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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广籍也可以报公办!广州这个区发布新政策!符合可填报四个志愿!


    28日

    黄埔区教育局发布关于

    2021年义务教育起始年级部分招生指标分配到

    重点企业实施办法的通知

    有以下关键信息点!



    关键点:
    • 面向对象

    入学指标名额只限安排在本企业劳动合同及缴纳社保均满 1 年及以上的非广州市户籍员工子女入学(员工及子女均为非广州市户籍)审核通过的申请重点企业入学指标的企业员工。


    • 报名时间

     2021年5 月30 日-6 月1 日登录“广州市黄埔区义务教育起始年级重点企业指标招生系统”填报志愿学校。填报四个志愿学校。(http://yezs.hpedu.net:7003/)


    • 注意事项

    学位只分配 一次,未分配到学位的孩子可参加积分入学填报志愿或自行申请报读民办学校。


    2021年黄埔区

    小学一年级“指标分配到重点企业”学位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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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详细内容请往下滑





    招生时间




    审核通过的申请重点企业入学指标的企业员工,于 2021年 5 月 30 日-6 月 1 日登录“广州市黄埔区义务教育起始年级重点企业指标招生系统”(http://yezs.hpedu.net:7003/)填报志愿学校,可填报四个志愿学校。登录账号为申请学位适龄儿童的身份证号码密码为身份证号后 6 位数。填报志愿时网上已选择了志愿学校但未确认的、或逾期未登录“广州市黄埔区义务教育起始年级重点企业指标招生系统”填报志愿学校的(以系统记录为准),视为放弃学位申请。志愿填报期间,如需修改志愿学校,可向员工所在企业提出修改申请


    2021 年 6 月 4 日区教育局公布重点企业入学指标分配结果,可登录“黄埔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 通知公告 ”栏目或“广州黄埔发布”和“广州黄埔教育”微信公众号查阅。学位只分配一次,未分配到学位的孩子可参加积分入学填报志愿或自行申请报读民办学校。





    录取规则




    根据本办法安排入学的企业员工子女,可在同一学校连续读至该学段结束,如升读下一学段,需重新申请





    其它事项




    符合本办法的重点企业员工子女入学所需经费,由财政部门按现行经费供给渠道及办法解决。


    符合本办法企业,必须将入学指标用于本企业在职非广州市户籍员工子女入学,并对本企业提交的入学申请资料的 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将取消录取学生获取的重点企业入学指标学位。也将连续三年取消该企业的招生入学指标分配资格



    重点企业入学指标录取的适龄儿童必须是未入读小学或初中的应届新生,若入学建学籍时发现其已有小学或初中学籍,将取消其分配获取的重点企业入学指标学位。


    重点企业入学指标录取的适龄儿童必须身心健康, 能适应学校的教学活动要求,遵守学校纪律,否则学校有权取消其重点企业入学指标分配获取的学位。


    本办法中有关企业评分标准、排名顺序及入学指标数由广州市黄埔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广州开发区商务局负责解释;有关重点企业入学指标学位计划、学位分配由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实施办法详细内容


    广州市黄埔区2021年义务教育起始年级部分

    招生指标分配到重点企业实施办法

    第一条 为进一步优化投资环境,推动企业转型升级,实现经济和社会快速发展,广州市黄埔区对为区内经济发展做出较大贡 献的重点企业的发展予以扶持和鼓励。为做好广州市黄埔区企业 员工子女的入学服务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是《广州市黄埔区来穗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具体补充,在广州市黄埔区投资注册的 内资或外资企业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仅适用于企业管理、技术人才及重要员工子女申请入 读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一年级。


    第三条 符合以下条件的企业,入学指标名额只限安排在本企业劳动合同及缴纳社保均满 1 年及以上的非广州市户籍员工子女入学(员工及子女均为非广州市户籍)


    第四条 重点企业的具体评分标准和指标分配方法如下:


    (一)评分标准

    以企业综合评分作为重点企业的排名依据,企业综合评分为 营业收入得分和地方经济发展贡献得分之和,满分 10 分,其中营业收入得分和地方经济发展贡献得分各占比 50%。


    1、营业收入得分。工业、商贸业企业2020 年的营业收入按 100亿元以上、50 亿元以上、15 亿元以上、7 亿元至 15 亿元、3 亿元至7 亿元分别得 10、8、6、4、2 分;其他营利性服务业企业 2020 年的营业收入按 20 亿元以上、15 亿元以上、8 亿元以上、4 亿元至8 亿元、1. 5 亿元至 4 亿元分别得 10、8、6、4、2 分。


    2. 地方经济发展贡献得分。企业2020 年对地方经济发展贡献按 1 亿元以上、5000 万元以上、2500 万元以上、1000 万元至2500 万元、200 万元至 1000 万元分别得 10、8、6、4、2 分。


    (二)企业排名标准

    企业排名以企业综合评分高低排序,当企业的综合评分相同,则按照企业的地方经济发展贡献得分的高低确定企业的排名先后。


    上述金额使用人民币,含下限数,不含上限数。


    (三)指标分配方法

    2020 年综合评分得 9-10 分的企业,当年可获提供小学入学指标6个,初中入学指标 2 个;

    2020 年综合评分得 7- 8 分的企业,当年可获提供小学入学指标 5个,初中入学指标 2 个;

    2020 年综合评分得 5- 6 分的企业,当年可获提供小学入学指标 4个,初中入学指标 2 个;

    2020 年综合评分得 3- 4 分的企业,当年可获提供小学入学指标 2个,初中入学指标 1 个;

    2020 年综合评分得 2 分的企业,当年可获提供小学入学指标1 个,初中入学指标 1 个;

    2020 年综合评分得 1 分的企业,当年可获提供小学入学指标1 个。


    如按照以上办法分配后出现指标不足的情况,则根据企业排名先后安排入学指标。


    第五条 企业营业收入以国家统计局“财务状况表”为准。企业地方经济发展贡献数据以区相关部门提供的数据为准。


    第六条 黄埔区工信、商务等部门要根据自身职责,于 2021 年5 月20 日前在“广州市黄埔区义务教育起始年级重点企业指标招生系统(http://yezs.hpedu.net:7003/)”公示通过重点企业资格审 核的重点企业排名;5 月25 日将公示后无复议的重点企业排名及企业员工子女申报信息和排名的相关数据报区教育局。


    第七条 申报流程

    1、符合本办法第四条的企业,2021 年5  月11 日17:00 前完成重点企业资格审核工作。由企业经办人于 2021 年5 月6 日9:00-5月11 日17:00 登录“广州市黄埔区义务教育起始年级重点企业指标招生系统(http://yezs.hpedu.net:7003/)   ”,上传重点企业资格审核材料并提交,(具体指引详见《2021 年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重点企业办理员工子女申请入读区公办中小学起始年级办事指 南》)。区工信局、商务局审核管理员登录系统审核企业提交材料并提出初审意见,企业需根据初审意见及时进行修改并重新提交。


    2. 通过重点企业资格审核的企业,于 2021 年5 月18 日17:00 前完成申请“ 重点企业入学指标” 员工及子女相关信息的填报工作。由企业经办人于 2021 年5 月13 日9:00-5 月18 日17:00 再次登录系统,填报申请“重点企业入学指标”员工及子女相关信息 并提交。区工信局、商务局审核管理员登录系统审核企业员工及 子女相关材料并提出审核意见,企业需根据审核意见完成修改并 重新提交。


    3. 黄埔区工信、商务等部门要根据自身职责,于 2021 年5月20 日前在“广州市黄埔区义务教育起始年级重点企业指标招生系统(http://yezs.hpedu.net:7003/) ”公示通过重点企业资格审核的重点企业排名;公示期间有异议的可向区工信局和商务局反馈 提出复议。


    4. 区工信局、商务局于 5 月25 日将公示后无复议的重点企业排名及申请入学指标的企业员工子女申报信息和排名的相关数 据报区教育局。


    5.5 月27 日区教育局公布 2021 学年初中一年级和小学一年级重点企业入学指标学位计划(可登录“黄埔区人民政府官方网 站通知公告 ”栏目或“广州黄埔发布”和“广州黄埔教育”微信公众号查阅)。


    6. 审核通过的申请重点企业入学指标的企业员工,于 2021 年5 月30 日-6 月1  日登录“广州市黄埔区义务教育起始年级重点企业指标招生系统”(http://yezs.hpedu.net:7003/)填报志愿学校,可填报四个志愿学校。登录账号为申请学位适龄儿童的身份证号 码,密码为身份证号后 6 位数。


    填报志愿时网上已选择了志愿学校但未确认的、或逾期未登录“广州市黄埔区义务教育起始年级重点企业指标招生系统”填报志愿学校的(以系统记录为准),视为放弃学位申请。志愿填报期间,如需修改志愿学校,可向员工所在企业提出修改申请


    7.2021 年 6 月 4 日区教育局公布重点企业入学指标分配结果,可登录“黄埔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 通知公告 ”栏目或“广州黄埔发布”和“广州黄埔教育”微信公众号查阅。学位只分配 一次, 未分配到学位的孩子可参加积分入学填报志愿或自行申请 报读民办学校。


    第八条 录取规则是按照重点企业排名、企业员工排名及家长所填报志愿进行电脑分配学位 。


    第九条 根据本办法安排入学的企业员工子女,可在同一学校连续读至该学段结束,如升读下一学段,需重新申请。


    第十条 本办法所提供的重点企业员工子女入学指标,是各学校解决完户籍生入学需求之后按余量学位情况提供。


    第十一条 区内各中小学要积极创造条件,充分挖掘学位潜力,为重点企业员工子女入学提供学位。


    十二条 符合本办法的重点企业员工子女入学所需经费,由财政部门按现行经费供给渠道及办法解决。


    第十三条 符合本办法企业,必须将入学指标用于本企业在职非广州市户籍员工子女入学,并对本企业提交的入学申请资料的 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将取消录取学生获取的 重点企业入学指标学位。也将连续三年取消该企业的招生入学指 标分配资格。


    第十四条 严禁任何个人和企业买卖入学指标或利用入学指标谋取不当利益,如有违反,永久取消其子女入学优惠政策或企 业入学指标;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五条 重点企业入学指标录取的适龄儿童必须是未入读小学或初中的应届新生,若入学建学籍时发现其已有小学或初中 学籍, 将取消其分配获取的重点企业入学指标学位。


    第十六条 重点企业入学指标录取的适龄儿童必须身心健康, 能适应学校的教学活动要求,遵守学校纪律,否则学校有权取消 其重点企业入学指标分配获取的学位。


    第十七条 本办法中有关企业评分标准、排名顺序及入学指标数由广州市黄埔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广州开发区商务 局负责解释;有关重点企业入学指标学位计划、学位分配由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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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广州黄埔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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