花园单位、上海市优秀家长学校等荣誉称号。 办园宗旨:给孩子一个幸福、快乐的童年,让孩子获得健康、有益的经验,为孩子的一生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招生简章
上海市浦东新区周浦幼儿园(秀康部)位于浦东新区康桥镇秀康路536号,是一所公办幼儿园。园环境优美,设施齐全,有专门的活动室。给孩子提供充分玩乐的场地。以“一切为了孩子”为宗旨,培养孩子基本的自理能力和良好的生活习惯,和同伴友好相处,适应集体环境,分工合作。用唱歌、舞蹈、绘画、手工、表演、游戏等形式,让幼儿体验美、感受美,激发想象力和创造力。
一、招生对象
3至6岁身体健康(无慢性传染病)、智力正常、可正常参加集体活动、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的幼儿。小班:年满3周岁,中班:年满4周岁,大班:年满5周岁。
二、招生范围
1、持有常住户口(户口与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在一起为有效)的适龄幼儿;因动迁原因,户口暂未迁入居住地,且具有有效动迁证及招生区域内居住证明的,可安排到对口地段的幼儿园就读。
2、持有房产证(产权人是幼儿父母或幼儿本人的为有效)的适龄幼儿,可安排到对口地段的幼儿园就读。
3、幼儿本人暂无上海市户口,但父母一方具有上述范围内常住户口的,按父母一方的上海常住户籍地做统筹安排。
4、持有效期一年及以上年限、由上海市人事局颁发的《上海市居住证》,如有房产证,按房产证地址就近安排;如无房产证,需提供有效居住证明,并视幼儿园班额情况作统筹安排。
5、持有效期一年及以上年限、由公安部门颁发的《上海市居住证》,并持有招生范围内居住证明的,由教育署视各区域招生情况协调安排。
三、入园须知
幼儿初次来园,因环境、人员的变化,会产生恐怕心理或种种不适应,这是正常的,家长也不必慌张,以免影响幼儿情绪。开学之前,最重要的是要做好入园的精神准备与物质准备。
1. 告诉您的孩子幼儿园有许多小朋友,是和小朋友一起高高兴兴做游戏的地方。
2. 由于初次的集体生活,孩子会感到紧张和疲劳,甚至不安,请家长准时接孩子。
3. 幼儿来园前,家长应根据幼儿的特点帮助幼儿作好心理准备,不要吓唬孩子,使孩子先产生恐惧心理。
4. 生活要开始有规律性,早睡早起。
5. 提前和老师介绍孩子的日常生活习惯。
迈好入园第一步
新小班开始招生啦!
招生对象
2021年信息登记的对象为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出生,年满3周岁的适龄儿童。
入园工作四阶段
一、信息登记
4月23日-4月30日,适龄幼儿监护人须在上海市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系统(网址:https://shrydj.edu.sh.cn,以下简称市登记系统,也可通过“一网通办”栏目进入)进行统一的入园信息登记,获取上海市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编号。登记编号作为幼儿进行区级入园报名验证的凭证。
01
2021年信息登记的对象为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出生,年满3周岁的适龄幼儿。幼儿园托班、中大班插班转园以及外籍人员子女学校的幼儿不在本次入园信息登记对象范围内。
02
登记条件
幼儿和监护人根据本人情况须持有以下证件之一:
(1)本市户籍:居民身份证(号);
(2)非本市户籍:上海市居住证或上海市居住登记凭证,
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
(3)外籍:护照。
03
信息确认
适龄幼儿监护人对本市实有人口信息库提供的与监护人和幼儿相关的姓名、证件号码、居住等信息进行录入或确认。
(1)登记系统内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监护人根据所持证件的信息在系统中修改。
(2)已在本市有关部门登记,但未在登记系统显示信息的幼儿,监护人根据所持证件的信息进行登记。
(3)确因特殊情况未在有关部门登记信息的幼儿,在报名验证阶段在各幼儿园进行信息补登记。登记点现场核验监护人和幼儿信息的准确性。
监护人登记信息成功后,原则上不再修改信息。确有特殊情况需要修改信息的,监护人须凭相关证明材料在现场验证阶段到各幼儿园或指定登记点修改信息。
二、网上预约
2021年本区适龄幼儿入园实行统一的网上报名和招生录取。5月8日-5月13日,适龄幼儿监护人凭上海市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编号登录浦东新区适龄幼儿入园报名系统(网址:https://xqzs.pdedu.sh.cn),完善幼儿入园报名信息并进行统一的入园报名验证预约,获取《2021年浦东新区幼儿入园报名验证预约登记表》。登记表作为幼儿进行入园报名验证的凭证。
每位适龄幼儿可在地段园所(公办园及招收地段生的民办园)或全区招生园所(全区招生公办园及民办园)中预约一所幼儿园进行现场验证或面谈。未通过第一批现场验证或面谈的幼儿,根据第一批报名验证和录取情况,按照“本区户籍优先,同类排序靠后”的原则进行区域统筹,并根据统筹结果进行第二批现场验证。
附我园招生地段:
三、现场验证
5月15日、16日、22日、23日
适龄幼儿家长按照预约验证时间,带好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各幼儿园进行入园报名和现场验证。
适龄幼儿入园报名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本区户籍,户籍与房产一致的适龄幼儿:
按幼儿本区常住户籍地址对口入园。须持有2021年4月30日前办理的招生区域内户籍和相对应的住宅类房产证。户主须是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之一,并全部或共同共有产权。幼儿本人为户主的,房产证产权人须为幼儿本人或其父母,并全部或共同共有产权。
一个门牌号一居住户,原则上五年内只安排一次同校对口入园,符合政策的二孩除外。当入园适龄幼儿人数超出幼儿园招生计划数,按照幼儿户籍迁入时间先后排序入园,超额部分作统筹安排。
2、本市户籍,人户分离的适龄幼儿
按房产证地址就近入园。须持有2021年4月30日前办理的户籍和招生区域内住宅类房产证。房产证产权人须为幼儿父母或其本人,并全部或共同共有产权。待区域内户籍与房产一致的幼儿安排后,视幼儿园招生情况,按房产证地址就近安排入园。
一个门牌号一居住户,原则上五年内只安排一次同校就近入园,符合政策的二孩除外。当入园适龄幼儿人数超出幼儿园招生计划数,按照幼儿户籍和产证情况排序入园,超额部分作统筹安排。
本市户籍廉租房或经济适用房(承租人或买受人须是幼儿父母)的适龄幼儿参照执行。
3、父母一方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居住证上的居住地址在本区)且积分达标准分值的适龄幼儿
持有2021年4月30日前办理的招生区域内住宅类房产证的(产权人须为幼儿父母或其本人,并全部或共同共有产权),参照本市户籍、人户分离的幼儿,按房产证地址就近安排入园。当入园适龄幼儿人数超出幼儿园招生计划数,按照幼儿及父母居住证和产证情况排序入园,超额部分作统筹安排。
无房产证的,凭本区合法居住证明,根据实际居住地址,统筹安排入园。
4、动迁户适龄幼儿
因动迁原因,户籍尚未迁移至安置地的或居住的安置房产尚未办理产证的,如动迁安置地配套幼儿园已具备招生条件,可凭动迁协议书安置地址就近安排入园。租赁房屋居住的,凭本区合法居住证明,根据实际居住地址,统筹安排入园。
5、本市外区户籍,在居住地无相应房产证的适龄幼儿
凭本区合法居住证明,根据实际居住地址,统筹安排入园。
6、其余符合条件的来沪人员适龄随迁子女
幼儿本人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父母一方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一年内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不含补缴,因疫情防控需要允许补缴的除外)或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21年6月30日)在本区街镇社区事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
来沪人员适龄随迁子女,申请在本区就读的,其所持的居住证上的居住地址,应与其父母保持一致,且居住地址在本区。持有2021年4月30日前办理的招生区域内住宅类房产证的(房屋产权人须是幼儿父母或其本人,并全部或共同共有产权),按房产证地址,统筹安排入园。无房产证的,凭本区合法居住证明,根据各公民办幼儿园第一批报名验证情况,统筹安排至尚有余额的公办幼儿园或民办三级幼儿园。幼儿园可按照“浦东新区来沪人员随迁子女统筹入园积分表”分值高低排序,视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园。
7、香港、澳门、台湾适龄幼儿
香港、澳门幼儿须持本人香港或澳门永久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和《本市境外人员住宿登记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居民居住证》;
台湾幼儿须持本人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和《本市境外人员住宿登记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根据实际居住地址,统筹安排入园。
8、外籍适龄幼儿
外籍幼儿须持本人有效签证外国护照(须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居留许可页,且有有效往来签证)和《本市境外人员住宿登记表》,根据实际居住地址,统筹安排入园。
9、特殊幼儿
有特殊教育需求的幼儿须持有本区户籍,可到爱心幼儿园或上南三村幼儿园、童心幼儿园、临港新城海音幼儿园、致立学校开设的学前特教班申请入园。
10、其他符合入园条件的幼儿
除上述情况以外,其他符合在本区入园条件的幼儿,视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入园。
5月31日前,面向全区招生的公办幼儿园和民办幼儿园须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各种途径向社会公布录取结果。
6月12日、13日,第二批现场验证。
附我园验证地点:
01
公元部:公元一村15号
02
秀康部:秀康路536号
03
康景部:渡桥路202号
四、录取通知
6月18日起,适龄幼儿家长可登录浦东新区适龄幼儿入园报名系统,查看录取结果。
6月30日前,各级各类幼儿园完成幼儿录取工作,发放录取通知书。
9月10日前,各级各类幼儿园完成新生注册报到及幼儿信息上报工作。
(招生工作流程图)
请家长们关注好每个阶段的时间截点,做好网上的登记工作,提前准备好相应材料
请关注以下链接
https://mp.weixin.qq.com/s/vwQ-VGfqzFoFoYXAHhKXsg
https://mp.weixin.qq.com/s/T5mfVfaZO-fOH8pdU4mYTQ
https://mp.weixin.qq.com/s/BByP55p8pxhuj4XNVI7IKQ
上海市浦东新区周浦幼儿园 (秀康部) | 秀浦路:656弄1-50号 | 秀龙小区 |
秀沿路:505弄 | 周康三村 | |
秀康路:518弄 | 上河院 | |
沪南公路:2688弄 | 康桥老街 | |
沪南公路:2888弄 | 绿宝园 | |
康巴路:268弄 | 绿宝锦庭 | |
秀南村 | 秀南村 | |
营房村:601号以上沪南路以西 | 营房村(沪南路以西) | |
康巴路:250弄1-90号 | ||
秀龙四组:401-417号、432-455号 | 秀龙村 | |
秀龙五组:701-744号、808号 | 秀龙村 | |
秀龙八组:601-638号 | 秀龙村 | |
秀龙九组:534-564号 | 秀龙村 | |
秀龙十组:501-532号 | 秀龙村 |
1.招生对象
2.招生计划
3.学校费用
4.对口地段
5.学校特色
—小班招生公告
根据《浦东新区教育局关于2024年本区学前教育阶段适龄幼儿入园工作的实施方案》,结合本园实际,为公开公平、公正做好本园2024年小班招生入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告示如下:
一、招生范围
1.幼儿园名称:上海市浦东新区周浦幼儿园
2.招生范围:
公元部、万达部:公元新村1-78号,康沈路850弄、1343弄、1450弄、1445弄、1502弄,梓潼新村9、10、11、41、42、45、46号,川周公路4293弄、4318弄、4322弄、4502弄,上南路7943弄、7945弄、7947弄、7959弄、7981弄,关岳路39弄,文康路1-61号,小云台街。
注:本园为“新城西岸公园(康沈路1199弄)”提供登记验证服务。
秀康部:沪南公路2688弄、2888弄,康巴路118弄、250弄1-90号、268弄,秀沿路505弄,秀浦路656弄1-50号,秀康路518弄,营房村601号以上沪南路以西,秀龙四组401-417号、432-455号,秀龙五组701-744号、808号,秀龙八组601-638号,秀龙九组534-564号,秀龙十组501-532号。
康景部:上南路6500弄,康涵路58弄、188弄,百曲村,渡桥路78弄、288弄。
二、招生计划
本园(公元部)计划招收小班1个班
本园(万达部)计划招收小班2个班
本园(秀康部)计划招收小班5个班
本园(康景部)计划招收小班6个班
三、招生对象
1.2024年小班招生入园对象:2020年9月1日—2021年8月31日期间出生,年满3周岁的适龄幼儿。
2.小班适龄幼儿入园报名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①本区户籍、人户一致的适龄幼儿:按幼儿本区常住户籍地址对口入园。须持有2024年4月29日前办理的招生区域内户籍和相对应的住宅类房产证。户主为幼儿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之一,且户主本人须为房屋产权人(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幼儿本人为户主的,房屋产权人须为幼儿本人(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或其父母(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当入园适龄幼儿人数超出幼儿园招生计划数,按照幼儿户籍迁入时间先后排序入园,超额部分作统筹安排。
②本市户籍、人户分离(居住地具备相应房产证)的适龄幼儿:按房产证地址就近入园。须持有2024年4月29日前办理的招生区域内住宅类房产证。房屋产权人须为幼儿本人(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或其父母(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待区域内户籍与房产一致的幼儿安排后,视幼儿园招生情况,按房产证地址就近安排入园。当入园适龄幼儿人数超出幼儿园招生计划数,按照幼儿户籍和产证情况排序入园,超额部分作统筹安排。
本市户籍廉租房或经济适用房(承租人或买受人须是幼儿父母)的适龄幼儿参照执行。
③本市外区户籍、人户分离(在居住地无相应房产证)的适龄幼儿:本市外区户籍的幼儿确有困难,不能在户籍地入园,凭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出具的《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按居住地统筹安排入园。
④父母一方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居住证上的居住地址在本区)且积分达标准分值的适龄幼儿:须持有2024年4月29日前办理的招生区域内住宅类房产证,房屋产权人须为幼儿本人(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或其父母(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参照本市户籍、人户分离(居住地具备相应房产证)的幼儿,按房产证地址就近入园。当入园适龄幼儿人数超出幼儿园招生计划数,按照幼儿及父母居住证和产证情况排序入园,超额部分作统筹安排。无房产证的,凭本区合法居住证明,统筹安排入园。
⑤动迁户适龄幼儿:因动迁原因,户籍尚未迁移至安置地的或居住的安置房产尚未办理产证的,如动迁安置地配套幼儿园已具备招生条件,可凭动迁协议书安置地址就近安排入园。租赁房屋居住的,凭本区合法居住证明,统筹安排入园。
⑥其余符合入园条件的来沪人员适龄随迁子女:幼儿本人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父母一方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一年内(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不含补缴)或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
来沪人员适龄随迁子女,申请在本区就读的,其所持的居住证上的居住地址,应与其父母保持一致,且居住地址在本区。持有2024年4月29日前办理的招生区域内住宅类房产证的,房屋产权人须为幼儿本人(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或其父母(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按房产证地址,统筹安排入园。无房产证的,凭本区合法居住证明,根据各公民办幼儿园第一批报名验证情况,统筹安排至尚有余额的公办幼儿园或民办三级幼儿园。幼儿园可按照“浦东新区来沪人员随迁子女统筹入园积分表”分值高低排序,视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园。
⑦香港、澳门、台湾适龄幼儿:香港、澳门幼儿须持本人香港或澳门永久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和本市《境外人员住宿登记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幼儿须持本人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和本市《境外人员住宿登记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统筹安排入园。
⑧外籍适龄幼儿:外籍幼儿须持本人有效签证外国护照(须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居留许可页,且有有效往来签证)和本市《境外人员住宿登记表》,统筹安排入园。
⑨特殊幼儿:有特殊教育需求的幼儿须持有本区户籍,可向爱心幼儿园或上南三村幼儿园、童心幼儿园、临港新城海音幼儿园、观海幼儿园、天虹幼儿园、致立学校申请入读学前特教班。
⑩其他符合入园条件的幼儿:除上述情况以外,其他符合在本区入园条件的幼儿,视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入园。
四、网上报名验证的时间和办法
1.网上报名
2024年5月9日-5月14日,适龄幼儿监护人通过“上海市浦东新区适龄幼儿入园报名平台”(登录上海“一网通办”网站首页“2024年适龄幼儿入园”特色专栏,网址:https://zwdt.sh.gov.cn,或登录“随申办”移动端首页“2024年适龄幼儿入园”)完善信息并进行统一的网上报名,获取《2024年浦东新区幼儿入园报名表》。
期间,本园通过线上咨询和线下服务的方式帮助无法自行完成报名验证的幼儿监护人进行报名验证。“随申办”移动端或上海“一网通办”网站中的电子证照与纸质证件同等效力使用。本园现场核验监护人和幼儿信息。
2.网上验证
2024年5月17日-5月18日,幼儿园开展第一批网上验证工作。
2024年5月30日,幼儿园开展第二批网上验证工作。
五、其他事项
1.2024年6月20日前,适龄幼儿家长可通过网上报名阶段提供的手机号码(短信接收号码)查收短信通知的录取结果。本园完成幼儿录取工作,发放幼儿入园录取通知书。
2.本园招生咨询电话:58111200、58111451,联系人:陆老师、沈老师。
3.本园招生咨询邮箱:zhouyouxiaoban@163.com。
温馨提示
2024年4月22日-4月29日,小班幼儿家长通过上海“一网通办”网站或“随申办”移动端登记幼儿信息,获取《上海市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表》和登记编号。《登记表》和登记编号作为幼儿报名验证的凭证。
2024年5月9日-5月14日,已完成信息登记的小班幼儿家长,通过“上海市浦东新区适龄幼儿入园报名平台”(登录上海“一网通办”网站首页“2024年适龄幼儿入园”特色专栏,网址:https://zwdt.sh.gov.cn,或登录“随申办”移动端首页“2024年适龄幼儿入园”)完善信息进行网上报名,并直接上传符合要求的证件(原件)照片或直接调用电子证照(“随申办”移动端或上海“一网通办”网站中的电子证照与纸质证件同等效力)进行验证,获取《2024年浦东新区幼儿入园报名表》。报名表作为幼儿完成网上报名的凭证。
2024年5月17日-5月18日,幼儿园对已网上报名的适龄幼儿开展验证工作。如幼儿园网上核验证照时,发现报名信息有错误或者缺漏,幼儿园会电话通知家长,请家长及时按照要求补充提供。
2024年5月9日—5月14日
小班网上报名需上传的证件材料
(所有信息页)
★上海市户籍:
①幼儿出生证
②幼儿户口本
③“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通知书”等
④动迁安置协议书及动迁至我园地段内的相关证明件
※注:本市外区户籍凭本地段合法居住证明的,需《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
★外省市户籍:
①幼儿出生证
②幼儿户口本
③“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通知书”等
④父母一方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幼儿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
⑤满积分的,父母一方的《积分通知书》(上有该子女姓名)
⑥无积分的,父母一方社保缴金记录 或“灵活就业登记证”
注:为保证您的证件安全,建议在上传的证件原件照片上做好水印(水印位置勿遮盖信息)。
文字撰写:陆 燕
图文编辑:嵇 萍
排版编辑:嵇 萍
审核:赵威蔚 陆燕
园长室
以上内容来源于“浦东新区周浦幼儿园”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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