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八村幼儿园 临沂八村幼儿园 4天前
根据“十三五”期间区域教育布局调整、常住人口的变化,结合优质均衡的发展目标,合理确定各幼儿园对口招生地段。由于受人口出生高峰、新开办幼儿园等因素影响,部分幼儿园对口招生地段会有适当调整。具体信息4月15日由教育部门通过网站等各种形式主动向社会进行发布。
根据幼儿园对口招生地段与招生计划,本区公办幼儿园免试就近招收本市户籍适龄儿童以及符合入园条件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就读。部分政府购买服务的民办幼儿园,应优先招收对口地段内具有常住户籍的,且具有房产证、经适房产权证或廉租房租赁证明的适龄幼儿。
二、本区哪些幼儿园实施“三年内只安排一次同校对口入园”政策?
为缓解部分区域招生入园矛盾,我区从2012年起开始实施“一个门牌号一居住户,原则上三年内只安排一次同校对口入园,符合政策的二孩除外”的政策。这一政策只针对部分矛盾突出幼儿园,具体可关注相关幼儿园的招生通告。
这一政策不追溯以往,从幼儿园发布招生通告当年开始实行。某门牌号如2018年安排了对口入园,则2019年起连续2年内不再安排同校对口入园,符合政策的二孩除外,以此类推。
三、2020年本区学前教育阶段适龄幼儿入园工作有什么变化?
2020年本区适龄幼儿入园实行网上报名和招生录取工作。5月13日—5月20日,适龄幼儿监护人凭上海市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编号登录浦东新区适龄幼儿入园报名系统(网址:https://xqzs.pdedu.sh.cn),完善幼儿入园报名信息并进行统一的入园报名验证预约,获取《2020年浦东新区幼儿入园报名验证预约登记表》。登记表作为幼儿进行入园报名验证的凭证。
每位适龄幼儿可在地段园所(公办园及招收地段生的民办园)或全区招生园所(全区招生公办园及民办园)中预约一所幼儿园进行现场验证或面谈。未通过第一批现场验证或面谈的幼儿,根据第一批报名验证和录取情况,按照“本区户籍优先,同类排序靠后”的原则进行区域统筹,并根据统筹结果进行第二批现场验证。
本次适龄幼儿入园工作主要分为信息登记、网上预约、现场验证和录取通知四个阶段。
阶段一:信息登记(4月24日—4月30日)
适龄幼儿监护人须在“上海市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系统”(网址:https://shrydj.edu.sh.cn)进行幼儿入园信息登记,获取入园信息登记编号。
阶段二:网上预约(5月13日—5月20日)
适龄幼儿监护人登录浦东新区适龄幼儿入园报名系统(网址:https://xqzs.pdedu.sh.cn),完善信息并进行统一的入园报名验证或面谈预约。
阶段三:现场验证(5月23日、5月24日、5月30日、5月31日;6月13日、6月14日)
5月23日、24日、30日、31日,适龄幼儿家长按照预约验证时间,带好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各幼儿园进行入园报名和现场验证。
6月13日、14日,未通过第一批现场验证或面谈的幼儿,进行第二批现场验证。
阶段四:录取通知(6月30日前)
适龄幼儿家长查看家长会通知。各级各类幼儿园完成幼儿录取工作,发放录取通知书。
五、本区学前教育阶段适龄幼儿如何进行入园信息登记?
2020年幼儿园招生入学对象为:2016年9月1日—2017年8月31日出生,年满3周岁的适龄幼儿。幼儿园托班、中大班插班转园以及外籍人员子女学校的幼儿不在本次信息登记对象范围内。
4月24日—4月30日,适龄幼儿监护人须在上海市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系统(网址:https://shrydj.edu.sh.cn,也可通过市政府网站“一网通办”栏目进入)进行统一的入园信息登记,获取上海市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编号。登记编号作为幼儿进行区级入园报名验证的凭证。
监护人登记信息成功后,原则上不再修改信息。确有特殊情况需要修改信息的,监护人须凭相关证明材料在报名验证阶段到各幼儿园或区指定登记点修改信息。
七、本区学前教育阶段适龄幼儿如何进行入园网上预约?
5月13日—5月20日,适龄幼儿监护人凭上海市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编号登录浦东新区适龄幼儿入园报名系统(网址:https://xqzs.pdedu.sh.cn),完善幼儿入园报名信息并进行统一的入园报名验证预约,获取《2020年浦东新区幼儿入园报名验证预约登记表》。登记表作为幼儿进行入园报名验证的凭证。
每位适龄幼儿可在地段园所(公办园及招收地段生的民办园)或全区招生园所(全区招生公办园及民办园)中预约一所幼儿园进行现场验证或面谈。未通过第一批现场验证或面谈的幼儿,根据第一批报名验证和录取情况,按照“本区户籍优先,同类排序靠后”的原则进行区域统筹,并根据统筹结果进行第二批现场验证。
八、如果因家中没有电脑等特殊情况,无法进行信息登记和网上预约怎么办?
4月24日—4月30日及5月13日—5月20日确因特殊原因无法进行信息登记或网上预约的适龄幼儿监护人可前往就近的东方社区信息苑(东方网网点)或在5月23日、24日、30日、31日报名验证阶段按居住地对应幼儿园进行信息补登记和现场验证。登记点现场核验监护人和幼儿信息的准确性。
5月23日、24日、30日、31日,适龄幼儿家长和幼儿按照预约验证时间,带好登记表以及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各幼儿园进行入园报名和现场验证。
一般所需证件和证明材料:
1、出生证明;2、户籍证明;3、住宅类房产证;4、《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5、《上海市居住证》积分达标准分值证明;6、动迁协议书;7、房屋租赁证明;8、香港或澳门永久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和《本市境外人员住宿登记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居民居住证》;9、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和《本市境外人员住宿登记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10、有效签证外国护照和《本市境外人员住宿登记表》。
十、目前本区哪些幼儿园按户籍迁入时间先后顺序排队入园?如何安排幼儿入园?
2020年,本区将继续按照“户籍地与居住地一致优先”的原则,优先安排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具备相应的房产证)一致的适龄幼儿就近入园。即适龄幼儿户籍在幼儿园对口招生地段内,户主须是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之一,并全部或共同共有产权。幼儿本人为户主的,房产证产权人须为幼儿本人或其父母,并全部或共同共有产权。户籍迁入日期、产证上的登记日期截止为2020年4月30日。
2020年,如某幼儿园对口招生区域内符合上述入园条件的“户籍地与居住地一致”入园适龄幼儿报名人数超过幼儿园招生计划数,将按照适龄幼儿户籍迁入时间先后排序安排入园,超额部分作统筹安排。2020年,东园幼儿园(东昌部)、福山幼儿园(乐乐部)、福山幼儿园(梅园部)、冰厂田幼儿园(梅园部)、御青幼儿园(御青部)、百灵鸟幼儿园(阳光部)、百灵鸟幼儿园(陆洋部)、星韵幼儿园、冰厂田前滩幼儿园将启动按户籍迁入时间先后顺序排队入园。具体可关注相关幼儿园的招生通告。
十一、本区如何统筹安排本市户籍人户分离的适龄幼儿入园?
根据本市有关规定,继续做好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居住地登记入园工作。2020年,以下两类适龄幼儿可以申请在本区居住地预约验证登记入园。
1.本市户籍,人户分离的适龄幼儿:按房产证地址就近入园。须持有2020年4月30日前办理的户籍和招生区域内住宅类房产证。房产证产权人须为幼儿父母或其本人,并全部或共同共有产权。待区域内户籍与房产一致的幼儿安排后,视幼儿园招生情况,按房产证地址就近安排入园。一个门牌号一居住户,原则上三年内只安排一次同校就近入园,符合政策的二孩除外。
2.本市外区户籍,在居住地无相应房产证的适龄幼儿:凭本区合法居住证明,根据实际居住地址,统筹安排入园。
3.本市户籍廉租房或经济适用房(承租人或买受人须是幼儿父母)的适龄幼儿参照执行。
十二、本区如何安排父母一方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积分达标准分值的适龄幼儿?
根据《浦东新区教育局关于2020年本区学前教育阶段适龄幼儿入园工作的实施意见》,父母一方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居住证上的居住地址在本区)且积分达标准分值的适龄幼儿:
1.持有2020年4月30日前办理的招生区域内住宅类房产证的(产权人须为幼儿父母或其本人,并全部或共同共有产权),参照本市户籍、人户分离的幼儿,按房产证地址就近安排入园。
2.无房产证的,凭本区合法居住证明,根据实际居住地址,统筹安排入园。
根据《浦东新区教育局关于2020年本区学前教育阶段适龄幼儿入园工作的实施意见》,因动迁原因,户籍尚未迁移至安置地的或居住的安置房产尚未办理产证的:
1.如动迁安置地配套幼儿园已具备招生条件,可凭动迁协议书安置地址就近安排入园。
2.租赁房屋居住的,凭本区合法居住证明,根据实际居住地址,统筹安排入园。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教委等四部门关于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就读本市各级各类学校实施意见的通知》(沪府办规〔2018〕5号)等要求,2020年非本市来沪人员适龄幼儿在本市入园就读的,幼儿本人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父母一方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一年内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不含补缴,因疫情防控需要允许补缴的除外)或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20年6月30日)在本区街镇社区事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
符合入园条件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在本区就读的,其所持的居住证上的居住地址,应与其父母保持一致,且居住地址在本区。
1.持有2020年4月30日前办理的招生区域内住宅类房产证的(房屋产权人须是幼儿父母或其本人,并全部或共同共有产权),按房产证地址,统筹安排入园。
2.无房产证的,凭本区合法居住证明,根据各公民办幼儿园第一批报名验证情况,统筹安排至尚有余额的公办幼儿园或民办三级幼儿园。
香港、澳门、台湾适龄幼儿:香港、澳门幼儿须持本人香港或澳门永久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和《本市境外人员住宿登记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幼儿须持本人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和《本市境外人员住宿登记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根据实际居住地址,统筹安排入园。
外籍适龄幼儿:外籍幼儿须持本人有效签证外国护照(须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居留许可页,且有有效往来签证)和《本市境外人员住宿登记表》,根据实际居住地址,统筹安排入园。
根据《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卫妇社发〔2012〕35号)第二部分第四点第一条:儿童入托幼机构前应当经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健康检查,合格后方可入园(所)。
十七、幼儿如因身体情况需缓学的,如何办理相关手续?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浦东新区学前教育阶段幼儿信息管理工作的通知》(浦教基〔2017〕35号),符合本区入园条件的适龄幼儿因身体情况需缓学的,须提供6个月内本市三级及以上医疗机构证明,由幼儿园审核并出具书面审核证明(加盖幼儿园公章)后报送区教育行政部门办理申报手续,同意后方可缓学。缓学时间一般为一学年。
十八、幼儿如因身体原因,有特殊教育需求的,该怎么办? 有特殊教育需求的幼儿须持有本区户籍,可到以下几所学校开设的学前教育特教班申请入园:爱心幼儿园、上南三村幼儿园、童心幼儿园、临港新城海音幼儿园、致立学校。
十九、本区如何安排未通过第一批民办幼儿园面谈的适龄幼儿入园?
未通过第一批民办幼儿园面谈的适龄幼儿,根据公办幼儿园第一批验证和录取的情况,按照“本区户籍优先,同类排序靠后”的原则进行区域统筹,并根据统筹结果进行第二批现场验证。第二批现场验证时间为6月13日、6月14日。
为满足3岁以下幼儿托育服务需求,按照“政府引导、家庭为主、多方参与”的总体思路,2020年本区部分幼儿园在优先满足3-6岁幼儿入园需求的基础上,将视小班招生实际情况另行安排托班,具体可关注各幼儿园的招生通告和招生简章。家长也可选择同步公示的民办托育机构、早教中心登记报名。
二十一、今年的幼儿园招生工作是否对疫情防控有特别的要求?
疫情防控期间,各幼儿园将结合疫情防控相关要求,科学布局幼儿园招生区域,配备充足的防疫物资,保证校园卫生环境,指导家长预约、分批、错峰来园验证。家长须严格按照预约时间前往验证,带幼儿来园时佩戴口罩,并配合幼儿园做好来访登记、测温和消毒等工作。现场验证期间,在规定区域内有序等待,人与人之间保持一定距离(间距1米以上),避免人多聚集和交叉感染。
二十二、家长可通过哪些渠道了解适龄幼儿入园报名的相关政策和信息?
家长可通过“上海市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系统”(网址:https://shrydj.edu.sh.cn)、浦东学前教育网(网址:
http://baby.pudong-edu.sh.cn)、“浦东发布”微信公众号以及幼儿园网站、微信公众号、公告栏等,了解本区适龄幼儿入园的相关政策和信息。
二十三、本区适龄幼儿入园工作咨询、监督以及信访部门的地址和电话是什么?
1.浦东新区学前教育指导中心
地址:莱阳路61号 邮编:200129
咨询电话:50352005、50352011、50352026
2.浦东新区教育局信访办
地址:锦安东路475号 邮编:201204
监督电话:20742720、20742727、58876317
一、招生对象:小班:2017年9月1日-2018年8月31日出生的本市常住人口适龄幼儿。
1、本区户籍,户籍与房产一致的适龄幼儿:按幼儿本区常住户籍地址对口入园。须持有2019年4月30日前办理的招生区域内户籍和相对应的住宅类房产证。户主须是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之一,并全部或共同共有产权。幼儿本人为户主的,房产证产权人须为幼儿本人或其父母,并全部或共同共有产权。一个门牌号一居住户,原则上三年内只安排一次同校对口入园,符合政策的二孩除外。当入园适龄幼儿人数超出幼儿园招生计划数,按照幼儿户籍迁入时间先后排序入园,超额部分作统筹安排。
2、本市户籍,人户分离的适龄幼儿:按房产证地址就近入园。须持有2019年4月30日前办理的户籍和招生区域内住宅类房产证。房产证产权人须为幼儿父母或其本人,并全部或共同共有产权。待区域内户籍与房产一致的幼儿安排后,视幼儿园招生情况,按房产证地址就近安排入园。一个门牌号一居住户,原则上三年内只安排一次同校就近入园,符合政策的二孩除外。
本市户籍廉租房或经济适用房(承租人或买受人须是幼儿父母)的适龄幼儿参照执行。
3、父母一方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居住证上的居住地址在本区)且积分达标准分值的适龄幼儿:持有2019年4月30日前办理的招生区域内住宅类房产证的(产权人须为幼儿父母或其本人,并全部或共同共有产权),参照本市户籍、人户分离的幼儿,按房产证地址就近安排入园。无房产证的,凭本区合法居住证明,根据实际居住地址,统筹安排入园。
4、动迁户适龄幼儿:因动迁原因,户籍尚未迁移至安置地的或居住的安置房产尚未办理产证的,如动迁安置地配套幼儿园已具备招生条件,可凭动迁协议书安置地址就近安排入园。租赁房屋居住的,凭本区合法居住证明,根据实际居住地址,统筹安排入园。
5、本市外区户籍,在居住地无相应房产证的适龄幼儿:凭本区合法居住证明,根据实际居住地址,统筹安排入园。
6、非本市户籍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幼儿本人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父母一方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一年内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2018年7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不含补缴)或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19年6月30日)在本区街镇社区事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
以上对象,申请在本区就读的,其所持的居住证上的居住地址,应与其父母保持一致,且居住地址在本区。持有2019年4月30日前办理的招生区域内住宅类房产证的(房屋产权人须是幼儿父母或其本人,并全部或共同共有产权),按房产证地址,统筹安排入园。无房产证的,凭本区合法居住证明,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到尚有余额的公办幼儿园或民办幼儿园报名。
7、香港、澳门、台湾适龄幼儿:香港、澳门幼儿须持本人香港或澳门永久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和《本市境外人员住宿登记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幼儿须持本人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和《本市境外人员住宿登记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根据实际居住地址,统筹安排入园。
8、外籍适龄幼儿:外籍幼儿须持本人外国护照(须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居留许可页)和《境外人员住宿登记表》,根据实际居住地址,统筹安排入园。
9、特殊幼儿:有特殊教育需求的幼儿须持有本区户籍,可到爱心幼儿园或上南三村幼儿园、童心幼儿园、临港新城海音幼儿园、致立学校学前特教班报名。
二、招生范围:
幼儿园(园所)名称 | 招生对口地段范围 | 小区名称 |
上海市浦东新区临沂八村幼儿园 (绿舟部) | 兰陵路23弄 | 临沂八村 |
兰陵路24弄 | 临沂七村 |
临沂路81弄 | 临沂八村 |
东方路1888弄 | 东方明珠国际公寓 |
东方路1957弄 | 鹏欣家园 |
东方路1968弄 | 东方名筑 |
东方路2851弄 | 明丰佳园 |
东方路2880弄 | 临沂大楼 |
东方路2993弄 | 东方明珠国际公寓 |
东方路2995弄 | 丰甸苑 |
上海市浦东新区临沂八村幼儿园 (金谊部) | 永泰路595弄1号-68号 | 金谊河畔 |
永泰路775弄1号-119号 | 翠竹苑 |
三林路1300弄2号-63号 | 金色雅筑 |
2022年浦东新区
临沂八村幼儿园
(总部、绿舟部)
小班招生通告
根据《浦东新区教育局关于2022年本区学前教育阶段适龄幼儿入园工作的实施意见》,结合本园实际,为公开、公平、公正做好本园2022年小班招生入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告示如下:
1、幼儿园名称:
临沂八村幼儿园(绿舟部)
2、招生范围:
临沂路81弄(八村一居委)
兰陵路23弄(八村二居委)
兰陵路24弄(七村居委)
东方路1957弄(鹏欣居委)
东方路1968弄 (龙馥居委)
东方路1888弄(龙馥居委)
东方路2851弄(鹏欣居委)
东方路2880弄(八村二居委)
东方路2993弄(鹏欣居委)
东方路2995弄(鹏欣居委)
1.2022年小班招生入园对象:
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期间出生,年满3周岁的适龄幼儿。
2.小班适龄幼儿入园报名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①本区户籍、人户一致的适龄幼儿:按幼儿本区常住户籍地址对口入园。须持有2022年6月30日前办理的招生区域内户籍和相对应的住宅类房产证。户主为幼儿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之一,且户主本人须为房屋产权人(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幼儿本人为户主的,房屋产权人须为幼儿本人(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或其父母(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当入园适龄幼儿人数超出幼儿园招生计划数,按照幼儿户籍迁入时间先后排序入园,超额部分作统筹安排。
②本市户籍、人户分离(居住地具备相应房产证)的适龄幼儿:按房产证地址就近入园。须持有2022年6月30日前办理的招生区域内住宅类房产证。房屋产权人须为幼儿本人(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或其父母(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待区域内户籍与房产一致的幼儿安排后,视幼儿园招生情况,按房产证地址就近安排入园。当入园适龄幼儿人数超出幼儿园招生计划数,按照幼儿户籍和产证情况排序入园,超额部分作统筹安排。
本市户籍廉租房或经济适用房(承租人或买受人须是幼儿父母)的适龄幼儿参照执行。
③本市外区户籍、人户分离(在居住地无相应房产证)的适龄幼儿:本市外区户籍的幼儿确有困难,不能在户籍地入园,凭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出具的《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按居住地统筹安排入园。
④父母一方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居住证上的居住地址在本区)且积分达标准分值的适龄幼儿:须持有2022年6月30日前办理的招生区域内住宅类房产证,房屋产权人须为幼儿本人(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或其父母(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参照本市户籍、人户分离(居住地具备相应房产证)的幼儿,按房产证地址就近入园。当入园适龄幼儿人数超出幼儿园招生计划数,按照幼儿及父母居住证和产证情况排序入园,超额部分作统筹安排。无房产证的,凭本区合法居住证明,统筹安排入园。
⑤动迁户适龄幼儿:因动迁原因,户籍尚未迁移至安置地的或居住的安置房产尚未办理产证的,如动迁安置地配套幼儿园已具备招生条件,可凭动迁协议书安置地址就近安排入园。租赁房屋居住的,凭本区合法居住证明,统筹安排入园。
⑥其余符合条件的来沪人员适龄随迁子女:幼儿本人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父母一方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一年内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或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22年6月30日)在街镇社区事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2022年因受疫情影响将适度放宽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入园有关条件。
来沪人员适龄随迁子女,申请在本区就读的,其所持的居住证上的居住地址,应与其父母保持一致,且居住地址在本区。持有2022年6月30日前办理的招生区域内住宅类房产证的,房屋产权人须为幼儿本人(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或其父母(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按房产证地址,统筹安排入园。无房产证的,凭本区合法居住证明,根据各公民办幼儿园第一批报名验证情况,统筹安排至尚有余额的公办幼儿园或民办三级幼儿园。幼儿园可按照“浦东新区来沪人员随迁子女统筹入园积分表”分值高低排序,视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园。
⑦香港、澳门、台湾适龄幼儿:香港、澳门幼儿须持本人香港或澳门永久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和本市《境外人员住宿登记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幼儿须持本人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和本市《境外人员住宿登记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统筹安排入园。
⑧外籍适龄幼儿:外籍幼儿须持本人有效签证外国护照(须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居留许可页,且有有效往来签证)和本市《境外人员住宿登记表》,统筹安排入园。
⑨特殊幼儿:有特殊教育需求的幼儿须持有本区户籍,可向爱心幼儿园或上南三村幼儿园、童心幼儿园、临港新城海音幼儿园、致立学校申请入读学前特教班。
⑩其他符合入园条件的幼儿:除上述情况以外,其他符合在本区入园条件的幼儿,视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入园。
1.网上报名
2022年6月24日-6月30日,适龄幼儿监护人须通过上海市浦东新区适龄幼儿入园报名平台(登录“上海一网通办”网站首页“2022年适龄幼儿入园”特色专栏,网址:https://zwdt.sh.gov.cn,或登录“随申办”移动端首页“2022年适龄幼儿入园”)完善信息并进行统一的网上报名,获取《2022年浦东新区幼儿入园报名表》。
期间,本区通过线上电话咨询和线下个别服务的方式帮助无法自行完成报名验证的幼儿监护人进行报名验证。“随申办市民云”或“上海一网通办”网站中的电子证照与纸质证件同等效力使用。服务点现场核验监护人和幼儿信息。
2.网上验证
2022年7月2、3日,各级各类幼儿园开展第一批网上验证工作。
2022年7月16、17日,部分幼儿园开展第二批网上验证工作。
1.2022年7月6日前,面向全区招生的公办幼儿园向社会公布录取结果。面向全区招生的民办幼儿园告知适龄幼儿家长录取结果。
2.2022年8月15日前,适龄幼儿家长可通过网上报名阶段提供的手机号码(短信接收号码)查收短信通知的录取结果。各级各类幼儿园完成幼儿录取工作,发放幼儿入园录取通知书。
3. 本园招生咨询电话:18221935596
联系人:顾老师 。
4.详情可扫码关注幼儿园微信公众号(见二维码)
根据《浦东新区教育局关于 2022 年本区学前教育阶段适龄幼儿入园工作的实施意见》,结合本园实际,为公开、公平、公正做好本园 2022 年托班招生入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告示如下:
2022 年,本园(总部)计划招收托班 1 个班。(托班幼儿入园采取预登记方式,视小班招生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开设。当登记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时,将按照幼儿月龄大小排序规则录取)
2019 年 9 月 1 日至 2020年 8 月 31 日期间出生,年满 2 周岁的适龄幼儿。
本区户籍、人户一致的适龄幼儿:按幼儿本区常住户籍地址对口入园。须持有 2022 年 6 月 30 日前办理的招生区域内户籍和相对应的住宅类房产证。
户主为幼儿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之一,且户主本人须为房屋产权人(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幼儿本人为户主的,房屋产权人须为幼儿本人(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或其父母(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
1、7 月 21 日-7 月 24 日,托班幼儿家长通过幼儿园公众号的信息公示了解报名要求,进行托班幼儿网上信息预登记。
二维码开启时间:7 月 21 日 8 点,关闭时间:7 月 24日 18 点。
2、8 月 20 日,托班幼儿家长通过园方电话通知方式查询录取结果。
根据《浦东新区教育局关于2023年本区学前教育阶段适龄幼儿入园工作的实施方案》,结合本园实际,为公开、公平、公正做好本园2023年小班招生入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告示如下:
1、幼儿园名称:
临沂八村幼儿园 (绿舟部)
2、招生范围:
临沂路81弄(八村一居委)
兰陵路23弄(八村二居委)
兰陵路24弄(七村居委)
东方路1957弄(鹏欣居委)
东方路1968弄 (龙馥居委)
东方路1888弄(龙馥居委)
东方路2851弄(鹏欣居委)
东方路2880弄(八村二居委)
东方路2993弄(鹏欣居委)
东方路2995弄(鹏欣居委)
1.2023年小班招生入园对象:2019年9月1日—2020年8月31日期间出生,年满3周岁的适龄幼儿。
2.小班适龄幼儿入园报名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①本区户籍、人户一致的适龄幼儿:按幼儿本区常住户籍地址对口入园。须持有2023年4月27日前办理的招生区域内户籍和相对应的住宅类房产证。户主为幼儿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之一,且户主本人须为房屋产权人(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幼儿本人为户主的,房屋产权人须为幼儿本人(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或其父母(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
权)。当入园适龄幼儿人数超出幼儿园招生计划数,按照幼儿户籍迁入时间先后排序入园,超额部分作统筹安排。
②本市户籍、人户分离(居住地具备相应房产证)的适龄幼儿:按房产证地址就近入园。须持有2023年4月27日前办理的招生区域内住宅类房产证。房屋产权人须为幼儿本人(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或其父母(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待区域内户籍与房产一致的幼儿安排后,视幼儿园招生情况,按房产证地址就近安排入园。当入园适龄幼儿人数超出幼儿园招生计划数,按照幼儿户籍和产证情况排序入园,超额部分作统筹安排。
本市户籍廉租房或经济适用房(承租人或买受人须是幼儿父母)的适龄幼儿参照执行。
③本市外区户籍、人户分离(在居住地无相应房产证)的适龄幼儿:本市外区户籍的幼儿确有困难,不能在户籍地入园,凭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出具的《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按居住地统筹安排入园。
④父母一方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居住证上的居住地址在本区)且积分达标准分值的适龄幼儿:须持有2023年4月27日前办理的招生区域内住宅类房产证,房屋产权人须为幼儿本人(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或其父母(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参照本市户籍、人户分离(居住地具备相应房产证)的幼儿,按房产证地址就近入园。当入园适龄幼儿人数超出幼儿园招生计划数,按照幼儿及父母居住证和产证情况排序入园,超额部分作统筹安排。无房产证的,凭本区合法居住证明,统筹安排入园。
⑤动迁户适龄幼儿:因动迁原因,户籍尚未迁移至安置地的或居住的安置房产尚未办理产证的,如动迁安置地配套幼儿园已具备招生条件,可凭动迁协议书安置地址就近安排入园。租赁房屋居住的,凭本区合法居住证明,统筹安排入园。
⑥其余符合入园条件的来沪人员适龄随迁子女:幼儿本人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父母一方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一年内(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不含补缴,有关政策允许补缴的除外)或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
来沪人员适龄随迁子女,申请在本区就读的,其所持的居住证上的居住地址,应与其父母保持一致,且居住地址在本区。持有2023年4月27日前办理的招生区域内住宅类房产证的,房屋产权人须为幼儿本人(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或其父母(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按房产证地址,统筹安排入园。无房产证的,凭本区合法居住证明,根据各公民办幼儿园第一批报名验证情况,统筹安排至尚有余额的公办幼儿园或民办三级幼儿园。幼儿园可按照“浦东新区来沪人员随迁子女统筹入园积分表”分值高低排序,视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园。
⑦香港、澳门、台湾适龄幼儿:香港、澳门幼儿须持本人香港或澳门永久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和本市《境外人员住宿登记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幼儿须持本人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和本市《境外人员住宿登记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统筹安排入园。
⑧外籍适龄幼儿:外籍幼儿须持本人有效签证外国护照(须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居留许可页,且有有效往来签证)和本市《境外人员住宿登记表》,统筹安排入园。
⑨特殊幼儿:有特殊教育需求的幼儿须持有本区户籍,可向爱心幼儿园或上南三村幼儿园、童心幼儿园、临港新城海音幼儿园、致立学校申请入读学前特教班。
⑩其他符合入园条件的幼儿:除上述情况以外,其他符合在本区入园条件的幼儿,视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入园。
1.网上报名
2023年5月8日-5月14日,适龄幼儿监护人通过“上海市浦东新区适龄幼儿入园报名平台”(登录上海“一网通办”网站首页“2023年适龄幼儿入园”特色专栏,网址:https://zwdt.sh.gov.cn,或登录“随申办”移动端首页“2023年适龄幼儿入园”)完善信息并进行统一的网上报名,获取《2023年浦东新区幼儿入园报名表》。
期间,本园通过线上电话咨询和线下个别服务的方式帮助无法自行完成报名验证的幼儿监护人进行报名验证。“随申办”移动端或上海“一网通办”网站中的电子证照与纸质证件同等效力使用。本园现场核验监护人和幼儿信息。
2.网上验证
2023年5月17日-5月18日,幼儿园开展第一批网上验证工作。
2023年5月31日,部分幼儿园开展第二批网上验证工作。
1.2023年6月30日前,适龄幼儿家长可通过网上报名阶段提供的手机号码(短信接收号码)查收短信通知的录取结果。本园完成幼儿录取工作,发放幼儿入园录取通知书。
2.本园招生咨询电话:19514684070,联系人:倪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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