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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9月30日前入住!深圳学位申请10区特殊房产材料超全汇总!不同房子材料大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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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30日前入住!深圳学位申请10区特殊房产材料超全汇总!不同房子材料大不同!

    每年准备小一入学材料都是一件令家长头疼的事情!


    尤其是住房材料,申请公办至少需要租赁凭证、房产证、特殊住房材料其中一种。


    尤其是特殊住房材料最麻烦


    • 宝安区必须在9月30日提前一年入住

    • 商务公寓必须提供无房证明

    • 集体宿舍需提供至少4种证明材料

    • ……


    今天深圳幼升小君就来详细说一下特殊住房证明材料具体要求,其中还包括不属于特殊住房但情况特殊的。


    文章很长,家长们可以分享转发,收藏起来慢慢看~


    01



       罗湖区  



    1、已办理改手续的住房、购买的保障性住房、特区原居民手续齐全的(属于原住居民祖屋的,由辖区社区工作站开具相应证明)自有住房可视为住宅类商品房。


    2、申请学位的自有房产父母或监护人必须拥有≧51%的产权。


    3、军产房、集资房、自建房、商务公寓  


    分别提供下列材料并实际居住,按特殊房产处理,不予积分。


    军产房提供住房军产证或军产房所属部门出具的购房证明(附付款凭证);


    单位自建房、集资房出具购房合同和交款收据;


    自建房提供“二证一书”或股份公司(或社区工作站)出具的住房证明材料;


    商务公寓提供住房产权证明(父母在本市没有住宅房产并实际居住)。


     4、祖辈房(祖父母、外祖父母) 


    居住在祖辈房(祖父母、外祖父母)的适龄儿童及父母须和祖辈在同一个户口本并实际居住,父母在本市没有住宅类房产


    5、2020年4月30日前未入伙的住房 


    购房合同不能作为学位申请依据,申请者应先在现住址地段学校申请,住址变动后再申请转学插班;8月31日前能入伙的,由学校视学位情况决定是否接受申请。


    ★关于时间结点问题:文章整理的是2020年入学的,2021入学可以按照实际情况把以上日期延后一年计算


    6、租房居住的租赁用途必须为“住宅或“商住两用”。

     政府公租房和《保障性住房租赁合同》为有效的租房凭证。


    7、租房和住祖辈房、集体宿舍、商务公寓的适龄儿童父母(监护人)在本市有无住宅类房产和是否连续、实际居住以市政府相关部门的人口居住登记信息系统和网格管理系统核验为准。


    受理申请后,除了联网信息比对,学校也可能联合相关部门上门家访。

    申请人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果没有如实填报,将取消公办学校申请资格。


    8、住单位职工(集体)宿舍  


    父母应为该单位正式员工,住房属所在单位所有。申请人提供房屋产权证明,父母(或监护人)与所在单位的工作关系证明和显示父母,在本市没有其他住宅房产并在该宿舍实际居住(网格登记连续满一年以上)的,按特殊房产处理。不予积分。


    扫码回复“无房证明

    查看无房证明理和打印流程


    02


       福田区  



    1、特殊住房需提交材料  



    属于军产房的,提供住房军产证或军产房所属部门出具的购房证明(附付款凭证),及辖区社区工作站出具的实际居住证明;


    属于集资房的,应出具购房合同和交款收据,并由辖区社区工作站出具住房证明材料和实际居住证明;


    属于自建房的,应提供辖区街道办或社区工作站出具的住房证明材料和实际居住证明;


    属于原住居民祖屋的,由辖区社区工作站开具相应证明;


    属于商务公寓的,提供房产证(不动产登记证)及辖区社区工作站出具的实际居住证明;

    属于单位宿舍的,需提供以下材料:


    (1)监护人所在工作单位提供拥有该住房的合法使用权证明材料(房产证或租赁凭证,如提供租赁凭证需符合初始发证日期的要求);

    (2)监护人工作关系证明(社保缴纳清单);

    (3)辖区社区工作站出具的实际居住证明;

    (4)家庭在深圳市无房证明。

    ★ 分配给单位再转租给员工的公租房、人才房等视为单位宿舍。


    2、购买的房产尚未入伙  


    2020年9月1日前未入伙的住房,其购房合同不能作为学位申请依据,申请者应先在现住址地段学校申请,住址变动后再调剂学位。


    3、政策性住房(安居房、公租房等


    提供监护人与住建部门登记备案的政策性住房的《购房合同》或《租赁合同》;


    4、使用祖父母商品房 


    祖父母(外祖父母)在学校报名地段购房,且祖孙三代户口均在该房产。


    扫码回复“租赁

    查看租赁办理时间和流程

    (福田区9月30日截止)

    03


       南山区  



    1、未入伙的住房 


    持有《购房合同》但要2020年9月1日后才入伙入住的,不接受申请。(2021年入学要求:可把以上日期延后一年,也就是2021年9月1日后才入伙,不接受申请)


    该类学生应先到现居住学区申请,待正式入伙入住后,按南山区中小学转学插班细则办理,但不保证就近入读。


    2、已入伙的住房 

    但《房产证》正在办理中的,网上填表时选择填写“购房合同号”。


    3、购房户是指父母产权在51%(含)以上


    父母产权在51%(不含)以下的可按购房类申请,但分值较低。购房时间以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登记日期为准,已办有房产证的,购房合同上的日期无效。


    4、祖父母(外祖父母)购房


    儿童及其父母的户籍与购房者在同一个户口本上时按 “购房”类填写;


    户口不在同一个户口本但能提供本市公证处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材料的,按“租房”类填写不再要求其提交租房合同,网上填表时无需填写“租赁合同号”,系统将自动默认为租房;


    以上两种情况均需要提供由居委会开具的居住证明。


    5、父母不能以购买或租赁的写字楼或商铺申请学位;在同一套住房内有多户居住者,公办学校只接受一户家庭的报名申请。


    6、购合法集资房及自建房的  


    应提供合法房产证明,尚未办理好房产证的集资房、自建房,若能提供街道查违办或社区工作站的相关证明及购房发票等材料,即可按“购合法集资房、自建房”填写,网上填表时,无需填写“房产证号”,系统将自动默认为“购合法集资房、自建房”。


    租住政府周转房的填表时选择此项后系统将默认为“政府周转房”无需填写“租房合同号”。


    7、在单位集体宿舍居住者 


    提供单位购买此房的《房产证》或《购房合同》;或者单位租用此房的《深圳市房屋租赁凭证》。


    同时家长提供单位分房证明、居委会出具的居住证明及父母缴纳水电费的证明,居住年限以截止到网上报名开始前父母连续缴纳房屋水电费发票的时间为准。


    网上填表时 “租赁合同号”一栏系统默认为集体宿舍或者单位宿舍。


    8、2018年起,申请人拥有商务公寓的,本人及家庭在深圳确实没有购房的(即唯一住房),允许用来申请学位。


    04


       龙岗区  




    (一)、住房材料(提供以下资料中的任一种,且都要求是住宅类房屋,房产所在土地用途为住宅或者商住两用)


    1、房产证明和购房合同  


    提供深圳市国土部门出具的真实有效的房产证明,产权人必须是父亲或母亲或父母共有且产权份额大于50%;



    已购房但房产证原件在银行抵押的,提供加盖银行公章的房产证复印件;


    已购房但房产证尚未办理的,提供国土部门统一样本的购房合同原件(须有国土部门的备案号)和缴款发票原件(如缴款发票尚未办妥且在深圳市无其它房产的,可提供国土部门出具的不动产信息查询结果单)

    如果权利人不是父母,是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的,该生须与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在同一户口本上,并按特殊住房处理


    2、祖屋、军产房、集资房、自建房和集体宿舍住房资料  


    ①属于原住居民的祖屋类别的,应由辖区居委会开具相应证明材料;


    ②属于军产房类别的,提供住房军产证或军产房所属部门开具的证明,以及辖区居委会出具的实际居住证明;


    ③属于集体宿舍类别的,所住集体宿舍应属合法住房且取得房产证。适龄儿童父母提供房产证复印件和所在工作单位及辖区居委会开具的住房证明材料;




    ④属于集资房类别的,应出具购房收据或合同,并由辖区居委会开具住房证明材料;








    ⑤适龄儿童父母在深圳自建房屋居住的,应提供辖区街道办事处开具的房屋不属于“查违拆违”对象的证明材料。






    05


       宝安区  



    1、属于自购商品房


    提供宝安区原房地产权登记部门或现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真实有效的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以下统称“房产证”)。



    已购房但证件原件在银行抵押的,提供加盖银行公章的房产证复印件或购房合同复印件、住房贷款合同原件。


    已购房但房产证尚未办理的,提供经国土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原件及购房发票原件。



    产权登记人须是学生的直系亲属(父亲、母亲、爷爷、奶奶、外公、外婆),且所占份额须≥51%


    如产权登记人是学生的爷爷、奶奶、外公、外婆的,该生须与他们在同一户口本上;或通过公安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儿童父母结婚证、儿童出生证等材料来体现。


    2、属于祖屋、安居房、集体宿舍、自建房等特殊住房类型的

    根据类别提供相应的证明,持特殊住房申请学位的,申请人须是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


    ★开证明时间:祖屋、集资房、自建房、集体宿舍、社保清单等有关证明须于招生工作开始前一个月出具。


    ①属于本地原住居民的祖屋的:

    提供社区居委会出具的证明。(祖屋的入住时间不能早于儿童父母的出生时间)。




    ②属于购买安居房、经济适用房的:

    提供与住房主管部门签订的购房合同或房产证。


    ③属于企业人才住房的:

    提供住房主管部门的备案文件、购房企业与人才签订的租赁合同、劳动聘用合同和企业用户为该员工打印的社保清单。


    ④属于租住保障性住房的:

    提供与住房主管部门签订的租赁合同。


    ⑤属于军产房的:

    提供住房军产证或军产房所属部门出具的证明,以及辖区居委会出具的实际居住证明。








    ⑥属于集资房的:

    出具购房收据和有效合同,并提供辖区居委会出具的实际居住证明。




    ⑦属于自建房的:

    提供历史遗留违法建筑普查申报回执和社区工作站出具的自建房证明。




    ⑧属于集体宿舍的,要提交以下材料:



    1)单位与该员工签订的合法有效的劳动合同;

    2)单位为该员工购买社保的证明即员工的社会保障卡和社保清单;

    3)单位或法人的产权证明

    集体宿舍属于商品房的,提供单位或法人的房产证或购房合同;

    集体宿舍为租房的,提供单位或法人的商住或住宅租赁材料;

    集体宿舍是自建房的按上述第七款提供材料;

    其它特殊类房,提供单位或法人的相应房产的证明资料;

    4)加盖单位公章和辖区居委会公章的集体宿舍证明




    ★宝安区特殊住房入住提醒:2021入学的家长,使用特殊住房申请学位的,必须在2020年9月30日之前入住(实际居住),也就是这个月30日,还没入住家长们得抓紧时间了!



    关于资料时限:



    住宅类《房屋租赁凭证》、保障性住房租赁合同及其他类特殊住房的资料时限:


    2020年秋季及以后入学的,须入学前一年的3月31日前办理。


    ★因为疫情原因,2021入学的宝安区延迟了住房材料等办理时间,是2020年8月31日之前办理




    ★备注

    办理时间以登记(备案)盖章时间为准。

    租赁期限的终止时间,必须是入学当年的12月31日之后。


    06


       龙华区  



    1、“房屋用途必须是住宅或是商住两用”政策


    用来申请学位的房屋用途必须是住宅或商住两用,不能是其他用途,如商铺、厂房、仓库、办公、商务公寓等。


    2.、家长用集体宿舍申请学位时,要提交集体宿舍合法、有效的产权证明材料。


    集体宿舍类别提交材料  


    (1)提供单位与该员工签订的合法有效的劳动合同文本;
    (2)单位为该员工购买社保的证明即员工的社会保障卡和社保清单;
    (3)单位或法人的产权证明
    集体宿舍属于商品房的,提供单位或法人的房产证或购房合同;
    集体宿舍为租房的,提供单位或法人的商住或住宅租赁合同;
    其它特殊类房,提供单位或法人的相应房产的证明资料;
    (4)加盖单位公章和辖区居委会公章的集体宿舍证明,集体宿舍证明样稿如下:




    ★提示:上述4种证明材料的单位、公章或法人必须一致。


    集体宿舍用途必须是商住两用或住宅,商铺、厂房、仓库、办公、商务公寓不用能来申请学位。


    3、集资房:


    出具所在社区股份公司(或政府、事业单位等)购房收据和合同,并提供辖区居委会开具的住房证明材料


    非社区股份公司、政府、事业单位出资承建的房产,不属于集资房类别。


    4、自建房:


    提供辖区街道办事处开具的房屋不属于“查违拆违”对象的证明材料。

    (已在“历史遗留办”办理回执的,提供该回执和辖区居委会开具的住房证明材料)


    5、 原住居民的祖屋:


    提供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合法有效房产证明及《股权证》、所在股份合作公司和社区居委会证明。


    6、安居型住房:


    现行的安居型住房分为两类——公共租赁房安居型商品房


    公共租赁房提供与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或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签订的租赁合同;


    安居型商品房类别的,提供购房合同或房产证。

    (如属企业型人才房的,还需要提供个人与单位签订的小合同,所属企业需将住户信息到住建部门进行备案)


    7、军产房:


    提供住房军产证或军产房所属部门开具的证明,以及辖区居委会出具的实际居住证明。


    8、关于自购商品房的说明提供国土部门出具的真实有效的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


    已购房但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原件在银行抵押的,提供加盖银行公章的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复印件;


    已购房但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尚未办理的,提供国土部门统一样本的购房合同原件。


    产权登记人须是学生的直系亲属(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之一,且所占份额须≥51%


    如产权登记人是学生的祖父母、外祖父母之一的,该生须与他们在同一户口本上,未在同一户口本上的,需提供亲属关系证明


    9、私人交易购买了一套房屋,没有在国土局备案,有律师见证书,此类房屋申请学位说明,深圳市司法局下发《关于严禁为违法建筑销售行为提供公证和律师见证服务的通知》中明文禁止公证机构和律师为违法建筑买卖提供相关公证和见证服务。


    国土部门也明确指出:若交易行为违法,即便有律师见证,交易合同仍然无效。此类持“律师见证书”的私人之间买卖的房屋不能用来申请学位。


    07


       盐田区  



    1、属于自购房的 


    自有产权房的,购房手续需在2020年4月1日前完成。(2021入学的需在2020年7月1日之前办理好)


    (1)提供房产证明的,用途必须为住宅,产权人须为父亲或母亲或父母共有,产权房产权份额须大于50%(含50%);


    (2)已购房但房产证原件在银行抵押的,提供加盖银行公章的房产证复印件;


    (3)已购房但房产证尚未办理的,提供国土部门统一样本的购房合同原件(须有国土部门的备案号)和缴款发票原件;


    (4)提供其祖辈在学区内自有合法房产的,该儿童的户口需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父母均在同一户口本上其它亲戚朋友的产权房不予认可。


    2、属于租房的 


    (1)必须是盐田区房屋租赁部门出具的住宅或商住两用出租屋,不能是商铺、厂房、仓库、办公场所等;


    (2)若住宅承租人是祖辈该儿童须与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在同一户口本上,其它亲戚朋友为承租人的租赁凭证或与房东私签租房协议不予认可;


    3、祖屋、军产房、集资房、自建房、廉租房及集体宿舍  


    (1)属于原住居民的祖屋类别的,应由辖区居委会开具相应证明材料;


    (2)属于军产房类别的,提供住房军产证或军产房所属部门开具的证明,以及辖区居委会出具的居住证明;


    (3)属于集资房类别的,应出具购房收据或合同,并提供辖区居委会开具的住房证明材料;


    (4)自建房屋居住的,应提供辖区街道办事处开具的房屋不属于“查违拆违”对象的证明材料;


    (5)住廉租房的,到盐田区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办理证明材料;


    (6)属于集体宿舍类别的,提供父母单位集体宿舍合法租赁凭证或房产证复印件、父母所在工作单位及辖区居委会开具的住房证明材料。

    由居委会或单位开具的居住证明材料,学校收验原件。


    08


       坪山区  



    1、属于自购房产类别的:


    (1)房屋用途必须是住宅或商住两用,不能是商业性质、公寓、商铺、厂房、仓库、办公等。


    (2)提供深圳市国土部门出具的真实有效的房产证(不动产权登记证),产权人须是父亲或母亲或父母共有;


    如果房屋产权登记人不是父母,是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该生(或该生父母)须与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在同一户口本上


    不在同一个户口,可提供该生父母与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在同一户口本上的相关资料或者村委出具证明为亲属关系,并还需提供该生的出生证明原


    (3)已购房但房产证(不动产权登记证)原件在银行抵押的,提供加盖银行公章的房产证复印件和缴款发票原件。


    (4)已购房但房产证(不动产权登记证)尚未办理的,提供国土部门统一样本的购房合同原件(须有国土部门的备案号)、缴款发票原件;

    若是刚交付使用的新楼盘,还需提供入伙通知书。


    2、属于租房类别的:


    (1)凭证(红本)与信息(蓝本)的房屋用途必须是住宅或商住两用,不能是商铺、厂房、仓库、办公、公寓等。


    (2)如果住宅承租人不是父母,而是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该生(或该生父母)须与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在同一户口本上;


    若不在同一个户口本,可提供该生父母与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在同一户口本上的相关资料或者村委出具证明为亲属关系,并还需提供该生的出生证明原件。


    3、公租房 


    需提供与住建部门或受住建部门委托对公租房进行管理的单位签订的租赁合同。


    4、原住居民的祖屋  


    如果没有合法产权证明,应提供以下材料:


    (1)股份公司股份证;

    (2)由股份公司开具的祖屋证明;

    (3)至少提供该房屋2020年1、2、3月份的水费或电费缴费单据。(2021入学需提供2021年1、2、3月份的)




    5、属于特殊房产类别


    包括军产房、集资房、自建房、集体宿舍、回迁房、统建楼及其他无合法产权的房屋


    (1)属于军产房类别的,提供住房军产证或军产房所属部门开具的证明,以及社区工作站出具的居住证明。




    (2)属于集体宿舍类别的,适龄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须与该宿舍权利人或承租人(以下简称雇主)具有雇佣关系并提供以下材料(提交材料时请按照下面顺序排列)。



     ①集体宿舍的产权证明,即该宿舍属于雇主所有的房产证,或不动产登记证,或经相关部门备案过的租赁凭证,或租赁信息等证明材料。


     ②适龄儿童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与雇主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


     ③雇主为适龄儿童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购买社保的相关证明,即社保卡和社保清单


     ④雇主和居委会出具的适龄儿童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居住在该宿舍的住房证明。




    ★备注:适龄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需在该单位集体宿舍实际居住满1年,需进行社保缴纳证明与集体宿舍证明相互印证。 


    以集体宿舍类住房材料申请学位的,要求集体宿舍证明、集体宿舍产权证明、劳动合同以及社保证明,这四种证明材料所体现的工作单位及其公章必须一致。集体宿舍提供租赁信息(蓝本)资料,不计算积分


    (3)属于集资房、统建楼类别


    应出具购房收据或合同,并提供社区工作站开具的住房证明材料。




    (4)属于自建房类别的


    应提供居委会开具的住房证明并到土地监察部门开具不属于“查违拆违”对象的证明材料,并且至少提供该房屋2020年1、2、3月份的水费或电费缴费单据。(2021入学需提供2021年1、2、3月份的)




    (5)属于回迁房类别


    需提供原回迁房户主与房地产开发商签订的相关合同或凭据。


    09


       光明区  



    1、购买商品房 


    儿童父母在学校招生地段内的有效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或购房合同(所购商品房需在国土部门备案,入学当年入住)或购安居房、保障房的购房合同。


    2、公租房 


    直接提交住建部门出具的《公租房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日期(证件签发日期)须在2019年的3月31日前(2020年入学要求),有效期截止日期须在2020年9月30日以后,承租人必须是儿童的监护人。


    ★2021入学的和租赁凭证备案日期一样,推迟到2020年7月31日之前办理。


    3、祖屋 


    提供社区证明。




    4、集资房 


    提供经社区或其他合法集资单位的购房合同和收款收据,并提供辖区居委会出具的集资房证明。




    5、自建房 

    提供政府部门开具的房屋不属于“查违拆违”对象的证明材料或报建手续回执(适龄儿童监护人已在相关材料中备案)。


    6、集体宿舍 


    提供所在单位开具并签有居委会或派出所意见的集体宿舍证明、集体宿舍的房产证明、与单位签订的合法有效的劳动合同、深圳市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在社保部门或职能部门网站上打印,清单上的单位需与集体宿舍所在单位一致)。




    10


       大鹏新区  



    1、房产证明和购房合同


    提供我市国土部门出具的真实有效的房产证,产权人必须是父亲或母亲或父母共有且产权份额大于50%。(不含50%)


    已购房但房产证原件在银行抵押的,提供加盖银行公章的房产证复印件及国土部门出具的不动产信息查询结果表;


    已购房但房产证尚未办理的,提供国土部门统一样本的购房合同原件(须有国土部门的备案号)和已缴纳的首期款发票或每月银行按揭还款对账单(2-3张即可),如缴款发票尚未办妥可提供国土部门出具的不动产信息查询结果单。


    如果权利人不是父母,是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的,该生须与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在同一户口本上;或提供亲属关系证明,并按特殊住房处理。

    2、公共租赁房


    提供与住建部门签订的保障性住房租赁合同


    3、人才住房 

    提供购房合同或与住建部门签订的保障性住房租赁合同。


    4、祖屋 (含原住民拆迁安置房)


    属于原村民祖屋类别的,应由辖区居委会开具相应证明材料(祖屋证明)。




    5特殊住房材料 


    (1)属于军产房类别的


    提供住房军产证或军产房所属部门开具的证明,以及辖区居委会出具的实际居住证明;




    (2)属于集体宿舍类别


    适龄儿童父母须与该宿舍权利人或承租人(以下简称雇主)具有雇佣关系,须提供以下材料(提交材料时按照以下顺序排列):


    a.该宿舍属于雇主所有的房产证、不动产权登记证或租赁合同、租赁信息等证明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


    b.适龄儿童的父母与雇主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雇主为适龄儿童的父母缴纳社保的相关证明


    c.雇主和居委会出具的适龄儿童父母在该宿舍的居住证明(集体宿舍证明)。




    (3)属于统建房、集资房类别的


    应出具购房收据或合同(仅限第一手交易合同),并提供辖区居委会开具的住房证明材料(此类住房只限于原村民居住,非原村民购买的不纳入);




    (4)适龄儿童父母在深圳自建房屋居住


    应提供辖区办事处开具的房屋不属于“查违拆违”对象的证明材料或报建手续回执。




    (5)属于商务公寓类别的


    除提供合法证明材料外,还应提供国土部门出具的不动产信息查询结果单,证明该商务公寓为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市内唯一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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