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收费标准
保教费:865元/月
三、招生班数及招生对象
招生班数: 5个
招生对象:3周岁(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出生)。
四、招生范围
优先招收网上报名结束前已实际收楼入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所购黄埔区怡港花园住房,且人户一致的小区业主适龄幼儿。如仍有学位,按网上报名结束前符合以下条件优先依次录取。
1.怡港花园小区具有符合政策性照顾条件的已实际入住所购住房的业主适龄幼儿。
2.怡港花园小区具有黄埔区内而非本小区内户籍的已实际入住所购住房的适龄幼儿。
3.怡港花园小区具有非黄埔区户籍的已实际入住所购住房的适龄幼儿。
如果人户一致的小区业主适龄幼儿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则以电脑派位的形式确定学位归属;若我园招收符合政策的小区业主适龄幼儿人数少于其面向社会招生计划数,则其差额用于面向全区以电脑派位形式招收具有黄埔区户籍适龄幼儿及政策性照顾生。
五、招生流程及时间节点
(一)第一批次招生
1.网上报名
符合条件的怡港花园小区业主幼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于5月10日(5月10日上午9:00时开启报名服务器)—5月11日(5月11日下午17:00关闭报名服务器),登录广州市黄埔区幼儿园小班招生报名管理系统(http://yezs.hpedu.net/)进行网上报名。幼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必须如实填写信息、上传资料。上传的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填写、上传的资料与事实不符的,一律取消录取资格。幼儿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报名期间通过网上报名管理系统提供、上传涉及幼儿资格信息的佐证材料,具体包括:
(1)幼儿近期上半身彩照电子版,大小<60K;
(2)监护人与幼儿共同户口簿(首页,监护人页,幼儿页);
(3)监护人二代身份证(正、反面);
(4)幼儿出生证;
(5)不动产权证、房产证或其他居住地址佐证材料;
(6)属于政策性照顾条件的适龄幼儿需要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
2.资格审核
2021年5月12日——13日,进行网上资格审核。资料审核期间,如对上传资料出现疑问,工作人员将通知家长按要求带原件到规定地点进行现场审核。
3.公示录取名单
2021年5月17日,在“广州市黄埔区育蕾幼儿园”微信公众号及幼儿园大门口公告栏公布公示怡港花园小区适龄幼儿录取名单。
(二)第二批次招生(视第一批次招生结果来定。若我园无面向全区的电脑派位招生学位,则没有该批次招生)
1.网上报名
申请面向全区的区教育部门公办幼儿园电脑派位招生学位的适龄幼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于5月19日(5月19日上午9:00时开启报名服务器)—5月20日(5月20日下午17:00关闭报名服务器)登录广州市黄埔区幼儿园小班招生报名管理系统(http://yezs.hpedu.net/)进行网上报名。5月10-11日,申请小区配套教育部门公办幼儿园学位的符合条件的小区业主幼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需要再次登录广州市黄埔区幼儿园小班招生报名管理系统(http://yezs.hpedu.net/)填报该批次志愿的,登录账号、密码不变。
2.电脑派位
区招考办于2021年5月21日组织电脑派位仪式,并在网站“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通知公告”栏目(http://www.gdd.gov.cn)发布电脑派位结果。
3.拟录取幼儿网上资格审核
5月22日-5月23日,电脑派位拟录取幼儿网上资格审核。资料审核期间,如对上传资料出现疑问,工作人员将通知家长按要求带原件到规定地点进行现场审核。
4.补录及资格审核
5月24日,资料审核期间,如对上传资料出现疑问,工作人员将通知家长按要求带原件到规定地点进行现场审核。
5.公示录取名单
5月28日,在“广州市黄埔区育蕾幼儿园”微信公众号和园公告栏公布公示录取名单。
六、注意事项
1. 双胞胎(多胞胎)网上报名只可在以下两种方式中任选其一,一经选定不得更改。第一种方式为“一号报名,同园录取”,用一个幼儿信息进行网上报名,务必在该幼儿姓名后备注(双胞胎或多胞胎信息);第二种方式为“多号报名,按实录取”,网上报名时填报两(多)张报名表、两(多)个幼儿资料。使用以上两种方式以外的其他方式报名的,一律取消2021年录取资格。
2.关于体检、注册及其他事宜,另行通知。体检合格者方入园。
七、招生咨询
幼儿园咨询电话:82594883-317
联系人:王老师
幼儿园监督电话:82594883-215
联系人:李老师
幼儿园电话接听时间:
8:30-12:30 14:30-16:00
区教育局招生政策咨询电话:
82116638、82392831;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
15774000770、13929751497;
网上报名技术支持QQ:
1668643901、2889915682。
广州市黄埔区育蕾幼儿园
2021年5月7日
查看更多
声明:本文由上哪学团队(微信公众号ID: shangnaxue)原创整理制作,转载请注明来源和出处,否则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