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凡年满6周岁(2015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具有平谷区户籍或家庭实际居住地在平谷区的适龄儿童均须在规定时间参加学龄人口信息采集,免试就近入学。
(1)农村地区。适龄儿童家长或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持学龄人口信息采集表(须经监护人签字)、家庭户口簿和房屋产权证到对口小学登记入学。
(2)城关地区。由区教委统一划定各校服务片,区教育考试中心(以下简称“考试中心”)和招生校共同负责组织实施。适龄儿童家长或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持学龄人口信息采集表(监护人签字)、户口簿和房屋产权证等相关材料到服务片所属小学登记入学。
(3)本市外区户籍无房家庭,长期在平谷区工作、居住,符合在平谷区连续单独承租并实际居住3年以上且在住房租赁监管平台登记备案、夫妻一方在平谷区合法稳定就业3年以上等条件的,其适龄子女可在平谷区接受义务教育,由区教委依据家庭实际居住地就近协调入学。
(二)按本市户籍对待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区台办认定的台胞子女、区侨务部门认定的华侨子女、国家或北京市博士后管理部门认定的在京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子女、符合随军进京落户条件正在办理随军手续的现役军人子女、父母一方有本市常住户籍或持有《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方式与本市户籍相同。
(三)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非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需在平谷区接受义务教育的,由父母持本人在平谷务工就业材料、在平谷实际住所居住材料、全家户口簿、北京市居住证,到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参加入学资格审核,通过后进入入学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