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班新生招生
6月8日—7月26日
2.招生程序
(1)申请学位
6月8日上午9:00—6月14日下午5:30为小班新生学位申请系统开放时间,家长须在规定时间范围内通过以下方式进行网上报名:
第①种方式:登陆光明区政府在线(http://www.szgm.gov.cn/)-政务服务-主题服务-学位申请,点击幼儿园学位申请,填写申请资料信息,家长应确保其填写信息的准确性,同时须将完整的入学申请材料进行拍照(保证清晰),通过电脑(或手机)在规定时间内上传至招生系统,系统将自动计算适龄幼儿的初步积分。每名幼儿须填报三个志愿:第一、二志愿可填报公办或民办幼儿园,第三志愿须为民办幼儿园。
第②种方式:通过“i深圳”光明区级门户进行网上报名。打开手机APP“i深圳”,切换到“光明区级门户”,在“精选主题”模块进入“教育服务专区”,选择“光明区学前教育阳光招生平台”—“幼儿园报名”。
第③种方式:使用手机扫描二维码进入“学位申请”,选择“光明区幼儿园阳光招生平台”—“幼儿园学位申请”报名。

(2)材料核验
6月15日-7月16日,幼儿园及各职能部门进行材料核验。
①材料初审
6月15日—6月19日,我园将在招生系统中进行初审,查看申请材料是否齐全、证件填写信息是否与系统相符(家长不用到幼儿园),材料齐全则予以初审通过,材料不齐或不符合申请条件,将在系统中否决并会注明原因供家长查阅。
②材料审核
6月20日—7月14日,各职能部门将通过电子比对方式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区教育局对各园材料进行抽检与复核,并将审核情况在招生系统内进行反馈。家长可自行登录系统查看审核情况。
③材料复核
7月15日—7月16日,家长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确定所提供证件真实有效后,带相关证件原件到我园申请复核(根据疫情防控要求须先电话预约登记)。除填写错误、审核失误等原因外,其他情形(包括因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导致审核不合格的)不接受信息更改或材料补交。7月16日下午5:30后停止受理复核申请。审(复)核完成后生成最终积分。
(3)公布结果
7月26日下午5:00后,我园将按《光明区幼儿园学位类型、积分办法及录取规则》进行录取,录取结果将在我园公示栏公布,同时也会以短信或电话等方式告知家长是否录取。未被录取的幼儿,家长有疑问的可以来电问询,我园将予以解释说明。
(4)健康检查
新生入园前,幼儿父母(或监护人)须带幼儿到深圳市光明区妇幼保健院进行健康检查,合格者方可入园。
(5)登记入园
新生入园时,父母(或监护人)须填写《深圳市幼儿园在园儿童基本信息采集表》,并按卫生保健部门的要求建立新生健康档案。
插班(中、大班)招生
1.招生时间
2022年6月21日-8月9日
2.招生程序
(1)学位申请
6月21日上午9:00至6月23日下午5:30,为插班生(中、大班)学位申请系统开放时间,家长须登陆光明区政府在线(http://www.szgm.gov.cn/)-政务服务-主题服务-学位申请,点击幼儿园学位申请,填写申请资料信息。家长应确保其填写信息的准确性,同时须将完整的入学申请材料进行拍照(保证清晰完整),通过电脑(或手机)在规定时间内上传至招生系统,系统将自动计算适龄幼儿的初步积分。每位幼儿须填报三个志愿:第一、二志愿可填报公办或民办幼儿园,第三志愿须为民办幼儿园。
(2)材料初审
6月24日—6月28日,我园将在招生系统中进行初审,查看申请材料是否齐全、证件填写信息是否与系统相符(家长不用到幼儿园),材料齐全则予以初审通过,材料不齐或不符合申请条件,则在系统中否决,并会注明原因供家长查阅。
(3)材料审核
6月29日—7月28日,各职能部门通过电子比对等方式对入学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区教育局在系统中进行抽检与复核,生成最终积分。期间,家长可自行登录插班生系统查看情况反馈。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持申请材料原件向我园申请复核(根据疫情防控要求须先电话预约登记)。除审核失误外,其他情形(包括因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导致审核不合格的)不接受信息更改或材料补交。
(4)结果公布
8月9日下午5:00后,我园将按《光明区幼儿园学位类型、积分办法及录取规则》进行录取,并在本园公示栏公布录取结果,同时也会以短信、电话等方式告知家长是否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