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时间:6月1日—7月15日
报名方式:请家长带上孩子的出生证复印件领取“深圳市幼儿园在园儿童基本信息采集表”
地点:门卫室 早上9:00-11:30 下午2:30-3:30
*排队领取,不限数量,领表前后顺序与录取顺序无关。
(二)材料核验:安排在6月1日—7月15日进行,采用分批核验,届时请已经报名的幼儿家长留意短信通知,按时携带材料来园接受核验(查验原件,留存电子扫描件/复印件)。
录取方式: 本园采取就近入学原则,先录取安乐社区适龄儿童如有富余学位再录取周边社区适龄儿童的录取方式。
7月15日下午17:00将在幼儿园宣传栏公布录取结果,并将通过电话方式通知家长。
所需核验的资料:
1、持有幼儿本人身份证(未取得身份证的可用户口簿、港澳通行证或护照等代替)出生证明和预防接种证明;
2、持有幼儿所在家庭户口簿,其父母(或监护人、下同)至少一方具有深圳户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
3、幼儿所在家庭住址应在所申报幼儿园招生范围内,并持有家庭住所相关材料(下列材料中的任一项)
(1)由我市不动产登记管理部门出具的本社区住宅用途的不动产权证书或有效购房合同。
(2)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房屋租凭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本社区住宅用途《房屋租凭凭证》
(3)在住房建设部门登记备案的社区政策性住房的《购房合同》或《租凭合同》
(4)本社区其他住房材料
享受国家、广东省和深圳市政策优待人员的适龄子女,需持有相关政策优待材料。
温馨提示:
(一)报名和报名材料核验先后顺序与录取结果无关。
(二)幼儿父母(或监护人)对报名信息和核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报名信息与报名材料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将视为无效报名,录取后也将取消学位。
(三)被录取幼儿须体检合格后方可正式入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