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闵行区民办双江小学
上海交通大学附属实验小学西校区
上海交通大学附属闵行马桥实验学校(小学部)
上海市闵行区江川路小学(北校区)
上海市闵行区汽轮科技实验小学
上海市闵行区鹤北小学
学校概况
招生简章
闵行区碧江路小学2020年招生入学工作细则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 2020 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沪教委基〔2020〕15 号)和闵教字〔2020〕30 号)文件《关于 2020 年闵行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的精神,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一)坚持以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以切实维护小学生的合法入学权益、规范学校招生行为为原则,依法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
(二)按照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和本校实际情况制定相关方案和招生计划,根据划分的学校对口招生入学范围,确保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
(三)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继续应用“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shrxbm.edu.sh.gov.cn),强化服务意识,促进本校招生入学工作规范有序。学校不在招生计划之外自行招收学生,不擅自跨区域招生。
(四)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学校网站公告、“校园开放日”、在社区张贴《招生告示》等形式向辖区内适龄儿童告知招生工作政策、入学信息登记时间和地点,以及入学验证时间、地点及携带所需审核的各种证件。
(五)学校在招生过程中,不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或参考,不以面试、面谈、评测等名义选拔学生。学校实施均衡分班,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及其他类符合条件的优待对象,根据上级行政部门审核按有关政策妥善安排入学。学校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随班就读。
(六)根据“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提供的闵行区入学适龄儿童相关数据,根据学校招生计划,今年本校招收5个教学班,班额不超过40人。
二、学校招生
(一)招生入学对象
2020 年入学对象为:2013 年 9 月 1 日-2014 年 8月 31 日出生,年满 6 周岁的儿童。本市户籍适龄儿童,确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不能当年度入学的,可向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咨询,申请推迟一年入学。上一年度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未入学的本市户籍儿童,可向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提出入学申请。
(二)入学报名
符合入学报名条件的适龄儿童家长,须在“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进行入学报名,选择“公办小学报名”。公办小学报名时间为 4 月 26 日-4 月 30 日。
(三)学校入学安排方法
学校根据区教育局确定的对口招生入学范围和招生计划,按照“相对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安排适龄儿童入学。
对于闵行区户籍地(户主为直系亲属或本人)与居住地(产权人为直系亲属或本人,且全部或共同共有)一致的适龄儿童,当报名人数不超过对口学校招收计划数时,安排就近入学;当报名人数超过对口学校招收计划数时,按照适龄儿童户籍迁入时间先后排序安排入学,超出部分实行区域内统筹安排入学。对于区域内入学矛盾突出的学校实施每户地址五年内只享有一次同校对口入学机会(多胞胎、二孩除外)。
根据本市有关规定,继续做好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居住地登记入学工作。具有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确有困难不能在户籍地入学的,凭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出具的《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截止日为 2020 年 4月 23日),申请居住地登记入学。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
童选择居住地登记入学的,先安排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就近入学,再根据区域内实际情况统筹安排“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入学。本市集体户籍适龄儿童参照居住地登记入学办法就读,本市户籍居住廉租房的适龄儿童,可凭户口簿及相关居住证明在廉租房所在地登记入学。
(四)来沪人员随迁子女招生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教委等四部门关于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就读本市各级各类学校实施意见的通知》(沪府办规〔2018〕5 号)要求,切实做好来沪人员适龄随迁子女招生入学工作,加强对随迁子女入学条件的审核。
2020 年,来沪人员适龄随迁子女需在闵行区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父母一方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一年内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 6 个月(2019 年 7 月 1 日至 2020 年 6月30 日,不含补缴,因疫情防控需要允许补缴的除外)或连续3 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
受理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办理入学手续截止日为 2020 年 8月 10 日。
(五)学校验证
按市教委规定,5 月 16 日-5 月 17 日为全市公办小学第一批验证日。全区公办小学和政府购买服务的随迁子女学校对已完成报名的适龄儿童以及家长的证件进行现场核对。本市户籍的,家长须带领适龄儿童,携带户口簿、《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预防接种证,在居住地登记就读的还需携带《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或配住廉租房相关材料等。
非本市户籍的,家长须带领适龄儿童,携带户口簿、《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预防接种证、父母一方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证明或《就业失业登记证》,以及适龄儿童本人的合法居住证件。
各验证点对登记就读一年级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新生及其父母的有关证件进行核对,通过居住证读卡机对其本人及父母居住证件和证件有效期限进行核对;通过信息系统对来沪人员
随迁子女父母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灵活就业登记证明进行信息比对。
5 月 20 日起,对已验证通过的适龄儿童,陆续发放公办小
学入学告知信息。未被民办小学录取的,参加公办小学第二批
验证,时间为 5 月 30 日-5 月 31 日。
三、具体工作要求
(一)公开招生信息
学校通过本单位网站的“信息公开”专栏,及时公开招生的相关信息。3 月 21 起至28日,开展网上“校园开放日”活动,开放时间为7天,网上“校园开放日”主要展示学校办学理念、课程设置、师资水平、办学特色等,但不组织学生报名、不组织任何测试(测评、学科练习)或面试面谈、不收取学生任何形式的简历(包括各类证书)等材料。
(二)做好录取与注册
学校在 8 月 15 日前向新生发放入学通知,8 月 30日前将学生入学信息对接到“上海市基础教育学生信息管理系统”。
根据市教委关于中小学学籍管理工作要求,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年注册制度。由区教育考试中心和学校向学生家长发放“学年注册告知书”,明确注册对相关证件核对的要求。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及其家长要关注持有证件的有效期,及时到相关部门续签(因疫情防控需要自动签注的除外)。对不能提供有效证件的,暂不予以学籍注册。学校向家长告知不能注册学籍所产生的后果。家长须向学校承诺并及时前往有关部门办理相关证件,确保所持证件的有效性。
(三)接受监察与督导
接受区教育局全程招生监察工作领导小组监察招生入学有关政策和工作要求的贯彻落实,依法依纪查处招生入学工作过程中的违纪违规事件,协助解决本地区中小学招生工作中出现的突出问题,确保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严格按照区教育局相关要求实施招生入学工作,规范招生行为。严格按照区教育局下达给各校的事业计划数招生,不得随意增扩班额、学额;若因特殊情况确需对招生计划进行调整,须向教育局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四)严处违纪违规
落实问责制度。学校在招生过程中,凡举办重点班、实验班、快慢班、特色班,报名录取学生时以学生奥数成绩、英语星级考试等各类竞赛获奖证书、各类等级考试证书为依据或参考的,或拒绝接受本学区内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入学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有关规定,经查实,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校长和其他直接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并将招生违规情况记入校长和教师信誉档案,与职称职级评定、评先评优相挂钩。在招生过程中,因学校违反规定或处置不当造成不良影响的,经核实后纳入学校绩效考核。
附件:
2020 年闵行区一年级招生入学工作日程安排
日 期 | 工 作 内 容 |
3 月 21 日 | 开始举行网上“校园开放日”。 |
3 月 25 日 | “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 (shrxbm.edu.sh.gov.cn)开通。 |
4月8日-4月 23 日 | 适龄儿童进行小学入学信息登记,上传儿童照片。 |
4 月 23 日 | 全区小学入学信息登记截止日; “幼升小”申请居住地登记入学就读手续截止日。 |
4月26 日-4 月30 日 | 小学入学网上报名,选择报名公办小学(截止到 4 月 30 日) |
5 月 16 日-5 月17 日 | 全区公办小学第一批验证。 |
5 月 20 日起 | 陆续发放公办小学入学告知信息 |
5 月 30 日-5 月31 日 | 全区公办小学第二批验证。 |
8 月 10 日 | 1.全区公办小学受理就近入学学生办理入学手续截止日; 2.受理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办理入学手续截止日。 |
8 月 15 日前 | 各小学完成向小学一年级新生发放入学通知书工作 |
上海市闵行区碧江路小学
2020 年 3 月 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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