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生地段
徐泾镇 ,
2、青浦区招生政策
产证办理及户籍迁入截止时间:2020.4.30
示范园招生: 地段对口招生,青浦区实验幼儿园采用电子摇号录取
关键时间:

录取顺位:
人户一致。户主及房产证权利人为幼儿本人或直系亲属。
户主为适龄幼儿或直系亲属
房产证权利人为适龄幼儿或直系亲属
幼儿本人暂无上海市户口,但父母一方具有本区常住户口
父母一方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公安局统一签发的《上海市居住证》且积分达到120分标准分值,并持有招生区域内房产或具合法租住证明,幼儿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
父母一方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一年内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不含补缴),或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20年6月30日)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并持有招生区域内房产或具合法租住证明,幼儿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
港、澳、台地区及外籍幼儿。法定监护人在本区合法任职或就业、并已在本区购房或合法租住。
3、联系电话
021-69760310
亲爱的家长:
您好!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1年本市学前教育阶段适龄幼儿入园工作的通知》、《青浦区教育局关于2021年学前教育招生工作意见》等要求,结合徐泾地区的实际情况,经多次集体讨论,制定《2021学年青浦区徐泾第二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以确保招生工作规范、有序地开展。
一、园所基本情况:
1.幼儿园性质及等级:公办二级一类幼儿园
2.收费标准:按照区物价部门规定执行,每月保育教育费175元。代办服务性收费:按需征询后收取。
二、徐泾第二幼儿园招生原则
1.坚持公开、公正、公平、透明的原则:按青浦区统一规定的时间和内容向社会公开招生信息和招生细则。
2.坚持按照市相关班级数和班额数的设定要求。
3.关于来沪随迁人员子女的入园:在保障本市户籍适龄幼儿入园基础上学额有余的,可依据来沪人员持房产、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积分达到标准分值、持有年限等条件设定优先顺序依次录取。幼儿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
4.关于特殊幼儿的入园:对可参加正常集体活动的特殊儿童,可根据其特殊的类别和程度,安排随班就读或推荐至区内学前特教机构(班)。
三、招生登记对象与条件
1.5个小班
2.幼儿人数125名
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身体健康(无慢性传染病)、可正常参加集体活动、并符合招生区域范围要求的适龄儿童,为2021学年我园招生对象。
育才路233弄、骑龙一家园、京华路90弄、、广虹商苑、广虹馨苑、盈港东路(1695弄、1685弄、1725弄、1529弄、2015弄、2075弄、2165弄、2235弄、1785弄、1885弄、1915弄)、景都小区、西郊美德苑、华城公寓、华伦公寓、京华路187弄、徐泾新区545弄、育才路588号、圣地维拉小区。
1.本市户籍
顺序 | 条件 | 提供材料 (原件+复印件) |
1 | 户籍与房产证权利人相一致的本学区户口适龄幼儿。 (户主为幼儿本人或直系亲属,房产证权利人为幼儿本人 或直系亲属)。 | 户口本、房产证、出生证、接种卡 |
2 | 户主为适龄幼儿或直系亲属的本学区户口适龄幼儿。 | 户口本、出生证、接种卡 |
3 | 房产证权利人(本学区房产)为适龄幼儿或直系亲属的本 市户籍适龄幼儿。 | 户口本、房产证、出生证、接种卡 |
4 | 1.幼儿本人暂无上海市户口,但父母一方具有本学区常住户口。 2.幼儿为上海市户籍,居住在本学区租赁房内。 | 户口本、接种卡、关系证明(敲章)、结婚证、出生证、《租赁合同备案表》、幼儿本人暂无上海市户口需要提供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 |
★★备注:
(1)户口迁入、房产办理、租赁合同认定截止时间为2021年4月30日。
(2)直系亲属指的是幼儿的爸爸妈妈、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
(3)幼儿园依据条件按序招生,如前一顺序已满,后一顺序将由徐泾地区公办幼儿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调剂安排进入其他公办园所。同一序位,以户籍申报迁入时间或房产登记时间依次排序录取。
2.自主招生:非本市户籍(随迁子女)
在满足前四类适龄幼儿的入园需求后,如学额有余,由徐泾地区公办幼儿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制定自主招生原则,并报区教育局同意后,实施自主招生。
顺序 | 条件 | 提供材料 (原件+复印件) |
1 | 父母一方持有招生区域内房产,且持有积分达到120分,幼儿为积分达标书上的随迁子女。 | 户口本、接种卡、出生证;父母一方上海市居住证以及(120分值证明)、社保流水单、房产证、幼儿居住证或登记凭证 |
2 | 父母一方持有招生区域内房产,但积分不达120分。 | 户口本、接种卡、出生证;父母一方上海市居住证、社保流水单、房产证、幼儿居住证或登记凭证 |
3 | 父母一方持有招生区域内合法租住证明,且持有积分达到120分,幼儿为积分达标书上的随迁子女。 | 户口本、接种卡、出生证;父母一方上海市居住证以及(120分值证明)、社保流水单、合法租住证明、幼儿居住证或登记凭证 |
4 | 父母一方持有招生区域内合法租住证明,但积分不达120分。 | 户口本、接种卡、出生证;父母一方上海市居住证、社保流水单、合法租住证明、幼儿居住证或凭证 |
★★备注:
(1)幼儿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父母一方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一年内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不含补缴,因疫情防控允许补缴的除外),或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21年6月30日)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
(2)根据学额情况,按照以上招生条件依次录取,额满为止。
1.法定监护人在本区合法任职或就业、并已在本区购房的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和外籍适龄幼儿愿意就读公办幼儿园的,可持相关证明参照本区适龄幼儿就近报名入园。
2.法定监护人在本区合法任职或就业、合法租住于本区并愿意就读公办幼儿园的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和外籍的适龄幼儿,本着就近入园和统筹安排的原则,结合本区学前教育实际由区教育局协调安排入园。
四、招生时间安排
时间 | 工作内容 |
4月23日-30日 | 家长登录“上海市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系统” 完成信息登记,获取登记表、登记编号。 |
4月25日 | 将本园招生方案上交区教育局审核。 |
5月6日 | 区教育局向社会公布2021年青浦区各幼儿园招生公示(幼儿园性质、级别、联系电话、地址、收费标准、招生人数、招生区域等)。 |
5月7日 | 向社会公布本园招生简章。 |
5月8日-18日 | 家长登录“青浦区适龄幼儿入园报名平台”填报报名信息、提交报名。 |
6月3日 | 幼儿园向网上初审通过的幼儿家长发送现场验证短信通知。 |
6月5日、6日、12日 | 幼儿园进行现场验证。 |
6月26日 | 发放第一批入园通知书(本市户籍幼儿)。 |
8月7日 | 发放第二批入园通知书。 |
收到短信通知的家长请在按短信的指定时间内带好相关材料办理现场验证工作:
1.时间:6月5日(周六)、6日(周日)、12日(周六)
2.地点:招生平台短信通知
1.补充入园与新学年招生工作同步进行。
2.转园或插班的基本条件:2016年9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中班幼儿和2015年9月1日至2016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大班幼儿,入园条件参照新小班幼儿招生条件。家长按照我园招生公告要求,于6月5日、6日、12日至幼儿园进行现场报名登记和材料审核。原则上中途不再办理徐泾地区公办幼儿园之间的转园手续。
3.具体能否录取要视2021年8月幼儿园现有班级的学额情况按条件依次录取。
六、其他说明
1. 本方案由徐泾镇公办幼儿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共同研究商讨后确定。
2. 本方案依据《青浦区教育局关于2021年学前教育招生工作意见》进行,如有不同以上级文件精神为准。
3. 与镇卫生院协调确定新生入园体检日期,体检合格者方可入园。
七、招生热线
幼儿园招生服务的联系电话:39883172
联系老师:陈老师
徐上海市青浦区徐泾第二幼儿园
2021年5月7日
二、徐泾第二幼儿园招生原则
1.坚持公开、公正、公平、透明的原则:按青浦区统一规定的时间和内容向社会公开招生信息和招生细则。3.关于来沪随迁人员子女的入园:在保障本市户籍适龄幼儿入园基础上学额有余的,可依据来沪人员持房产、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积分达到标准分值、持有年限等条件设定优先顺序依次录取。幼儿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4.关于特殊幼儿的入园:对可参加正常集体活动的特殊儿童,可根据其特殊的类别和程度,安排随班就读或推荐至区内学前特教机构(班)。
三、招生登记对象与条件
1.6个小班
2.幼儿人数150名
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身体健康(无慢性传染病)、可正常参加集体活动、并符合招生区域范围要求的适龄儿童,为2022学年我园招生对象。
圣地维拉、徐泾新区育才路588号、徐泾新区545弄、育才路画家村、京华新村、盈港东路1725弄横楼、育才路233弄教师楼小区、 供销社88号、供销社90弄、景都小区、广虹馨苑、西郊美德苑、广虹商苑、骑龙一家园、京华居委西郊一区二区、华伦公寓、华城公寓、京华三村。 招生顺序与条件:
1.本市户籍
顺序 | 条件 | 提供材料 (原件+复印件) |
1 | 户籍与房产证权利人相一致的本学区户口适龄幼儿。
(户主为幼儿本人或直系亲属,房产证权利人为幼儿本人或直系亲属)。 | 户口本、房产证、出生证 |
2 | 户主为适龄幼儿或直系亲属的本学区户口适龄幼儿。 | 户口本、出生证、接种卡 |
3 | 房产证权利人(本学区房产)为适龄幼儿或直系亲属的本 市户籍适龄幼儿。 | 户口本、房产证、出生证 |
4 | 1.幼儿本人暂无上海市户口,但父母一方具有本学区常住户口。 2.幼儿为上海市户籍,居住在本学区租赁房内。 | 户口本、关系证明(敲章)、结婚证、出生证、《租赁合同备案表》、幼儿本人暂无上海市户口需要提供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 |
(1)户口迁入、房产办理认定截止时间原则上为2022年6月30日。 (2)直系亲属指的是幼儿的爸爸妈妈、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 (3)幼儿园依据条件按序招生,如前一顺序已满,后一顺序将由徐泾地区公办幼儿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调剂安排进入其他公办园所。同一序位,以户籍申报迁入时间或房产登记时间依次排序录取。在满足前四类适龄幼儿的入园需求后,如学额有余,由徐泾地区公办幼儿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制定自主招生原则,并报区教育局同意后,实施自主招生。
顺序 | 条件 | 提供材料 (原件+复印件) |
1 | 父母一方持有招生区域内房产,且持有积分达到120分,幼儿为积分达标书上的随迁子女。 | 户口本、出生证;父母一方上海市居住证以及(120分值证明)、社保流水单、房产证、幼儿居住证或登记凭证 |
2 | 父母一方持有招生区域内房产,但积分不达120分。 | 户口本、出生证;父母一方上海市居住证、社保流水单、房产证、幼儿居住证或登记凭证 |
3 | 父母一方持有招生区域内合法租住证明,且持有积分达到120分,幼儿为积分达标书上的随迁子女。 | 户口本、出生证;父母一方上海市居住证以及(120分值证明)、社保流水单、合法租住证明、幼儿居住证或登记凭证 |
4 | 父母一方持有招生区域内合法租住证明,但积分不达120分。 | 户口本、出生证;父母一方上海市居住证、社保流水单、合法租住证明、幼儿居住证或凭证 |
(1)幼儿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父母一方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一年内社保满6个月(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或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22年6月30日)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今年对于2021年7月到2022年2月期间,正常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至少满2个月的来沪人员,可视为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处理。来沪人员已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2020、2021两年灵活就业登记且未办理退出登记手续的,可视为已连续3年办妥灵活就业登记处理。(2)根据学额情况,按照以上招生条件依次录取,额满为止。
1.法定监护人在本区合法任职或就业、并已在本区购房的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和外籍适龄幼儿愿意就读公办幼儿园的,可持相关证明参照本区适龄幼儿就近报名入园。
2.法定监护人在本区合法任职或就业、合法租住于本区并愿意就读公办幼儿园的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和外籍的适龄幼儿,本着就近入园和统筹安排的原则,结合本区学前教育实际由区教育局协调安排入园。四、招生时间安排
时间 | 工作内容 |
6月9日-16日 | 家长登录“上海市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系统” 完成信息登记,获取登记表、登记编号。 |
6月22日 | 区教育局向社会公布2022年青浦区学前教育(城区)学区示意图,各幼儿园招生公示(幼儿园性质、级别、联系电话、地址、收费标准、招生人数、招生区域等)。 |
6月23日 | 向社会公布本园招生简章。 |
6月24日-30日 | 家长登录“青浦区适龄幼儿入园报名平台”填报报名信息、提交报名。 |
7月15日 | 幼儿园向网上初审通过的幼儿家长发送现场验证短信通知。 |
7月30日 | 发放第一批入园通知书(本市户籍幼儿)。 |
8月6日 | 发放第二批入园通知书。 |
五、关于中大班插生
1.中、大班转园或插班与招生工作同步进行,家长按照学区示意图、各园招生简章的条件,进行电话预约报名,根据电话预约的时间,于7月16日、17日至幼儿园分批进行现场登记和材料审核。原则上中途不再办理转园手续。2.转园或插班的基本条件: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中班年龄段幼儿和2016年9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大班年龄段幼儿。入园条件参照适龄幼儿招生条件,视具体情况依次满足。上一年度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延迟入园的幼儿,优先满足。
1. 本方案由徐泾镇公办幼儿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共同研究商讨后确定。2. 本方案依据《青浦区教育局关于2022年学前教育招生工作意见》进行,如有不同以上级文件精神为准。3. 与镇卫生院协调确定新生入园体检日期,体检合格者方可入园。
徐上海市青浦区徐泾第二幼儿园
徐泾地区公办幼儿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6月23日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3年本市学前教育阶段适龄幼儿入园工作的通知》、《青浦区教育局关于2023年学前教育招生工作意见》等要求,结合徐泾地区的实际情况,经多次集体讨论,制定《2023学年青浦区徐泾第二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以确保招生工作规范、有序地开展。
一、幼儿园基本信息
1.幼儿园性质及等级:公办二级一类幼儿园
2. 收费标准:按照区物价部门规定执行,每月保育教育费175元。代办服务性收费:按需征询后收取。
3. 幼儿园地址:徐泾镇育才路398号
二、幼儿园招生原则
1.坚持公开、公正、公平、透明的原则:按青浦区统一规定的时间和内容向社会公开招生信息和招生细则。
2.坚持按照市相关班级数和班额数的设定要求。
3.关于来沪随迁人员子女的入园:在保障本市户籍适龄幼儿入园基础上学额有余的,可依据来沪人员持房产、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积分达到标准分值、持有年限等条件设定优先顺序依次录取。幼儿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
4.关于特殊幼儿的入园:对可参加正常集体活动的特殊儿童,可根据其特殊的类别和程度,安排随班就读或推荐至区内学前特教机构(班)。
三、招生对象与条件
(一)招生班级和班额数:2个小班、幼儿数50名
(二)招生对象:
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身体健康(无慢性传染病)、可正常参加集体活动、并符合招生区域范围要求的适龄儿童,为2023学年我园招生对象。
(三)招生区域范围:
景都公寓、西郊美德苑、西郊一区、西郊二区、华伦公寓、华城公寓、小商品市场、徐泾新区、画家村、圣地维拉
(四)招生顺序与条件:
1.本市户籍
顺序 | 条件 | 提供材料 |
1 | 户籍与房产证权利人相一致的本学区户口适龄幼儿。 (户主为幼儿本人或直系亲属,房产证权利人为 幼儿本人或直系亲属)。 | 户口本、房产证、出生证 |
2 | 户主为适龄幼儿或直系亲属的本学区户口适龄幼儿。 | 户口本、出生证 |
3 | 房产证权利人(本学区房产)为适龄幼儿或直系 亲属的本市户籍适龄幼儿。 | 户口本、房产证、出生证 |
4 | 幼儿本人暂无上海市户口,但父母一方具有本学区常住户口。
| 户口本、关系证明(敲章)、结婚证、出生证、《上海市住房租赁合同备案通知书》 |
5 | 幼儿为上海市户籍,居住在本学区租赁房内。 | 户口本、出生证、《上海市住房租赁合同备案通知书》、在本区工作证明及社保流水单 |
★★备注:
(1)户口迁入、房产办理认定截止时间原则上为2023年4月30日。
(2)直系亲属指的是幼儿的爸爸妈妈、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
(3)幼儿园依据条件按序招生,如前一顺序已满,后一顺序将由徐泾地区公办幼儿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调剂安排进入其他公办园所。同一序位,以户籍申报迁入时间或房产登记时间依次排序录取。
(4)预售合同加大额发票,等同于房产证,同类条件排在房产证的后面。
2.自主招生:非本市户籍(随迁子女)
在满足前五类适龄幼儿的入园需求后,如学额有余,由徐泾地区公办幼儿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制定自主招生原则,并报区教育局同意后,实施自主招生。
顺序 | 条件 | 提供材料 |
1 | 父母一方持有招生区域内房产,且持有积分达到120分。 | 户口本、出生证;父母一方上海市居住证以及120积分通知书、社保流水单、房产证、幼儿居住证或登记凭证 |
2 | 父母一方持有招生区域内房产,但积分不达120分。 | 户口本、出生证;父母一方上海市居住证以及社保流水单、房产证、幼儿居住证或登记凭证 |
3 | 父母一方在徐泾工作,且持有招 生区域内合法租住证明,且持有 积分达到120分。 | 户口本、出生证;父母一方上海市居住证以及120积分通知书、徐泾工作证明和社保流水单、《上海市住房租赁合同备案通知书》、幼儿居住证或登记凭证。 |
4 | 父母一方持有招生区域内合法租住证明,且持有积分达到120分。 | 户口本、出生证;父母一方上海市居住证以及120积分通知书、在本区工作证明、社保流水单、《上海市住房租赁合同备案通知书》、幼儿居住证或登记凭证 |
5 | 父母一方持有招生区域内合法租住证明,但积分不达120分。 | 户口本、出生证;父母一方上海市居住证;在本区工作证明、社保流水单、《上海市住房租赁合同备案通知书》、幼儿居住证或凭证 |
★★备注:
(1)幼儿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父母一方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一年内(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的证明(不含补缴,政策允许的补缴除外),或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
(2)预售合同加大额发票,等同于房产证,同类条件排在房产证的后面。
(3)根据学额情况,按照以上招生条件依次录取,额满为止。
(五)关于港、澳、台地区及外籍幼儿的入园
1.法定监护人在本区合法任职或就业、并已在本区购房的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和外籍适龄幼儿愿意就读公办幼儿园的,可持相关证明参照本区适龄幼儿就近报名入园。
2.法定监护人在本区合法任职或就业、合法租住于本区并愿意就读公办幼儿园的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和外籍的适龄幼儿,本着就近入园和统筹安排的原则,结合本区学前教育实际由区教育局协调安排入园。
四、招生时间安排
时间 | 工作内容 |
4月14日 | 区教育局向社会公布2023年青浦区学前教育(城区)学区示意图。 |
4月20日至4月27日 | 家长登录“上海市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系统” 完成信息登记,获取登记表、登记编号。 |
5月5日 | 区教育局向社会公布“2023年青浦区幼儿园招生公告” (幼儿园性质、级别、联系电话、地址、收费标准、招生人数、招生区域等)。 |
5月6日 | 向社会公布本园招生简章。 |
5月8日至5月12日 | 家长登录“青浦区适龄幼儿入园报名平台”填报报名信息、提交报名。 |
5月25日 | 幼儿园向网上验证通过的幼儿家长发送验证通过短信。 |
5月27日、28日 | 幼儿园根据实际情况需要进行补充验证。 |
6月24日 | 幼儿园发放第一批入园通知书(本市户籍幼儿)。 |
7月8日 | 幼儿园发放第二批补充入园通知书。 |
五、关于中大班幼儿的插班入园
1.招生名额
中班人数:8人
大班人数:16人
2.招生范围
景都公寓、西郊美德苑、泾悦雅苑、西郊一区、西郊二区、华伦公寓、华城公寓、小商品市场、徐泾新区、画家村、圣地维拉、广虹馨苑、京华小区、京华综合楼、骑龙一家园、广虹商苑、供销社、老教师楼、信用社大楼
3.转园或插班的基本条件:
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中班年龄段幼儿和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大班年龄段幼儿。入园条件参照小班幼儿招生条件,视具体情况依次满足。上一年度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延迟入园的幼儿,优先满足。
4.中、大班转园或插班与招生工作同步进行,家长按照学区、各园招生简章的条件,进行电话预约报名,根据电话预约的时间,于5月27日、28日至幼儿园分批进行现场登记和材料审核。原则上中途不再办理转园手续。
六、招生咨询:
工作日:8:00 —16:00
联系电话:39883172
联系老师: 陈老师
七、其他说明
1. 本方案由徐泾镇公办幼儿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共同研究商讨后确定。
2. 本方案依据《青浦区教育局关于2023年学前教育招生工作意见》进行,如有不同以上级文件精神为准。
3. 与镇卫生院协调确定新生入园体检日期,体检合格者方可入园。
亲爱的家长:
您好!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4年本市学前教育阶段适龄幼儿入园工作的通知》、《青浦区教育局关于2024年学前教育招生工作意见》等要求,结合徐泾地区的实际情况,经多次集体讨论,制定《2024学年青浦区徐泾第二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以确保招生工作规范、有序地开展。
一、园所基本情况:
1.幼儿园性质及等级:公办二级一类幼儿园
2.收费标准:按照区物价部门规定执行,每月保育教育费175元。代办服务性收费:按需征询后收取。
二、徐泾第二幼儿园招生原则
1.坚持公开、公正、公平、透明的原则:按青浦区统一规定的时间和内容向社会公开招生信息和招生细则。
3.关于来沪随迁人员子女的入园:在保障本市户籍适龄幼儿入园基础上学额有余的,可依据来沪人员持房产、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积分达到标准分值、持有年限等条件设定优先顺序依次录取。幼儿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
4.关于特殊幼儿的入园:对可参加正常集体活动的特殊儿童,可根据其特殊的类别和程度,安排随班就读或推荐至区内学前特教机构(班)。
三、招生登记对象与条件
1.4个小班
2.幼儿人数100名
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身体健康(无慢性传染病)、可正常参加集体活动、并符合招生区域范围要求的适龄儿童,为2024学年我园招生对象。
景都公寓、西郊美德苑、灿耀星城星尚庭(二期)、灿耀星城星尚庭(三期)、西郊一区、西郊二区、华伦公寓、华城公寓、小商品市场、徐泾新区、画家村、圣地维拉
招生顺序与条件:
1.本市户籍
顺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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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件
|
提供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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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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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与房产证权利人相一致的本学区户口适龄幼儿。
(户主为幼儿本人或直系亲属,房产证权利人为幼儿本人或直系亲属)。 |
户口本、房产证、出生证
|
2
|
户主为适龄幼儿或直系亲属的本学区户口适龄幼儿。
|
户口本、出生证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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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权利人(本学区房产)为适龄幼儿或直系亲属的本市户籍适龄幼儿。 |
户口本、房产证、出生证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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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本人暂无上海市户口,但父母一方具有本学区常住户口。
|
户口本、关系证明(敲章)、结婚证、出生证、《上海市住房租赁合同备案通知书》
|
(1)户口迁入、房产办理认定截止时间原则上为2024年4月30日。
(2)直系亲属指的是幼儿的爸爸妈妈、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
(3)幼儿园依据条件按序招生,如前一顺序已满,后一顺序将由徐泾地区公办幼儿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调剂安排进入其他公办园所。同一序位,以户籍申报迁入时间或房产登记时间依次排序录取。
(4)预售合同加大额发票,等同于房产证,同类条件排在房产证的后面。
顺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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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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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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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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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一方持有招生区域内房产,且持有积分达到1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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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本、出生证;父母一方上海市居住证以及120积分通知书、社保流水单、房产证、幼儿居住证或登记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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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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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一方持有招生区域内房产,但积分不达1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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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本、出生证;父母一方上海市居住证以及社保流水单、房产证、幼儿居住证或登记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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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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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一方在青浦工作,且持有招
生区域内合法租住证明,且持有
积分达到1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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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本、出生证;父母一方上海市居住证以及120积分通知书、青浦工作证明和社保流水单、《上海市住房租赁合同备案通知书》、幼儿居住证或登记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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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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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一方持有招生区域内合法租住证明,且持有积分达到1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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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本、出生证;父母一方上海市居住证以及120积分通知书、在本区工作证明、社保流水单、《上海市住房租赁合同备案通知书》、幼儿居住证或登记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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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幼儿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父母一方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一年内(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的证明4,或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24年 6月30日)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
(2)预售合同加大额发票,等同于房产证,同类条件排在房产证的后面。
(3)根据学额情况,按照以上招生条件依次录取,额满为止。
1.法定监护人在本区合法任职或就业、并已在本区购房的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和外籍适龄幼儿愿意就读公办幼儿园的,可持相关证明参照本区适龄幼儿就近报名入园。
2.法定监护人在本区合法任职或就业、合法租住于本区并愿意就读公办幼儿园的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和外籍的适龄幼儿,本着就近入园和统筹安排的原则,结合本区学前教育实际由区教育局协调安排入园。
四、招生时间安排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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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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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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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社会公布本园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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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9日至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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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登录“青浦区适龄幼儿入园报名平台”填报报名信息、提交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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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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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向网上验证通过的幼儿家长发送验证通过短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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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5日、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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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根据实际情况需要进行补充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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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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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发放第一批入园通知书(本市户籍幼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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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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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发放第二批补充入园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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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关于中大班插生
1.招生名额
中班人数:3人
大班人数:6人
2.招生范围
景都公寓、西郊美德苑、灿耀星城星尚庭(二期)、灿耀星城星尚庭(三期)、西郊一区、西郊二区、华伦公寓、华城公寓、小商品市场、徐泾新区、画家村、圣地维拉
3.转园或插班的基本条件:
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中班年龄段幼儿。
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大班年龄段幼儿。
入园条件参照适龄幼儿招生条件,视具体情况依次满足。上一年度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延迟入园的幼儿,优先满足。
4.工作流程
电话登记——线下审核——入园通知
中、大班转园或插班与招生工作同步进行,家长按照学区示意图、各园招生简章的条件,进行电话预约登记。
5.具体安排
1.电话登记:家长根据公示的招生咨询电话与园所预约线下审核的时间。
2.线下审核:于5月25日或26日至幼儿园进行现场材料审核。幼儿园根据家长提供的材料,按照招生条件依次录取。原则上中途不再办理转园手续。
3.入园通知:在7月13日之前发放入园通知
六、招生咨询:
工作日:8:00 —16:00
联系电话:39883172
联系老师:陈老师
1. 本方案由徐泾镇公办幼儿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共同研究商讨后确定。
2. 本方案依据《青浦区教育局关于2024年学前教育招生工作意见》进行,如有不同以上级文件精神为准。
3. 与镇卫生院协调确定新生入园体检日期,体检合格者方可入园。
徐上海市青浦区徐泾第二幼儿园
徐泾地区公办幼儿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5月7日
以上内容来源于“上海市青浦区徐泾第二幼儿园”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