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河幼儿园是2009年由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发展局与浙师大杭州幼儿师范学院合作创办的幼儿园,是浙江幼师幼儿园的第六个分园。2012年7月,浙江师范大学幼教集团与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发展局重新签订合作协议,2012年8月开始采用“输出管理”的合作办园模式,星河幼儿园成为开发区管委会下属的一所公办幼儿园,由幼教集团继续向星河幼儿园输出优质管理。
星河幼儿园位于下沙文源街1336号,总规模16个班,占地面积约82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6000平方米。
星河幼儿园自2009年3月开园以来,受到各界的关注,得到多方的支持,在大家共同努力下,幼儿园的办学质量日益提升,通过评定,先后成为杭州市“甲级幼儿园”、浙江省“一级幼儿园”。
星河幼儿园将继续秉承幼师幼儿园“爱与尊重”的文化核心,以“把幼儿园还给孩子,把孩子还给他自己”、“办最好的幼儿园,用最科学的方法养育孩子”作为幼儿园的奋斗目标。
查看更多
根据教卫局关于2020年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海达南路以东、德胜东路以南、银沙路经学林街向东延伸至高沙路以西、学林街以北范围内已交付楼盘,包含铭和苑、新沙家园。
小班:2016年9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出生
1.招生计划:小班5个
2.收费标准:保教费520元/月,代管费100元/学期,伙食费12元/天。
3.幼儿园等级:省一级
符合我园报名条件的适龄户籍儿童家长,于6月6日—7日,至幼儿园进行现场报名确认。
工作时间:上午8:00—11:30
下午1:00—4:30
1.家庭户籍本原件及复印件
2.父母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当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超过我园招生计划时,根据“住、户一致”优先原则,按下列先后顺序录取:
1.适龄儿童与父母户籍、家庭住房三者一致,均在幼儿园教育服务区。其中父母有区内房产的,家庭住房以父母房产证为依据认定;父母无市区房产的,适龄儿童和父母居住在区内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家,家庭住房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证为依据认定。
以上住户一致家庭适龄儿童按先“三户”后“两户”顺序录取。“三户”指适龄儿童户口、父和母户口与家庭住房三者一致,“两户”指适龄儿童户口、父或母户口与家庭住房三者一致。
2.适龄儿童和父母户籍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籍、住房三者一致,均在幼儿园教育服务区(父母有市区房产但不在该幼儿园教育服务区),且适龄儿童户籍自出生日起落户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家。
3.适龄儿童有新区户籍,但不属于上述两类。
当同类情况适龄儿童报名数超出我园招生计划数时,按照适龄儿童入户时间的先后排序录取。未参加网上登记的儿童,同类排序靠后。
我园根据教卫局审核结果将于7月10日前逐批发放录取通知书。
招生咨询电话:0571-87770757
因幼儿园接待咨询的教师同时有教育教学任务,如因教学期间无人接电话,请稍后再拨。
温馨提示:
1.不带孩子。
2.疫情期间,所有人员进入幼儿园均需佩戴口罩并按“亮健康码+测温”流程实行,入园后请勿聚集逗留,请家长理解与配合。
3.招生不以报名的先后顺序作为录取依据,家长无需提前到现场排队。
根据教卫局关于2021年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海达南路以东、德胜东路以南、银沙路经学林街向东延伸至高沙路以西、学林街以北范围内已交付楼盘。所含楼盘:铭和苑、新沙家园。
小班: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出生。
1. 招生计划:小班5个
2.收费标准:保教费520元/月,代管费100元/学期,伙食费12元/天。幼儿园收费标准如调整,以最终出台的文件为准。
3.幼儿园等级:省一级
符合我园报名条件的适龄户籍儿童家长,于6月19日—20日,至幼儿园进行现场报名确认。
工作时间:
上午8:30—11:30
下午1:30—4:30
当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超过我园招生计划时,根据“住、户一致”优先原则,按下列先后顺序录取:
1.适龄儿童与父母户籍、家庭住房三者一致,均在幼儿园教育服务区。其中父母有区内房产的,家庭住房以父母房产证为依据认定;父母无市区房产的,适龄儿童和父母居住在区内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家,家庭住房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证为依据认定。
以上住户一致家庭适龄儿童按先“三户”后“两户”顺序录取。“三户”指适龄儿童户口、父和母户口与家庭住房三者一致,“两户”指适龄儿童户口、父或母户口与家庭住房三者一致。
2.适龄儿童和父母户籍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籍、住房三者一致,均在幼儿园教育服务区(父母有市区房产但不在该幼儿园教育服务区),且适龄儿童户籍自出生日起落户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家。
3.适龄儿童有新区户籍,但不属于上述两类。
当同类情况适龄儿童报名数超出我园招生计划数时,按照适龄儿童入户时间的先后排序录取。未参加网上登记的儿童,同类排序靠后。
我园根据教卫局审核结果将于7月10日前逐批发放录取通知书。招生咨询电话:0571-87770757
因幼儿园接待咨询的教师同时有教育教学任务,如因教学期间无人接电话,请稍后再拨。
你们好!星河幼儿园开始招生啦,幼儿园是孩子步入社会的第一道门,从这一刻起,迈出了家庭里的小天地,走进了丰富多彩的幼儿园集体生活。选择我们就选择了美好与信任!祝小朋友们在幼儿园这个大家庭里健康,快乐的成长,拥有一个美好的童年!
海达南路以东、德胜东路以南、银沙路经学林街向东延伸至高沙路以西、学林街以北范围内已交付楼盘。所含楼盘:铭和苑、新沙家园。
小班: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出生。
1. 招生计划:小班5个
2.收费标准:保教费700元/月,代管费100元/学期,伙食费12元/天。
3.幼儿园等级:省一级
符合我园报名条件的适龄户籍儿童家长,于6月4日—5日,至幼儿园进行现场报名确认。
时间:上午8:30—11:30
下午1:00—4:30
地点:下沙街道学源街1336号(星河幼儿园内)
材料:1.家庭户籍本原件及复印件
2.父母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符合条件的报名幼儿按下列先后顺序录取:
1.适龄儿童与父母户籍、家庭住房三者一致,均在幼儿园教育服务区。其中父母有区内房产的,家庭住房以父母房产证为依据认定;父母无市区房产的,适龄儿童和父母居住在区内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家,家庭住房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证为依据认定。
以上住户一致家庭适龄儿童按先“三户”后“两户”顺序录取。“三户”指适龄儿童户口、父和母户口与家庭住房三者一致,“两户”指适龄儿童户口、父或母户口与家庭住房三者一致。
2.适龄儿童和父母户籍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籍、住房三者一致,均在幼儿园教育服务区(父母有市区房产但不在该幼儿园教育服务区),且适龄儿童户籍自出生日起落户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家。
3.适龄儿童有本区户籍,但不属于上述两类。
当同类情况适龄儿童报名数超出我园招生计划数时,按照适龄儿童入户时间的先后排序录取。
我园根据教育局审核结果将于7月10日前逐批发放录取通知书。
招生咨询电话:0571-87770757
因幼儿园接待咨询的教师同时有教育教学任务,如因教学期间无人接电话,请稍后再拨。
根据教育局关于2023年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海达南路以东、德胜东路以南、银沙路经学林街向东延伸至高沙路以西、学林街以北范围内已交付楼盘。所含社区或楼盘:铭和苑、新沙家园。
小班:
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出生。
1. 招生计划:小班5个。
2.收费标准:保教费700元/月,代管费100元/学期,伙食费12元/天。
3.幼儿园等级:省一级。
收费标准如有调整以最终的收费标准为主。
符合我园报名条件的适龄户籍儿童家长,于6月3日—4日(星期六、星期日),至幼儿园进行现场报名确认。
报名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30
杭州市钱塘区星河幼儿园(钱塘区下沙街道学源街1336号)
1.家庭户籍本原件及复印件;
2.父母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符合条件的报名幼儿按下列先后顺序录取:
1.适龄儿童与父母户籍、家庭住房三者一致,且均在幼儿园教育服务区。其中父母有区内房产的,家庭住房以父母房产证为依据认定;父母无市区房产的,适龄儿童和父母居住在区内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家,家庭住房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证为依据认定。
以上住户一致家庭适龄儿童按先“三户”后“两户”顺序录取。“三户”指适龄儿童户口、父和母户口与家庭住房三者一致,“两户”指适龄儿童户口、父或母户口与家庭住房三者一致。
2.适龄儿童和父母户籍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籍、住房三者一致,均在幼儿园教育服务区(父母有市区房产但不在该幼儿园教育服务区),且适龄儿童户籍自出生日起落户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家。
3.适龄儿童有服务区户籍,但不属于上述两类。
当同类情况适龄儿童报名数超出我园招生计划数时,按照适龄儿童入户时间的先后排序录取。
我园根据教育局审核结果将于6月25日后逐批发放录取通知书。
招生咨询电话:0571-87770765-804
因幼儿园接待咨询的教师同时有教育教学任务,如因教学期间无人接电话,请稍后再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