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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教育学会宝山实验学校(小学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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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教育学会宝山实验学校(小学部)

公办小学九年一贯制
地址一二八纪念东路888号

学校概况

上海市教育学会宝山实验学校开办于2016年9月,是宝山区教育局局属的全日制公立九年一贯制学校。学校分为两个校区,初中部校址为高境路371号,占地面积27411平方米,其中专教室16间,图书馆占地面积初中114.84平方米;小学部校址为一二八纪念东路888号,占地面积19988平方米,专用教室13间,图书馆面积625.5平方米,藏书量42000余册。 上海市教育学会宝山实验学校是国内首个“问题化学习”母体实验学校,学校全部年级实施“问题化学习”。作为“问题化学习”的孵化器,这里成熟的经验,有望向全市乃至全国辐射、推广。在12年研究和实践的基础上,“问题化学习”终于有了专属“实验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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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简章

2020年2021年2022年2023年

宝山区2020年义务教育招生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国家和上海市的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以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办好每一所学校为目标,以切实维护中小学生的合法入学权益、规范学校招生行为为原则,依法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

(二)基本原则

1. 坚持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以下简称“公办中小学”)免试就近入学与统筹安排相结合原则。本区户籍人户一致(特殊政策规定除外)的适龄儿童划块对口入学,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非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分层按序统筹安排入学,保障辖区内符合条件的儿童享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学校采用均衡分班,不开设重点班、快慢班、特色班、实验班。同时学校承诺:不组织报名或变相报名,不举行任何形式的测试、测评、面试、面谈或调查,不收任何学生的简历等材料;招生录取不与任何教育培训机构挂钩。

2. 坚持公办中小学校区相对稳定与动态调整相结合原则。校区每年调整一次,以当年教育局公示信息为准。

3. 坚持公办中小学招生预设计划与实际入学需求相结合原则。通过摸底初定学校招生计划,再根据招生过程中的实际需求予以适度调整。当年学校招生计划数以区教育局依据实际情况最终确定的为准。

4. 坚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信息化与规范化相结合原则。继续应用“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shrxbm.edu.sh.gov.cn),实施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规范管理,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招生计划之外自行招收学生,严禁擅自跨区域招生。

5. 坚持公办中小学班额基本标准与常住人口变化相结合原则。根据“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提供的本区域入学适龄儿童数据,均衡配置教育资源,合理确定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班级规模,安排适龄儿童入学。小学班额不超过45人、初中班额不超过50人。

6. 坚持严格监管和学校自律相结合原则。本区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区和学校网站公告、“校园开放日”、及时向社会公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相关信息,本校不再安排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长生招生计划。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及其他各类符合条件的优待对象,妥善安排入学。

二、主要内容

1. 入学信息登记。 2020年小学招生入学对象为:2013年9月1日-2014年8月31日出生,年满6周岁的儿童;确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不能当年度入学的,可向教育行政部门申请推迟一年入学(需提供相关证明)。上一年度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未入学的,凭缓学证明向所在教育行政部门提出入学申请。

4月8日前,家长须对适龄儿童入学的相关人口信息(适龄儿童姓名、性别、身份证件号码、户籍地址、居住地址,以及监护人居住证、就业失业登记信息等)进行比对确认,如与实际情况不符,应到公安部门或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补办或更正。符合入学条件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所持的《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上的居住地址,应与父母所持的《上海市居住证》上居住地址相一致。

4月8日-4月23日,在园适龄儿童家长在幼儿园登记孩子入学信息,未入园适龄儿童家长在各镇、街道(学区)指定地点登记孩子入学信息,获取《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和“入学报名告知书”。入学信息经登记确认后不得更改。4月23日为本区小学入学信息登记截止日。家长获取《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后,须在4月23日前按照规定样式上传适龄儿童的照片,作为入学报名的重要依据。登记点应当告知照片上传的有关要求。

2.公民办小学入学报名。 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家长,须在“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进行入学报名,选择“公办小学报名”或“民办小学报名”,其中,公办小学报名时间为4月26日-4月30日,民办小学报名时间为4月26日-4月28日。

3.统筹居住地入学。 根据本市有关规定,继续做好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居住地登记入学工作。具有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确有困难不能在户籍地入学的,凭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出具的《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截止日为4月23日),申请居住地登记入学。本区按照“户籍与居住地一致优先”原则,先安排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就近入学,再在镇、街道(学区)内统筹安排“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入学。3月20日,本区公布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入学实施细则。

在本区办理的本市户籍的集体户口、公共户口及公租房内适龄儿童在实际居住地申请就读,按照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居住地申请就读的办法,统筹安排入学。在本区配住廉租房等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可凭户口簿及相关居住证明在廉租房所在地登记,统筹安排入学。

2015年起,宝山区实施对口校区内同一居住户地址五年内只享有一次同校对口入学机会;适龄儿童(及父母)户籍迁入直系亲属户籍内满五年并与同住的,能享受对口入学政策(为保证政策延续性,该办法逐年过渡到位,即:2020年须迁入户籍满5年)。与上述政策不符的或迁入非直系亲属户籍内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本区户籍智力中度残疾(及以上)、听力残疾和视力残疾的适龄儿童可于5月23日到区特教指导中心接受咨询评估,安排进入相应的特殊教育学校(普校特教班)就读。

军人子女入学按照市教委相关规定执行。

4.来沪人员随迁子女招生。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教委等四部门关于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就读本市各级各类学校实施意见的通知》(沪府办规〔2018〕5号)等要求,2020年,来沪人员适龄随迁子女需在本区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父母一方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一年内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不含补缴,因疫情防控需要允许补缴的除外)或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20年6月30日)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

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小学阶段以统筹安排进入公办学校为主,部分地区公办教育资源紧缺的,统筹安排进入政府购买服务的民办小学就读。

2020年,宝山区受理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办理入学手续截止日为8月10日。

5.公办小学验证。 5月16日-5月17日为宝山区公办小学第一批验证日。本区各指定的报名验证点对已完成公办小学报名的适龄儿童以及家长的证件进行现场核对。

本市户籍的,家长须带领适龄儿童,携带户口簿、房产证、《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预防接种证,在居住地登记就读的还需携带《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或廉租房相关材料证明等。

非本市户籍的,家长须带领适龄儿童,携带户口簿、出生证明、房产证(或租房相关材料证明)、《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预防接种证、父母一方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证明或《就业失业登记证》,以及适龄儿童本人的合法居住证件。

随迁子女报名验证时,各学区、镇教委或学校要通过居住证读卡机对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及其父母的居住证件和有效期限进行认真核对验证;通过信息系统对来沪人员随迁子女父母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灵活就业登记证明进行信息比对。对比对无误、符合条件的适龄随迁子女统筹安排入学,并将验证记录交区教育局备案,教育局将会同相关部门对入学信息的有效性进行随机抽查。

5月20日起,对已验证通过的适龄儿童,陆续发放公办小学入学告知信息。未被民办小学录取的,参加公办小学第二批验证,时间为5月30日-5月31日。

1.小学毕业信息核对。 4月2日-4月13日,学校有序组织本市户籍和符合条件的非本市户籍小学五年级学生家长对“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中的户籍地址、居住地址等入学关键信息进行核对,并填写监护人手机号码(作为接收初中入学信息的联系方式)。如发现有关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的,家长应及时凭有效证件到学生就读小学进行更正。同时,民办一贯制学校征求本校学生直升意愿。4月13日为宝山区小学五年级学生初中入学关键信息核对、更正及民办一贯制学校直升意愿征求截止日。

2.回户籍(居住)地就读。 本市户籍小学五年级学生申请回户籍(居住)地就读初中,在就读学校参加小学毕业考试。回户籍(居住)地入学的学生应向所就读小学提出申请,由学校告知审核证件、网上申请、统筹安排等事项,家长在网上填报《本市户籍学生回户籍(居住)地就读申请表》,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户籍(居住)地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进入公办初中学校就读。办理申请回户籍(居住)地就读手续的截止日期为4月13日。

3.初中入学方式。 2020年初中入学继续使用“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公办初中按户籍划块免试就近入学原则,按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系统自动调配户籍学生进入对口学校接受义务教育。

在宝山区学校就读的本市外区户籍小学毕业生,申请在本区继续就读初中的,将由教育局根据各区域教育资源条件,统筹调配初中入学。

在本市外区就读小学的本区户籍(居住)毕业生,要求回宝山区就读初中的,按市教委有关规定,在我区收到相关材料后,统筹调配初中入学。

在外省市就读五年级或小学毕业年级的本区户籍学生,申请回宝山区就读初中的,可在4月15日-4月22日到区教育局办理入学信息登记手续,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将由区教育局根据教育资源,统筹调配初中入学(截止日期为2020年8月10日)。

4.公办一贯制学校在读学生。 已在宝山区公办一贯制学校就读的学生,原则上继续在本校升级,直至完成九年义务教育。若申请到民办或跨区域回户籍学校就读初中,需家长在4月13日前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根据有关规定办理手续。

5.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符合条件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小学毕业学生统筹安排至公办初中就读。初中学校应书面告知学生及家长完成义务教育后报考高中阶段学校的相关规定和政策,由学生家长签字确认,学校留存。

三、招生范围


杰圣家苑、高境七村居委(恒高家园)、恒盛豪庭、泰禾红御、高杨佳苑居委(高杨佳苑、江杨村)

四、招生班级数

拟计划招收小学一年级5个班;六年级2个班。

五、学校招生政策咨询

       1、网上留言

       登录网上校园开放日平台留言板留言。

2、电话咨询

时间:周一至周五(3月23日至27日)下午1:00 -- 3:00

电话:66610628转学生发展中心 联系人:顾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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