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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2019深圳中小学转学插班指南!10区都在这!

    每年都会有很多家长询问转学插班的问题,深圳每个区转学插班都不太一样,今天分享2019深圳10区的政策,各位2020年有打算的家长请仔细阅读,提早做好准备。


    福田区


    福田区2019年转学插班申请工作即将开始,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 申请地点
    实际居住地所属地段学校。


    ✎ 申请及验核材料时间
    2019年6月27日至7月5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00)


    ✎ 所需材料
    1、转学插班材料参照《福田区2019年公办小学/初中一年级新生报名指南》的要求提供;
    2、原就读学校出具的国家学籍卡(无国家学籍的港澳籍学生由原学校开具就读证明);


    ✎ 录取公布时间
    7月11日下午5:00前由学校通知家长是否被录取。


    ✎ 温馨提醒
    1、因转插学位异常紧张,所有转学插班申请按积分排序,但不保证能被录取。
    2、按照省、市相关学籍管理规定,已在福田区内就读的学生以及小学(初中)起始年级第一学期、毕业年级第二学期的学生,原则上不予转学
    3、自2016年起,由于非深圳户籍考生在深圳市必须要有三年完整初中学籍,不建议非深户籍初中学生申请插班,望家长了解深圳市中、高考相关政策,详情可请登录“深圳招考网”了解。
    4、如有疑问可咨询学校或拨打教育局咨询电话:82918379。


    罗湖区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的实施细则(试行)》(粤教基〔2014〕24号)有关规定和国家、省、市有关消除大班额的要求,现将秋季转学插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申请对
    (一)公办学校申请对象
    1.非罗湖就读的罗湖户籍学生,父母在学区合法居住(含学区地段内购房或学区地段内租房,租房需租住满一年或以上,且提供《租赁凭证》、《无房证明》和《内地居民采集表》);
    2.非罗湖就读的深圳其他区户籍学生和享受相关政策优惠人员子女,父母在学区购房并实际居住。
    (二)民办学校申请对象
    不符合以上公办学校转学插班条件,但符合深圳市就读条件的其他学生可申请转学插班至民办学校。由于非深圳户籍考生在深圳参加中考应有三年完整初中学籍,不建议非深户籍初中学生申请转学插班(深圳市中、高考相关政策请登录“深圳招考网”了解)。


    ✎ 申请材料(验原件)
    1.符合上述公办学校转学插班条件的申请人按照《罗湖2019年小学/初中一年级学位申请指南》的要求提交申请材料(《罗湖2019年小学/初中一年级学位申请指南》请在“深圳市罗湖教育应用网”查询);申请转学插班至民办学校的申请人必须符合《深圳市非深户籍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管理办法》规定的就读条件: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本市具有使用功能居住证,在本市连续居住满一年,且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满一年。
    2.原就读学校出具的国家学籍卡。


    ✎ 时间、程序及有关要求
    1.符合公办转学插班条件的申请学生请于6月27日—30日登陆“罗湖教育应用网—学位申请”,进入“公办转学插班网上预申请”系统填写申请信息。于7月2日当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00)带齐申请材料到申请学校验证。
    2.申请转学插班至民办学校的,从即日起至7月4日前直接向拟申请转入的民办学校提交申请材料,各民办学校初审合格后,于7月5日报罗湖区教育局一楼招生咨询室(民办学校窗口)审定。
    3.申请学校根据学位数量按申请学生的类别/积分顺序录取。若地段学校没有学位,服从调剂的,尽量统筹调剂,不服从调剂的不再安排。住房学位已锁定的请申请转学民办学校(房屋是否锁定,可登陆“罗湖教育应用网—学位申请”,进入罗湖区学区房查询)。
    4.查询审核结果时间:7月10日。
    查询录取结果时间:家长于8月30日到学校查询转学申请结果。(因学生转出一般要在开学前才能确认,因此学校是否有学位要待转出学生确认后才能确定。)


    龙华区


    为了做好龙华区2019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转学插班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 受理时间
    2019年6月25日11:00 — 2019年6月30日17:00


     受理条件
    (一)原则上只受理深户;
    (二)公办学校有空余学位;
    (三)小一、初一第一学期,不受理转学插班。


    ✎ 受理学校
    根据前期转出情况的调查,结合学校实际情况,部分学校个别年级可能有学位,名额视学校最终学位情况而定,拟受理插班申请学校名单如下:
    1、广培小学、华南实验学校(小学部)、龙华区实验学校(小学部)、清泉外国语小学、上芬小学、书香小学、民顺小学、玉龙学校(小学部)、龙华区第三实验学校(小学部)、民治小学、丹堤实验学校(初中部)、龙华区实验学校(初中部)、玉龙学校(初中部),以上学校接受居住在学区内的转学插班申请。
    2、教科院附属外国语学校(地址:油松路与工业路交汇处龙津城市更新单元)、龙华第三小学(地址:华胜街668号龙华执法队停车场):接受居住在龙华街道范围内的转学插班申请。
    3、龙华第三外国语学校(地址:龙华区环观中路20 号原党校观澜二中侧门旁):接受居住在观澜街道、福城街道、观湖街道范围内的转学插班申请。
    以上学校具体插班年级见附表,其他学校因班额大,暂无学位空余,不受理转学插班申请。


    ✎ 录取原则
    按“先类别后积分”进行排序(同等条件优先录取从外省市转入龙华就读的龙华户籍学生),空缺学位录满为止,不保证就近安排和能被录取。


    ✎ 受理程序
    1.公告信息(2019年6月24日):学校将本校招生范围、申请时间、申请程序、申请条件、录取时间、咨询电话、上级部门投诉电话等有关信息在学校门口予以公告。
    2.网上报名(2019年6月25日11:00 — 2019年6月30日17:00):公办学校有学位且符合受理条件学生在“深圳市龙华区基础教育”(网址:http://lhxqjy.sz.edu.cn/)-“家长服务通道”-“公办转学插班”系统中申报并上传相关资料。
    3.学校初审(2019年7月1日-7月3日):受理学校对插班生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则进入信息比对环节,但不代表一定有学位安排。
    4.信息比对(2019年7月4日-7月11日):区教育局将初审通过的学生信息发送至“市政府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平台”数据资源库进行信息比对。
    5.材料复核(2019年7月12日-7月16日):若家长对比对结果有异议,可带齐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报名学校申请复核。
    6.教育局审批(2019年7月17日-7月18日):区教育局对学校上报的拟录取名单进行审批。
    7.家长查询录取结果(2019年7月19日18:00):家长可登录“深圳市龙华区基础教育网”(网址:http://lhxqjy.sz.edu.cn/)-“家长服务通道”-“公办转学插班”系统查询录取结果。
    8.办理注册手续:家长按学校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前往学校注册,不按时注册视为主动放弃该学位。


    ✎ 所需材料
    转学插班材料按《关于做好龙华区2019-2020学年度义务教育阶段新生招生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提供,深户学生提供三方户口本(父、母、学生)、出生证、房产资料、内地居民采集表(该表可在租赁部门打印)、原就读学校出具并加盖公章全国学籍信息卡或就读证明(无全国学籍),市内转学的需提供深圳市学籍号,深户租房的需提供不动产权信息单。


    ✎ 温馨提醒
    1.因转学插班学位异常紧张,所有转学插班申请按类别积分排序,但不能保证被录取,未被录取的学生不予安排学位,家长可咨询民办学校是否有学位空余可供插班。
    2.自2016年起,由于非深户籍考生在深圳市必须要有三年完整初中学籍,不建议非深户籍初中学生申请插班,望家长了解深圳市中、高考相关政策,详情可登录“深圳招考网”了解。
    3.如有疑问可咨询学校或拨打教育局咨询电话:23336218。


    龙岗区

    ✎  受理转学插班时间
    暑假前两周:6月24日至7月3日间的工作日

    ✎  受理转学插班地点
    居住地段内学校(尚有空余学位)


    ✎ 转学插班受理对象和原则
    1.公办学校原则上受理在学校招生地段内居住的龙岗户籍购房学生(提供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不保证就近安排。
    2.同等入学条件的应优先解决外地转入、未享受深圳公办学位的学生。
    3.新开办学校以及其他尚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参照新生招生对象提交材料并按积分高低排序方式受理(具体积分标准参照当年公布的《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位申请指南》)。
    4.根据《广东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籍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小学(初中)起始年级第一学期、毕业年级第二学期的学生原则上不受理转学申请。


    ✎ 提供材料
    1.《龙岗区义务教育转学插班信息登记表》;
    2.学生的出生证,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学生及其父母的户口本。
    3.住房证明材料(房产土地用途为住宅或商住两用):学生父母(监护人)在学校招生地段内购房的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法定监护人的房产份额须大于50%)。


    ✎ 温馨提示
    因转插学位异常紧张,尤其是公办学校的转插学位,所有转学插班申请按积分排序,但不能保证被录取。
    按照市教育局规定:自2016年起,在深圳市没有三年完整初中学籍的非深圳户籍考生,不能参加高中阶段学校的统一划线录取,不建议非深户籍初中学生申请插班,望家长了解本市中、高考相关政策,详情可登录“深圳市招考网”查看。


    大鹏新区


    ✎ 招生对象及方法
      (一)户籍变动到大鹏新区,父母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所申请学校招生地段有合法的住房,确实需要转学的学生。
      (二)其他因住所迁移、父母工作调动等,确实需要转学的学生。
      有转学需求的学生按照所在招生地段申请有空余学位的学校,按积分高低录取(参照新生入学学区积分方法)。如因申请人数超出现有空余学位数而无法被录取的学生需回原校就读,教育和卫生健康局不再协调安排插班。


    ✎申请学位需提交的材料
      (一)深圳户籍适龄儿童
      1.儿童出生证;
      2.由公安部门出具的适龄儿童及其父母的户口本;
      3.住房证明材料,即在所填报第一志愿学校招生地段内的房产证明或购房合同、房屋租赁凭证、房屋租赁信息等材料。
      4.计划生育信息核验(在户籍所在地社区工作站办理)。
      (二)非深圳户籍适龄儿童
      1.出生证,由公安部门出具的适龄儿童及其父母的户口本,父母双方中一方的深圳市有效居住证(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深圳户籍,不需提供居住证)。
      2.住房证明材料,即在所填报第一志愿学校招生地段内的房产证明或购房合同、房屋租赁凭证、房屋租赁信息等材料。(房屋租赁凭证、租赁信息发证时间截止至2018年6月25日<不含2018年6月25日>,租期最短至2019年9月30日)
      3.儿童父母一方在深参保的社保卡(参保险种为养老险和医疗险)。
      4.计划生育信息核验(在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办理)。
      (三)其他
      1.港澳台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申请条件参照2019年义务教育阶段小一、初一招生政策执行。
      2.属于享受政府优惠政策人员的适龄子女,还应出具优惠政策规定的有关材料。
      3.网上预报名填报的申请表由学校打印,家长提交的证件材料由学校查验原件,核对申请表。属于祖屋、军产房、集资房、自建房和集体宿舍特殊住房的居住证明材料原件由学校收验并留存备查。


    ✎ 时间安排
      (一)学位申请及资格初审:家长于6月25日—6月29日携带相关资料原件到欲转入学校,由学校有关负责人协助网上报名,打印报名表,并作初步验核(查验、扫描原件),逾期不受理。
      (二)资格审核:7月1日—7月7日,转学材料的信息由教育部门统一汇总后送“市政府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平台”数据库审核。
      (三)录取学生名单公布:7月10日—7月14日,学校公布录取学生名单。
    ✎ 温馨提示
      (一)深圳户籍、非深圳户籍儿童家长应提前持相关资料到户籍所在地或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申报并录入计划生育信息,计生部门将在后台对家长计生信息进行审核,不需要计生部门另外出具纸质《计划生育证明》。
      (二)因学位较为紧张,所有转学插班申请按积分排序,但不保证就近安排和能被录取。
      (三)无空余学位的学校,不安排插班,也不接受申请登记。需要转学插班的学生家长,请提前到相关学校咨询确认学位情况。
      (四)按照省、市学籍管理规定,小学、初中起始年级第一学期和毕业年级第二学期的学生,原则上不予转学。
      (五)自2016年9月起,非深圳户籍中考考生在我市无三年完整初中学籍的,不符合在深圳市中考报名资格,无法被统一划线录取。望家长了解深圳市中考相关政策,慎重考虑插班事宜。
      (六)申请2019年秋季转学插班的非深户适龄儿童、少年需提交2018年6月25日(以签发日期为准,不含2018年6月25日)以前办理的学区有效房屋租赁凭证(或房屋租赁信息),租期最短至2019年9月30日,同时要确保租赁合同在资料核验期间(一般在6-8月间)处于未过期的状态(若租期已到,则需要续签,确保能够顺利通过“市政府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平台”网上资格审核)。
      (七)申请转学插班至民办学校的学生,请直接到民办学校申请办理,学位申请条件参照2019年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政策执行。


    坪山区


    坪山区2019年秋季转学插班申请即将开始,为使今年转学插班工作顺利进行,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 招生计划
     
    坪山区2019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转学插班招生计划

    注:学校具体联系方式参照《坪山区小学一年级(初中一年级)学位申请2019综合手册》(可登录坪山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网站“通知公告”栏目查看)。


    ✎ 招生对象
      居住地在相关学校招生学区范围内,具有学习能力并符合如下条件之一的适龄儿童、少年:
      (一)深圳市户籍儿童、少年;
      (二)享受市政府相关优惠政策人员子女;
      (三)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深圳户籍的非深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四)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在深圳居住满一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的非深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 招生办法
      采取“先类型,后积分,不同类型不比较积分”的原则,按照类型、积分排序从高至低录取,额满为止。


    ✎ 申请材料
      (一)户籍资料:
      1.深圳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提供由公安部门出具的户口本。
      2.非深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提供由公安部门出具的适龄儿童、少年父母双方或其中一方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与三方的原籍户口本。
      (二)住房资料(提供以下资料中的任一种)
      1.属于自购房产类别(自有房的房产份额须>50%):
      (1)房屋用途必须是住宅或商住两用,不能是公寓、商铺、厂房、仓库、办公等。
      (2)提供我市国土部门出具的真实有效房产证(不动产登记证),产权人须是父亲或母亲或父母共有;如果房屋产权登记人是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适龄儿童、少年(或其父母)须与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在同一户口本上。若不在同一个户口本,需提供村委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和适龄儿童、少年出生证明原件。
      (3)已购房但房产证(不动产登记证)原件在银行抵押的,提供加盖银行公章的房产证复印件。
      (4)已购房但房产证(不动产登记证)尚未办理的,提供国土部门统一样本的购房合同原件(须有国土部门的备案号)、缴款发票原件。2019年暂不需提交入伙通知书,2020年起须提交。
      2.属于租房类别(租房发证日期必须在2018年9月30日前):
      (1)坪山区房屋租赁部门出具的真实有效的第一志愿公办学校招生地段内的房屋租赁凭证(红本)、租赁信息(蓝本),房屋用途必须是住宅或商住两用,不能是公寓、商铺、厂房、仓库、办公等。
      (2)如果住宅承租人不是父母,而是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适龄儿童、少年(或其父母)须与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在同一户口本上。若不在同一个户口本,需提供村委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和适龄儿童、少年出生证明原件。
      (3)公租房需提供与住建部门或受住建部门委托对公租房进行管理的单位签订的租赁合同。
      3.属于原住居民祖屋类别:
      属于原住居民祖屋类别的,如果没有合法产权证明,应提供以下材料:
      (1)股份公司股份证;
      (2)由股份公司开具的祖屋证明;
      (3)至少提供该房屋2019年3、4、5月份的水费或电费缴费单据。
      4.属于特殊房产类别,包括军产房、集资房、自建房、集体宿舍、回迁房、统建楼及其他无合法产权的房屋:
      (1)属于军产房类别的,提供住房军产证或军产房所属部门开具的证明,以及社区工作站出具的居住证明。
      (2)属于集体宿舍类别的,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法定监护人)须与该宿舍权利人或承租人(以下简称雇主)具有雇佣关系并提供以下材料(提交材料时请按照下面顺序排列)。
      A.集体宿舍的产权证明,即该宿舍属于雇主所有的房产证,或不动产登记证,或经相关部门备案过的租赁凭证,或租赁信息等证明材料。
      B.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与雇主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
      C.雇主为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购买社保的相关证明,即社保卡和社保清单。
      D.雇主和居委会出具的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居住在该宿舍的住房证明。
      备注: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法定监护人)需在该单位集体宿舍实际居住满1年(2018年9月30日前入住),需进行社保缴纳证明与集体宿舍证明相互印证。
      以集体宿舍类住房材料申请学位的,要求集体宿舍证明、集体宿舍产权证明、劳动合同以及社保证明,这四种证明材料所体现的工作单位及其公章必须一致。集体宿舍提供租赁信息(蓝本)资料,不计算积分。
      (3)属于集资房、统建楼类别的,应出具购房收据或合同,并提供社区工作站开具的住房证明材料。
      (4)属于自建房类别的,应提供居委会开具的住房证明并到土地监察部门开具不属于“查违拆违”对象的证明材料,并且至少提供该房屋2019年3、4、5月份的水费或电费缴费单据。
      (5)属于回迁房类别的,需提供原回迁房户主与房地产开发商签订的相关合同或凭据。
      上述居住证明材料原件由第一志愿公办学校收验并留存备查,相关证件由学校高拍仪扫描。
      (6)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租住无任何房产信息的房屋,且无法提供房屋租赁部门出具的租赁凭证、租赁信息或相关有效住房证明材料的,其子女不能参加公办学校的积分排位。
      5.适龄儿童、少年申请学位,若涉及提供无房证明或坪山区无申请学位资格房产证明,须在深圳市内任一不动产登记中心网点打印的家庭成员(含适龄儿童及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个人房屋信息记录(打印时间在2019年6月15日后)。其中,坪山区无申请学位资格房产证明指的是打印的家庭成员(含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个人房屋信息记录,显示有房产,但这类房产用途是公寓、商铺、厂房等无法用于申请学位的房产。(家长也可自行在网上打印)
      (三)社保材料
      1.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持有本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连续满1年有效参保证明(可自行在网上打印),即在2018年5月31日至2019年5月31日需有社保连续缴交记录,具体险种为养老+医疗(必须两者均参保满1年)。
      2.社保材料的提供方法
      (1)非深户籍适龄儿童、少年至少提供父母双方其中一方的深圳市社保卡。
      (2)适龄儿童、少年随法定监护人在深圳生活,提供法定监护人的社保卡以及法院出具的法定监护人的法律文书。属于法定收养关系的,需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收养关系证明。
      (3)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双方或一方在深圳参加社会保险,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而终止社保的,需提供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参保单位开具的相关证明。
      (四)计划生育登记相关要求
      深户、非深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均须凭借户口本、小孩出生医学证明、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持有此证者)到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计生窗口申请登记或核对计划生育信息(具体办理流程,以计生部门要求为准)。


    ✎ 学位类型划分和积分办法
      (一)学位类型划分
      学位类型1:坪山区户籍,学区合法产权房、原住居民祖屋。
      学位类型2:本市其他区户籍,学区合法产权房。
      学位类型3:坪山区户籍,学区租房、学区内特殊房产,且父母双方或法定监护人和申请学位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坪山无合法产权房(提交坪山区无房证明或坪山区无申请学位资格房产证明)。
      学位类型4:非深户籍,学区合法产权房。
      学位类型5:坪山区户籍,学区租房、学区内特殊房产(不提交坪山无房证明或坪山无申请学位资格房产证明);本市其他区户籍,学区租房、学区内特殊房产。
      学位类型6:非深户籍,学区租房、学区内特殊房产。
      备注:特殊房产包括军产房、集资房、自建房、集体宿舍、回迁房、统建楼及其他无合法产权的房屋。
      (二)积分办法
      积分办法分两种,分别为深圳户籍和非深圳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均在划分学位类型的基础上,根据不同类型的申报材料计算积分。
      1.深圳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按照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学区的居住情况和加分情况进行积分。
      2.非深圳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按照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学区的居住情况、社保情况和加分情况积分。
      3.积分实行百分制,满分为100分,若实际得分超过100分按100分计算。录取计划排名最后一位出现同分情况,录取办法如下:
      (1)录取计划排名最后一位多人达到满分100分,按各项目累计积分从高到低录取,如排名最后一位继续同分,录取原则为:①深户,居住时长长者优先;如继续同分,儿童、少年落户深圳户籍时间长者优先。②非深户,居住时长长者优先;如继续同分,社保累计时长长者优先。
      (2)积分未达到满分100分而录取计划排名最后一位出现同分,录取原则为:①深户,居住时长长者优先;如继续同分,儿童、少年落户深圳户籍时长长者优先。②非深户,居住时长长者优先;如继续同分,社保累计时长长者优先。
      (三)积分计算方式
      1.居住时长计算方式
      在学区内连续居住满1年以上的基础上,每满1个月得0.3分,不满1个月不得分。居住时长为连续计算,如中途中断时间超过3个月以上,则按离“截止日期”最近备案合同的签发日期计算居住时长。居住时长积分计算截至2019年5月31日。
      (1)提交房产证、不动产登记证、购房合同、保障性住房合同、集资房、军产房、统建楼的按发证(合同签订)日期计算居住时长;持回迁协议作为特殊房屋材料申请学位的不积分。
      (2)提交无房产证祖屋材料的,根据适龄儿童、少年祖父母、外祖父母在该房连续缴纳水费或电费的时长计算。
      (3)提交无房产证自建房材料的,根据适龄儿童、少年父母在该房连续缴纳水费或电费的时长计算。
      (4)提交集体宿舍材料的,按照集体宿舍证明、劳动合同签订时间以及集体宿舍房屋材料的三者并行日期计算。如提供的集体宿舍房屋材料为蓝本“租赁信息”,在申请学位时居住时长不计算积分。
      (5)提交多份或单份“租赁凭证(红本)”,按照最早办理的“租赁凭证(红本)”右下方的“初始发证日期”(签发日期)计算居住时长。若材料审核期间过期,须于资料复核期间提交该学区内的最新“租赁凭证(红本)”。
      (6)提交“租赁信息(蓝本)”,只具备申请学位的资格,居住时长不积分。即使前面办理有“租赁凭证(红本)”,如后续办理的是“租赁信息(蓝本)”,无论“租赁凭证(红本)”“租赁信息(蓝本)”均不计算居住时长积分。
      (7)本市其他区户籍,在学区租房或有特殊房产,如果能提供深圳市无房证明的,在原有积分基础上额外加3分。
      2.社保计算方式
      在连续缴交养老和医疗保险满1年的基础上,选取养老和医疗两个险种在参保证明上显示缴交时间较长一项作为积分项,每满1个月得0.2分,不满1个月不得分。补缴的社保不纳入积分。积分计算截至2019年5月31日,且学位申请时为在保状态。
      3.计生加分情况
      对申请入学的适龄儿童、少年家庭整体计生信息验核结果分为四类(计生登记截止日期为网上报名最后一天):
      (1)独生子女:持独生子女证件,或已在计生系统中按独生子女信息登记,加6分。
      (2)政策内或全面二孩:夫妻子女政策属性均为政策内,或一对夫妻生育二个子女,且不存在非婚二孩情形,加5分。
      (3)政策外但已接受处理:夫妻双方合共子女数3个及以上,其中子女政策属性有政策外,并且有录入社会抚养费实际征收金额,加3分。
      (4)政策外未接受处理:夫妻双方合共子女数3个及以上,其中子女政策属性有政策外,并且没有社会抚养费实际征收金额记录,或信息有误(父母或子女姓名、身份证号等基本信息有误或查询不到),加0分。
      4.居住证加分情况
      申请入读学生父母双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加4分。单方持有加0分。



    ✎ 志愿填报及录取办法
      (一)志愿填报
      1.公办学校填报要求:报名时,按照提供的住房地址选择所属片区内公办学校,依据个人意愿选择志愿,不能跨片区选择公办学校(实行共享学区和大学区的学校除外)。
      2.志愿类型及填报范例
      (1)大学区:
      ①2019年小一实行大学区招生学校
      Ⅰ.坪山中心小学、均田学校(规划名)组成大学区;
      Ⅱ.中山小学、马峦小学、锦龙小学(规划名)组成大学区;
      Ⅲ.坪山同心外国语学校(小学部)、竹坑学校(规划名)组成大学区。
      ②2019年初一实行大学区招生学校
      Ⅰ.坪山中学、均田学校(规划名)组成大学区;
      Ⅱ.坪山同心外国语学校(初中部)、竹坑学校(规划名)组成大学区。
      在志愿填报上,如果A、B两所学校组成大学区,那么这两所学校招生范围内的学生,一共可以选择2个公办志愿,志愿顺序由家长选择;如果A、B、C三所学校组成大学区,那么这三所学校招生范围内的学生,一共可以选择3个公办志愿,志愿顺序由家长选择。
      (2)共享学区:如果一个区域范围被划定为A、B两所学校共享,居住在该区域招生范围内的学生可以选择填报A学校,也可选择填报B学校,但是仅能选择一所公办学校。
      ①2019年小一实行共享学区区域:
      Ⅰ.南布社区和大工业区为坪山实验学校(小学部)和坪山同心外国语学校(小学部)共享学区。
      Ⅱ.老坑社区厦深铁路以北片区为坪山同心外国语学校(小学部)和坑梓中心小学共享学区。
      ②2019年初一实行共享学区区域:
      Ⅰ.洋母帐片区为中山中学和坪山中学共享学区。
      Ⅱ.老坑社区厦深铁路以北片区为坪山同心外国语学校(初中部)和光祖中学共享学区。
      Ⅲ.南布社区和大工业区为坪山实验学校(初中部)和坪山同心外国语学校(初中部)共享学区。
      以上共享学区填报公办志愿时,只能选择该共享学区内其中一所公办学校,多选或错选公办学校无效。
      (3)单享学区:只能选择提供住房材料所在学区范围的一所公办学校。
      (学生家长一定要提前仔细了解网上申请、学校初核、部门审核、录取办法等相关规定,根据学生的积分情况合理填报志愿,以免因志愿填报不合理造成没有被理想的学校录取。如因家长选择志愿不当造成未被理想的学校录取,责任由家长承担。)
      (二)录取办法
      就读资质审核合格的适龄儿童、少年才能参与积分排位。录取按照“先学位类型、后积分,不同学位类型之间不比较积分”的原则进行。
      1.实行大学区招生的学校,按照“平行志愿”的规则录取。大学区录取方式按照“先学位类型积分、后志愿”,如大学区范围内有A、B、C三所公办学校,则大学区范围内符合申请公办学位条件的学生可填报A、B、C三个公办志愿,计算机系统将大学区范围内所有审核合格的学生按照一类至六类的类别及积分进行总排序。在总排序基础上按类别积分从高到低顺序对每个学生所填报的A、B、C三个平行志愿依次检索。根据学生所填报A、B、C三个平行志愿顺序,首先将学生投给志愿A学校,如A学校没有录满,则被A学校录取;如果A学校已经录满,则投给B学校,B学校未录满则被B学校录取;如B学校已录满,则继续投给C学校。如此类推,直至各学校录满为止。
      2.实行共享学区和单享学区的学校,按照先志愿,后学位类型、积分的原则,从高到低顺序进行录取。


    ✎ 转学插班积分办法
      1.积分计算办法:转学插班积分办法参照《坪山区小学一年级(初中一年级)学位申请2019综合手册》(详情可登录坪山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网站“通知公告”栏目查看)。
      2.居住、社保时长计算截止日期:截止2019年5月31日,且报名至录取结果公示前所有证件须在有效使用状态。计生登记截止日期为6月24日。


    ✎ 申请时间及相关安排
      1.申请时间:6月21日9:00至6月24日18:00。
      2.申请方式:家长登录坪山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网站(http://www.szpsq.gov.cn/psjyjjcjyk/),在“家长服务通道”栏目中点击“转学插班”报名,按对应项目、类别填报相关信息,核对无误后打印学位申请表(一式两份)。
      3.材料审核:家长于2019年6月25日-6月27日(8:30-17:00)备齐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提交到申请学校进行初审;7月9日公示第一次审核总结果,初审资料不合格的家长可于7月9日-7月10日到申请学校申请资料复核;
      4.结果公示:7月16日公布录取名单。
      
    ✎ 其他事项说明
      (一)《坪山区2019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转学插班招生计划》未列出的公办学校,原则上不办理转学插班业务;若家长有转学插班需求,可选择就近的民办学校就读,教育局不再协调安排公办学校转学插班学位。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学校不予受理转学插班申请:
      1.申请材料不齐或者虚假。
      2.家长提供的证件和网上预报名填报的信息不一致的。
      3.申请住房材料地址不在申请学校(或大学区)招生地段内。
      (三)按照广东省、深圳市学籍管理规定,小学、初中起始年级第一学期和毕业年级第二学期的学生,原则上不予转学。
      (四)深圳中考要求非深圳户籍考生需具有我市三年完整的初中学籍,否则不具备参加中考成绩统一划线录取资格(不能参加公办高中录取,只能申请民办高中或者中职学校)。建议非深户籍初中学生家长登录“深圳市招考网”详细了解深圳市中考政策,慎重考虑孩子的转学插班。
      (五)如需了解民办学校转学插班事宜,家长可直接联系相关民办学校。
      (六)如有疑问,家长可咨询相关学校或拨打基础教育科招生热线0755-89353010。


    光明区


    根据《光明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19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深光教〔2019〕87号)要求,光明区2019年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插班工作安排如下:

    ✎ 网上报名
      时间为:5月31日上午9:00至6月5日下午5:30。请家长登陆光明区政府在线(网址http://www.szgm.gov.cn/)-政务服务-重点服务-学位申请-插班学位申请,按学区选择对应学校,填写申请资料信息。报名成功后打印学位申请表。家长应确保其填写信息的真实性。


    ✎资格初审
      时间为:6月6日-7日。请家长携带学位申请表和相关资料原件到申请学校,学校工作人员初步验核,逾期不受理。招生学校做好统筹安排,教科院实验小学(光明)借用光明区第二中学场地,并由教育局抽调工作人员协助完成。


    资质审核
      时间为6月10日—30日。由职能部门电子比对申请资料。期间,家长自行关注资料审核情况,如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自行咨询有关部门。除审核失误外,其他任何情形包括因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导致审核不合格的,不允许补交材料。


    ✎ 学位安排及录取
      时间为7月9日—10日。教育局根据招生计划、网上审核情况按照积分派位办法(同新生)进行录取。录取完毕后,学校在校门口张榜公布录取名单,并安排发放录取通知书,指导家长进行报到注册及办理转学等事项。


    ✎ 办理转学
      开学后两周内,家长配合学校完成转学手续。
      特此通告。


    南山区


    随着学位申请报名告一段落,南山区2019年秋季转学插班申请工作即将开始,5月17日,深圳南山区教育局公布了《南山区2019年秋季公办学校转学插班学位申请指南》,下面一起来看看。


    ✎ 申请方式、时间、验核材料及录取安排
      (一)、申请方式:
      网上申请。网址:http://www.szns.edu.cn/,点击“转学插班”。
      (二)、申请时间:
      5月27日上午9:00至5月29日下午6:00。
      (三)、验核材料时间:
      5月31日(具体时间、地点以学校通知为准)。
      所需材料:
      1、《南山区义务教育阶段插班学位申请表》(网上申请后自行打印)。
      2、转学插班材料按照《2019年南山区秋季小学/初中一年级学位申请指南》的要求提供。
      3、原就读学校出具的国家学籍卡(无国家学籍的港澳籍学生由原学校开具就读证明)。
      4、《学生手册》或《综合评价手册》。
      5、体检表。
      (四)、录取公布时间:
      7月8日下午3:00(网上查询录取结果)。


    ✎ 受理对象
      学生为深圳户籍且监护人学区内购房者。
      特别说明:符合入读我区公办学校条件且监护人在学区内购房的非深户籍学生(含港澳籍学生)或在该学区内租住满一年(租赁合同在2018年5月30日之前签订)的南山户籍学生可到学校登记,根据学位情况统筹调配。


    ✎ 温馨提醒
      (一)、因转插学位异常紧张,所有转学插班申请按积分排序(优先安排从外省市转入南山就读的南山户籍学生),但不保证就近安排和能被录取。
      (二)、今年新开办的普通学校可接受两类学生申请:
      1、购房户。
      2、学生为南山户籍且监护人在学区内租住满一年或以上(2018年5月30日之前办理的租赁手续)。申请者按积分排序予以录取,报名材料参照当年小一、初一招生指南。
      (三)、按照省、市相关学籍管理规定,已在南山区内就读的学生以及小学(初中)起始年级第一学期、毕业年级第二学期的学生,原则上不予转学。
      (四)、自2016年起,由于非深圳户籍考生在我市必须要有三年完整初中学籍,不建议非深户籍初中学生申请插班,望家长了解深圳市中、高考相关政策,详情可请登录“深圳招考网”了解。
      (五)、提交转学申请时,凡是在报名系统上勾选了“不服从学位调配”的,若申请学校无学位或积分不够,将不予录取或协调安排学位。
      (六)、如有疑问可咨询学校或拨打基础教育科招生电话:26486070、26486167。


    盐田区


    ✎ 受理对象
    申请人随父母在盐田居住,且具一定的学习能力,并符合如下条件之一:
    (一)深圳市户籍儿童;
    (二)享受政府相关优惠政策人员子女;
    (三)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深圳户籍或持有使用功能《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盐田区居住满一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和医疗保险)满1年的非深户籍少年、儿童。


    说明:
    1.申请初中学位的,还应符合2019年中考报考条件(三年完整的深圳市内初中学籍、父母一方有效居住证和三年在深社保);
    非深户学生原则上仅接收一直在深圳市内就读且符合中考报考条件的插班生。
    2.因转学插班学位紧张,原则上只受理(一)和(二)两类申请人申请。


    ✎ 申请时间及流程
    (一)6月18上午9:30至19日下午16:00,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年级网上申请通道开通(没有空余学位的年级不再接受申请)。


    操作方法:
    登陆盐田区转学插班申请页面,填写学位申请信息后下载打印《2019年盐田区义务教育转学插班学位申请表》,一式两份。


    具体网址:
    http://ytjjk.sz.edu.cn/visitytzxcbxyjz


    (二)申请人带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到申请学校核验入学资料,并由学校复核积分。


    (三)7月5日,学校通知家长预受理情况和积分排位情况。


    (四)9月1日前,学校通知已接受预受理申请的家长资料送审结果。
    对送审不合格的或转入年级与国家学籍年级不相符的,请家长回原学校就读。
    请家长务必按上述时间和流程申请插班学位,逾期将不再受理。


    ✎ 所需资料
    (一)深圳户籍学生
    1.《盐田区义务教育转学插班学位申请表》(网上填报后打印一式两份);
    2.儿童出生证,儿童及其父母户口本(户口本请务必复印首页,即户主页);
    3.盐田区学区内的合法住房证明材料;
    特别说明:
    (1)非购房户申请盐田外国语小学(含东和分校)、盐田外国语学校学位的说明:
    截至2019年2月28日(以发证日期为准),在以上3所学校学区租房满3年者,方可按学区申请其学位,不认可合租房。
    提供单位宿舍、自建房、军产房、集资房、祖屋等住房资料的,需提供水电费、电话费、网络费或物业管理费缴费单据(需提供2016年2月或2月之前某个月,以及2017-2019年各2个月的单据),证明在此居住的时间满3年。
    (2)申请其它学校学位的深户申请人,《房屋租赁凭证》或《房屋租赁信息》签发时间需在2019年6月1日之前。
    2019年起全区学位申请不认可合租房。
    (3)自有产权房者,购房时间截止至2019年6月1日。
    4.加盖原就读学校公章的在校学生信息表(即在国家学籍网打印《学籍卡片》)、《学生手册》或《成绩单》等。
    5.儿童父母计生信息备案(在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登记备案)。


    注意:
    以上材料1,4收原件;材料2,3收复印件、验原件。
    材料5需到在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登记备案。


    (二)非深圳户籍学生
    1.《盐田区义务教育转学插班学位申请表》(网上填报后打印一式两份);
    2.儿童出生证,儿童及其父母户口本(户口本请务必复印首页,即户主页);
    3.父母一方的在深《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
    特别说明:若申请人父母双方都为非深户,则至少一方需提供截至2019年6月1日前办理的在深居住证。
    若申请人父母双方为深户或一方为深户,则无在深居住时长限制。
    4.儿童父母一方在深参保的社保卡及社保清单。
    特别说明:截至2019年6月1日,父母至少一方需提供满1年的在深社保,缴纳险种要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补缴的社保不算积分。社保卡账户内必须有扣款记录,否则社保信息核验不能通过。
    5.儿童父母计生信息备案(在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登记备案);
    6.盐田区学区内的合法住房证明材料,签发日期需在 2018年6月1日之前;
    特别说明:
    (1)非购房户申请盐田外国语小学(含东和分校)、盐田外国语学校学位的,同“(一)深圳户籍儿童”,“特别说明”中的“(1)”点。
    (2)申请其学校学位的非深户儿童,《房屋租赁凭证》、《房屋租赁信息》签发时间需在2018年6月1日(以发证日期为准)之前,租赁期限至少1年3个月,例如:
    提交2018年6月1日办理的学区《房屋租赁凭证》,租期最短至2019年8月31日;
    提供单位宿舍、自建房、军产房、集资房、祖屋等住房资料的,需提供水电费、电话费、网络费或物业管理费缴费单据(需提供2018年3个月、2019年2个月的单据),以证明截至2019年6月1日,已在此居住的时间满12个月。
    2019年及之后的转学插班均要求提前一年办理好租房证明材料,且不认可合作房。
    (3)自有产权房者,购房时间截止至2019年6月1日。
    7.加盖原就读学校公章的在校学生信息表(即在国家学籍网打印《学籍卡片》)、《学生手册》或《成绩单》等,此项材料在最终;
    注意:
    以上材料1,7收原件;
    材料2,3,6验原件、收复印件;
    材料4社保卡验原件、社保清单收原件。
    材料5需到在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登记备案。


    (三)属于享受政府优惠政策人员的适龄子女
    在申请学位时除应按上述要求提供资料外,还应出具优惠规定的有关材料。


     重要提示
    (一)因转学插班学位紧张,原则上只受理深圳市户籍儿童及享受政府相关优惠政策人员子女两类申请人申请。


    (二)家长网上填报申请信息,并不代表学校受理学位申请。
    学校在初审家长递交的资料后,对初审合格的申请人进行排位,并根据当年的学位情况,确定预受理名单。


    (三)对符合插班条件,且在规定时间内交齐入学资料者,若申请插班的人数超过现有学位数,按“积分入学办法”的规则进行积分排位,按积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录满为止。
    有关学校在接到教育科的调配安排后,必须接收手续齐全、资料合格的非片区生。


    (四)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借口接受已毕业的学生和已被上一级学校录取的新生插班重读。


    (五)接收学校应将插班生编入其就读年级,不得擅自升、留级。
    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校一律不准进行插班考试。


    (六)原则上不允许区内转学,若因特殊原因,拟接收区内转学学生的学校,必需出示该生在本学区内的合法居住证明等材料,且需报教育科审核批准后方可受理转学事宜。


    (七)凡提供虚假材料者,将取消其在盐田区申请学位的资格。
    此指南未尽事宜,由盐田区教育局教育科负责根据有关政策进行解释说明,咨询电话:25228527。


    宝安区


    2019年,宝安区没有公开发布2019年秋季学期插班申请通知,但是有对学校下发文件《宝安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19年秋季中小学转学插班工作的通知》。
      所以,要申请宝安公办学校插班的,需要关注学校发布的通知。(想插班哪所学校就留意哪所学校的公告,一般都会贴在校门口)
      下面,以宝民小学和宝安小学为例,介绍下宝安区公办插班政策:
    宝民小学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转学插班工作公告。


     受理时间
      2019年6月12日—2019年6月20日(学校上班时间)。

    ✎ 受理对象
      学校现在校学生1543人,学位特别紧张、班额已经超标,学校原则上只受理学生父母在学区范围内购买商品房的深圳户籍学生的转学插班申请。
      学区范围:
      一至五年级:
      1.前进路以东,新圳路以北,新安二路-新安三路-创业路-广深高速公路以西,裕安二路以南区域(19-22、26-28区);
      2. 广深高速公路以东,上川路以南宝安所辖区域(包括67-72区等)
      3.新安二路、新安三路以东,洪浪南路以北,广深高速公路以西,创业二路以南区域(20、23区)内购买商品房的深圳户籍学生。
      六年级:
      前进路以东,新圳路以北,新安二路-公园路以西,裕安二路以南区域(19、21、26区)内购买商品房的深圳户籍学生。


     申请插班学位需提交的证明材料
      (班额已超标,学校原则上只受理学生父母在学区范围内购买商品房的深圳户籍学生的转学插班申请。)
      1.深圳户籍儿童
      (1)身份证明:儿童出生证,儿童及父母的户口本和身份证;
      (2)住房证明: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学区购房(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有学区合法产权房【含政府出售的人才住房、安居房、经济适用房】或祖屋,且产权份额≥51%);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学区租房(必须提供房屋租赁凭证)或有特殊住房(含自建房、军产房、集资房、集体宿舍等)证明。
      (3)计划生育信息核验:深圳户籍儿童家长需持相关资料在报名截止前到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申报并录入计划生育信息。
      (4) 提供盖章的全国学籍信息表(深圳市内转学,还需提供深圳学籍号)。
      2.非深圳户籍儿童
      (1)身份证明:儿童出生证,儿童及父母的户口本,儿童父母至少一方持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
      (2)住房证明: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学区购房(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有学区合法产权房【含政府出售的人才住房、安居房、经济适用房】或祖屋,且产权份额≥51%);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学区租房(必须提供房屋租赁凭证)或有特殊住房(含自建房、军产房、集资房、集体宿舍等)证明。
      (3)社保证明:儿童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本市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社会保障卡(须同时购买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
      (4)计划生育信息核验:大陆地区非深圳户籍儿童家长需持相关资料在报名截止前到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申报并录入计划生育信息。
      (5)提供盖章的全国学籍信息表(深圳市内转学,还需提供深圳学籍号)。
      
    ✎ 受理插班程序
      1.公告信息(2019年6月7日开始):
      学校将本校各年级拟接收的插班生名额、招生范围、申请时间、申请程序、申请条件、录取时间、咨询电话、上级部门投诉电话等有关信息在学校门口予以公告。不接收插班生的也须公告。公告须持续到2019年秋季开学后一个星期。
      2.受理申请(2019年6月12日—6月20日的学校上班时间):
      学校接受家长咨询,有学位可接纳的则受理申请资料,对家长提交的各项证明资料予以初审。
      初审合格的,学校为拟接收的插班生在网上录入资料(将启用与学位房系统连接的新转学插班系统,网址另行告知)。
      无学位不能接纳的,做好解释工作。
      3.汇总报送(2019年6月21日—7月4日):
      各学校汇总拟受理插班的学生名单,填写《2019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转学信息登记表》(另发),并加盖学校公章,于2019年7月4日前送交学区教育办,学区教育办汇总后,于2019年7月8日前送区教育局2号楼401室。
      4.资料审核(2019年6月21日—7月5日):
      教育主管部门根据资料类别进行汇总,将电子数据送相应职能部门进行审核。个别数据审核有误的,开展人工审核。
      5.公布名单(2019年7月9日):
      7月9日学校公布审核合格的插班生录取名单,接收插班生注册,注册时间学校自定。
      在秋季开学后十五日内完成转学手续。
      办理转学手续时,需提供学生及父母的户口本、身份证复印件一份,由审核人签名、备注日期并加盖学校公章,同时提供转学申请表、国家学籍卡。


    ✎ 其他要求
      1.严格按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及其他有关规定接收插班生,严禁举行各类名目的招生考试,严禁与各种考试或比赛成绩挂钩。
      2.根据本校目前学位情况接受插班申请,但学生父母在学区范围内购买商品房的深圳户籍学生的插班申请原则上必须受理。
      3.根据2019年秋季招生学区范围及学位类型接受插班申请,按照学位类型高低依次接收插班生。
      2019年秋季招生范围与往年有调整的,可按照同龄儿童入学当年招生范围申请插班。
      已经实行共享、分享学区的学校,按照本校招生范围接受转学申请,如本校转入年级平均班额达到55人,由学区教育办协调到共享、分享学区的学校或本学区其他学校。共享、分享学区的学校之间不允许转学。
      4.各公办学校拟接收的非深圳户籍插班生必须符合市政府人口管理文件规定的就读条件并通过相关部门审核。
      不得接收未经审核的学生,不得接收借读、挂读学生。


    ✎ 其他说明
      (1)持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租房类住房材料(含特殊住房)申请转学插班的,租赁凭证的登记盖章时间和特殊住房证明显示的入住时间必须是2018年9月30日前。
      (2)自2020年春季学期起,申请转学插班的租赁凭证的登记盖章时间必须是申请转学之日起往前推一年,例如2019年12月申请转学插班的,租赁凭证的登记盖章时间和特殊住房证明显示的入住时间必须是2018年12月31日之前。
      (3)联系电话
      招生咨询电话:27788684
      招生投诉电话:299628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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