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浦东新区周东幼儿园(吉祥部)
学校概况
周浦镇周东幼儿园建于1994年,2011年6月被评为上海市一级幼儿园。现有14个班级,470余名幼儿,园内拥有一支业务精湛、爱岗敬业的师资队伍,幼儿园环境优美,教学设施设备完善,为幼儿的发展创设了良好的教育环境。经过全体教工的努力,幼儿园现为“上海市农口级文明单位”、“上海市‘十二五’家庭教育指导实验基地 ”“上海市花园单位”、“上海市教科研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 我园在课程园本化方面开展了积极的探索。尝试从礼仪教育入手,以各类活动为载体,逐步将礼仪教育渗透于幼儿日常生活之中,使幼儿园形成了以活动促进认知,以实践巩固认知、以规范内化行为的礼仪教学特色。
招生简章
1、招生地段
印象春城、申雅苑、灵林公寓、欣欣家园、金田一区、金田二区、莎海公寓、莲花新村、莲花二村、桃园小区、周东五队、水厂二房、逸亭家园、江原苑、周东一村、周东二村、月桂苑、金家宅、周东公寓,
2、浦东新区招生政策
产证办理及户籍迁入截止时间:2020.4.30
三年一户(二胎和多胞胎除外)
示范园招生: 地段对口招生,冰厂田幼儿园云山部、浦南幼儿园云莲部全区招生
关键时间:
携带材料(原件+复印件):
材料仅供参考,详情请参考幼儿园招生简章要求
一般所需证件和证明材料: 幼儿本人 出生证明 户籍证明 住宅类房产证 《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 《上海市居住证》积分达标准分值证明 动迁协议书 房屋租赁证明 香港或澳门永久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和《本市境外人员住宿登记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居民居住证》 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和《本市境外人员住宿登记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 有效签证外国护照和《本市境外人员住宿登记表》。 香港、澳门、台湾适龄幼儿 香港、澳门幼儿须持本人香港或澳门永久居民身份证 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和《本市境外人员住宿登记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居民居住证》 台湾幼儿须持本人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和《本市境外人员住宿登记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 外籍适龄幼儿 外籍幼儿须持本人有效签证外国护照(须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居留许可页,且有有效往来签证) 《本市境外人员住宿登记表》
3、联系电话
021-68135283周东幼儿园2021级新生报名招生
请2021年小班新生家长于2021年5月8日——5月13日,登录“浦东新区适龄幼儿入园报名系统”(https://xqzs.pdedu.sh.cn),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各项信息,完成网上信息完善和报名验证预约;并按完成网上报名后的预约时间,由一名家长(父或母)带好幼儿和相关原件、复印件到幼儿园进行现场确认。
周东部:
关岳路129号、131号、133号、159弄、181弄(1-134号)、186弄、200号-242号、229弄、338弄;周东路201-217号、243弄、245号、247号、253-597号、368弄、418弄、430弄、458弄、508弄、558弄、599弄、609弄;年家浜路28弄;年家浜东路129弄;周园路666弄;川周公路4011弄;金家宅1号—90号。
吉祥部:
瑞和路555弄、891弄;瑞安路700弄。
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期间出生,年满3周岁的适龄幼儿。
1、本区户籍,户籍与房产一致的适龄幼儿:按幼儿本区常住户籍地址对口入园。须持有2021年4月30日前办理的招生区域内户籍和相对应的住宅类房产证。户主须是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之一,并全部或共同共有产权。幼儿本人为户主的,房产证产权人须为幼儿本人或其父母,并全部或共同共有产权。
一个门牌号一居住户,原则上五年内只安排一次同校对口入园,符合政策的二孩除外。当入园适龄幼儿人数超出幼儿园招生计划数,按照幼儿户籍迁入时间先后排序入园,超额部分作统筹安排。
2、本市户籍,人户分离的适龄幼儿:按房产证地址就近入园。须持有2021年4月30日前办理的户籍和招生区域内住宅类房产证。房产证产权人须为幼儿父母或其本人,并全部或共同共有产权。待区域内户籍与房产一致的幼儿安排后,视幼儿园招生情况,按房产证地址就近安排入园。
一个门牌号一居住户,原则上五年内只安排一次同校就近入园,符合政策的二孩除外。当入园适龄幼儿人数超出幼儿园招生计划数,按照幼儿户籍和产证情况排序入园,超额部分作统筹安排。
本市户籍廉租房或经济适用房(承租人或买受人须是幼儿父母)的适龄幼儿参照执行。
3、父母一方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居住证上的居住地址在本区)且积分达标准分值的适龄幼儿:持有2021年4月30日前办理的招生区域内住宅类房产证的(产权人须为幼儿父母或其本人,并全部或共同共有产权),参照本市户籍、人户分离的幼儿,按房产证地址就近安排入园。当入园适龄幼儿人数超出幼儿园招生计划数,按照幼儿及父母居住证和产证情况排序入园,超额部分作统筹安排。
无房产证的,凭本区合法居住证明,根据实际居住地址,统筹安排入园。
4、动迁户适龄幼儿:因动迁原因,户籍尚未迁移至安置地的或居住的安置房产尚未办理产证的,如动迁安置地配套幼儿园已具备招生条件,可凭动迁协议书安置地址就近安排入园。租赁房屋居住的,凭本区合法居住证明,根据实际居住地址,统筹安排入园。
5、本市外区户籍,在居住地无相应房产证的适龄幼儿:凭本区合法居住证明,根据实际居住地址,统筹安排入园。
6、其余符合条件的来沪人员适龄随迁子女:幼儿本人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父母一方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一年内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不含补缴,因疫情防控需要允许补缴的除外)或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21年6月30日)在本区街镇社区事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
来沪人员适龄随迁子女,申请在本区就读的,其所持的居住证上的居住地址,应与其父母保持一致,且居住地址在本区。持有2021年4月30日前办理的招生区域内住宅类房产证的(房屋产权人须是幼儿父母或其本人,并全部或共同共有产权),按房产证地址,统筹安排入园。无房产证的,凭本区合法居住证明,根据各公民办幼儿园第一批报名验证情况,统筹安排至尚有余额的公办幼儿园或民办三级幼儿园。幼儿园可按照“浦东新区来沪人员随迁子女统筹入园积分表”分值高低排序,视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园。
7、特殊幼儿:有特殊教育需求的幼儿须持有本区户籍,可到爱心幼儿园或上南三村幼儿园、童心幼儿园、临港新城海音幼儿园、致立学校开设的学前特教班申请入园。
1、报名验证时间:5月15日、16日、22日、23日
第一批验证未通过及民办园未录取统筹幼儿:6月12日、13日
2、报名验证办法:
适龄幼儿家长按照预约验证时间,带好幼儿、预约登记表以及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幼儿园进行现场验证或面谈。
3、报名验证地点:周建路128号
温馨提示:
防疫期间,家长入园现场验证,请配合做到以下几点:
1、家长须严格按照“预约时间段”来园验证,不提前或迟到。
2、家长和幼儿入园验证前14天内无发烧和腹泻症状,并准备好防疫健康码。
3、仅限一位家长、一位幼儿入园验证,并佩戴好口罩,带好水笔。
4、验证期间,请保持安全距离,看护好自己的孩子;验证结束,按规定路线迅速离园。
资料要求
符合对口入园和就近入园的适龄幼儿,请家长报名时携带幼儿,并准备好以下资料(原件和复印件):
原件:
沪 籍:
1、幼儿户口簿
2、房产证(祖辈房产需提供关系证明)
3、幼儿出生证
非沪籍:
1—3(内容同上)
4、幼儿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居住地址需本区)
5、父或母上海市居住证(与幼儿居住地址需一致)
6、父或母满标准积分(120分)证明(子女享受积分待遇)
7、无积分的父或母社保缴金记录
(2020年7月1日至今累计满6个月,不含补缴,因疫情防控需要允许补缴的除外)
8、上海市居住证网上查询单(父或母1张、幼儿1张)
上海市民信息服务网https://www.962222.net)
9、父或母满标准积分网上查询单1张
21世纪人才网(https://jzzjf.rsj.sh.gov.cn/jzzjf/pingfen/query_score.jsp)
复印件:
沪 籍:
1、幼儿户口簿若干张(从“第一页”连续复印到“幼儿页”全部内容)
2、房产证三张(条形码页、权利人、附记页各1张)
3、出生证一张(幼儿信息页1张)
非沪籍:
1—3(内容要求同上)
4、上海市居住证(幼儿1张)
5、上海市居住证(父或母1张)
6、满标准积分证明(父或母1张)
其他事项
1、6月30日前,幼儿园将完成新生录取通知工作,发放录取通知书。
2、2021年,本园(周东部)将按照“户籍地与居住地一致优先”的原则,优先安排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具备相应的房产证)一致的适龄幼儿就近入园。如本园对口招生区域内符合入园条件“户籍地与居住地一致”的入园适龄幼儿报名人数超过本园招生计划数,将按照适龄幼儿户籍迁入时间先后排序安排入园,超额部分作统筹安排。
3、本园招生咨询电话: 68138603 ,联系人: 张老师 。
2021年5月8号
幼儿园(园所)名称 | 招生对口地段范围 | 小区名称 |
上海市浦东新区周东幼儿园 (周东部) | 关岳路129号 | 桃园北区 |
关岳路131号 | 桃园北区 | |
关岳路133号 | 桃园北区 | |
关岳路159弄 | 金宝公寓 | |
关岳路181弄(1号-6号) | 周东公寓 | |
关岳路186弄 | 灵林公寓、欣欣家园 | |
关岳路200号-242号 | 自建别墅 | |
关岳路229弄 | 汇丽苑 | |
关岳路338弄 | 申雅苑 | |
周东路201-217号 | 自建别墅 | |
周东路243弄 | 莲花新村 | |
周东路245号 | 水厂公房 | |
周东路247号 | 水厂公房 | |
周东路368弄 | 莲花二区 | |
周东路418弄 | 金田二区 | |
周东路430弄 | 清芷园 | |
周东路458弄 | 莎海公寓 | |
周东路508弄 | 金田一区 | |
周东路558弄 | 周东二村 | |
周东路599弄(即周东路199弄) | 桃园南区 | |
周东路609弄 | 周东一村 | |
年家浜路28弄 | 逸亭家园 | |
年家浜东路129弄 | 印象春城 | |
周东4队关岳路181弄7号—134号 | ||
周东5队周东路253号—597号 | ||
金家宅1号—90号 | ||
周园路666弄 | 莫奈庄园 | |
川周公路4011弄 | 汇丽苑 | |
上海市浦东新区周东幼儿园 (吉祥部) | 瑞和路555弄 | 吉祥里 |
瑞和路891弄 | 德贤里 | |
瑞安路700弄 | 泰和里 |
2022年浦东新区周东幼儿园小班招生通告 本市户籍廉租房或经济适用房(承租人或买受人须是幼儿父母)的适龄幼儿参照执行。 地址在本区)且积分达标准分值的适龄幼儿:须持有2022年6月30日前办理的招生区域内住宅类房产证,房屋产权人须为幼儿本人(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或其父母(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参照本市户籍、人户分离(居住地具备相应房产证)的幼儿,按房产证地址就近入园。当入园适龄幼儿人数超出幼儿园招生计划数,按照幼儿及父母居住证和产证情况排序入园,超额部分作统筹安排。无房产证的,凭本区合法居住证明,统筹安排入园。 (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按房产证地址,统筹安排入园。无房产证的,凭本区合法居住证明,根据各公民办幼儿园第一批报名验证情况,统筹安排至尚有余额的公办幼儿园或民办三级幼儿园。幼儿园可按照“浦东新区来沪人员随迁子女统筹入园积分表”分值高低排序,视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园。
上海市浦东新区周东幼儿园 (周东部) | 关岳路:129号 | 桃园北区 |
关岳路:131号 | 桃园北区 | |
关岳路:133号 | 桃园北区 | |
关岳路:159弄 | 金宝公寓 | |
关岳路:181弄(1号-6号) | 周东公寓 | |
关岳路:186弄 | 灵林公寓、欣欣家园 | |
关岳路:200号-242号 | 自建别墅 | |
关岳路:229弄 | 汇丽苑 | |
关岳路:338弄 | 申雅苑 | |
周东路:201-217号 | 自建别墅 | |
周东路:243弄 | 莲花新村 | |
周东路:245号 | 水厂公房 | |
周东路:247号 | 水厂公房 | |
周东路:368弄 | 莲花二区 | |
周东路:418弄 | 金田二区 | |
周东路:430弄 | 清芷园 | |
周东路:458弄 | 莎海公寓 | |
周东路:508弄 | 金田一区 | |
周东路:558弄 | 周东二村 | |
周东路:599弄(即周东路199弄) | 桃园南区 | |
周东路:609弄 | 周东一村 | |
年家浜路:28弄 | 逸亭家园 | |
年家浜东路:129弄 | 印象春城 | |
周东4队:关岳路181弄7号—134号 | ||
周东5队:周东路253号—597号 | ||
金家宅:1号—90号 | ||
周园路:666弄 | 莫奈庄园 | |
川周公路:4011弄 | 汇丽苑 |
2023年浦东新区幼儿园 小班招生通告 根据《浦东新区教育局关于2023年本区学前教育阶段适龄幼儿入园工作的实施方案》,结合本园实际,为公开、公平、公正做好本园2023年小班招生入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告示如下: 一、招生范围 1、幼儿园名称:上海市浦东新区周东幼儿园 2、招生范围: 周东部:关岳路:129号、131号、133号、159弄、181弄(1号-6号)、186弄、200号-242号、229弄、338弄;周东路:201-217号、243弄、245号、247号、368弄、418弄、430弄、458弄、508弄 、558弄、599弄(周东路199弄)、609弄;年家浜路:28弄、129弄;周东2队(周东村172号-182号);周东4队(关岳路181弄7号-134号);周东5队(周东路253号-597号);金家宅1号-90号;周园路666弄;川周公路4011弄 。 2022年起,本园(周东部)实行“一个门牌号一居住户,五年内只安排一次同校对口入园(同一居住户孩子除外)”的政策。本园(周东部)对口招生地段内某门牌号2022年如安排了本校对口入园,则2023年连续4年该门牌号不再安排本校对口入园(同一居住户多孩除外),以此类推。 吉祥部:瑞和路:555弄、891弄;瑞安路700弄。 二、招生计划 2023年,本园(周东部)计划招收小班5个班,本园(吉祥部)计划招收小班5个班。 三、招生对象 1.2023年小班招生入园对象:2019年9月1日—2020年8月31日期间出生,年满3周岁的适龄幼儿。 2.小班适龄幼儿入园报名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①本区户籍、人户一致的适龄幼儿:按幼儿本区常住户籍地址对口入园。须持有2023年4月27日前办理的招生区域内户籍和相对应的住宅类房产证。户主为幼儿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之一,且户主本人须为房屋产权人(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幼儿本人为户主的,房屋产权人须为幼儿本人(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或其父母(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当入园适龄幼儿人数超出幼儿园招生计划数,按照幼儿户籍迁入时间先后排序入园,超额部分作统筹安排。 ②本市户籍、人户分离(居住地具备相应房产证)的适龄幼儿:按房产证地址就近入园。须持有2023年4月27日前办理的招生区域内住宅类房产证。房屋产权人须为幼儿本人(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或其父母(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待区域内户籍与房产一致的幼儿安排后,视幼儿园招生情况,按房产证地址就近安排入园。当入园适龄幼儿人数超出幼儿园招生计划数,按照幼儿户籍和产证情况排序入园,超额部分作统筹安排。 本市户籍廉租房或经济适用房(承租人或买受人须是幼儿父母)的适龄幼儿参照执行。 ③本市外区户籍、人户分离(在居住地无相应房产证)的适龄幼儿:本市外区户籍的幼儿确有困难,不能在户籍地入园,凭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出具的《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按居住地统筹安排入园。 ④父母一方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居住证上的居住地址在本区)且积分达标准分值的适龄幼儿:须持有2023年4月27日前办理的招生区域内住宅类房产证,房屋产权人须为幼儿本人(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或其父母(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参照本市户籍、人户分离(居住地具备相应房产证)的幼儿,按房产证地址就近入园。当入园适龄幼儿人数超出幼儿园招生计划数,按照幼儿及父母居住证和产证情况排序入园,超额部分作统筹安排。无房产证的,凭本区合法居住证明,统筹安排入园。 ⑤动迁户适龄幼儿:因动迁原因,户籍尚未迁移至安置地的或居住的安置房产尚未办理产证的,如动迁安置地配套幼儿园已具备招生条件,可凭动迁协议书安置地址就近安排入园。租赁房屋居住的,凭本区合法居住证明,统筹安排入园。 ⑥其余符合入园条件的来沪人员适龄随迁子女:幼儿本人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父母一方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一年内(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不含补缴,有关政策允许补缴的除外)或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 来沪人员适龄随迁子女,申请在本区就读的,其所持的居住证上的居住地址,应与其父母保持一致,且居住地址在本区。持有2023年4月27日前办理的招生区域内住宅类房产证的,房屋产权人须为幼儿本人(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或其父母(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按房产证地址,统筹安排入园。无房产证的,凭本区合法居住证明,根据各公民办幼儿园第一批报名验证情况,统筹安排至尚有余额的公办幼儿园或民办三级幼儿园。幼儿园可按照“浦东新区来沪人员随迁子女统筹入园积分表”分值高低排序,视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园。 ⑦香港、澳门、台湾适龄幼儿:香港、澳门幼儿须持本人香港或澳门永久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和本市《境外人员住宿登记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幼儿须持本人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和本市《境外人员住宿登记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统筹安排入园。 ⑧外籍适龄幼儿:外籍幼儿须持本人有效签证外国护照(须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居留许可页,且有有效往来签证)和本市《境外人员住宿登记表》,统筹安排入园。 ⑨特殊幼儿:有特殊教育需求的幼儿须持有本区户籍,可向爱心幼儿园或上南三村幼儿园、童心幼儿园、临港新城海音幼儿园、致立学校申请入读学前特教班。 ⑩其他符合入园条件的幼儿:除上述情况以外,其他符合在本区入园条件的幼儿,视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入园。 四、网上报名验证的时间和办法 1、网上报名 2023年5月8日-5月14日,适龄幼儿监护人通过“上海市浦东新区适龄幼儿入园报名平台”(登录上海“一网通办”网站首页“2023年适龄幼儿入园”特色专栏,网址:https://zwdt.sh.gov.cn,或登录“随申办”移动端首页“2023年适龄幼儿入园”)完善信息并进行统一的网上报名,获取《2023年浦东新区幼儿入园报名表》。 期间,本园通过线上电话咨询和线下个别服务的方式帮助无法自行完成报名验证的幼儿监护人进行报名验证。“随申办”移动端或上海“一网通办”网站中的电子证照与纸质证件同等效力使用。本园现场核验监护人和幼儿信息。 2.网上验证 2023年5月17日-5月18日,幼儿园开展第一批网上验证工作。 2023年5月31日,部分幼儿园开展第二批网上验证工作。 五、其他事项 1.2023年6月30日前,适龄幼儿家长可通过网上报名阶段提供的手机号码(短信接收号码)查收短信通知的录取结果。各级各类幼儿园完成幼儿录取工作,发放幼儿入园录取通知书。 2.本园招生咨询电话:68138603、18221068260,联系人:薛老师。
根据《浦东新区教育局关于2024年本区学前教育阶段适龄幼儿入园工作的实施方案》,结合本园实际,为公开、公平、公正做好本园2024年小班招生入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告示如下:
一、招生范围
1.幼儿园名称:上海市浦东新区周东幼儿园
2.招生范围:
周东部:关岳路:129号、131号、133号、159弄、181弄(1号-6号)、186弄、200号-242号、 229弄、338弄;周东路:201-217号、243弄、245号、247号、368弄、418弄、430弄、458弄、508弄、558弄50-78号、599弄(即周东路199弄)、 609弄;年家浜路:28弄;年家浜东路:129弄;周东2队:周东村172—182号;周东4队:关岳路181弄7号-138号;周东5队:周东路253号—597号;金家宅:1号—90号;周园路:666弄;川周公路:4011弄;周东新村:232-240号。
吉祥部:瑞和路:555弄、891弄;瑞安路:700弄。
二、招生计划
2024年,本园(周东部)计划招收小班5个班,本园(吉祥部)计划招收小班5个班。
三、招生对象
1.2024年小班招生入园对象:2020年9月1日—2021年8月31日期间出生,年满3周岁的适龄幼儿。
2.小班适龄幼儿入园报名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①本区户籍、人户一致的适龄幼儿:按幼儿本区常住户籍地址对口入园。须持有2024年4月29日前办理的招生区域内户籍和相对应的住宅类房产证。户主为幼儿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之一,且户主本人须为房屋产权人(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幼儿本人为户主的,房屋产权人须为幼儿本人(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或其父母(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当入园适龄幼儿人数超出幼儿园招生计划数,按照幼儿户籍迁入时间先后排序入园,超额部分作统筹安排。
②本市户籍、人户分离(居住地具备相应房产证)的适龄幼儿:按房产证地址就近入园。须持有2024年4月29日前办理的招生区域内住宅类房产证。房屋产权人须为幼儿本人(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或其父母(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待区域内户籍与房产一致的幼儿安排后,视幼儿园招生情况,按房产证地址就近安排入园。当入园适龄幼儿人数超出幼儿园招生计划数,按照幼儿户籍和产证情况排序入园,超额部分作统筹安排。
本市户籍廉租房或经济适用房(承租人或买受人须是幼儿父母)的适龄幼儿参照执行。
③本市外区户籍、人户分离(在居住地无相应房产证)的适龄幼儿:本市外区户籍的幼儿确有困难,不能在户籍地入园,凭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出具的《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按居住地统筹安排入园。
④父母一方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居住证上的居住地址在本区)且积分达标准分值的适龄幼儿:须持有2024年4月29日前办理的招生区域内住宅类房产证,房屋产权人须为幼儿本人(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或其父母(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参照本市户籍、人户分离(居住地具备相应房产证)的幼儿,按房产证地址就近入园。当入园适龄幼儿人数超出幼儿园招生计划数,按照幼儿及父母居住证和产证情况排序入园,超额部分作统筹安排。无房产证的,凭本区合法居住证明,统筹安排入园。
⑤动迁户适龄幼儿:因动迁原因,户籍尚未迁移至安置地的或居住的安置房产尚未办理产证的,如动迁安置地配套幼儿园已具备招生条件,可凭动迁协议书安置地址就近安排入园。租赁房屋居住的,凭本区合法居住证明,统筹安排入园。
⑥其余符合入园条件的来沪人员适龄随迁子女:幼儿本人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父母一方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一年内(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不含补缴)或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
来沪人员适龄随迁子女,申请在本区就读的,其所持的居住证上的居住地址,应与其父母保持一致,且居住地址在本区。持有2024年4月29日前办理的招生区域内住宅类房产证的,房屋产权人须为幼儿本人(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或其父母(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全部产权),按房产证地址,统筹安排入园。无房产证的,凭本区合法居住证明,根据各公民办幼儿园第一批报名验证情况,统筹安排至尚有余额的公办幼儿园或民办三级幼儿园。幼儿园可按照“浦东新区来沪人员随迁子女统筹入园积分表”分值高低排序,视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园。
⑦香港、澳门、台湾适龄幼儿:香港、澳门幼儿须持本人香港或澳门永久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和本市《境外人员住宿登记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幼儿须持本人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和本市《境外人员住宿登记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统筹安排入园。
⑧外籍适龄幼儿:外籍幼儿须持本人有效签证外国护照(须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居留许可页,且有有效往来签证)和本市《境外人员住宿登记表》,统筹安排入园。
⑨特殊幼儿:有特殊教育需求的幼儿须持有本区户籍,可向爱心幼儿园或上南三村幼儿园、童心幼儿园、临港新城海音幼儿园、观海幼儿园、天虹幼儿园、致立学校申请入读学前特教班。
⑩其他符合入园条件的幼儿:除上述情况以外,其他符合在本区入园条件的幼儿,视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入园。
四、网上报名验证的时间和办法
1.网上报名
2024年5月9日-5月14日,适龄幼儿监护人通过“上海市浦东新区适龄幼儿入园报名平台”(登录上海“一网通办”网站首页“2024年适龄幼儿入园”特色专栏,网址:https://zwdt.sh.gov.cn,或登录“随申办”移动端首页“2024年适龄幼儿入园”)完善信息并进行统一的网上报名,获取《2024年浦东新区幼儿入园报名表》。
期间,本园通过线上咨询和线下服务的方式帮助无法自行完成报名验证的幼儿监护人进行报名验证。“随申办”移动端或上海“一网通办”网站中的电子证照与纸质证件同等效力使用。本园现场核验监护人和幼儿信息。
2.网上验证
2024年5月17日-5月18日,幼儿园开展第一批网上验证工作。
2024年5月30日,部分幼儿园开展第二批网上验证工作。
五、其他事项
1.2024年6月20日前,适龄幼儿家长可通过网上报名阶段提供的手机号码(短信接收号码)查收短信通知的录取结果。本园完成幼儿录取工作,发放幼儿入园录取通知书。
2. 本园招生咨询电话:68138603、18221068260,联系人:薛老师。
3. 本园招生咨询邮箱:zhoudongyey@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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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内容来源于“上海市浦东新区周东幼儿园”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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