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前教育阶段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小昆山镇
2021年4月15日
根据《上海市教委等四部门关于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就读本市各级各类学校实施意见的通知》(沪府办规〔2018〕5号)、《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1年本市学前教育阶段适龄幼儿入园工作的通知》、《2021年松江区学前教育阶段招生工作的实施意见》相关精神,现结合本镇实际就2021年学前教育阶段招生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进一步强化政府职能,完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优化学前教育资源布局,规范各托幼机构办学行为,依法实施学前教育阶段招生工作。
(一)坚持信息公开和公平操作的原则。各托幼机构应主动向社会公开本镇“学前教育阶段招生工作实施意见”、招生简章或方案、相关通知等有关信息,并按要求做好招生宣传、咨询与服务等工作。
(二)坚持公益性和普惠性的原则。基于本镇学前教育资源实际,各托幼机构须严格遵照工作程序率先满足符合条件的小班适龄幼儿接受学前教育及看护的需求;切实按照学额及相关规定落实好符合条件幼儿的中大班适龄幼儿的补充入园(或转园)等工作。
(三)坚持统一部署和分级管理的原则。在区教育局的统一部署下,本镇的学前教育阶段招生工作由区教育局和镇教委分别实施管理。
(四)坚持相对就近和统筹安排的原则。在网上信息登记、报名验证等基础上,区教育局和小昆山镇教委根据生源信息与资源实际,统筹确定本镇公办园的小班学区范围。
(五)坚持规范管理和严控班学额的原则。各托幼机构须严肃纪律、优化服务、严控学额,确保招生工作规范、有序、高效进行。区教育局、镇教委根据区域内资源与生源实际、办园条件与设置规模等核定公民办托幼机构的班、学额数,并依托教育督导或专项检查等途径,对各托幼机构招生工作予以全程性监管。
三.招生对象
(一)公办园
2017年9月1日——2018年8月31日出生,身体健康、智力正常、可独立参加集体活动并符合《2021年小昆山镇公办园新生入园信息分类及安置说明表》(附件1)中类别之一的适龄幼儿。
(二)民办园
2017年9月1日——2018年8月31日出生,身体健康、智力正常、可独立参加集体活动且其法定监护人在松“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居住”的适龄幼儿。
(一)公办园
1.工作流程
研定政策——公示宣传——市级平台登记信息——区级平台报名(信息完善)——现场信息验证——学区公告——录取通知
2.日程安排及相关说明
3.现场信息验证时所需材料(均需原件及复印件):
(1)《2021年上海市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表》(市级平台已完成入园信息登记的可直接打印;未网上登记的可于现场信息验证时补登记信息)。
(2)《2021年松江区幼儿园入园报名登记表》(区级平台已完成报名的可直接打印;未网上报名的可于现场信息验证时补报名登记)。
(3)按照《2021年小昆山镇公办园新生入园信息分类及安置说明表》(附件1)提供相应的证件。
备注:
1)居住类房产证件、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户籍迁移、《上海市居住证》签发及其他各类有效证件的截止日期为2021年4月30日。
2)购买集资房的须提供:由小昆山镇村建办出具的产权证明、买卖协议、全额发票或银行转账单、水电费和物业费缴纳单。
(二)民办园
1.工作流程
研定简章——公示宣传——按时备案——市级平台登记信息——区级平台报名(信息完善)——现场报名验证——录取通知
2.日程安排及相关说明
3.现场报名验证所需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1)本市户籍:《2021年上海市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表》《2021年松江区幼儿园入园报名登记表》、户口簿、儿童预防接种证、相关居住证明等。
(2)外省市户籍:《2021年上海市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表》、《2021年松江区幼儿园入园报名登记表》、户口簿、儿童预防接种证、幼儿持有的《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证件上居住地址属松江区)、父母一方持有的《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证件上居住地址属松江区)、相关居住证明等。
(3)港澳台户籍及外籍:《2021年上海市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表》、《2021年松江区幼儿园入园报名登记表》、父母一方及幼儿持有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或护照、儿童预防接种证、相关居住证明等。
几点说明:
(一)2021年中大班幼儿补充入园(或转园)工作
《2021年小昆山镇中大班幼儿补充入园(或转园)须知》,详见松江区小昆山镇各幼儿园网站。
(二)2021学年新增公办办园点情况及说明
2021学年本镇新增公办办园点1个:崇德幼儿园。取消小昆山镇中心幼儿园大港部办园点,大港部办园点整体搬迁至崇德幼儿园。
(三)学前招生注意事项
1.严禁不足龄及不符合条件的幼儿入园;除要求幼儿按卫生保健相关制度进行体格检查并取得合格外,不得对申请入园的适龄幼儿及其家长举行或变相举行与入园挂钩的考试或测试;幼儿入园编班时应按出生年月编入相应年龄段。
2.民办托幼机构的招生简章和广告须真实有效、准确清晰、规范合法,并于招生报名启动前主动面向社会公示;同时,招生计划、招生简章和广告等基本信息应按区教育局要求进行备案,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及上级有关部门的督查。
3.开设托班的公民办托幼机构可参照小班适龄幼儿入园拟定相应的方案,各早教机构须按上海市有关规定自主拟定招生方案。
4.基于本镇资源与生源实际,小昆山镇学前教育阶段招生工作实施统一时间段内统一管理,非招生时间段一概不受理。
5.本“方案”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最终解释权在小昆山镇教委。
咨询联系:
1、本镇学前教育阶段招生咨询电话:57762663;
2、咨询日期:
4月6日——6月30日(节假日除外);
3、咨询时间:
上午9:00—11:30,下午12:30—15:30;
4、联系人、电话:
1)小昆山幼儿园、崇德幼儿园:
57761733、57853590 仇老师
2)松江九州幼儿园(民办):
37633199 文老师
相关附件:
1.2021年小昆山镇公办园新生入园信息分类及安置说明表
2.2021年小昆山镇公办园小班新生信息验证点
3.小昆山镇公办幼儿园招生信息表
4.小昆山镇民办托幼机构招生信息表
松江区小昆山镇人民政府
二0二一年四月十五日
附件
附件一:
※有关说明
1.上述代码为6、7、8的无房产类别,在本镇租房的须提供《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通知书》,根据本镇公办资源和生源等实际情况在本镇范围内统筹安置。
2.安排入园所要求提供的居住类房产证件、户籍迁移、房屋租赁登记备案、《上海市居住证》签发及其他各类有效证件的截止日期:2021年4月30日。(本镇区域内可办理产证而不能提供有效房产证件的视作租房)
3.外省市户籍(居住证积分未达120分)在本镇内购买集资房不满两年或仅持有预售合同与全额发票的,可预登记,如计划招生数未满,则按最后一张全额发票的缴款日期先后顺序统筹安置,直至满额。
注:购买集资房的须提供:由小昆山镇村建办出具的产权证明、买卖协议、全额发票或银行转账单、水电费和物业费缴纳单。
4.智力、听力等有障碍且需接受特殊教育的适龄幼儿,可到松江区辅读学校咨询或登记。(地址:松江区小昆山镇大港浦港路108号)
附件二:
附件三:
附件四:
— END
火热招生中···
电 话:021-37633199
文老师:13818818662
管老师:13851040021
地址:上海市松江区小昆山镇平原街886号
查看更多
声明:本文由上哪学团队(微信公众号ID: shangnaxue)原创整理制作,转载请注明来源和出处,否则追究法律责任。
上哪学(上海)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Copyright©2019-2021沪ICP备2021001920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