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秋季学期幼儿园招生 工作的通知》和《深圳市宝安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秋季学期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本园2023年秋季学期招生工作安排如下:
—、幼儿园基本情况
深圳市宝安区建安新村幼儿园是宝安区教育局直属的省一级公办幼儿园,法人登记证号为12440306455752065X,收费标准为保教费1008元/月/人、伙食费400元/月/人,现一园四址,其中建安新村幼儿园(宝民分园)位于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宝民社区,是宝民花园小区配套幼儿园,实行低混模式办园,办园规模为10个教学班(7个低混班、3个大班)。
二、招生对象
小班:2020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的幼儿,共3个班。
三、招生范围
宝安区新安街道宝民花园小区、宝民社区及周边小区的适龄儿童。
四、招生程序
(一)发布招生公告
1.时间:2023年6月7日17:00
2.查看方式:幼儿园微信公众号/网址/宣传栏
(1)微信公众号名称:深圳市宝安区建安新村幼儿园
(2)幼儿园网址:http://cn.baoan.edu.cn/jaxcyey
(二)网上报名
1.申报时间:6月9日上午8:00—6月22日下午17:00
2.申报网址:http://cn.baoan.edu.cn/jaxcyey
3.申请步骤:登录报名网址——点击“招生信息”——点击“2023年秋季招生报名网址”
(三)网上初审
初审时间:6月25日-6月26日(按学位1:1.5的数量通过初审人数)
(四)公布初审结果
1.公布时间:6月27日上午10:00
2.公布途径:
(1)短信通知报名表上第一位监护人。
(2)网上查看初审结果:登录报名网址——点击“报名查询”——填写个人信息——查看初审结果——通过初审的家长打印“新生报名申请表”。
(五)材料核验
1.时间:2023年7月2日上午9:00--12:00
2.地点:建安新村幼儿园(宝民分园)
3.核验办法:分批核验。通过初审的幼儿家长留意短信通知,按信息或申请表上规定的时间段,携带材料接受核验(查验原件,留存电子扫描件/复印件)。需核验的报名材料如下:
(1)儿童本人居民身份证(未取得身份证的可用户口本、港澳通行证或护照等替代)、出生证明和预防接种证明。
(2)持有儿童所在家庭户口簿,其父母(或监护人)至少一方具有深圳户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在深圳居住满1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
(3)儿童所在家庭住址与所申报幼儿园须在同一区域,并出具家庭住所证明材料(下列材料中的任一项):
①由我市不动产登记管理部门出具的住宅用途的不动产权证书或有效购房合同;产权登记人须是儿童的直系亲属(父亲、母亲、爷爷、奶奶、外公、外婆)之一,且所占份额需≥51%;如果产权登记人是儿童的爷爷、奶奶、外公、外婆之一的,需提供该儿童与他们在同一户口簿上或公安部门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及提供深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开具的孩子父母无房产证明。
②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本小区住宅用途《房屋租赁凭证》;儿童父母无房产证明。
③在住房建设部门登记备案的政策性住房的《购房合同》。
④其他住房有效证明材料。
(无房产证明全市有12个打印点,其中2个在宝安,分别是:宝安区九区广场大厦(宝民一路)7楼;宝安区西乡流塘路288号(宝安日报对面);免费咨询电话:96508888。打印家庭无房证明,需提供夫妻双方的身份证、结婚证、未成年子女身份证)
(4)本社区其他住房材料。
享受国家、广东省和深圳市政策优待人员的适龄子女,需持有相关政策优待材料。
(六)录取方式
采取分类录取方式,学位类型如下:
第一类:宝安户籍、本小区自购房
第二类:深圳其他区户籍、本小区自购房
第三类:非深户籍、本小区自购房
第四类:宝安户籍、本小区公租房、无房租房
第五类:宝安户籍、本社区自购房
第六类:宝安户籍、本社区政策性住房、周边小区自购房
第七类:深圳其他区户籍、本社区自购房
第八类:非深户籍、本社区自购房
(七)录取原则
1.幼儿园按照就近入学原则,按学位类型高低依次录取。
2.同类型按购房或租房合同时间先后排序依次录取。
3.租房类型按先公租房后无房租房排序依次录取。
4.租赁合同备案日期需在招生公告之前。
5.原则上居住小区有配套幼儿园的适龄儿童,报读本小区的配套幼儿园。
6.相同类型,优先录取政策性住房。
(八)录取结果
1.时间:2023年7月16日17:00公布录取结果。
2.查询途径:
(1)短信通知报名表上第一位监护人。
(2)网上查看录取结果(登录幼儿园网址——点击“招生信息”——查看“录取名单”)。
(3)幼儿园微信公众号。
(4)幼儿园宣传栏。
3.已被录取的家长于7月17日12:00前到幼儿园领取录取通知书。
(九)新生注册
1.时间:7月18日上午8:30至11:30
2.注意事项:已被录取幼儿家长凭录取通知书分批来园注册(已被录取的幼儿未按时注册,视为自动放弃学位)。
五、温馨提示
1.报名和报名材料核验先后顺序与录取结果无关。
2.幼儿父母(或监护人)对报名信息和核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报名信息与报名材料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将视为无效报名,录取后也将取消学位。
3.被录取幼儿须体检合格后方可正式入园。
六、招生咨询
1.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2.电话:0755--29028652,吴老师
深圳市宝安区建安新村幼儿园(宝民分园)
2023年6月7日
信息来源:深圳市宝安区建安新村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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