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现场确认
(一)确认时间:6月19日至20日(8:30至16:30)。
为了更好的开展疫情期间的招生工作,今年的现场确认采用分时段分批的形式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总园
长江分园
(二)确认地点:
(三)提交资料:
请家长凭幼儿身份证号,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携孩子前往服务区幼儿园进行现场确认,逾期未到现场确认的,视作自动放弃入园。
1. 滨江区户籍幼儿:需提供幼儿家庭户口本、父母双方身份证、房产证原件和复印件。其中:
(1)集体户家庭儿童另需提供在滨江区的居住证明或房屋租赁协议。
(2)本区已安置的拆迁家庭,另须提供拆迁协议、拆迁安置相关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本区未安置的拆迁家庭,另须提供拆迁协议原件和复印件、街道征迁安置中心出具的未安置证明原件和复印件(自行过渡户,还须提供实际居住地相关证明,如房屋租赁协议。
2.非滨江区户籍幼儿:需提供幼儿家庭户籍本、父母双方身份证,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具体为:
(1)符合滨江区入园条件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需提供适龄儿童本人的居住证、家庭房产证或租赁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暂未持有居住证,但预计2021年8月31日前能取得的,应在报名现场单独登记,待取得居住证后,在8月31日前补交相关材料核验,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园。
(2)父母在我国驻外机构工作及公派长期在国外工作,或父母双方均在野外地质勘察部门工作,户籍所在地确实无人照顾,需由滨江区亲属照管或寄养在滨江区的儿童,家长需提供与工作相关的证明材料。
(3)驻滨江区部队的随军子女,需提供军官证等相关证明。
(4)直系亲属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在滨江区的军人子女,需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
(5)符合滨江区入园条件的各类人才子女,需提供儿童父母双方或一方相应的《人才居住证》或其他人才证明、在滨江居住的房产证或房屋租赁证明。
(6)市区集体户幼儿:需提供在滨江区居住证明或租赁协议。
(7)未安置的市区拆迁户:需提供在滨江区的居住证明或租赁协议、拆迁协议原件和复印件、街道征迁安置中心出具的未安置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三、录取办法
(一)本区常住户口幼儿按户籍所在地(集体户和挂靠户家庭幼儿按实际居住地),根据国家和省市相关政策需在我区入园的幼儿和符合入园条件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按实际居住地,就近(相对就近)安排入园。
(二)幼儿户籍与父母户口、家庭住房三者一致,优先安排入园。
(三)小区配套幼儿园优先招收小区内户籍与父母户口、家庭住房三者一致的业主子女入园。
(四)符合入园条件但未被就近服务区幼儿园录取的幼儿,由区教育行政部门按照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
(五)民办、部门办幼儿园已录取的幼儿,其它幼儿园不重复录取。
四、录取时间
7月2日后逐批发放录取通知书。
五、其他事项
(一)收费标准:
收费标准:集团两园区长河幼儿园总园(杭教初【2010】19号)和长河幼儿园长江分园(杭教初【2013】24号)均为浙江省二级幼儿园,保育收费标准为400/月。但幼儿园收费标准可能有所调整,以最终出台的文件为准。
(二)招生咨询电话:
总 园:86606513
86608615-8008
长江分园:87211189
六、温馨提示
(一)6月20日前还没有取得居住证的适龄幼儿,如预计在2021年8月31日前能取得居住证的,也可以在规定时间进行网上登记和现场确认,待取得居住证后,于2021年8月31日前到对应服务区幼儿园补交相关材料进行核验,统筹调配入园。
(二)流动人口随迁子女无法在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居住证的,其父母应该及时送孩子回户籍所在地报名。
(三)幼儿录取不与报名先后挂钩,请家长务必按照上表中的时间段至对应的园区进行现场确认。
(四)有中、大班插班需求的家长请于6月20日到幼儿园现场报名并提交资料。
(五)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健康,确认现场请佩戴口罩。
(六)请遵守报名现场秩序,听从工作人员引导。
杭州市滨江区长河幼儿园
2021年6月12日
查看更多
声明:本文由上哪学团队(微信公众号ID: shangnaxue)原创整理制作,转载请注明来源和出处,否则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