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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安区教育局关于征求《宝安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积分入学办法(修订稿)》(征求意见稿)公众意见的公告

     为切实做好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招生行为,保障符合在深就读条件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合法权利,促进教育公平,同时也为使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积分入学政策更加科学合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条例》、《深圳市非深户籍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管理办法》(深府规〔2018〕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经征求各相关单位意见及研讨,制订《宝安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积分入学办法(修订稿)》(征求意见稿),现将全文公布,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一、征求意见时间:12月9日-12月20日。由于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于明年3月初启动,积分入学办法修订将影响2020年适龄儿童、少年的入学申请,同时为后续办法出台、政策解读、招生宣传等事项留足时间,本次征求时间为10个工作日。

      二、反馈方式:意见反馈期内,各单位或个人如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与我局联系。

      三、联系方式:

      (一)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电子邮箱:jcjyk@baoan.gov.cn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宝安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2号楼401,邮政编码:518000,请在公告截止时间之前提交,并在封面注明“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字样。

      (三)通过来电方式:0755-27757162。

      特此公告。

      附件:1.《宝安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积分入学办法(修订稿)》(征求意见稿)

      2.关于《宝安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积分入学办法(修订稿)》的起草说明

      深圳市宝安区教育局

      2019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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