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秋季学期幼儿园招生 工作的通知》和《深圳市宝安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秋季学期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本园2023年秋季学期招生工作安排如下:
—、幼儿园基本情况
深圳市宝安区机关第二幼儿园是宝安区教育局下属的全日制公办园,幼儿园法人登记证号为12440306G34792006P。机关二幼是广东省一级幼儿园,深圳市优质特色示范园。收费标准为保教费1008元/月,伙食费400元/月。每学期按5个月一次性由中国银行托收。(我园已向上级部门提交调费申请并完成备案,调整后伙食费400元/月/生,从2023年9月起执行)
宝安区机关第二幼儿园阳光海分园,与园本部实施一体化管理。机关二幼阳光海分园位于西乡街道劳动社区,是泰华阳光海湾花园小区配套园。园区占地4000㎡,建筑面积3600㎡,办园规模为14个教学班。咨询电话:0755-23707344。
二、招生对象
小班招生对象为:2019年9月1日(含9月1日)——2020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的幼儿,共5个小班。
大班插班对象为:2017年9月1日(含9月1日)——2018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的幼儿9名。
三、招生范围
宝安区 西乡 街道 泰华阳光海湾花园小区、劳动社区周边小区的适龄幼儿。
四、招生程序
(一)申请报名
1.小班新生申请人使用招生管理系统报名:
(1)时间安排:6月9日上午9点--6月22日下午6点
(注:招生管理系统将于6月22日18:00关闭,家长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2)招生报名系统网址:https://zs.baoan.gov.cn/visitbadexqzsjz
2.使用招生管理系统报名有困难的申请人,幼儿园可指导或协助使用招生管理系统填写信息。
注:招生管理系统凭适龄幼儿身份证号进入报名页面,填写学位申请信息,填报志愿(分必填和非必填志愿),确认所填报信息无误后选择“提交”同时生成报名号和学位申请表即为完成网上报名。
3.大班插班报名请扫描以下二维码下载表格,完整填写并将打印的纸质报名表按照规定时间上交幼儿园大门口门卫室,做好登记。逾期不再受理。
宝安区机关二幼阳光海分园2023年
大班插班申请表
(二)幼儿园材料核验
时间:7月1日
地点:机关二幼阳光海分园
家长根据幼儿园时间安排到初审通过的幼儿园提交申请学位所需的材料,家长提交的相关材料由幼儿园(收学位报名申请表)查验原件、收取复印件。需核验的报名材料如下:
1.持有幼儿本人居民身份证(未取得身份证的可用户口簿、 港澳通行证或护照等代替)、出生证明和预防接种证;
2.持有幼儿所在家庭户口簿,其父母(或监护人,下同)至少一方具有深圳户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 证。报读公办幼儿园的,父母至少一方具有深圳户籍或持有具有 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在深圳居住满1年、连续参 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
3.幼儿所在家庭住址应在所申报幼儿园招生范围内,并持 有家庭住所相关材料(下列材料中的任一项):
(1)由我市不动产登记管理部门出具的本社区住宅用途的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或有效购房合同;
(2)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本社区住宅用途房屋租赁凭证;
(3)在住房建设部门登记备案的本社区政策性住房的购房 合同或租赁合同;
(4)本社区其他住房材料。
享受国家、广东省和深圳市政策优待人员的适龄子女,需持 有相关政策优待材料。
(三)录取方式
1.本园根据深圳市、宝安区的招生文件要求,在招生范围内按照“户籍+住房”排序,依次录取,录满为止。
2.学位类型:
第一类:宝安户籍、本小区自购房
第二类:深圳其他区户籍、本小区自购房
第三类:非深户籍、本小区自购房
第四类:宝安户籍、本小区无房租房
第五类:宝安户籍、本社区、周边小区自购房
第六类:深圳其他区户籍,本社区、周边小区自购房
第七类:非深户籍,本社区、周边小区自购房
(四)查看录取结果
1.时间:7月16日17:00
2.查看方式:将在幼儿园大门口布告栏公布录取结果,并将通过短信方式通知家长。
(五)新生注册
1.时间:7月18日
2.地点:机关二幼阳光海分园(已被录取的孩子逾期未来注册的,视作自动放弃学位)
五、温馨提示
(一)报名和报名材料核验先后顺序与录取结果无关。
(二)幼儿父母(或监护人)对报名信息和核验材料的真实 性负责。报名信息与报名材料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 实,将视为无效报名,录取后也将取消学位。
(三)被录取幼儿须体检合格后方可正式入园。
(四)租房类需要提交父母无房产证明。
(咨询电话: 0755-23707344 钟老师)
深圳市宝安区机关第二幼儿园
2023年6月7日
信息来源:深圳市宝安区机关第二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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