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静安区常熟幼儿园(分部)
学校概况
上海市静安区常熟幼儿园位于中心城区,是静安区教育局所属的一级一类幼儿园,以幼儿科学教育为办园特色,是华东师范大学学前教育学系、上海师范大学教科研所的实验基地,中国创造教育学会实验基地以及复旦大学力学与工程科学系信息化实验基地。幼儿园拥有现代化的教育环境与设施,拥有一支高学历、高水平、有爱心和责任感的师资队伍。
招生简章
1、招生地段
曹家渡街道
2、静安区招生政策
户籍迁入截止时间:2020.4.15
示范园招生: 面向静安区户口,电脑派位或自主招生
关键时间:
录取办法 & 携带材料:
本区户籍
集体户口适龄儿童
非沪籍
港澳台、外籍适龄儿童
2020年静安区来沪人员随迁子女模拟积分表
3、联系电话
021-621758981.招生对象:
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出生(满3周岁),身体健康、能正常参加集体活动且符合本区入园条件的适龄儿童。
确因身体状况等原因不能当年度入园的幼儿,监护人可向区教育局提出申请,履行备案手续后可推迟一年入园。上年度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未入园的幼儿,监护人可向区教育局提出入园申请。
2.招生范围:
曹家渡街道
3.招生方式:
1.第一志愿填报一级园者,优先录取儿童户籍所属街道的幼儿园。当报名人数超出该幼儿园招生总人数时,按类排序投档,依据儿童与户主和产权人的关系(儿童本人或儿童的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报出生及报入户口的日期先后等综合情况为序决定录取与否。同类条件下,优先满足与父母一方在同一户籍地址的适龄儿童。
2.第一志愿未录取者,依据志愿优先原则,按第二志愿进行投档。视儿童户籍所属街道对口幼儿园第一志愿录取后的空额情况,按类排序投档。
3.当第二志愿幼儿园学额已满时,将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在区域内统筹协调安排。
🌟所属区域:静安
🌟园所性质:公办
🌟招生对象:小班:2017年9月1日-2018年8月31日出生的本市常住人口适龄幼儿。
🌟办学特色:常熟幼儿园的办园宗旨是,培养二十一世纪的创造性人才,让他们成为健康 、活泼、好奇、探究、文明乐群,有科学素养的儿童
🌟学校地址:上海静安上海市静安区胶州路727号
🌟有无校车:无校车
🌟有无寄宿:无寄宿
🌟联系电话:021-62175898
🌟学校官网:http://changshuyou.Age06.com
常 熟 幼 儿 园 招生告知书 2022.6.16 各位家长: 2022年秋季小班招生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本园若干重要事项通告如下: 1 招生对象 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出生(满3周岁),身体健康,户籍在曹家渡街道范围内的适龄幼儿(户籍迁入截止统计日为2022年7月4日,且非集体户口)。 2 关于园部安排 常熟幼儿园分设二个园区:胶州路727号(胶州部);康定路946号(康定部)。 幼儿在园三年期间其就读地点会根据园舍资源情况统筹安排,其就读班级也可能会根据资源配置需要进行拆并班工作,望各位家长知晓后能予以理解并积极配合。 3 关于报名验证补证 01 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适龄幼儿监护人需对上海“一网通办”或“随申办”中提供的电子证照进行确认或补充。请家长登录报名系统后,上传完整的户籍信息,包含:户口簿的首页、幼儿与父母的户口信息页;上传本户籍的房屋产权信息,包含:房屋产权地址及所有人信息页。 02 网上验证 常熟幼儿园将对第一志愿填报本园的幼儿报名信息和相关证明材料进行网上验证。报名信息与验证结果不一致的,幼儿园将视情况电话联系家长进行补证或核实。 03 补证材料递交办法 当家长收到需补证的电话通知,请家长将需要补证的材料以JPG照片格式发送至幼儿园的指定邮箱。所发“补证”邮件,请在“主题”栏中填写:幼儿姓名+出生年月+家庭地址,以便于我们尽快查找到您孩子的信息资料。 常熟幼儿园收取补证材料邮箱changshuyou727@126.com 4 常熟幼儿园招生咨询 咨询及回复时间: 6月16日—8月15日期间的工作日开放。 咨询电话1: 18001722519(工作日上午09:00—11:00); 咨询电话2: 18019776129(工作日下午13:00—15:00)。 上海市静安区常熟幼儿园 2022年6月16日
2023年 静安区幼儿园 招生通告 静安区幼儿园 2023 年秋季招生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 招生对象 2019 年 9 月 1 日至 2020 年 8 月 31 日出生(满 3 周岁),身体健康且符合本区入园条件的适龄儿童。 2 信息登记 适龄幼儿监护人须通过“上海市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系统”完成幼儿信息登记,获取《上海市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和登记编号。《登记表》和登记编号作为幼儿进行入园报名验证的凭证。 3 网上报名(登记)和验证 2023 年报名(登记)和验证实行全程网上办理。适龄幼儿监护人可通过“上海市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系统”(登录上海“一网通办”网站首页“2023 年适龄幼儿入园”特色专栏,网址:https://zwdt.sh.gov.cn,或登录“随申办”移动端首页“2023 年适龄幼儿入园”)核对或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幼儿入园报名和验证。 网上报名(登记)时,适龄幼儿监护人需对上海“一网通办”或“随申办”中提供的电子证照进行确认或补充。电子证照与纸质证件可同等效力使用。 (一) 本区户籍适龄儿童网上报名及验证办法 (二) 集体户口适龄儿童网上登记及验证办法 (三) 来沪人员随迁子女网上登记及验证办法 (四) 港澳台、外籍适龄儿童网上登记及验证办法 各幼儿园将对报名信息和相关证明材料进行网上验证。报名信息与验证结果不一致的,幼儿园将视情况电话联系家长进行补证或核实。 4 录取办法 根据户籍儿童优先录取的原则,统筹安排区域内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入园,公办幼儿园在 6 月 26 日前发放入园通知书。具体招生信息详见《2023 年静安区幼儿园招生入园工作实施意见》 (网址: http://www.jingan.gov.cn/)。 静安区幼儿园招生工作咨询电话:56630990-8223 静安区幼儿园招生工作监督电话:56630990-1005 静安区招生入学咨询平台: (上海市静安区招生入学咨询平台二维码) 2023年静安区幼儿园招生通告
转载自“上海静安”官方微信
一、招生原则
1.优化配置与统筹学前教育资源,妥善安排区域内有需求的、符合条件的适龄幼儿入园。坚持“相对就近、人户一致优先”的招生原则,根据本区资源配置情况,统一谋划,因地制宜地制定招生办法。
2.根据入园工作的统一部署,各园要按照信息登记、报名验证、录取通知三个工作阶段的时间节点和工作要求,统一实施,“一网通办”,方便家长,有序开展适龄幼儿入园工作。
3.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网站公示、发布《招生通告》、发放相关宣传资料的形式,主动向社会公布招生入园工作的相关信息,实施阳光招生。
二、工作内容
(一)信息登记
1.登记对象的范围
2.登记对象和幼儿的条件
(1)本区户籍:居民身份证(号);
(2)居住在本区的本市非静安区户籍:居民身份证(号);
(3)非本市户籍:经本区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或上海市居住登记凭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
(4)外籍:护照。
3.登记时间和办法
4.信息登记确认和修改
(1)如发现“上海市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系统”内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监护人可根据所持证件的信息在系统中修改。
(2)已办理入园所需各类证件,但未在“上海市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系统”显示信息的幼儿,监护人可根据所持证件的信息进行登记。
(3)确因特殊情况未按时办理各类证件的幼儿,可在报名验证阶段通过上海市静安区招生入学咨询平台预约信息补登记。
(二)报名验证
1.招生对象:
2.报名(登记)和验证办法:
3.报名(登记)条件:
网上报名时,适龄幼儿监护人需对上海“一网通办”或“随申办”中提供的电子证照进行确认或补充。
(三)录取办法
根据各级各类学前教育资源及人口的分布情况,本区户籍适龄儿童原则上采取如下录取办法:
1.市级示范园招收本区户籍适龄儿童。继续采用电脑派位或自主招生的方式进行录取,积极发挥示范辐射作用。(详见表六)
2.一级幼儿园、集团化办学幼儿园原则上采用“填报志愿、按类排序、统筹协调”或“相对就近、对口入园、统筹协调”等办法,根据儿童与户主和产权人的关系、报出生及报入户口的日期先后等综合情况,进行录取。(详见表七、表八)
3.二级幼儿园原则上采用“对口入园、统筹协调”的录取办法。动迁地块采用“集中报名、统筹协调”的录取办法。(详见表九)
4.鼓励和支持民办幼儿园积极创建普惠性幼儿园。民办、其他办幼儿园要规范和完善各项招生与录取工作,采用自主招生方式,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招生简章须向区教育局备案,同时向社会公布并予以实施。(详见表十)
5.对居住于本区的本市非静安户籍适龄儿童,在优先满足本区户籍儿童入园的基础上,根据“相对就近、区域统筹”的原则,安排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入园。
6.对居住于本区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在优先满足本市户籍儿童入园的基础上,根据“相对就近、区域统筹”的原则,安排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入园。
7.港澳台、外籍的适龄儿童按照国家相关政策执行。
8.家长在网上报名阶段,须保证所有按要求填写的资料和提交的材料等信息是完全客观真实的,如有虚假、不实申请的行为,将取消录取结果。
9. 2018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身体健康且未在本区入园的符合条件的幼儿,可向区教育局申请插班转园登记(详见《静安区幼儿园插班转园集中登记通告》)。
10.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出生的身体健康的本区户籍幼儿,可向招生范围内开设托班的幼儿园、托儿所申请入托登记。各园根据资源配置情况,原则上采用自主招生或“相对就近,统筹协调”的办法(详见表十一)。
三、具体工作要求
(一)公开招生入园信息。区教育局和幼儿园通过本单位网站和其他形式主动向社会公开幼儿园招生入园工作信息,并负责招生政策问答。
幼儿园招生咨询平台:扫描二维码登陆
幼儿园招生咨询电话:56630990-8223
幼儿园招生监督电话:56630990-1005
幼儿园招生工作咨询接待地点:和田路193号
(二)各类幼儿园要坚持依法依规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规范入园工作流程。不得对入园幼儿进行测试和变相测试;不得以参加早教或早教指导作为适龄幼儿入园的条件。适龄幼儿入园前应接受医疗卫生机构的健康检查,合格后方可入园。
(三)加强安全防范。各幼儿园要切实做好人员培训、设施设备配备、网络畅通等保障工作,合理安排人员、场所和时间。加强入园工作期间周边综合治理工作,确保入园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四)加强监督管理。切实加强对幼儿招生入园工作的指导、监督和管理,严格执行相关工作要求,依法依纪查处幼儿招生入园工作过程中的违纪违规事件,确保幼儿入园工作公平公正。
(五)园所开放日活动。4月16日至4月21日,本区有意愿的幼儿园可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开展园所开放日活动。园所开放日活动主要展示园所的办园理念、课程建设、师资队伍、办园特色等。但不得组织幼儿提前报名,不得采集幼儿信息与家长联系方式。
(六)时间安排
4月16日 公示《2024年静安区幼儿园招生入园工作实施意见》
4月16日—4月21日 有意愿的幼儿园可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开展园所开放日活动
4月22日 发布《2024年静安区幼儿园招生通告》
4月22日—4月29日 本区适龄幼儿登陆“上海市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系统”进行统一的信息登记
5月10日—5月16日 家长网上报名(登记)
5月16日 户籍迁入截止统计日
6月4日 本区户籍幼儿公办幼儿园补报名(不含示范园)
6月25日前 幼儿园发放新生入园通知书
7月1日 办理入园手续截止日
编辑:史笑雨
资料:静安区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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