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材料核验:6月21日—6月30日
安排在6月21日—6月30日采用分批核验,届时请已经报名的幼儿家长留意短信通知,按时携带材料来园接受核验(查验原件,留存电子扫描件/复印件)。需核验的报名材料如下:
1.持有幼儿本人居民身份证(未取得身份证的可用户口簿、港澳通行证或护照等代替)、出生证和预防接种证。
2.持有幼儿所在家庭户口簿,其父母(或监护人,下同)至少一方具有深圳户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报读公办幼儿园的,父母至少一方具有深圳户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在深圳居住满1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
3.幼儿所在家庭住址应在所申报幼儿园招生范围内,并持有家庭住所相关材料(下列材料中的任一项):
(1)由我市不动产登记管理部门出具的本社区住宅用途的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或有效购房合同;
(2)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本社区住宅用途《房屋租赁凭证》;
(3)在住房建设部门登记备案的本社区政策性住房的购房合同或租赁合同;
(4)本社区其他住房材料。
享受国家、广东省和深圳市区政策优待人员的适龄子女入园,需持有相关政策优待材料向市区相关部门申请,录取名单由上级相关部门审核后下发至幼儿园。
(三)录取方式
本园将参照罗湖区义务阶段小学一年级新生相关政策,采取分类排序录取方式:
A类
1.深圳罗湖区户籍,父母(或监护人)港莲村自有住房(含祖辈房);
2.深圳其他区户籍,父母(或监护人)港莲村自有住房(含祖辈房);
B类
1.深圳罗湖区户籍,父母(或监护人)莲花社区自有住房(含祖辈房);
2.深圳其他区户籍,父母(或监护人)莲花社区自有住房(含祖辈房);
C类
1.深圳户籍,港莲村租赁房;
2.深圳户籍,莲花社区租赁房;
3.深圳户籍,莲塘社区自有住房(含祖辈);
D类
1.非深圳户籍,港莲村自有住房(含祖辈房);
2.非深圳户籍,莲花社区房产(含祖辈房);
E类
1.非深圳户籍,港莲村租赁房;
2.非深圳户籍,莲花社区租赁房。
F类--其他社区欲报名幼儿。
分类说明:
1.自有住房:指住宅类商品房实际居住。
2.祖辈房:户口与祖辈同一户口簿并实际居住,父母(或监护人)在深圳市无其他住宅类房产。
3.租赁房:提供《房屋租赁凭证》红本,父母(或监护人)在深圳市无其他住宅类房产,租赁备案日期要满一年(截止至5月31日),并实际居住。
4.录取顺序:根据幼儿园招生人数从A-F类依次录取,当同一类别的报名人数超过剩余招生人数时,深户购房早者优先;如果继续超过剩余招生人数,深户以儿童落户深圳时间长者优先,非深户籍以儿童父母(任一方)来深时间长者优先(以有效居住证评判)。如果上一类别幼儿人数已经达到招生人数,则不录取下一类别。
5.7月8日将通过短信、幼儿园宣传栏及幼儿园网站公布录取结果,并将通过电话通知家长。未被录取的儿童,家长有疑问的,幼儿园当予以解释说明。
6.所有证件幼儿园进行现场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