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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钱塘区临江新城实验学校(小学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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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钱塘区临江新城实验学校(小学部)

公办小学九年一贯制
地址临江街道纬六路881号

学校概况

位于杭州钱塘江畔的临江新城实验学校筹建于2002年,2020年9月与临江中学合并实行九年一贯义务教育。学校占地面积3666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0794.4平方米。在学校历任校长、书记的带领下,学校取得了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市智慧教育示范学校、市平安单位示范学校、市垃圾分类示范学校、市教育系统先进工会、区文明校园(美丽学校)、小班化实验学校、区绿色学校、区文明单位、平安校园、市一级档案室、省A级食堂、杭州市合格资源室、区先进党组织、区综治工作先进单位;区第七届青少年现场救护比赛团体一等奖;区头奥比赛团体第二名;区航模比赛团体第一名;市小学生跆拳道比赛团体第六名等成绩。 学校现有教职工116人,其中党员41人,校医1人,职工14人。教师中高学历教师占专任教师的100%。学校基于发展和特有文化,提出“融和多元,自然成长”的办学理念,以“回归生活育真人,同片蓝天共提升”为行动指南,形成了融和民族课程、“浸润人生”人文课程、好习惯养成德育课程、悦读课程、融和体艺课程等五大校本特色课程,培养“健康、阳光、乐学”的临江学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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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简章

202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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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生 公 告

杭州市钱塘区临江新城实验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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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22年杭州市钱塘区小学招生工作方案,结合我校实际,现将2022年招生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本校教育服务区范围


1.户籍儿童服务范围

临江佳苑社区、临江高新社区范围内已交付住宅楼盘,农一、农二总场。

2.流动人口随迁子女服务范围

临江佳苑社区、临江高新社区,农一、农二总场、临江工业园。


入学年龄


年满6周岁(2015年9月1日至2016年8月31日出生)


入学对象


1.本校教育服务区范围内的户籍儿童;

2.本校教育服务区范围内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

3.国家、省市区相关政策规定可在本校接受义务教育的儿童。


招生计划


计划招收4个班


网上报名及现场核验时间


1.网上报名

7月11日—13日(每天9:00-21:00)符合条件的儿童(家长)通过“杭州市小学一年级入学管理系统”(浙里办APP或浙江政务服务网)进行入学报名,公民办小学入学报名同步进行。符合条件的儿童(家长)在网上报名时,应在公办小学或民办小学中选报一类,其中选报民办小学者限报一所。报名时间截止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

2.现场核验

第一阶段:7月30日—7月31日(每天上午8:00-11:30;下午13:00—16:30),对象为网上直接报名公办小学的儿童。
第二阶段:8月7日(上午8:00-11:30;下午13:00—16:30),对象为选报民办小学及补报民办小学未被录取的儿童。


现场信息核验地点


1.第一阶段:7月30日-31日,地点:临江新城实验学校青山楼一楼。

2.第二阶段: 8月7日,地点:临江新城实验学校白云楼三楼副校长室。


现场信息核验办法


适龄儿童随同家长携带相关材料到核验地点进行现场信息核验。疫情期间,一名儿童由一位家长陪同到现场核验,入校时请佩戴口罩,出示新生和监护人绿码,并配合测量体温

学生信息由监护人在现场信息核验当天核对签字确认。学生信息一经签字确认,原则上不得更改。

信息核验结束后,儿童参加游园活动。


现场信息核验所需材料


1.户籍儿童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家庭户

①家庭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户主页,父亲信息页,母亲信息页,入学儿童信息页);

②父母双方身份证原件。

③如为杭州市区拆迁户,需提供街道办事处拆迁证明、过渡房产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集体户、挂户

①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户主页,父亲信息页,母亲信息页,入学儿童信息页);

②若父母户口不在同一本上,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若离婚的,要提供离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父母双方身份证原件;

④在我区实际居住的房产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等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⑤关系证明(如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根据国家、省市区相关政策需在学校所在教育服务区入学的适龄儿童携带材料:

①家庭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父母双方身份证;

②人才证明(特指持有人才居住证的家长),父母身份证明、适龄儿童本人身份证明和出生证明(特指随军子女、港澳台籍和外国籍儿童)原件及复印件;

③其他还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3.流动人口随迁子女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①家庭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当父母户口不在同一本上,需提供结婚证);

②父母双方身份证原件。


招生录取办法


录取分五批次进行,其中户籍生录取在第一批与第二批,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录取在第三批、第四批与第五批。未被我校录取的儿童由区教育局按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入学。

1.户籍儿童

(1)第一批

对象:符合条件直接报我校的户籍儿童(不包括报民办小学的户籍儿童,下同)。

8月1日—8月6日,学校根据“三户一致”儿童的落户时间先后依次排序录取。对于教育服务区内户籍儿童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则一次性录取所有直接报我校的户籍儿童。

“三户一致”指儿童户籍、父亲和母亲户籍与家庭住房一致,且均在学校教育服务区内。其中父母有区内房产的,家庭住房以父母房产证为依据认定;父母无区内房产的,家庭住房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证为依据认定。

(2)第二批

对象:第一批招生录取阶段未被录取的户籍儿童。

8月8日—8月10日,我校根据“住、户一致优先”原则,按以下顺序录取。

①儿童户籍与父母户籍、家庭住房三者一致,均在小学学区。其中父母有区内房产的,家庭住房以父母房产证为依据认定;父母无区内房产的,儿童和父母居住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家,家庭住房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证为依据认定。(以上住户一致家庭儿童按先“三户”后“两户”顺序录取。“三户”指儿童户籍、父亲户籍和母亲户籍与家庭住房一致,“两户”指儿童户籍、父亲或母亲户籍与家庭住房一致。)

②儿童和父母户籍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籍、住房三者一致,均在小学学区(父母有区内房产但不在该小学学区),且儿童自出生之日起落户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家。

③儿童有本区户籍,但不属于上述两类。

当同类情况儿童报名人数超出我校招生计划数时,则按照儿童的落户时间先后排序依次录取,未被录取的儿童由区教育局按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入学。

2.流动人口随迁子女

1)第三批

对象:持有有效居住证且适用积分排序入学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

8月11日—8月19日,我校按照以下顺序并依据积分高低依次录取。

①父母持有《浙江省引进人才居住证》;

②父母未持有《浙江省引进人才居住证》。

父母双方申请积分的,取积分高(排序靠前)的一方。积分相同、志愿相同者,按以下条件顺序依次确定排序先后位次。

①申请人家庭在市区有自购产权住房且实际居住;

②本区连续居住时间长;

③社会保险积分高;

④基础积分高。

录取结果公示7个工作日。不接受积分入学安排者,视作自动放弃在本学区申请入学,应及时到户籍所在地入学。

2)第四批

对象:部分不适用积分排序入学但符合本学区就读条件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

8月11日—8月19日,我校按照以下顺序依次录取:

①适龄儿童父母有区内房产

A.适龄儿童持有效居住证且父母户籍为区内户籍;

B.适龄儿童持有效居住证且父母持有《浙江省引进人才居住证》;

C.适龄儿童未持有效居住证但父母持有《浙江省引进人才居住证》;

D.适龄儿童持有效居住证(不含A、B类)。

②适龄儿童于7月13日(含)之前取得有效居住证且父母无区内房产

A.适龄儿童持有效居住证且父母户籍为区内户籍;

B.适龄儿童持有效居住证且父母持有《浙江省引进人才居住证》;

C.适龄儿童未持有效居住证但父母持有《浙江省引进人才居住证》;

D.适龄儿童持有效居住证(不含A、B类)。

持有效居住证入学的随迁子女,根据本区公安机关发证时间依次录取。仅持《浙江省引进人才居住证》入学的随迁子女,根据签发时间依次录取。

3)第五批

对象:8月1日—8月31日期间取得有效居住证,以及其余符合本学区就读条件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

8月20日—8月31日,此批学生将由区教育局根据教育资源在全区范围内进行统筹安排入学。


其他说明


1. 试行“长幼随学”服务

基于家长意愿,在符合户籍等相关入学基本条件和申请小学学位资源允许的前提下,同一家庭的二孩、三孩可安排在其兄(姐)的同一所公办小学入学,同一家庭的大孩、二孩也可安排在其弟(妹)的同一所公办小学就读。有需求的适龄儿童父母须在7月30日—31日将相关材料(父母双方签字确认的申请书、家庭户籍本或其他关系证明)报现场核验学校,由学校汇总报区教育局后,由区教育局统筹安置。

2.插班生报名事项

启用“钱塘区插班生预登记系统”,请各位家长在7月1日—7月31日期间进行登记。符合条件的插班生,将根据教育资源情况进行统筹安排,录取结果在8月下旬由录取学校负责通知。

登记方式:家长通过微信公众号“钱塘教育发布”—“招生服务”—“入学一点通”—“我要去报名”办理登记。


十一

入学咨询


未尽事宜请拨打招生咨询电话:0571-82125270。



杭州市钱塘区临江新城实验学校

 2022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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