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宝山区教育局关于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统筹安排本市户籍居住地登记入学的实施办法(试行)
为切实做好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统筹安排居住地登记适龄儿童、少年申请入学工作,依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地登记办法(试行)的通知》(沪府办〔2011〕74号)和《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23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沪教委基〔2023〕10号)等文件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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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072023年宝山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咨询电话、信访地点一览
区域咨询电话信访地点监督电话区教育局66592013(幼升小)56151630(小升初)宝杨路158号6659288266592839大场镇66620586大场镇镇政府高境镇66185182高境镇镇政府顾村镇36621906顾村镇镇政府罗店镇56591308*8070罗店镇镇政府庙行镇66983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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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062023年宝山区公办初中招生入学的实施办法(试行)
根据上海市教委要求和《上海市宝山区教育局关于2023年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方案》(宝教〔2023〕19号)中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区公办初中招生入学(九年一贯制学校除外)实施办法如下:1.本区户籍在本区小学就读的小学毕业学生,公办初中按户籍划块免试对口入学的办法招生入学。2.本市外区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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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062023年宝山区义务教育阶段统筹安排实施办法(试行)
为切实做好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统筹安排居住地登记适龄儿童、少年申请入学工作,依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地登记办法(试行)的通知》(沪府办〔2011〕74号)和《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23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沪教委基〔2023〕10号)等文件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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