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延庆区特殊教育中心(初中部)
北京市延庆区十一学校(初中部)
学校概况
延庆区体育运动学校成立于1989年,是北京市唯一一所由教委主办的从小学五年级到初中三年级的业余体校。位于延庆区延庆镇赵庄村。学校现有职工43名,教学班5个,拥有田径、举重项目学生71名。并承担延庆区青少年足球队(10支 220人)和冰雪队(3支 100人)的组训、组赛工作。学校占地面积24155平方米,建筑面积7675平方米,是一所具有浓郁体育文化特色的学校。 一所好学校的发展过程就是这所学校优秀文化建设的过程。我们将以“扬长教育”为统领,整体构建学校文化,使它成为全校师生的一种精神追求,实现师生在价值观上的人文认同,促进学生、教师全面发展,引领学校科学、规范、健康的发展。 学校的办学思路是“为孩子们伴跑,在避短中扬长”。体校的学生是跑者,是身心健康、成绩相当、行为阳光的运动者,老师是伴跑者,是学高为师,身正为范的伴跑者,体校是跑者和伴跑者历练和成长的舞台,我们的办学目标是努力把学校办成家长满意的、务实开放的、体育特长生向往的、成就师生梦想的现代化体育运动学校。 体校承担着培养高水平运动员、培养各类体育人才的特殊社会责任。职能定位是服务高水平孩子的爱好、需求,服务延庆体育重大事件,在“十三五”时期我们更新了生长点和发展点,在力保田径 (田径事业部)的基础上,一是重点打造冰雪项目(冰雪事业部),二是跟进校园足球项目(校园足球事业部),三是强化服务项目(延庆区中小学生体育运动促进中心)。 渐进式的改变是符合循序渐进规律的温和式变革,在乐意参与下接受,在接受历练中成长,在共同成长中实现愿景。体校教职员工愿做孩子们的职业伴跑者,他们运动着,我们伴跑着;他们成长着,我们发展着,师生一起携手跑进姹紫嫣红的春天!
招生简章
1.招生对象
2.招生计划
3.学校费用
4.对口地段
5.学校特色
(一)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1)在我区完成小学教育的本市户籍学生,应当进入初中继续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区教委在对适龄学生人数、学生居住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等方面调研的基础上,划定学校服务范围。城区初中坚持“房产证明和户口簿”统一、以实际居住地为准的原则,接收其招生范围内居住的小学毕业生入学。各乡镇小学毕业生,对口升入所在乡镇中学或寄宿制学校。
(2)申请到户口或家庭实际居住地所在区升入初中的本市户籍小学毕业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向就读小学提出申请,经学籍所在区教委、户籍或家庭实际居住地所在区教委审批通过的,学生信息将转到接收区入学服务系统并安排入学,原学籍所在区不再保留其初中入学资格。
(3)从外省小学毕业的延庆户籍学生,在规定时间内,由家长持全家户口簿和在延实际住所居住材料,到区教委登记后,按划定的招生范围,安排到相应学校就读。
为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市教委继续实行市、区优质高中对一般公办初中校额到校招生政策(向每一所一般公办初中校定向投放招生计划),鼓励农村地区小学毕业生回户籍所在乡镇的初中就读。
3.入学资格核查
区教委将联合相关部门共同审核入学资格,特别是对实际居住条件的审核,严格审核过道房、车库房、空挂户情况。
(二)按本市户籍对待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下列非本市户籍人员子女按本市户籍对待:
1.区台办认定的台胞子女;
2.区侨务部门认定的华侨子女;
3.国家或北京市博士后管理部门认定的在京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子女;
4.符合随军进京落户条件正在办理随军手续的现役军人子女;
5.父母一方有本市常住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
6.父母一方持有《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适龄儿童少年。
按本市户籍对待的适龄儿童少年,须自行登录“北京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参加学龄人口信息采集,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相关材料进行审核,通过后可打印信息采集表。持表和相关材料到所属招生范围内的小学进行现场审核确认。
(三)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1)在本区完成小学教育的非本市户籍学生,因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区工作或居住,拟在本区继续接受义务教育的,由父母持在延务工就业材料、在延实际住所居住材料、全家户口簿、北京市居住证,到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入学资格,通过后,按照区教委规定的招生范围到所属初中学校审核确认。
(2)在本区完成小学教育的非本市户籍毕业生,因父母家庭住址在本市内变动,到本市其他区就读初中的,需在规定时间内持《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到区教委中教科进行登记。
(3)不是在本区完成小学教育的非本市户籍学生,因父母在本区工作或居住,需要在本区接受初中教育的,由父母提供在延务工就业证明、在延实际住所居住证明、全家户口簿、北京市居住证进行审核,通过后,到区教委中教科登记入学信息,学生到区教委确定的学校联系就读。
(四)招生地段
乡镇所辖各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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