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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岭居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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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岭居小学

公办小学有校车可寄宿
地址长岭街道长岭社区长岭路36号

学校概况

广州市黄埔区长岭居小学(原名长平小学)始建于1950年6月,原校址位于黄埔区木强水库,1958年8月迁入萝岗街长平居委高田二巷一号。2015年4月,学校由广州市萝岗区政府易址新建,2016年9月整体搬入黄埔区萝岗街长岭路中段以南(越秀岭南林语小区隔壁),并更名为长岭居小学。新校项目总投资12692.07万元,用地面积30002.5平方米(约45亩),建筑面积20960平方米(其中计容面积19760平方米),有36间普通教室,10间教师办公室,24间功能教室(计算机室、语音实验室、音乐室、美术室、舞蹈室、科学探究室和综合实践活动室等),1个200米运动场,1栋体育馆,1栋师生餐厅,绿化率、占地面积及设施设备完全达到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的要求。学校规划36个普通班,可容纳学生1620人。学校现有17个教学班,739名学生, 44名教师,其中副高级教师2人,一级教师23人,硕士研究生学历1人,大学本科学历38人,专科学历5人。 学校坚持“给学生美好的童年”的办学理念,以“每天进步一点点”为校训,“让阅读成为习惯”为校风,“关注每一个学生”为教风,“享受每一个过程”为学风,将“学生成才,教师成功”作为学校各项工作的根基,并通过开展经典诵读、演讲比赛、国旗下系列教育活动和主题班会等,寓德育教育于各项活动之中,力争把学生培养成为有爱、有智慧、有善良品德的一代新人。学校以新课程改革为主线,把教学改革的重点放在探索育人新途径、提高课堂教学效益、学生核心素养和科研兴校等方面,注重培养学生良好素质、健全人格和创新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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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简章

2020年

2020年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即将开始,我校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上级有关文件的精神,遵照全市“统一时间报名、学校设点审核、统筹安排学位、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接受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入学登记。


一、适龄儿童入读条件


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当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年满6周岁的儿童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应当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因疾病或特殊情况,需要延缓入学或免予入学的,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户籍对应的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学校加具意见后报区教育局批准。延缓入学期满,应即入学。

(一)招收居住在长平居委、黄登居委、岭头居委、黄麻居委辖区、奥园春晓小区、岭南林语小区、金融街融穗御府小区辖区内符合政策的适龄儿童。

(二)服务地段对口入学条件

(1)属手续完备的一手房,能提供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同一户籍的本区居民户口簿,以及与该户籍一致的房产证或购房发票和购房协议(即户主与业主一致,均为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且房产为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所拥有的。

(2)属手续完备、已经办理各种交易手续的二手房的,只要该住宅单元以往业主没有小孩在对口地段小学在读1—3年级,且房产为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所拥有,并能提供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同一户籍的本区居民户口簿,以及与该户籍一致的房产证或购房发票和购房协议的。

(3)属祖辈房产,适龄儿童及其父母在广州市11区均无房产的,能提供适龄儿童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与祖辈在同一户籍(户主须为该同户同住祖辈)的本区居民户口簿,以及与该户籍一致的房产证或购房发票和购房协议(房产须为该祖辈全权所有),且该住宅单元以往业主没有小孩在对口地段小学在读1—3年级的。

(4)适龄儿童及其父(母)均属广州市黄埔区集体户,集体户口与实际居住地址一致,适龄儿童及其父母在广州市11区均无房产的;且该适龄儿童自出生前,其父(母)已落户该集体户,该适龄儿童出生后首次入户落户该集体户。

(5)符合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政策性照顾学生条件,并经审核批准的照顾学生,能提供其在小学招生地段范围的实际居住地的房产证或购房发票和购房协议、或须提供住建部门认可的房屋租赁备案登记等有效居住证明。

(三)统筹安排学位

(1)本区户籍,属手续完备、且在租赁合同有效期内的租住户适龄子女,该住房系适龄儿童与父母在广州市的唯一居住地,且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广州市11区均无房产,能提供住建部门认可的房屋租赁备案登记表,承租人为该适龄儿童的祖辈、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

(2)适龄儿童及父(母)均属广州市黄埔区集体户,其父(母)在广州市11区均无房产,集体户口与实际居住地址不一致的,或属于出生后迁移户籍至该集体户者。

(3)因适龄儿童及其父母在广州市11区均无房产,而将户籍挂靠在本区户籍居民名下的。

(4)因本区拆迁原因造成户口地址与实际居住地址不一致者。

(5)同一户籍及同一房产或同一租住房,在其对口服务地段学校已经有学生在读1—3年级的(原则上同一户籍地址、同一房产、同一租住房只在辖内学校对应安排一个学位,多子女户除外)。

(6)父(母)持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万能捷通卡”者,持卡人和其适龄子女均属非穗户籍。

(7)父(母)被认定为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科技领军人才、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者,被认定人和其适龄子女均属非穗户籍。

(8)符合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政策性照顾学生条件,父(母)在我区企业工作,但不在我区实际居住的非穗户籍适龄儿童。

(9)参加我区来穗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学起始年级积分入学,获批准取得入学名额的适龄儿童(具体办法另行通知)。

(10)具有本市其他区户籍,在本市无自有产权住房,且在我区租赁房屋所在地系唯一居住地,该房屋以往业主或住户没有小孩在我区公办小学在读1—3年级的,须持住建部门认可的房屋租赁备案登记表,合同须同时满足至本年度4月30日已租住本房屋满一年或以上、且往后租期不少于3年的承租人适龄子女。


二、报名需要提交的资料


1、父(母) 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一致的有效居住证明(房产证、购房协议、宅基地证明、集资房证明、拆迁协议)复印件,(近期已购房但暂未办理房产证的,需提供购房综合税发票和购房合同),原件备查。地段新住户、拆迁户、二手楼入户时间必须在当年 4 月 30 日以前(含 4 月 30 日)。

若适龄儿童的父 (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广州市 11 区均无房产,需租住房屋的,须提供住建部门认可的房屋租赁备案登记表,同时,提交与租住地一致的户籍资料,所租房屋应为父(母)或合法监护人在本市的唯一居住地。

2、与房产证地址一致的户口簿复印件(户口簿中的首页和适龄儿童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原件备查;

3、父母户口本复印件,原件备查;

4、适龄儿童出生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5、公办小学报名系统打印的《2020年广州公办小学学位申请表》原件。


三、报名方式


1、2020年5月5日至10日,广州市户籍的适龄儿童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登录“广州市义务教育招生管理平台(网址:http://zs.gzeducms.cn/),入口点击“公办小学报名”,在网上报名。

2、实际居住在我校地段,且符合《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政策性照顾学生清单》规定的非广州市户籍适龄儿童,无需进行网上报名,于5月16日至18日按要求带齐纸质材料和原件到我校提交、审核材料。



四、招生工作日程安排

2020年广州市黄埔区长岭居小学招生工作时间安排

时间

工作任务

4月

20日之前

制定、发布《2020年广州市黄埔区长岭居小学一年级招生简章》。

5月

5日至10日

公办小学招生网上报名,仅限广州市户籍适龄儿童。报名统一使用“广州市义务教育招生管理平台(网址链接:http://zs.gzeducms.cn),入口点击“公办小学报名”。

16日至18日

公办小学网上报名成功的家长按短信要求带齐纸质材料到相应的公办小学进行现场资料审核。

符合广州市政策性照顾学生的按要求带齐纸质材料和原件到实际居住地对应的小学提交证明材料。

6月

10日前

公办小学确定户籍生录取结果并通知学生及其家长。

13日

完成公办小学户籍生新生注册。

8月

27日至28日

因特殊原因逾期未参加小学招生报名的户籍适龄儿童,在公办小学招生网上报名(网址链接:http://zs.gzeducms.cn),并按规定向实际居住地附近的学校递交补报名申请材料。

9月

1日前

在区教育局网上报名系统完成小学一年级新生(含补录)的注册、审核等工作,将招生录取明细表递交区教育局。



五、特别说明


因特殊原因逾期未参加小学招生报名又符合我区招生条件的广州市户籍适龄儿童,请于8月27日至28日自行登录“黄埔区政府信息网”链接“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网上报名系统”(http://zs.gzeducms.cn/)入口点击“公办小学报名”,补报名。由区教育局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学位。

六、招生联系电话:020-82077239    钟老师

七、相关具体招生信息查询:“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广州开发区管委会”官方网站(或“广州黄埔发布”、“广州黄埔教育”等微信公众号)。

广州黄埔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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