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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南沙区 | 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方案!






















    2021年广州市南沙区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

    根据《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穗教规字〔2021〕4号)要求,为做好我区幼儿园的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公正公开、平稳有序,特制定本《通知》。


    招生工作原则


    (一)属地管理。区教育局统筹全区幼儿园的招生工作,负责制定本区招生工作通知并组织实施;各镇街负责组织实施属地幼儿园的招生工作。

    (二)免试入园。幼儿园招生实行免试入园,除健康检查以外,不得对幼儿和家长进行任何形式的考试或测查。

    (三)公正公开。坚持依法依规,幼儿园招生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做好信息公示,保障招生工作公开、平稳、规范进行。


    招生对象



    优先满足适龄幼儿入园需求,小班入园年龄为3周岁(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期间出生)。

    教育部门举办的公办幼儿园招收本区户籍以及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非本区户籍适龄幼儿,大湾区南沙人才卡持卡人的适龄子女入园按相关规定办理。


    招生方式



    (一)教育部门公办幼儿园

    教育部门举办的公办幼儿园面向社会招生比例为招生计划数的90%。其中,教育部门举办的小区配套幼儿园,优先考虑符合“人户一致”条件的小区户籍幼儿入园,剩余学位面向社会进行分配,若90%的学位无法满足符合条件的小区户籍幼儿入园,需继续招收,直至达100%;若符合条件的小区户籍幼儿数量超过该园100%招生计划数,则由该园通过电脑派位等公开公平的方式进行分配。由各教育部门办园和区教育局组织实施。

    (二)其他公办幼儿园(含镇街公办园、国有企业公办园及村集体公办园,下同)。

    参照教育部门公办园,分别由各镇街制定辖内公办园招生细则,报区教育局备案后,向社会公布并组织实施。

    (三)民办幼儿园

    面向社会招生,由各幼儿园制定招生简章,经属地镇街审核后,报区教育局备案,向社会发布。其中,小区配套园应优先考虑小区业主子女入园。


    招生工作安排



    (一)公告

    1.公布幼儿园信息。区教育局将本区取得办园资格的幼儿园名单、办园性质、幼儿园地址、招生咨询和监督电话等信息在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网站和“南沙教育”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布。

    2.公布招生通知。区教育局将《2021年广州市南沙区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在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网站和“南沙教育”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布。

    3.公布招生简章。各级各类幼儿园通过本园公告栏、网站或微信公众号等向社会公布招生简章,内容包括招生人数、班数、收费项目、标准等。

    (二)报名

    1.第一阶段:教育部门办小区配套幼儿园,由各园具体组织实施,在5月10-11日完成。

    2.第二阶段:教育部门办非小区配套幼儿园及小区配套幼儿园剩余学位,采取网上报名,在5月14-16日完成。

    网上报名要求:5月14日9:00时至5月16日15:00时,由幼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登录南沙区幼招网(http://yey.gznsjy.net)进行报名。

    (1)每名本区户籍适龄幼儿最多只能填报1所教育部门办幼儿园志愿。

    (2)符合政策性照顾资格的非南沙区户籍适龄幼儿,在报名的有效时间内,向拟报名幼儿园递交报名材料,幼儿园初审后录入报名系统,参加电脑派位。

    (3)双(多)胞胎采用一号派位,同园录取的方式,相应招生名额在幼儿园原招生计划基础上增加。

    3.第三阶段:其他公办幼儿园和民办幼儿园,在5月底前完成,报名方式和要求按各自公布的招生细则和招生简章实施。

    (三)电脑派位(此项工作仅与教育部门办幼儿园有关)

    1.时间。5月19日进行电脑派位,南沙区公证处全程进行现场公证,当天公布电脑派位结果,家长可登陆“南沙区幼招网”查询。

    2.电脑派位过程。

    (1)按入园志愿将幼儿基本信息现场导入派位专用电脑。

    (2)电脑对导入的幼儿名单进行随机排序。

    (3)计算机对乱序随机后的每位幼儿分别赋予1个五位数随机号码(注:产生的随机号码范围从10000至99999,派号程序使用java内置的random函数设计,随机号码的产生无法由电脑程序设计员和操作员控制,事先无法预知,也与学生的报名顺序和基本信息无关)。

    (4)电脑将幼儿随机号码从小到大进行排序产生排位序号。

    (5)电脑按幼儿园招生计划,产生摇中名单和候补名单。

    (四)资格审核

    进入电脑派位已摇中名单的幼儿,监护人需在规定时间内携带幼儿园要求的有关资料,到对应幼儿园进行资格审核,具体时间由幼儿园通知。

    逾期不办理或经资格审核不符合报名条件、提供虚假材料或材料不齐全且未按幼儿园要求补齐的,一律取消其资格,由此产生的空缺名额,按候补名单的排位序号从小到大依次递补,幼儿园负责通知递补幼儿的监护人按幼儿园要求进行资格审核,直至额满为止。

    (五)公示和录取

    各幼儿园将录取名单在幼儿园公告栏公示3个工作日,并于6月30日前发出《新生录取通知书》。


    招生工作要求



    (一)统筹做好各类人员适龄子女的招生工作。按照国家、省、市及区政策性照顾规定,做好各类政策性照顾人员适龄子女的招生工作,落实对家庭经济困难儿童、残疾儿童等的政策宣传服务和资助,适龄孤儿、城镇低保家庭和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的适龄幼儿依据合法监护人申请优先入读普惠性幼儿园。

    做好港澳台幼儿入园指引,持有香港、澳门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居民或其随迁子女来我区接受学前教育的,按照“欢迎就读、一视同仁、就近入学”原则,平等享受我区随迁子女入园相关政策和学前教育公共服务。台湾子女就读幼儿园实行“欢迎就读、一视同仁、就近入学、适当照顾”的政策,按有关规定入园。试点在华南师范大学附属南沙幼儿园设立港澳儿童班,实行融合编班。

    做好适龄残疾幼儿入园工作,尊重特殊幼儿个体差异,各级各类幼儿园接收能坚持正常集体活动的残疾适龄幼儿入园随班就读,残疾程度较重的幼儿依据家长申请到特殊教育机构接受学前教育。

    (二)区教育局要加强招生工作的指导和管理,指导各类幼儿园按市、区有关政策要求开展招生工作,将招生工作与幼儿园日常管理、年度办学检查、办园行为督导等工作相结合,及时将市、区有关招生政策传达到幼儿园举办主体和幼儿园。对招生工作中出现的虚假宣传、违规收费、管理混乱、考试或变相考试入园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据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三)各镇街是辖内幼儿园招生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辖内幼儿园招生工作的指导、管理和监督,要加强对民办幼儿园招生计划和招生简章的审核,及时解决幼儿园招生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保证幼儿园招生工作有序开展。

    (四)各幼儿园要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园长任组长,负责本园招生工作。各园要加强对招生政策的宣传和培训力度,认真做好招生有关服务工作,进一步简化招生入学办理手续和证明事项,及时解决本园招生工作中出现的突出问题,保障招生工作有序开展。要结合新冠肺炎防控要求及本园实际情况,制定并落实本园招生有关工作的防控措施、应急预案,确保人员不聚集、不扎推、不逗留。

    (五)各招生单位要加强招生政策的宣传引导,主动向社会公开幼儿园招生工作信息。进一步完善招生监察工作机制,监督、检查招生政策和工作要求的贯彻落实情况,对招生工作中的违纪违规行为依据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六)各幼儿园要做好幼儿入园信息录入,及时按要求在全国学前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和广州市幼儿园信息管理系统录入新生信息。


    其他说明


    (一)本通知由广州市南沙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二)上级相关招生政策如有调整,按调整后的政策执行。


    01
    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政策性照顾学生清单


    序号

    类别

    对    象

    1

    优抚群体类

    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及现役军人的适龄子女

    2

    在穗消防部门工作的消防救援人员的适龄子女

    3

    合法领养或家庭寄养的孤儿

    4

    父母均长期患重病或失去监护子女能力的残疾人委托本市监护人照顾的适龄子女

    5

    特殊行业类

    父母均为从事地质勘探等长期野外工作,委托本市监护人照顾的适龄子女

    6

    殡葬工人的适龄子女

    7

    从事承担政府环卫作业工作服务连续两年及以上的环卫临时工适龄子女

    8

    进藏干部职工子女

    9

    人才类

    按规定引进的博士、博士后、外国专家的适龄子女

    10

    来穗工作的留学人员的适龄子女

    11

    高层次人才子女(含海外)

    12

    “优粤卡”持有人未成年子女

    13

    广州市人才绿卡持有人随迁子女

    14

    优秀异地务工人员子女

    15

    境外群体类

    海外华侨华人子女

    16

    持《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的外籍人员随迁子女(含未成年的持证人本人)

    17

    台胞子女

    18

    有突出贡献的港、澳人士的适龄子女

    19

    驻穗领事馆等外交人员的适龄子女


    02
    2021年南沙区各镇街托幼办招生联系电话


    序号

    镇街

    联系人

    咨询(监督)电话

    1

    万顷沙镇托幼办

    郭老师

    020-84524870

    2

    黄阁镇托幼办

    谢老师

    020-84688063

    3

    横沥镇托幼办

    郭老师

    020-84963555

    4

    东涌镇托幼办

    李老师

    020-84905521

    5

    大岗镇托幼办

    梁老师

    020-34986327

    020-34986866

    6

    榄核镇托幼办

    郭老师

    020-84928918

    7

    南沙街托幼办

    张老师

    020-84982998

    8

    珠江街托幼办

    麦老师

    020-84943621

    9

    龙穴街托幼办

    杨老师

    020-84940567

    03
    2021年南沙区幼儿园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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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南沙区幼儿园招生解读




    教育部门办园

    Q:

    南沙区教育部门办幼儿园有哪些,南沙区幼儿园招生方案可以在哪里查询?


    A:

    南沙区教育部门办幼儿园有:南沙区第一幼儿园(总园区、丰庭园区)、南沙区第二幼儿园(万科园区、龙光园区)、南沙区第三幼儿园、华南师范大学附属南沙幼儿园、南沙区实验幼儿园、南沙区湾区实验幼儿园。南沙区幼儿园招生方案在“南沙教育”微信公众号、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gzns.gov.cn/)公布,各幼儿园具体招生简章可留意幼儿园公告栏或微信公众号。





    Q:

    南沙区教育部门办幼儿园电脑派位的招生对象是哪些?


    A:

    南沙区教育部门办幼儿园招生对象为3周岁(即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南沙区户籍以及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非本区户籍适龄幼儿,大湾区南沙人才卡持卡人的适龄子女入园按相关规定办理。





    Q:

    南沙区教育部门办幼儿园电脑派位招收插班生吗?


    A:

    不招收,仅招收小班新生。




    Q:

    南沙区集体户口的幼儿可以报名参加教育部门办幼儿园电脑派位吗?


    A:

    可以。适龄幼儿为南沙区户籍,可参加南沙区教育部门办幼儿园电脑派位。




    Q:

    小孩和父(母)一方是南沙区户籍,但是父(母)另一方非南沙区户籍。小孩可以参加教育部门办幼儿园电脑派位吗?


    A:

    可以。适龄幼儿为南沙区户籍,可参加南沙区教育部门办幼儿园电脑派位。




    Q:

    幼儿户口正在办理迁户,有可能到报名时还拿不到落户南沙的户口本,是否可以报名参加幼儿园电脑派位?


    A:

    不可以。幼儿户籍以户口薄为准。




    Q:

    在哪里可以查到教育部门办幼儿园电脑派位的招生计划?


    A:

    “南沙区幼招网”将在5月17日公布教育部门办幼儿园电脑派位招生计划。




    Q:

    电脑派位招生什么时候报名?如何进行报名?


    A:

    (1)报名时间:2021年我区教育部门办幼儿园电脑派位招生采取网上报名方式(网址http://yey.gznsjy.net),该报名系统自5月12日起正式上线,5月12日上午9:00时前仅供家长查阅相关信息,不能进行报名,开通报名的时间为5月14日上午9:00时。

    (2)报名方式:①南沙区户籍幼儿:幼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登陆“http://yey.gznsjy.net”报名;②符合政策性照顾资格的非广州市户籍适龄幼儿:幼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报名的有效时间内,向拟报名幼儿园递交报名材料,幼儿园初审后录入报名系统。




    Q:

    幼儿身份证号码填错了怎么办?


    A:

    幼儿信息填写完毕提交后不能修改,所以请家长认真核对后才提交,如电脑派位拟录取审核发现身份证号不符合,将取消录取资格。




    Q:

    报名何时截止,逾期还能补报吗?


    A:

    南沙区户籍适龄幼儿网上报名截止时间为5月16日下午15:00时,逾期不能补报。所有信息填报必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提交,信息提交后不能修改,未提交的报名信息不予生效。




    Q:

    电脑派位什么时候进行,如何查询派位结果?


    A:

    5月19日上午10:00开始进行电脑派位,当天公布摇中的幼儿名单;家长可在当天15:00后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派位结果。




    Q:

    最多可以填几个教育部门办幼儿园志愿?


    A:

    每名南沙区户籍适龄幼儿只能填报1所教育部门办幼儿园志愿。




    Q:

    双(多)胞胎如何报名?


    A:

    双胞胎(多胞胎)参加教育部门办幼儿园电脑派位方式是“一号派位,同园录取”,网上报名必须共用同一个报名编号并备注双胞胎或多胞胎信息,一旦摇中,经审核后办理同园入读手续,相应名额在幼儿园原招生计划基础上增加。




    Q:

    电脑派位摇中后就能代表幼儿被正式录取了吗?


    A:

    不是,电脑派位摇中的幼儿的监护人必须按幼儿园的通知和要求,携带齐相关材料到幼儿园办理现场资格审核,资格审核通过后才算被正式录取。




    Q:

    资格审核所需材料有哪些?


    A:

    需以下原件和复印件(具体以幼儿园通知为准):

    (1)户口薄。

    (2)监护人二代身份证。

    (3)幼儿保健手册及预防接种证。

    (4)幼儿园要求的其他有关资料。












    Q:

      教育部门办小区配套公办幼儿园“人户一致”学位。


    A:

    适龄幼儿户籍地址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提供的有效实际居住地证明(房产证明、购房协议)地址一致,简称(人户一致)。其中: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拥有幼儿园园舍所在小区房产100%份额,符合以下三种情况中任一种均视为符合该项条件:

    (1)该房屋产权人仅为幼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以房产证为准);

    (2)该房屋产权人为幼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及他人,但该房产为幼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唯一房产(以房产证及房屋交易中心出具的查册证明为准);

    (3)该房屋产权仅属于幼儿祖辈,幼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名下无房产,且该房产是幼儿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长期居住地(以房产证、房屋交易中心出具的查册证明为准)。





    Q:

      港澳(台)适龄儿童入园问题。


    A:

    及时向港澳台幼儿发布招生指引信息。持有香港、澳门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居民或其随迁子女来我区接受学前教育的,按照“欢迎就读、一视同仁、就近入学”原则,平等享受我区随迁子女入园相关政策和学前教育公共服务。台湾子女就读幼儿园实行“欢迎就读、一视同仁、就近入学、适当照顾”的政策,按有关规定入园。





    Q:

    资格审核不通过造成的空缺学位如何处理?


    A:

    经资格审核发现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提供虚假材料或证材料不齐全且未按时补齐的,以及未按时前往幼儿园参加现场资格审核,一律取消资格,其空缺名额按电脑派位排位序号从小到大由后续幼儿依次递补。由幼儿园通知后续排位序号的监护人,于补录期间进行递补资格现场审核,直至完成电脑派位招生计划。




    Q:

    如何获知幼儿园最终录取名单和监督幼儿园资格审核工作?


    A:

    各幼儿园最终录取名单将在资格审核后通过各幼儿园宣传栏或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如有异议,家长可拨打相应投诉电话进行反映。




    其他公办幼儿园

    Q:

    其他公办幼儿园如何招生,招生方案如何查询?


    A:

    镇街属公办幼儿园、村集体公办幼儿园,国有企业公办幼儿园,具体招生细则由其各镇街制定,招生简章由各公办幼儿园制定,具体可向所属的镇街托幼办咨询,各镇街托幼办咨询电话、各公办幼儿园咨询均在“南沙教育”微信公众号、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gzns.gov.cn/)公布。





    民办幼儿园

    Q:

    民办幼儿园如何招生,招生简章如何查询?


    A:

    民办幼儿园面向社会招生,具体招生简章由幼儿园制定并在各镇街审批备案后,向社会公布,报名方式及资格审核按其招生简章操作,具体可咨询幼儿园,各幼儿园咨询电话均在 “南沙教育”微信公众号、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gzns.gov.cn/)公布。





    信息来源:南沙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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