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坪山区天峦湖幼儿园
2022年秋季招生简章
根据《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秋季学期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深教〔2022〕81号)要求,为贯彻落实《幼儿园工作规程》和教育部等九部门《“十四五”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园实际,现就天峦湖幼儿园2022年秋季招生方案做如下安排:
天峦湖幼儿园是由坪山区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区一级公办园,隶属坪山区教育局,位于深圳市坪山区马峦街道马峦北路5号,是一所设施设备完善,环境优美的小区配套公办幼儿园。幼儿园以“亦山亦水,天人合一、亦仁亦智,教育和美”为办园理念,以“会健康生活、会仁爱相处、会探究求知、有良好习惯、有优秀品质、有国际视野”的“三会、三有”幼儿为培养目标。
幼儿园核定班级9个班,秋季计划招生75人。我园严格按市级文件要求执行,区一级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为:924元/人/月;伙食费为400元/人/月。
一、招生对象
小班招生对象为:2018年9月1日后(含9月1日)——2019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的儿童;
(二)温馨提示
家长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以下网址申请学位:
https://zsbm.szpsq.org.cn:9443/visitpsxqjz(推荐使用谷歌浏览器)
请家长务必在规定时间内上传所有材料,未按规定时间上传所有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学位申请。
(三)除符合年龄要求外,报名幼儿还需持有如下材料:
1.幼儿本人居民身份证(未取得身份证的可用户口簿、港澳通行证或护照等代替)、出生证和预防接种证;
2.幼儿所在家庭户口簿,其父母(或监护人,下同)至少一方具有深圳户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报读我园的儿童,父母至少一方具有深圳户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在深圳居住满1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
3.幼儿现居住地所在家庭住址应在我园招生范围内,并持有家庭住所相关材料(下列材料中的任一项):
(1)由我市不动产登记管理部门出具的坪山区住宅用途的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或有效购房合同;
(2)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坪山区住宅用途房屋租赁凭证;
(3)在住房建设部门登记备案的坪山区政策性住房的购房合同或租赁合同;
(4)坪山区其他住房材料。
享受国家、广东省和深圳市政策优待人员的适龄子女,须持有相关政策优待材料。
二、学位申请类型和录取原则
(一)小区配套园幼儿园招生类型
*符合我园学位类型均可报名
(二)录取原则
遵循“志愿优先”的原则,凡第一志愿填报本幼儿园的适龄儿童,按照本园招生政策依次排序录取,第一志愿录取结束后,才进行第二志愿录取。
遵循“就近原则”录取 ;同一志愿同一小区的,遵循“先类型,后积分”的原则录取;对同一学位类型同积分比对,按积分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录取。
三、学位申请流程
四、各类学位申请人需提供的材料
(一)深圳户籍儿童:户籍材料、出生证明、住房材料、社保材料(深圳市个人参保证明+社保缴纳清单)。
(二)非深户籍儿童:户籍材料、出生证明、住房材料、社保材料(深圳市个人参保证明+社保缴纳清单)、居住证材料。
(三)台湾籍儿童:适龄儿童及其父母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或五年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住房材料。
(四)港澳籍儿童:参照深圳市非深户籍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相关规定,需提交以下材料:
1.适龄儿童出生证明,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香港(澳门)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
2.父母双方或者一方为深圳户籍:父母的户口本、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材料);父母双方均为非深户籍: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父母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材料);
3.住房材料;
4.社保材料;
5.由深圳市公证部门出具的父母与子女间的亲属关系公证书。
(五)外籍人员子女:外籍人员子女申请学位需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申请学位时按照非深户籍人员类型对待。
(六)享受政府优待政策人员子女:属于享受政府优惠政策人员的适龄子女不列入积分对象,需在规定时间内按照相关要求,统一在网上报名,并将学位申请材料(含享受政府优惠政策的相关材料)拍照或扫描上传至招生报名系统。
(七)军人子女:军人子女申请本园学位,需在规定时间内按照相关要求,统一在网上报名,将学位申请材料拍照或扫描上传至招生报名系统。
申请我园学位的军人子女,其父亲或母亲需在招生前到坪山区人武部政治工作科(地址:坪山区金牛路12号行政服务大厅三楼,联系电话:0755-89322257)登记备案,备案材料包括:
1.《深圳市军人子女教育登记表》;
2.《军人子女申请就读深圳市义务教育学校备案表》;
3.相关证明材料:
(1)军人身份证明:军人身份证,军官或士官证;
(2)户籍证明:适龄儿童及其父母的户口本(含户主页),子女出生证,子女身份证;
(3)居住证明:房产证(不动产权登记证)、《房屋租赁凭证》、居住信息登记和《房产学位申请授权书》(含相关附件)、单位宿舍证明等任意一类;
(4)单位证明:军人现役情况,子女关系,享受特殊待遇情况说明等。
五、学位申请材料具体要求
(一)户籍、居住证材料
1.深圳户籍适龄儿童,提供适龄儿童及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户口本(含户主页)、儿童出生证。
2.非深户籍适龄儿童(大陆地区),父母双方或其中一方(或法定监护人)为深圳户籍,提供适龄儿童及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户口本(含户主页);父母双方(或法定监护人)为非深户籍,提供父母双方或其中一方(或法定监护人)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以及适龄儿童及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户口本(含户主页)、儿童出生证。
(二)住房材料
申请学位住房材料必须是合法有效住房材料,房屋用途必须是住宅或商住两用,不能是公寓、商铺、厂房、仓库、办公等。
1.属于自购房产类别
(1)提供适龄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坪山区合法有效住房材料(自有房的房产份额须>50%)。
(2)提供我市国土部门出具的真实有效房产证(不动产登记证),产权人须是父亲或母亲或父母共有;如果房屋产权登记人是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适龄儿童(或其父母)须与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在同一户口本上。若不在同一个户口本,需提供适龄儿童出生证明原件和村委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
(3)已购房但房产证(不动产登记证)原件在银行抵押的,提供加盖银行公章的房产证(不动产登记证)复印件。
(4)已购新售商品住宅但房产证(不动产登记证)尚未办理的,提供国土部门统一样本的购房合同原件(需完成合同备案手续)、缴款发票原件以及入伙通知书(商品住宅楼盘需通过住建等相关部门竣工验收程序后,发放的入伙通知书才视为有效申请学位材料,入伙通知书提交时间截止至网上报名结束前)。
2.属于租房类别
(1)租住合法产权房屋的,必须提交适龄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坪山区房屋租赁部门出具的合法有效的房屋租赁凭证(红本)。租房发证日期截止在2022年5月31日(含当日)前,且要确保房屋租赁凭证在正式入园前(2022年9月)处于未过期状态,不能以人口居住信息登记申请学位。
(2)租住无合法产权房屋的,需在所租赁房屋进行人口居住信息登记,登记日期需在2022年5月31日(含当日)前,并提供《房产学位申请授权书》、授权书中所要求的房屋权属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房屋权属证明材料。房屋权属证明材料提供以下其中一种即可:合作建房协议(股份公司或社区盖章)、社区开具的房屋权属人证明、房屋购买合同(股份公司或社区盖章)、房屋的水费或电费清单、历史遗留回执(土地规划监察部门出具)等,以上证明均需有房主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
非深圳户籍市民人口居住信息登记查询,可在“深圳公安”微信公众号、深圳市公安局门户网站,找到“政务服务-户政业务-居住登记信息服务-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居住登记信息查询”栏目进行查询,打印《深圳经济特区居住登记查询单》,并上传到招生报名系统。深圳户籍市民人口居住信息由家长本人在招生报名系统如实填写,验核时将通过系统后台进行匹配。
(3)公租房需提供与住保部门签订的正式租赁合同。单位(非个人)向住保部门承租的公租房视为集体宿舍,须按集体宿舍类申请学位的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3.属于原住居民祖屋类别:
属于原住居民祖屋类别的,如果没有合法产权证明,应提供以下材料:
(1)股份公司股份证;
(2)由股份公司开具的祖屋证明;
(3)至少提供该房屋2022年2、3、4月份的水费或电费缴费单据。
4.属于特殊房产类别的,包括军产房、集资房、自建房、集体宿舍、回迁房、统建楼及其他无合法产权的房屋:
(1)属于军产房类别的,提供住房军产证或军产房所属部门开具的证明,以及社区工作站出具的居住证明。
(2)属于集体宿舍类别的,适龄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需与该宿舍权利人或承租人(以下简称雇主)具有雇佣关系并提供以下材料(提交材料时请按照下面顺序排列)。
①适龄儿童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与雇主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
②雇主为适龄儿童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购买社保的相关证明,即社保卡和社保清单。
③集体宿舍的产权证明。产权属于雇主的,提供雇主的房产证(不动产登记证);属于雇主租用有合法产权住房的,提供坪山区房屋租赁部门备案过的租赁凭证(红本);租房发证日期截止在2022年5月31日(含当日)前,有效期超过2022年9月;属于雇主租用无合法产权住宅的,需进行人口居住信息登记并提供《房产学位申请授权书》、授权书中所要求的房屋权属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房屋权属证明材料;属于公租房的,提供雇主与住保部门签订的正式租赁合同。
④雇主和居委会出具的适龄儿童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居住在该宿舍的集体宿舍证明
以集体宿舍类住房材料申请学位,适龄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须在该单位集体宿舍实际居住,需通过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集体宿舍权属证明、集体宿舍证明相互印证,要求上述四种证明材料所体现的工作单位及其公章必须一致,如不一致的,则须出具所涉及单位、公司之间100%控股的工商证明。
(3)个人产权单身宿舍。指产权属于个人,房产证(不动产权登记证)所标注的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房屋用途为“单身宿舍”的房屋。①若产权属于适龄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自有房产份额>50%),提供房产证(不动产权登记证);②若为适龄儿童父母所在公司的集体宿舍,需按集体宿舍类申请学位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4)属于集资房、统建楼类别的,应出具加盖社区公章的购房收据或合同,并提供社区工作站开具的住房证明材料。
(5)属于自建房类别的,应提供居委会开具的住房证明并提前到土地监察部门开具不属于“查违拆违”对象的证明材料,并且至少提供该房屋2022年2、3、4月份的水费或电费缴费单据。
(6)属于回迁房类别的,需提供原回迁房户主与房地产开发商签订的相关合同或凭据。
5.其他说明:
如果申请学位住房的产权人或承租人不是适龄儿童,而是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适龄儿童(或其父母)需与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在同一户口本上。若不在同一个户口本,需提供适龄儿童出生证明原件和村委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
(三)社保材料
适龄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持有本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连续满1年有效参保证明(可自行在网上打印),即在2021年5月31日-2022年5月31日期间需连续有社保缴交记录,具体险种为养老+医疗(必须两者均参保满1年),且学位申请时为在保状态。
1.非深户籍适龄儿童至少提供父母其中一方的深圳市个人参保证明+社保缴纳清单。
2.适龄儿童随法定监护人在深圳生活,提供法定监护人的社保卡以及法院出具的法定监护人的法律文书。属于法定收养关系的,需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收养关系证明。
3.适龄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双方或一方在深圳参加社会保险,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而终止社保的,需提供适龄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参保单位开具的相关证明。
备注:
以上要求提交的各项材料,家长必须按照系统要求将原件拍照或扫描上传至招生报名系统。若涉及商品房购房合同,拍照或扫描上传个人信息页、房屋信息页和签署页即可。
第一步:登录社保查询网页:
http://hrss.sz.gov.cn/szsi/
点击“个人社保网上服务”。
第二步:打开登录界面,输入社保账号和密码,无账号需实名认证注册。
第三步:点击“查询服务”,选择“表单下载”,如图所示,可下载参保证明及社保清单(需选择起始日期和终止日期)。
六、学位申请积分办法及积分计算
1.社保积分计算方式
在深圳同时连续缴交养老和医疗保险满一年的基础上,以养老和医疗同时缴纳时间计算,每满一个月得0.3分,不满一个月不得分。补缴的社保不纳入积分。积分计算截止至2022年5月31日,且学位申请时为在保状态。
2.居住证加分
适龄儿童父母双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加4分,单方持有的不加分。
七、重要提示
(一)时间提示:6月2日系统正常进入报名阶段。申请学位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填写志愿、拍照或扫描上传申请学位材料原件。
(二)申请材料提示
1.拍照或扫描上传申请学位材料原件至招生报名系统。
2.申请材料不齐的,招生报名系统不予受理;申请材料虚假的,何时发现何时取消学位申请资格。
3.在提交材料前,请家长们认真核实材料,如居住证、《房屋租赁凭证》(红本)、人口居住信息登记、社保等是否过期或停交。如果材料由于家长个人原因造成资料审核不合格,将无法参加积分排位。
4.申请材料审核通过,意味着具备了参加公办幼儿园积分排位资格条件,并不代表最终能够被我园录取。最终是否被录取,由我园提供学位数、学位类型及积分等因素综合决定。
5.家长报名申请材料提交后,审核结果公示期间如对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审核结果期间内上传提交复核材料。公示审核结果期内,除户籍材料能替换更改类别信息外,其他材料均不得替换,只能在原材料基础上修改信息有误部分。错过复核申请时间,将不受理任何信息修改申请。
6.对使用租赁凭证(红本)、人口居住登记信息申请学位的家庭,将核查材料的真实性及是否真实居住。使用虚假材料或非真实居住造成无法被幼儿园录取,后果由家长自行承担。
7.根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相关规定,利用擅自转租、互换、出借的保障性住房申请学位的,将取消该学位申请人我园学位申请资格,并将相关信息报送住建部门严肃处理。
8.学位房锁定提示:坪山区2022年秋季小区配套公办幼儿园招生录取将实行学位锁定政策。一套住房只允许一户家庭申请学位,如适龄儿童成功被坪山区公办幼儿园录取并到录取园所注册报到后,将对该适龄儿童、申请学位所用住房进行学位锁定。如学位已锁定,该房屋不能被其他的家庭用于申请公办幼儿园。
9.特殊房产证明模板及学位申请授权书,请扫描二维码下载。
(三)新生报到注册
1.已被我园录取的儿童如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注册,将视为自动放弃学位。
2.未在开学初规定的期间内完成缴费和入园,将视为自动退学不保留学位。
(四)凡接到我园通知被录取的幼儿,根据国家《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规定,幼儿须体检合格后方可入园。
1.儿童入园(所)健康检查表。
扫码关注“深圳市坪山区妇幼保健院”微信公众号。
点击:就诊服务→预约挂号→儿童保健科→儿童入园入学体检门诊→选择时间段预约。
2.《深圳市儿童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报告》
关注「深圳疾控」微信公众号→点击「打疫苗」→选择「入学查验证明」→录入儿童基本信息→生成《儿童入托、入学预防接种查验报告》→直接打印查验证明。(异地接种儿童,香港和台湾地区打疫苗儿童可持预防接种证到附近接种单位进行查验)。
3.预防接种证复印件:(复印儿童姓名页及接种记录页)
预防接种证
儿童姓名页
(需复印)
接种记录页
(需复印)
学位申请材料的房产模板及学位申请授权书如下,请扫码下载:
操作小贴士:扫描以上二维码,选择住房材料需要的模板,点击打开模板浏览,点击底部下载,选择“下载到微信”,选择发送到微信“文件传输助手”,登录电脑端微信下载表格,即可填写打印,如下图所示↓
选择需要的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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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民通讯录
本招生公告内容
最终解释权归天峦湖幼儿园
深圳市坪山区天峦湖幼儿园
2022年5月31日
咨询电话:0755-89784366
林老师
信息来源:深圳市坪山区天峦湖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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