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级 | 出生日期 | 招生人数 | 要求 |
小班 | 2019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 | 50
| 能正常参加集体活动的健康儿童 |
中班 | 2017年9月1日后(含9月1日)- 2018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 | 10
| 能正常参加集体活动的健康儿童 |
大班 | 2016年9月1日后(含9月1日)- 2017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 | 10
| 能正常参加集体活动的健康儿童 |
我园为盐田社区内非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幼儿园招生计划优先满足本园所在盐田社区范围的适龄儿童,如有学位富余,面向周边社区扩大招生。
(一)报名时间:安排在6月1日--7月10日,申请的报名表必须在7月10日下午5点前交回幼儿园,否则当作放弃学位处理。在上交表格时,幼儿园发放一张核验资料通知单,家长根据日期到幼儿园提交相关资料。
(二)材料核验:安排在7月11日--7月15日进行,釆用分批核验,届时请已经报名的幼儿家长留意短信通知,按时携带材料来园接受核验(查验原件,留存电子扫描件/复印件)。需核验的报名材料如下:
1.持有幼儿本人居民身份证(未取得身份证的可用户口簿、 港澳通行证或护照等代替)、出生证明和预防接种证明;
2.持有幼儿所在家庭户口簿,其父母(或监护人,下同)至少一方具有深圳户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 证。
3.幼儿所在家庭住址应在所申报幼儿园招生范围内,并持 有家庭住所相关材料(下列材料中的任一项):
(1)由我市不动产登记管理部门出具的本社区住宅用途的不动产权证书或有效购房合同;
(2)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本社区住宅用途《房屋租赁凭证》;
(3)在住房建设部门登记备案的本社区政策性住房的《购房合同》或《租赁合同》;
(4)本社区或周边社区其他住房材料。
1.幼儿园按照就近入学原则,按学位类型依次录取,录满截止。
2.居住同社区类型的。按宝安户籍—深圳其他区户籍—非深户籍排序录取。
3.先满足盐田社区内的适龄儿童,如有空余学位,按户籍类别向周边社区招生(仅限宝安区范围内)。
4.7月15日下午5点将在学校门口公布录取结果,并将通过电话或者短信方式通知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