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青浦区晨星幼儿园位于青浦区盈港路688弄72号诚中城小区内,是一所公办上海市一级幼儿园。现有12个教学班、5个专用活动室,设施设备达标,能满足幼儿学习、游戏、运动、生活活动的有序开展。“十三五”期间,是上海市陈鹤琴教育思想研究实验基地,市家庭教育指导实验基地,市书香校园基地学校,市依法治校标准校,区教师专业发展示范校暨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区学前教育教师研修基地,区语言文字示范校等。“十四”五期间,我们以“书香润泽 童乐和雅”为办园理念,以阅读为课程特色,在构建“乐读”书香校园文化过程中,坚持书香满校园,亲子共成长。
1.青安路以西、盈港路以北、漕盈路以东、毛河泾路以南(青盈苑、宝宜苑、贺桥公寓、诚中城、留水园别墅、留水园、西郊宸章、盛誉世家、新城盛世、虹桥玫瑰公馆、富绅时代公馆)2.胜利路以西、盈福路以北、漕俞路以东、盈港路以南(盈港花苑别墅、佳邸别墅、海天苑新村、金域水岸苑)以及盈湖三岛。2017.9.1-2018.8.31 期间出生的身体健康(无慢性传染病)、可正常参加集体活动,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适龄儿童。●本市户籍:
(户主为幼儿本人或直系亲属,房产证权利人为幼儿本人或直系亲属。)3.本学区的房产证权利人为适龄幼儿或直系亲属的本市户籍适龄幼儿。4.幼儿本人暂无上海市户口,但父母一方具有本区常住户口。备注:
(1)户口迁入、房产办理认定截止时间为2021年4月30日。
(2)我园根据学额情况,按照以上招生条件依次安置。如安置不下,由教育局按照招生条件及区域位置统筹安置。
●非本市户籍:
父母一方持有招生区域内房产,且持有积分达到120分。备注:
(1)幼儿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
(2)按照房产证的登记日先后顺序,依次录取,额满为止。
(3)在满足本市户籍适龄幼儿的入园需求后学额有余的,园方可按上述要求实施非本市户籍的招生。
- 2021年4月23日—30日:家长登录“上海市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系统”,完成信息登记,获取《上海市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表》、登记编号。
- 2021年5月7日:向社会公布本园招生简章(同时公布于:age06网站)
- 2021年5月8日—18日:家长根据我园的招生简章。通过“上海市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系统”中“各区报名”,登入“青浦区适龄幼儿入园报名平台”,完成报名信息,提交报名。
- 2021年6月3日:向网上初审通过的幼儿家长发送现场验证短信通知。
- 2021年6月5日、6日、12日:现场验证,上午8:30-11:00下午12:30-15:00 家长根据收到的短信,带好以下材料,来本园进行现场验证。
材料准备:户口簿、幼儿出生证、接种证、房产证件(房产证、预售合同+大额发票、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等等)、居住证(父或母)、幼儿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积分证明。以上原件及复印件。
2021年6月26日:本园发放第一批入园通知书(本市户籍幼儿)。
2021年8月7日:本园发放第二批入园通知书。
(一)关于港、澳、台地区及外籍幼儿的入园
1.法定监护人在本区合法任职或就业、并在本学区购房的,可持相关证明材料参照本学区适龄幼儿登记入园。2.法定监护人在本区合法任职或就业、合法租住于本学区的,本着就近入园和统筹安排的原则,结合本区学前教育实际由区教育局协调安排入园。
(二)大班补充入园
1.补充入园与每年的招生工作同步进行,家长按照我园招生简章的条件,于6月5日、6日、12日至幼儿园进行现场报名登记和材料审核。2.招生对象:2015年9月1日至2016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的大班年龄段幼儿。3.名额为14人,根据学额情况,按以下招生条件依次安置,额满为止。(1)户籍与房产证权利人相一致的本区户籍适龄幼儿。
(户主为幼儿本人或直系亲属,房产证权利人为幼儿本人或直系亲属。)
(2)户主为适龄幼儿或直系亲属的本区户籍适龄幼儿。
(3)本学区的房产证权利人为适龄幼儿或直系亲属的本市户籍适龄幼儿。
(4)幼儿本人暂无上海市户口,但父母一方具有本区常住户口。
(5)幼儿为非沪籍,父母一方持有招生区域内房产,且持有积分达到120分。
备注:
a.幼儿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
b.上一年度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延迟入园的幼儿,优先满足。
咨询电话:021—69725655
18930896925 王老师
1、招生地段
青安路以西、胜利路以东、盈港路以北、毛和泾、上达河以南、万寿5-7 区、盈湖三岛景苑,
2、青浦区招生政策
产证办理及户籍迁入截止时间:2020.4.30
示范园招生: 地段对口招生,青浦区实验幼儿园采用电子摇号录取
关键时间:

录取顺位:
人户一致。户主及房产证权利人为幼儿本人或直系亲属。
户主为适龄幼儿或直系亲属
房产证权利人为适龄幼儿或直系亲属
幼儿本人暂无上海市户口,但父母一方具有本区常住户口
父母一方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公安局统一签发的《上海市居住证》且积分达到120分标准分值,并持有招生区域内房产或具合法租住证明,幼儿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
父母一方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一年内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不含补缴),或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20年6月30日)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并持有招生区域内房产或具合法租住证明,幼儿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
港、澳、台地区及外籍幼儿。法定监护人在本区合法任职或就业、并已在本区购房或合法租住。
3、联系电话
021-598555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