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浦东新区民办海富金太阳幼儿园
上海市浦东新区金科苑幼儿园 (金杨部)
上海市浦东新区金童幼儿园(金桥部)
上海浦东新区民办习威幼儿园
Montessori Academy (灵山路园)
上海浦东新区金童幼儿园(云山部)
学校概况
阳光幼儿园地处金杨新村七街坊,小区内幼儿园环境整洁、优美、童趣,是幼儿生活、学习的乐园。幼儿园以艺术教育为特色,以育人为目的,注重幼儿良好个性的培养。这里有一把开启音乐之门的神奇钥匙、这里更有营造关爱的美育环境、让孩子们在艺术的天地里遨游、畅想、发展幼儿在艺术的熏陶下得到了良好的发展,取得了丰硕的成果,学校办园质量逐年提高,社会声誉良好。使孩子的心智得以发展、人格得以锤炼、这是每位阳光人的追求.
招生简章
1、招生地段
金口路471弄、411弄、200弄,枣庄路810弄、853弄、998弄、1029弄,银山路342弄、370弄、185弄、187弄,杨高中路750弄,金台路181弄、128弄、220弄、200弄,金桥路:1490弄、1498弄、1500弄、1502弄、1504弄、1506弄、1508弄、1510弄、1493弄、1495弄、1511弄、1515弄、1250弄,金杨路818弄,
2、浦东新区招生政策
产证办理及户籍迁入截止时间:2020.4.30
三年一户(二胎和多胞胎除外)
示范园招生: 地段对口招生,冰厂田幼儿园云山部、浦南幼儿园云莲部全区招生
关键时间:
携带材料(原件+复印件):
材料仅供参考,详情请参考幼儿园招生简章要求
一般所需证件和证明材料: 幼儿本人 出生证明 户籍证明 住宅类房产证 《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 《上海市居住证》积分达标准分值证明 动迁协议书 房屋租赁证明 香港或澳门永久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和《本市境外人员住宿登记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居民居住证》 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和《本市境外人员住宿登记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 有效签证外国护照和《本市境外人员住宿登记表》。 香港、澳门、台湾适龄幼儿 香港、澳门幼儿须持本人香港或澳门永久居民身份证 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和《本市境外人员住宿登记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居民居住证》 台湾幼儿须持本人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和《本市境外人员住宿登记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 外籍适龄幼儿 外籍幼儿须持本人有效签证外国护照(须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居留许可页,且有有效往来签证) 《本市境外人员住宿登记表》
3、联系电话
021-50719156
招
生
开
始
啦
HAPPY EVERY DAY
资讯宣传
各位家长,2021年上海市适龄幼儿入园招生工作已经启动。我园已在幼儿园门口及学校周边居民较为密集的小区门口处张贴了《2021年上海市适龄幼儿入园招生工作》的“一图读懂”及《告家长书》,家长朋友可以自行了解一下相关信息。
相关资讯
具体内容请详阅以下链接
1、上海适龄幼儿入园工作通知
2、沪适龄幼儿入园工作已开启,你最关心的15个问题(附图解)
END
一、招生对象
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身体健康(无慢性传染病、智力正常、可正常参加集体活动)的适龄幼儿。
二、招生范围:
上海市浦东新区阳光幼儿园 | 金口路200弄 | 金杨五街坊 |
金口路411弄 | 金杨七街坊 | |
金口路471弄 | 金杨七街坊 | |
枣庄路810弄 | 金杨七街坊 | |
枣庄路853弄 | 金芝苑 | |
枣庄路998弄 | 金杨七街坊 | |
枣庄路1029弄(住宅) | 金杨十一街坊 | |
银山路185弄 | 银山小区 | |
银山路187弄 | 银山小区 | |
银山路342弄 | 金杨八街坊 | |
银山路370弄 | 金杨八街坊 | |
杨高中路750弄 | 金杨十一街坊 | |
金台路128弄 | 东兴华苑 | |
金台路181弄 | 金台苑 | |
金台路200弄(住宅) | 金台路200弄小区 | |
金台路220弄 | 金台路220弄小区 | |
金桥路1490弄 | 金桥苑 | |
金桥路1493弄 | 金桥苑 | |
金桥路1495弄 | 金桥苑 | |
金桥路1498弄 | 金桥苑 | |
金桥路1500弄 | 金桥苑 | |
金桥路1502弄 | 金桥苑 | |
金桥路1504弄 | 金桥苑 | |
金桥路1506弄 | 金桥苑 | |
金桥路1508弄 | 金桥苑 | |
金桥路1510弄 | 金桥苑 | |
金桥路1511弄 | 金桥苑 | |
金桥路1515弄 | 金桥苑 | |
金桥路1250弄 | 金杨八村 | |
金杨路818弄 | 金名公寓 |
2022年
阳光幼儿园招生简章
根据《浦东新区教育局关于2022年本区学前教育阶段适龄幼儿入园工作的实施意见》,结合本园实际,为公开、公平、公正做好本园2022年小班招生入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告示如下: 一、招生范围: 1、幼儿园名称:上海市浦东新区阳光幼儿园 2、招生范围: 金口路: 200弄 411弄 471弄 枣庄路: 810弄 853弄 998弄 1029弄 银山路: 185弄 187弄 342弄 370弄 杨高中路:750弄 金台路: 128弄 181弄 200弄 220弄 金桥路: 1490弄 1493弄 1495弄 1498弄 1500弄 1502弄 1504弄 1506弄 1508弄 1510弄 1511弄 1515弄 1250弄 金杨路: 818弄 二、招生计划: 2022年,本园计划招收小班 3 个班。 3 招生对象 1.2022年小班招生入园对象: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期间出生,年满3周岁的适龄幼儿。 2.小班适龄幼儿入园报名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①本区户籍、人户一致的适龄幼儿:按幼儿本区常住户籍地址对口入园。须持有2022年6月30日前办理的招生区域内户籍和相对应的住宅类房产证。户主为幼儿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之一,且户主本人须为房屋产权人(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幼儿本人为户主的,房屋产权人须为幼儿本人(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或其父母(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当入园适龄幼儿人数超出幼儿园招生计划数,按照幼儿户籍迁入时间先后排序入园,超额部分作统筹安排。 ②本市户籍、人户分离(居住地具备相应房产证)的适龄幼儿:按房产证地址就近入园。须持有2022年6月30日前办理的招生区域内住宅类房产证。房屋产权人须为幼儿本人(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或其父母(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待区域内户籍与房产一致的幼儿安排后,视幼儿园招生情况,按房产证地址就近安排入园。当入园适龄幼儿人数超出幼儿园招生计划数,按照幼儿户籍和产证情况排序入园,超额部分作统筹安排。 本市户籍廉租房或经济适用房(承租人或买受人须是幼儿父母)的适龄幼儿参照执行。 ③本市外区户籍、人户分离(在居住地无相应房产证)的适龄幼儿:本市外区户籍的幼儿确有困难,不能在户籍地入园,凭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出具的《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按居住地统筹安排入园。 ④父母一方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居住证上的居住地址在本区)且积分达标准分值的适龄幼儿:须持有2022年6月30日前办理的招生区域内住宅类房产证,房屋产权人须为幼儿本人(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或其父母(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参照本市户籍、人户分离(居住地具备相应房产证)的幼儿,按房产证地址就近入园。当入园适龄幼儿人数超出幼儿园招生计划数,按照幼儿及父母居住证和产证情况排序入园,超额部分作统筹安排。无房产证的,凭本区合法居住证明,统筹安排入园。 ⑤动迁户适龄幼儿:因动迁原因,户籍尚未迁移至安置地的或居住的安置房产尚未办理产证的,如动迁安置地配套幼儿园已具备招生条件,可凭动迁协议书安置地址就近安排入园。租赁房屋居住的,凭本区合法居住证明,统筹安排入园。 ⑥其余符合条件的来沪人员适龄随迁子女:幼儿本人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父母一方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一年内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或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22年6月30日)在街镇社区事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2022年因受疫情影响将适度放宽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入园有关条件。 来沪人员适龄随迁子女,申请在本区就读的,其所持的居住证上的居住地址,应与其父母保持一致,且居住地址在本区。持有2022年6月30日前办理的招生区域内住宅类房产证的,房屋产权人须为幼儿本人(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或其父母(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按房产证地址,统筹安排入园。无房产证的,凭本区合法居住证明,根据各公民办幼儿园第一批报名验证情况,统筹安排至尚有余额的公办幼儿园或民办三级幼儿园。幼儿园可按照“浦东新区来沪人员随迁子女统筹入园积分表”分值高低排序,视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园。 ⑦香港、澳门、台湾适龄幼儿:香港、澳门幼儿须持本人香港或澳门永久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和本市《境外人员住宿登记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幼儿须持本人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和本市《境外人员住宿登记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统筹安排入园。 ⑧外籍适龄幼儿:外籍幼儿须持本人有效签证外国护照(须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居留许可页,且有有效往来签证)和本市《境外人员住宿登记表》,统筹安排入园。 ⑨特殊幼儿:有特殊教育需求的幼儿须持有本区户籍,可向爱心幼儿园或上南三村幼儿园、童心幼儿园、临港新城海音幼儿园、致立学校申请入读学前特教班。 ⑩其他符合入园条件的幼儿:除上述情况以外,其他符合在本区入园条件的幼儿,视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入园。
上海市浦东新区阳光幼儿园 | 金口路:200弄 | 金杨五街坊 |
金口路:411弄 | 金杨七街坊 | |
金口路:471弄 | 金杨七街坊 | |
枣庄路:810弄 | 金杨七街坊 | |
枣庄路:853弄 | 金芝苑 | |
枣庄路:998弄 | 金杨七街坊 | |
枣庄路:1029弄(住宅) | 金杨十一街坊 | |
银山路:185弄 | 银山小区 | |
银山路:187弄 | 银山小区 | |
银山路:342弄 | 金杨八街坊 | |
银山路:370弄 | 金杨八街坊 | |
杨高中路:750弄 | 金杨十一街坊 | |
金台路:128弄 | 东兴华苑 | |
金台路:181弄 | 金台苑 | |
金台路:200弄(住宅) | 金台路200弄小区 | |
金台路:220弄 | 金台路220弄小区 | |
金桥路:1490弄 | 金桥苑 | |
金桥路:1493弄 | 金桥苑 | |
金桥路:1495弄 | 金桥苑 | |
金桥路:1498弄 | 金桥苑 | |
金桥路:1500弄 | 金桥苑 | |
金桥路:1502弄 | 金桥苑 | |
金桥路:1504弄 | 金桥苑 | |
金桥路:1506弄 | 金桥苑 | |
金桥路:1508弄 | 金桥苑 | |
金桥路:1510弄 | 金桥苑 | |
金桥路:1511弄 | 金桥苑 | |
金桥路:1515弄 | 金桥苑 | |
金桥路:1250弄 | 金杨八村 | |
金杨路:818弄 | 金名公寓 |
2023年 阳光幼儿园招生简章 根据《浦东新区教育局关于2023年本区学前教育阶段适龄幼儿入园工作的实施方案》,结合本园实际,为公开、公平、公正做好本园2023年小班招生入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告示如下: 一、招生范围: 1、幼儿园名称:上海市浦东新区阳光幼儿园 2、招生范围: 金口路: 200弄 411弄 471弄 枣庄路: 810弄 853弄 998弄 1029弄 银山路: 185弄 187弄 342弄 370弄 杨高中路:750弄 金台路: 128弄 181弄 200弄 220弄 金桥路: 1490弄 1493弄 1495弄 1498弄 1500弄 1502弄 1504弄 1506弄 1508弄 1510弄 1511弄 1515弄 1250弄 金杨路: 818弄 二、招生计划: 2023年,本园计划招收小班 3 个班。 3 招生对象 1.2023年小班招生入园对象: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期间出生,年满3周岁的适龄幼儿。 2.小班适龄幼儿入园报名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①本区户籍、人户一致的适龄幼儿:按幼儿本区常住户籍地址对口入园。须持有2023年4月27日前办理的招生区域内户籍和相对应的住宅类房产证。户主为幼儿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之一,且户主本人须为房屋产权人(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幼儿本人为户主的,房屋产权人须为幼儿本人(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或其父母(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当入园适龄幼儿人数超出幼儿园招生计划数,按照幼儿户籍迁入时间先后排序入园,超额部分作统筹安排。 ②本市户籍、人户分离(居住地具备相应房产证)的适龄幼儿:按房产证地址就近入园。须持有2023年4月27日前办理的招生区域内住宅类房产证。房屋产权人须为幼儿本人(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或其父母(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待区域内户籍与房产一致的幼儿安排后,视幼儿园招生情况,按房产证地址就近安排入园。当入园适龄幼儿人数超出幼儿园招生计划数,按照幼儿户籍和产证情况排序入园,超额部分作统筹安排。 本市户籍廉租房或经济适用房(承租人或买受人须是幼儿父母)的适龄幼儿参照执行。 ③本市外区户籍、人户分离(在居住地无相应房产证)的适龄幼儿:本市外区户籍的幼儿确有困难,不能在户籍地入园,凭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出具的《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按居住地统筹安排入园。 ④父母一方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居住证上的居住地址在本区)且积分达标准分值的适龄幼儿:须持有2023年4月27日前办理的招生区域内住宅类房产证,房屋产权人须为幼儿本人(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或其父母(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参照本市户籍、人户分离(居住地具备相应房产证)的幼儿,按房产证地址就近入园。当入园适龄幼儿人数超出幼儿园招生计划数,按照幼儿及父母居住证和产证情况排序入园,超额部分作统筹安排。无房产证的,凭本区合法居住证明,统筹安排入园。 ⑤动迁户适龄幼儿:因动迁原因,户籍尚未迁移至安置地的或居住的安置房产尚未办理产证的,如动迁安置地配套幼儿园已具备招生条件,可凭动迁协议书安置地址就近安排入园。租赁房屋居住的,凭本区合法居住证明,统筹安排入园。 ⑥其余符合条件的来沪人员适龄随迁子女:幼儿本人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父母一方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一年内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或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在街镇社区事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 来沪人员适龄随迁子女,申请在本区就读的,其所持的居住证上的居住地址,应与其父母保持一致,且居住地址在本区。持有2023年4月27日前办理的招生区域内住宅类房产证的,房屋产权人须为幼儿本人(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或其父母(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按房产证地址,统筹安排入园。无房产证的,凭本区合法居住证明,根据各公民办幼儿园第一批报名验证情况,统筹安排至尚有余额的公办幼儿园或民办三级幼儿园。幼儿园可按照“浦东新区来沪人员随迁子女统筹入园积分表”分值高低排序,视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园。 ⑦香港、澳门、台湾适龄幼儿:香港、澳门幼儿须持本人香港或澳门永久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和本市《境外人员住宿登记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幼儿须持本人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和本市《境外人员住宿登记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统筹安排入园。 ⑧外籍适龄幼儿:外籍幼儿须持本人有效签证外国护照(须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居留许可页,且有有效往来签证)和本市《境外人员住宿登记表》,统筹安排入园。 ⑨特殊幼儿:有特殊教育需求的幼儿须持有本区户籍,可向爱心幼儿园或上南三村幼儿园、童心幼儿园、临港新城海音幼儿园、致立学校申请入读学前特教班。 ⑩其他符合入园条件的幼儿:除上述情况以外,其他符合在本区入园条件的幼儿,视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入园。 4 网上报名验证的时间和办法 1.网上报名 2023年5月8日-5月14日,适龄幼儿监护人须通过上海市浦东新区适龄幼儿入园报名平台(登录“上海一网通办”网站首页“2023年适龄幼儿入园”特色专栏,网址:https://zwdt.sh.gov.cn,或登录“随申办”移动端首页“2023年适龄幼儿入园”)完善信息并进行统一的网上报名,获取《2023年浦东新区幼儿入园报名表》。 期间,本区通过线上电话咨询和线下个别服务的方式帮助无法自行完成报名验证的幼儿监护人进行报名验证。“随申办市民云”或“上海一网通办”网站中的电子证照与纸质证件同等效力使用。服务点现场核验监护人和幼儿信息。 2.网上验证 2023年5月17日——5月18日,幼儿园开展第一批网上验证工作。 2023年5月31日,部分幼儿园开展第二批网上验证工作。 5 其他事项 1.2023年6月30日前,适龄幼儿家长可通过网上报名阶段提供的手机号码(短信接收号码)查收短信通知的录取结果。本园完成幼儿录取工作,发放幼儿入园录取通知书。 2.本园招生咨询电话:50719156-8001。 联系人:张老师、谢老师 浦东新区阳光幼儿园 2023年5月
2024年
阳光幼儿园招生通告
根据《浦东新区教育局关于2024年本区学前教育阶段适龄幼儿入园工作的实施方案》,结合本园实际,为公开、公平、公正做好本园2023年小班招生入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告示如下:
一、招生范围:
1、幼儿园名称:上海市浦东新区阳光幼儿园
2、招生范围:
金口路: 200弄 411弄 471弄
枣庄路: 810弄 853弄 998弄 1029弄
银山路: 185弄 187弄 342弄 370弄
杨高中路:750弄
金台路: 128弄 181弄 200弄 220弄
金桥路: 1490弄 1493弄 1495弄 1498弄 1500弄 1502弄 1504弄 1506弄 1508弄 1510弄 1511弄 1515弄 1250弄
金杨路: 818弄
二、招生计划:
2024年,本园计划招收小班 2 个班。
3
招生对象
1.2023年小班招生入园对象: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期间出生,年满3周岁的适龄幼儿。
2.小班适龄幼儿入园报名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①本区户籍、人户一致的适龄幼儿:按幼儿本区常住户籍地址对口入园。须持有2024年4月29日前办理的招生区域内户籍和相对应的住宅类房产证。户主为幼儿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之一,且户主本人须为房屋产权人(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幼儿本人为户主的,房屋产权人须为幼儿本人(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或其父母(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当入园适龄幼儿人数超出幼儿园招生计划数,按照幼儿户籍迁入时间先后排序入园,超额部分作统筹安排。
②本市户籍、人户分离(居住地具备相应房产证)的适龄幼儿:按房产证地址就近入园。须持有2024年4月29日前办理的招生区域内住宅类房产证。房屋产权人须为幼儿本人(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或其父母(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待区域内户籍与房产一致的幼儿安排后,视幼儿园招生情况,按房产证地址就近安排入园。当入园适龄幼儿人数超出幼儿园招生计划数,按照幼儿户籍和产证情况排序入园,超额部分作统筹安排。
本市户籍廉租房或经济适用房(承租人或买受人须是幼儿父母)的适龄幼儿参照执行。
③本市外区户籍、人户分离(在居住地无相应房产证)的适龄幼儿:本市外区户籍的幼儿确有困难,不能在户籍地入园,凭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出具的《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按居住地统筹安排入园。
④父母一方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居住证上的居住地址在本区)且积分达标准分值的适龄幼儿:须持有2024年4月29日前办理的招生区域内住宅类房产证,房屋产权人须为幼儿本人(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或其父母(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参照本市户籍、人户分离(居住地具备相应房产证)的幼儿,按房产证地址就近入园。当入园适龄幼儿人数超出幼儿园招生计划数,按照幼儿及父母居住证和产证情况排序入园,超额部分作统筹安排。无房产证的,凭本区合法居住证明,统筹安排入园。
⑤动迁户适龄幼儿:因动迁原因,户籍尚未迁移至安置地的或居住的安置房产尚未办理产证的,如动迁安置地配套幼儿园已具备招生条件,可凭动迁协议书安置地址就近安排入园。租赁房屋居住的,凭本区合法居住证明,统筹安排入园。
⑥其余符合条件的来沪人员适龄随迁子女:幼儿本人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父母一方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一年内(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不含补缴)或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在街镇社区事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
来沪人员适龄随迁子女,申请在本区就读的,其所持的居住证上的居住地址,应与其父母保持一致,且居住地址在本区。持有2023年4月27日前办理的招生区域内住宅类房产证的,房屋产权人须为幼儿本人(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或其父母(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按房产证地址,统筹安排入园。无房产证的,凭本区合法居住证明,根据各公民办幼儿园第一批报名验证情况,统筹安排至尚有余额的公办幼儿园或民办三级幼儿园。幼儿园可按照“浦东新区来沪人员随迁子女统筹入园积分表”分值高低排序,视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园。
⑦香港、澳门、台湾适龄幼儿:香港、澳门幼儿须持本人香港或澳门永久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和本市《境外人员住宿登记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幼儿须持本人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和本市《境外人员住宿登记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统筹安排入园。
⑧外籍适龄幼儿:外籍幼儿须持本人有效签证外国护照(须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居留许可页,且有有效往来签证)和本市《境外人员住宿登记表》,统筹安排入园。
⑨特殊幼儿:有特殊教育需求的幼儿须持有本区户籍,可向爱心幼儿园或上南三村幼儿园、童心幼儿园、临港新城海音幼儿园、致立学校申请入读学前特教班。
⑩其他符合入园条件的幼儿:除上述情况以外,其他符合在本区入园条件的幼儿,视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入园。
4
网上报名验证的时间和办法
1.网上报名
2024年5月9日-5月14日,适龄幼儿监护人须通过上海市浦东新区适龄幼儿入园报名平台(登录“上海一网通办”网站首页“2024年适龄幼儿入园”特色专栏,网址:https://zwdt.sh.gov.cn,或登录“随申办”移动端首页“2024年适龄幼儿入园”)完善信息并进行统一的网上报名,获取《2024年浦东新区幼儿入园报名表》。
期间,本区通过线上电话咨询和线下个别服务的方式帮助无法自行完成报名验证的幼儿监护人进行报名验证。“随申办市民云”或“上海一网通办”网站中的电子证照与纸质证件同等效力使用。服务点现场核验监护人和幼儿信息。
2.网上验证
2024年5月17日——5月18日,幼儿园开展第一批网上验证工作。
2024年5月30日,部分幼儿园开展第二批网上验证工作。
5
其他事项
1.2024年6月20日前,适龄幼儿家长可通过网上报名阶段提供的手机号码(短信接收号码)查收短信通知的录取结果。本园完成幼儿录取工作,发放幼儿入园录取通知书。
2.本园招生咨询电话:50719156-8001,13661620622
3.本园招生咨询邮箱:ygyey47126@163.com
联系人:张老师、谢老师
浦东新区阳光幼儿园
2024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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