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简章
一、招生范围
(1)德平部
栖山路1088弄、1300弄;
龙居路111弄、150弄、180弄、191弄;
博山东路81弄、111弄、173弄、188弄;
博山东路173弄10号、14号、20号;
德平路58弄、76弄、80弄、143弄、155弄、70号、72号、74号;
万德路45弄、51弄、67弄;
张杨路2999弄;
居家桥路520弄、688弄
(2)黄山部
博山东路459弄、440弄、446—484号;
居家桥路575弄、699弄;
张杨路3083弄
(3)羽山部
羽山路600弄、801弄;
灵山路785弄、729弄、717弄。
二、招生规模
德平部小班班级数:3
黄山部小班班级数:3
羽山部小班班级数:3
三、招生对象
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期间出生,年满3周岁的适龄幼儿。
(1)本区户籍,户籍与房产一致的适龄幼儿:
按幼儿本区常住户籍地址对口入园。须持有2021年4月30日前办理的招生区域内户籍和相对应的住宅类房产证。户主须是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之一,并全部或共同共有产权。幼儿本人为户主的,房产证产权人须为幼儿本人或其父母,并全部或共同共有产权。
一个门牌号一居住户,原则上五年内只安排一次同校对口入园,符合政策的二孩除外。当入园适龄幼儿人数超出幼儿园招生计划数,按照幼儿户籍迁入时间先后排序入园,超额部分作统筹安排。
(2)本市户籍,人户分离的适龄幼儿:
按房产证地址就近入园。须持有2021年4月30日前办理的户籍和招生区域内住宅类房产证。房产证产权人须为幼儿父母或其本人,并全部或共同共有产权。待区域内户籍与房产一致的幼儿安排后,视幼儿园招生情况,按房产证地址就近安排入园。
一个门牌号一居住户,原则上五年内只安排一次同校就近入园,符合政策的二孩除外。当入园适龄幼儿人数超出幼儿园招生计划数,按照幼儿户籍和产证情况排序入园,超额部分作统筹安排。
本市户籍廉租房或经济适用房(承租人或买受人须是幼儿父母)的适龄幼儿参照执行。
(3)父母一方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居住证上的居住地址在本区)且积分达标准分值的适龄幼儿:
持有2021年4月30日前办理的招生区域内住宅类房产证的(产权人须为幼儿父母或其本人,并全部或共同共有产权),参照本市户籍、人户分离的幼儿,按房产证地址就近安排入园。当入园适龄幼儿人数超出幼儿园招生计划数,按照幼儿及父母居住证和产证情况排序入园,超额部分作统筹安排。无房产证的,凭本区合法居住证明,根据实际居住地址,统筹安排入园。
(4)动迁户适龄幼儿:
因动迁原因,户籍尚未迁移至安置地的或居住的安置房产尚未办理产证的,如动迁安置地配套幼儿园已具备招生条件,可凭动迁协议书安置地址就近安排入园。租赁房屋居住的,凭本区合法居住证明,根据实际居住地址,统筹安排入园。
(5)本市外区户籍,在居住地无相应房产证的适龄幼儿:
凭本区合法居住证明,根据实际居住地址,统筹安排入园。
(6)其余符合条件的来沪人员适龄随迁子女:
幼儿本人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父母一方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一年内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不含补缴,因疫情防控需要允许补缴的除外)或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21年6月30日)在本区街镇社区事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
来沪人员适龄随迁子女,申请在本区就读的,其所持的居住证上的居住地址,应与其父母保持一致,且居住地址在本区。持有2021年4月30日前办理的招生区域内住宅类房产证的(房屋产权人须是幼儿父母或其本人,并全部或共同共有产权),按房产证地址,统筹安排入园。无房产证的,凭本区合法居住证明,根据各公民办幼儿园第一批报名验证情况,统筹安排至尚有余额的公办幼儿园或民办三级幼儿园。幼儿园可按照“浦东新区来沪人员随迁子女统筹入园积分表”分值高低排序,视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园。
(7)香港、澳门、台湾适龄幼儿:
香港、澳门幼儿须持本人香港或澳门永久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和《本市境外人员住宿登记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幼儿须持本人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和《本市境外人员住宿登记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根据实际居住地址,统筹安排入园。
(8)外籍适龄幼儿:
外籍幼儿须持本人有效签证外国护照(须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居留许可页,且有有效往来签证)和《本市境外人员住宿登记表》,根据实际居住地址,统筹安排入园。
(9)特殊幼儿:
有特殊教育需求的幼儿须持有本区户籍,可到爱心幼儿园或上南三村幼儿园、童心幼儿园、临港新城海音幼儿园、致立学校开设的学前特教班申请入园。
根据《浦东新区教育局关于2022年本区学前教育阶段适龄幼儿入园工作的实施意见》,结合本园实际,为公开、公平、公正做好本园2022年小班招生入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告示如下:
栖山路1088弄、1300弄;
龙居路111弄、150弄、180弄、191弄;
博山东路81弄、111弄、173弄、188弄;
博山东路173弄10号、14号、20号;
德平路58弄、76弄、80弄、143弄、155弄、70号、72号、74号;
万德路45弄、51弄、67弄;
张杨路2999弄;
居家桥路520弄、688弄
博山东路459弄、440弄、446—484号
居家桥路575弄、699弄
张杨路3083弄
羽山路600弄、801弄
灵山路785弄、729弄、717弄
2022年小班招生入园对象: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期间出生,年满3周岁的适龄幼儿。
按幼儿本区常住户籍地址对口入园。须持有2022年6月30日前办理的招生区域内户籍和相对应的住宅类房产证。户主须是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之一,且户主本人须为房屋产权人(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幼儿本人为户主的,房产证产权人须为幼儿本人(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或其父母(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
当入园适龄幼儿人数超出幼儿园招生计划数,按照幼儿户籍迁入时间先后排序入园,超额部分作统筹安排。
本市户籍,人户分离(居住地具备相应房产证)的适龄幼儿:
按房产证地址就近入园。须持有2022年6月30日前办理的招生区域内住宅类房产证。房屋产权人须为幼儿本人(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或其父母(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待区域内户籍与房产一致的幼儿安排后,视幼儿园招生情况,按房产证地址就近安排入园。当入园适龄幼儿人数超出幼儿园招生计划数,按照幼儿户籍和产证情况排序入园,超额部分作统筹安排。
本市户籍廉租房或经济适用房(承租人或买受人须是幼儿父母)的适龄幼儿参照执行。
本市外区户籍、人户分离(在居住地无相应房产证)的适龄幼儿:
本市外区户籍的幼儿确有困难,不能在户籍地入园,凭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出具的《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按居住地统筹安排入园。
父母一方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居住证上的居住地址在本区)且积分达标准分值的适龄幼儿:
须持有2022年6月30日前办理的招生区域内住宅类房产证,房屋产权人须为幼儿本人(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或其父母(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参照本市户籍、人户分离(居住地具备相应房产证)的幼儿,按房产证地址就近入园。当入园适龄幼儿人数超出幼儿园招生计划数,按照幼儿及父母居住证和产证情况排序入园,超额部分作统筹安排。无房产证的,凭本区合法居住证明,统筹安排入园。
因动迁原因,户籍尚未迁移至安置地的或居住的安置房产尚未办理产证的,如动迁安置地配套幼儿园已具备招生条件,可凭动迁协议书安置地址就近安排入园。租赁房屋居住的,凭本区合法居住证明,统筹安排入园。
幼儿本人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父母一方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一年内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或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22年6月30日)在街镇社区事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2022 年因受疫情影响将适度放宽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入园有关条件。
来沪人员适龄随迁子女,申请在本区就读的,其所持的居住证上的居住地址,应与其父母保持一致,且居住地址在本区。持有2022年6月30日前办理的招生区域内住宅类房产证的,房屋产权人须是幼儿本人(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或其父母(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按房产证地址,统筹安排入园。无房产证的,凭本区合法居住证明,根据各公民办幼儿园第一批报名验证情况,统筹安排至尚有余额的公办幼儿园或民办三级幼儿园。幼儿园可按照“浦东新区来沪人员随迁子女统筹入园积分表”分值高低排序,视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园。
香港、澳门幼儿须持本人香港或澳门永久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和《本市境外人员住宿登记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幼儿须持本人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和本市《境外人员住宿登记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统筹安排入园。
外籍幼儿须持本人有效签证外国护照(须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居留许可页,且有有效往来签证)和《本市境外人员住宿登记表》,统筹安排入园。
有特殊教育需求的幼儿须持有本区户籍,可到爱心幼儿园或上南三村幼儿园、童心幼儿园、临港新城海音幼儿园、致立学校申请入读学前特教班。
除上述情况以外,其他符合在本区入园条件的幼儿,视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入园。
2022年6月24日-6月30日,适龄幼儿监护人须通过上海市浦东新区适龄幼儿入园报名平台(登录“上海一网通办”网站首页“2022年适龄幼儿入园”特色专栏,网址:https://zwdt.sh.gov.cn,或登录“随申办”移动端首页“2022年适龄幼儿入园”)完善信息并进行统一的网上报名,获取《2022年浦东新区幼儿入园报名表》。报名表作为幼儿进行入园报名验证的凭证。
期间,幼儿园通过线上电话咨询和线下个别服务的方式帮助无法自行完成报名验证的幼儿监护人进行报名验证。“随申办市民云”或“上海一网通办”网站中的电子证照与纸质证件同等效力使用。服务点现场核验监护人和幼儿信息。
2022年7月2日、7月3日,第一批网上验证工作。
2022年7月16、7月17日,第二批网上验证工作。
2022年8月15日前,适龄幼儿家长可通过网上报名阶段提供的手机号码(短信接收号码)查收短信通知的录取结果。各级各类幼儿园完成幼儿录取工作,发放幼儿入园录取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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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山部 | 15021785300 | 杨老师 |
羽山部 | 15021505881 | 金老师 |
上海市浦东新区小螺号幼儿园 (羽山部) | 羽山路:600弄 | 东方中华园 |
羽山路:801弄 | 巨东小区 |
灵山路:717弄 | 中星景园 |
灵山路:729弄 | 申立苑二期 |
灵山路:785弄 | 中新家园 |
小螺号幼儿园 小螺号幼儿园 2022-06-17 07:25 发表于上海
根据《浦东新区教育局关于2022年本区学前教育阶段适龄幼儿入园工作的实施意见》,结合本园实际,为公开、公平、公正做好本园2022年托班招生入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告示如下:
响应上海市关于推进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实施意见,以积极推进托幼一体化为导向,构建面向适龄儿童的早期教育服务体系为目标,实施2022学年浦东新区小螺号幼儿园招生工作。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招生原则,主动向社会公开招生信息。
招生工作监督电话:58515886。
当登记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时,将按照招生条件及幼儿月龄大小排序录取;严格根据相关政策组织招生工作,并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监督。
严格遵守防疫要求,尽可能预约并安排线上预报名、线上审核工作,如遇确有困难或特殊情况可预约线下审核工作,做好相关方案,确保招生工作有序开展。
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期间出生,身体健康(无慢性疾病)、智力正常、可正常参加集体活动,并符合以下条件的适龄儿童,可到幼儿园登记。
1、本区域户籍、人户一致的适龄幼儿。须持有2022年6月30日前办理的本区域内户籍和相对应的住宅类房产证。户主为幼儿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之一,且户主本人须为房屋产权人(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幼儿本人为户主的,房产证产权人须为幼儿本人(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或其父母(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
2、本市户籍,有本区域房产证、人户分离的适龄幼儿。须持有2022年6月30日前办理的本区域内住宅类房产证。房屋产权人须为幼儿本人(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或其父母(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
(1)明确招生范围:
在对现有学前教育资源、适龄儿童人数进行全面调研的基础上,确定2022年小螺号幼儿园招生范围为“洋泾街道”地区符合条件的适龄幼儿,并向社会进行公示。
(2)发布招生公告:
由浦东新区教育局统一发布幼儿园招生通告,幼儿园按规定在招生范围内进行张贴。
(3)组织招生工作
结合线上/线下验证预报名。(由于疫情背景,尽可能进行线上审核,如遇确有困难或特殊情况可预约线下审核预报名)审核过程中,幼儿园认真核查儿童出生证、户籍证、房产证等相关证件,仔细登记儿童实际出生年月、家庭住址、户籍所在地、父母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确保儿童的报名信息真实、完整。
符合条件的适龄幼儿,按招生办法统一要求进行登记。登记后幼儿园采取电话通知预约线上/线下验证预报名时间段。请家长根据预约时间持幼儿户籍证明、出生证明、房产证明、预防接种卡等相关原件,带上幼儿,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线上/线下审核,过期自动放弃登记,不予补办。
7月21日9:00-11:00 小螺号幼儿园公众号扫码登记。
请关注我园公众号“小螺号幼儿园”-右下角“2022托班招生”,打开通告后用微信扫描问卷星二维码,进行《小螺号幼儿园羽山部托班招生报名》的登记,填写相关信息。
* 8月20日,托班幼儿家长通过“幼儿园电话通知”方式获悉录取结果。
1、托班幼儿入园采取预报名制度,待妥善安排3-6岁幼儿入园后,如有空余名额方可正式开班。
2、幼儿园招生时,严禁任何形式的考试或测试,严禁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园挂钩的赞助费,严禁招收不符合入园条件的幼儿。一经查实有违规行为,将追究幼儿园负责人及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3、托班幼儿不与进小螺号幼儿园小班挂钩。
附:
“如遇确有困难或特殊情况预约线下审核,现场防疫要求”
1.设置出口、入口两个通道,园内的办公区域以及教学区域,设置隔离线,防止家长进入。
2.疫情防控期间,我园将结合疫情防控的相关要求,科学布局幼儿园线下服务招生区域,配备充足的防疫物资,保证校园卫生环境。
3.依据疫情防控要求,线下审核当天,由一名监护人(父亲或是母亲)带幼儿一同前往。家长须严格按照预约时间前往验证,并配合幼儿园扫描场所码、核对72小时内核酸码、来访登记、测温和消毒等工作。工作人员核对预约信息,确认无误后,方可入园登记。
4.家长注意幼儿的安全,保证幼儿不离开自己的视线范围。验证期间,如遇其他家长和幼儿,请保持安全距离,切忌交头接耳,并看护好自己的孩子不和其他孩子交流、玩耍。报名验证结束后,请迅速离开幼儿园,不得逗留。
5.报名当天家长根据工作人员安排,文明报名。进园人员登记工作放在幼儿园进门处,提醒家长戴好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工作,人与人之间保持一定距离(间距2米以上),避免聚集和交叉感染。由专人(保安、后勤组长/疫情工作组组长)测量体温、核对72小时内随申码、场所码、登记个人信息和维持现场秩序。
6.来园家长和幼儿自来园审核日前14天无发烧和腹泻症状:如幼儿有该症状,家长单独前往验证即可;如家长有此症状,不建议该家长来园。
7.如验证现场出现发烧,家长须承诺立即离园、就医,并进行核酸检测,并将检测结果第一时间告知幼儿园同时报学前教育指导中心,并根据指示采取进一步措施。
8.登记线下审核相关台账,记录下家长的姓名、联系方式、交流时间,幼儿园留存资料。
9.工作区域保育员做好定时消毒工作。
10.招生验证期间,幼儿园轮流安排行政人员值班,以解决突发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