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罗湖区东方尊峪幼儿园
2022年秋季学期招生简章
根据《深圳市罗湖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秋季学期全区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本园2022年秋季学期招生工作安排如下:
深圳市罗湖区东方尊峪幼儿园位于深圳市罗湖区莲塘街道罗沙路2020号,属东方尊峪小区配套幼儿园。幼儿园于2010年2月开园,2020年5月转制为公办园,2021年11月加入罗湖区教科院幼教集团,现在是罗湖区教科院幼教集团下属省一级公办园。幼儿园办学十年间办学成绩突出,2012年通过了“深圳市一级幼儿园”评估,2016年被评为深圳市优质特色示范性幼儿园创建园、深圳市“精粹管理基地园”;2017年通过了“广东省一级幼儿园”评估;2018年—2021年荣获“深圳市卫生保健优秀幼儿园”。幼儿园法人登记证号为12440303MB2D3437X8,核定班级13个班。
依据深圳市罗湖区发展和改革局、深圳市罗湖区教育局批准的省一级幼儿园收费标准收费,保教费1008元/月·生,伙食费350元/月·生。
王老师:82637778
2022年秋季计划招生人数115人,其中小班95人,中班10人,大班10人。
罗湖区莲塘街道长岭社区的适龄儿童。如有富余学位,再面向周边社区的适龄儿童招生。
(一)
报名时间:6月7日—6月21日。
报名方式:
1.http://bm3.07baby.com/sPoF-t4bEX0
2.关注“深圳市罗湖区东方尊峪幼儿园”微信公众号,点 击 “招生报名”,填写报名表。
(二)材料核验:( 6月22日— 7月7日)
采用分批核验,届时请已经报名的幼儿家长短信通知,按时携带材料来园接受核验(查验原件,留存电子扫描件/复印件)。需核验的报名材料如下:
1.幼儿报名表(自行打印);
2.幼儿本人居民身份证;(未取得身份证的可用户口簿、港澳通行证或护照等代替)
3.幼儿的出生证明;
4.幼儿的预防接种证;(有记录的每一页均需复印)
5.幼儿的预防接种查验报告;(家长可登录深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网址:http://www.szcdc.net/,点击右下角“在线服务”最后一栏的“入托入学查验接种证”,自主查验及打印证明。未按时完成接种的,请带孩子到居住地或幼儿园附近的社康中心补种疫苗,家长也可到接种门诊打印查验证明);
6.幼儿所在家庭户口簿;
7.父母(或监护人)身份证(父母或监护人至少一方具有深圳户籍)
8.非深户需提供深圳市经济特区居住证,且在深圳居住满1年;
9.父母的深圳市社保卡(非深户需提供);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即“深圳市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可以在网上“深圳社保服务”里自行下载打印)
10.儿童所在家庭住址与所申报幼儿园须在同一个社区(或小区),并出具家庭住所证明材料(下列材料中的任一项):
(1)由我市不动产登记管理部门出具的本社区住宅用途的不动产权证书或有效购房合同;
(2)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本社区住宅用途《房屋租赁凭证》;
(3)在住房建设部门登记备案的本社区政策性住房的《购房合同》或《租赁合同》;
(4)本社区其他住房有效证明材料。
(5)祖辈房需同时提供父母(监护人)深圳市内无房证明。
同等条件下,非深户父母双方有深圳市居住证的可优先录取。幼儿园可根据招生需要,要求家长提供其它证明材料。
(6)享受国家、广东省和深圳市区政策优待人员的适龄子女入园,需持有相关政策优待材料向市区相关部门申请,录取名单由上级相关部门审核后下发至幼儿园。
(三)录取分类及方式:
类别 | 申请人户籍情况 | 申请人居住情况 |
A类 | 1.学区户籍儿童 | 父母(或监护人)在东方尊峪小区的住房为住宅类商品房并实际居住。 |
2.深圳户籍(非学区户籍地)儿童、享受政府优惠政策人员子女。 | 父母(或监护人)在东方尊峪小区住房为住宅类商品房并实际居住。 | |
3.学区户籍儿童 | 父母(或监护人)在长岭社区的住房为住宅类商品房或原居民祖屋并实际居住。 | |
4.国家级杰出人才、国家级领军人才或海外高层次A类人才、现役军人子女。 | 父母在学区实际居住。 | |
B类 | 1.学区户籍儿童 | 父母(或监护人)在东方尊峪小区租房并实际居住。 |
2.深圳户籍(非学区户籍地)儿童、享受政府优惠政策人员子女。 | 父母(或监护人)在长岭社区住房为住宅类商品房并实际居住。 | |
C类 | 1.学区户籍儿童 | 父母(或监护人)在长岭社区住房为特殊房产;或住祖辈房,户口与祖辈同一户口簿并实际居住,父母无其他住宅类房产。 |
2.享受政府优惠政策人员子女。 | 父母(或监护人)在学区住房为特殊房产并实际居住。 | |
3.非深户籍儿童(含港澳籍儿童)。 | 父母(或监护人)在东方尊峪小区住宅类商品房。 | |
D类 | 1.学区户籍儿童 | 父母(或监护人)在学区租房并实际居住。 |
2.深圳其他区户籍儿童, | 父母(或监护人)在学区住房为特殊房产并实际居住;或住祖辈房,户口与祖辈同一户口簿,父母无其他住宅类房产。 | |
3.非深户籍儿童(含港澳籍儿童)。 | 父母(或监护人)在学区住房为住宅类商品房。 | |
E类 | 1.深圳其他区户籍儿童。 | 父母(或监护人)在学区租房并实际居住。 |
2.非深户籍儿童(含港澳籍儿童)。 | 父母(或监护人)在学区住房为特殊房产并实际居住;或住祖辈房,户口与祖辈同一户口簿,父母无其他住宅类房产。 | |
F类 | 非深户籍儿童(含港澳籍儿童)。 | 父母在学区租房并实际居住。 |
特别说明 | 1、住房属购房,需要购买满一年,即房产证上的日期为2021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 2.住房为特殊房产、祖辈房、租赁房的,需要实际居住满一年,计算截止日期为2022年6月30日满一年。 |
1.参照罗湖区义务教育阶段小一招生入学政策,按照幼儿园招生类别A、B、C、D、E、F类别顺序依次录取,额满为止。
2.如果符合入园条件的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时,顺序录取的最后一类则采取抽签方式录取。
(四)录取公布时间和方式:
我园将在2022年7月8日在幼儿园公告栏公布录取名单,幼儿园将以短信的方式分批通知录取的幼儿家长,逾期不来园领取入园通知书的申请人视为自愿放弃。
(一)报名和报名材料核验先后顺序与录取结果无关。
(二)幼儿父母(或监护人)对报名信息和核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报名信息与报名材料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将视为无效报名,录取后也将取消学位。
(三)被录取儿童须体检合格后方可正式入园。
(四)幼儿园公布录取结果后,家长应按期到园注册登记。
(五)集团园采取集中招生方式,每位幼儿只能选择集团
其中一所幼儿园进行学位申请,重复提交报名无效。
信息来源:深圳市罗湖区教科院附属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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