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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盐田区梅沙幼儿园星星海分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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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盐田区梅沙幼儿园星星海分园

公办幼儿园三年制
地址盐田区大梅沙星都梅沙天邸小区内

学校概况

梅沙幼儿园星星海分园创办于2020年5月,是盐田区梅沙幼儿园微集团分园,是一所区属公办园,位于盐田区大梅沙星都梅沙天邸小区内,占地面积1803.79m,建筑面积1601.4m,共开设6个班,可供学位180个。现有专任教师大专以上学历100%,研究生1名,教职工专业合格率100%。 梅沙幼儿园星星海分园紧紧围绕梅沙幼微集团“面朝大海 静待花开”的办园思想和“走进孩子心灵世界,让每个生命都出彩”的教育理念,全体教职工以“爱心、智慧、勤勉、创新”的工作作风,积极实践、努力传承、创新发展,为培养“健康阳光、机敏专注、乐群独立、崇美尚创”的现代儿童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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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简章

2022年


     根据《盐田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秋季学期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现将盐田区梅沙幼儿园星星海分园2022年秋季学期招生方案公布如下:


一、园所介绍


梅沙幼儿园星星海分园创办于2020年5月,是盐田区梅沙幼儿园微集团分园,是一所区属公办园,位于盐田区大梅沙星都梅沙天邸小区内,占地面积1803.79m,建筑面积1601.4m,共开设6个班,可供学位180个。现有专任教师大专以上学历100%,研究生1名,教职工专业合格率100%。


梅沙幼儿园星星海分园紧紧围绕梅沙幼微集团“面朝大海 静待花开”的办园思想和“走进孩子心灵世界,让每个生命都出彩”的教育理念,全体教职工以“爱心、智慧、勤勉、创新”的工作作风,积极实践、努力传承、创新发展,为培养“健康阳光、机敏专注、乐群独立、崇美尚创”的现代儿童而努力。










二、招生对象


  • 小班:2018年9月1日—2019年8月31日间出生的幼儿

  • 中班:2017年9月1日—2018年8月31日间出生的幼儿

  • 大班:2016年9月1日—2017年8月31日间出生的幼儿

小班学位:50个

中班学位:13个

大班学位:5个



三、招生范围


梅沙幼儿园星星海分园属于星都·梅沙天邸小区配套幼儿园,优先满足星都·梅沙天邸小区符合条件申请人(2021年6月10日发布的《盐田区2022年秋季幼儿园学位申请的温馨提示》过渡期政策),仍有空余学位的面向梅沙片区(梅沙街道)招生。

梅沙片区(梅沙街道)居住的适龄儿童认定以住房证明资料为准。



四、时间安排


(一)网上正式报名时间

      6月20日上午9点—6月29日下午5点。


    登录“盐田区2022年秋季学期幼儿园招生信息登记系统”:

https://ertong.szftedu.cn/ytzs/login.jsp,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报名登记。并自行打印报名表。请家长务必在6月29日下午5点前完成网上报名工作,逾期视为放弃集中招生报名和相关权利)

家长根据儿童年龄,可选择梅沙片区2所公办幼儿园和1所民办幼儿园申请学位,(报名和信息查询请使用电脑操作)。


(二)资料审核

     安排在7月2日一7月3日进行,采用分批核验,届时请已经报名的幼儿家长留意短信通知,报名资料审核的方式为现场送审,家长在完成报名后,凭报名成功后生成的“报名号”(也将作为抽签号使用),按幼儿园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家长携带报名表、幼儿一寸照片一张、相关入学资料原件和复印件。

     资料审核将在片区内指定的公办幼儿园

进行,承担审核任务的幼儿园与家长报名的幼儿园以及最终被录取的幼儿园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现场审核存在问题的,可以在资料审核期间补充材料并复审一次;最终审核结论将作为录取依据统一应用手全区幼儿园。


(三)网上摇号(抽签)

     7月15日前,本园是否需要摇号(抽签)及摇号(抽签)时间将通过短信形式通知,请留意通告。


(四)结果公示

      7月15日前


五、报名资料


报名资料交A4复印件、验原件。复印件请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


     (一)《盐田区2022年秋季学期幼儿园学位申请表》(网上填写后打印,一式两份)。


      (二)身份证明材料





  • 幼儿本人及父母的户口簿、身份证,其中幼儿身份证容缺

  • 幼儿出生证

  • 预防接种证明

说明:港澳籍幼儿,须提供幼儿的港澳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以及父母的有效身份证明。


     (三)住房证明材料





      1.自有产权住房的

    (1)提供申请人父母产权份额须大于50%(不含50%)且有效的《房产证》或《不动产证》,产权证原件在银行抵押的,须提供加盖抵押银行公章的产权证复印件及《不动产信息查询结果告知单》(获取途径见文末二维码);


    (2)尚未取得产权证明文件的,提供购房合同原件(须有相关部门备案号)、缴款发票原件;


    (3)房产性质须为住宅或商住两用,含自有产权的住宅商品房、原居民祖屋、安居房、军产房、集资房、自建房、商务公寓等,房产必须为申请人父母或祖辈所有,其他亲戚朋友的产权住房不予认可,已转让的房产不予认可;


    (4)香港户籍儿童以自有产权住房资格参与公办园学位摇号的,还应出具由深圳公证部门出具的申请人与父母的亲属关系公证书;


      (5)购房时间须在2022年6月20日前。


      2.租房的

     (1)提供租赁信息凭证:有效期内的《房屋租赁凭证》(红本)或有效期内的《房屋租赁信息》(蓝本);


      (2)无法提供“租赁信息凭证”的,可用“居住登记信息”相关材料替代,居住登记信息的获取途径如下:


      ①非深圳户籍家长提供《深圳经济特区居住登记查询单》:在“深圳公安”微信服务号、深圳市公安局门户网站找到“政务服务-户政业务-居住登记信息服务-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居住登记信息查询”功能;或在i深圳手机APP首页-“居住证业务”找到以上链接;或扫描文末相关二维码,即可查询本人深圳经济特区居住登记信息并下载。(家长在招生系统填写的居住地址必须与网格员上门登记的信息一致)


      ②深圳户籍家长必须在申请学位前及时向社区网格管理部门申报家庭成员居住信息,完成网格居住信息登记后,将对申请人的居住信息进行后台比对验核。(家长在招生系统填写的居住地址必须与网格员上门登记的信息一致)


     (3)所租房屋性质须为住宅、商住两用、廉租房、公租房、集体宿舍等,不认可商铺、厂房、仓库、办公场所等。承租人须为父母或祖辈,不认可其他亲戚朋友为承租人的租赁凭证或与房东签订的租房协议。


       3.住在原居民祖屋、祖辈房、军产房、集资房、自建房、保障性住房及集体宿舍等特殊房产的

     (1)属于原居民祖屋和祖辈房的,除提供相关住房产权证明外,还需提供居住登记信息;使用祖辈住房材料的,申请人及父母须与祖辈均在同一户口本上,否则需提供充分的关系证明材料。


     (2)属于军产房的,提供住房军产证或军产房所属部门开具的证明。


     (3)属于集资房的,应出具购房收据或合同。


     (4)属于自建房的,应提供辖区街道办事处开具的房屋不属于“查违拆违”对象的证明材料。


    (5)属于廉租房、公租房等保障性住房的,提供盐田区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出具的证明材料。


    (6)属于集体宿舍的,提供父母单位集体宿舍来源证明(宿舍建房许可证、单位名下房产证、单位名下租赁凭证等证明文件之一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父母与工作单位签订的劳务合同或社保清单、居住登记信息。


     (四)居住证及社保材料(深户儿童无需此项材料)




      非深户幼儿申请学位的,须其父母至少一方提供《深圳居民身份证》或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非深户幼儿申请公办幼儿园的,父母至少一方须具有深圳户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在深圳居住满1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


    (五)享受市、区政府相关优惠政策人员的适龄子女,在申请学位时除按上述要求提供资料外,还应出具优惠政策规定的有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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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不动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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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经济特区居住登记查询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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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胞胎子女摇号申请书》



六、录取方式


(一)生源类型




结合学位申请人自身户籍情况及其监护人的房产情况划分为六种生源类型:


A类:盐田户籍,梅沙片区自有产权房;

B类:深圳其它区户籍,梅沙片区自有产权房;

C类:盐田户籍,梅沙片区非自有产权房;

D类:非深户,梅沙片区自有产权房;

E类:深圳其它区户籍,梅沙片区非自有产权房;

F类:非深户,梅沙片区非自有产权房。


说明自有产权房包括住宅商品房、原居民祖屋、安居房、军产房、集资房、自建房或商务公寓等;非自有产权房包括租房、廉租房、公租房或集体宿舍等。


(二)录取办法





      小区配套园优先录取所在小区中的自有产权住房申请人,以及符合2021年6月10日发布的《盐田区2022年秋季幼儿园学位申请的温馨提示》过渡期政策的申请人,具体办法如下:


     (1)自有产权住房申请人按A-B-D生源类型顺序依次优先录取;


    (2)自有产权住房申请人录取完毕后仍有空余学位的,对实际居住并取得2021年6月10日前登记备案且在有效期内的《房屋租赁凭证》(红本)的小区内申请人,实行过渡期优先政策,按照C-E-F生源类型顺序依次录取;


    (3)优先录取结束后仍有剩余学位的,按照非小区配套园录取办法进行招录;


     (4)获得小区配套园优先录取的,不再参与其他公办园的录取,未获得优先录取的小区内申请人按类别参与片区招录


    (5)同类别申请人数超过剩余学位数,以摇号(抽签)的方式录取。



★重要提示

     1.招生系统将根据申请人填报信息自动生成初始生源类型,并实时显示各园各类生源填报人数。该显示结果为招生系统中申请人填报的即时数据,供学位申请人参考,最终以关网后线下审核结果为准。

     2.同一类别报名人数超过计划数时,启动摇号程序。网上摇号由我园组织实施,由盐田公证处现场监督公证,产生的录取学位即时锁定。

     3.自2022年秋季开始,盐田区不再执行小区配套园整体优先保障政策。公办小区配套园按招生办法提前批次录取,并锁定学位。被录取的申请人不再参与其他公办园的录取。

     4.小区配套园优先录取结束后,按我园可供摇号学位数与参加摇号人数的比值,由低到高确定摇号次序。

     5.每名申请人最多可以选择梅沙片区内两所公办园和一所民办园。两所公办园为平行志愿,按摇号次序录取并锁定学位,不得重复摇号或重复录取。

     6.如我园招生计划未完成,区教育局按就近原则统筹派发学位。如申请人放弃,则顺位录取民办园志愿。

     7.原则上不允许区内公办园在园儿童申请其他公办园插班学位,确有需求的,须先行放弃原有公办园学位,再重新参与其他公办园招录。

    8.双胞胎(含多胞胎,下同)摇号规则。申请人在网上报名时,须勾选双胞胎选项。现场资料审核时,须递交《双胞胎子女摇号申请书》,明确是否绑定。若绑定摇号,则摇号录取结果绑定;若不绑定,双胞胎将作为单独个体分别参加摇号,有可能产生被不同幼儿园录取的情况。



幼儿园招生咨询电话


招生咨询电话:

25259303 汤老师


招生服务时间: 

 6月20日-7月15日工作日

上午9:00-12:00,下午2:30-5:00


声明:本文由上哪学团队(微信公众号ID: shangnaxue)原创整理制作,转载请注明来源和出处,否则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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