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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湖区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招生问答


    罗湖区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

    中小学招生问答


    提问  

    Questions

    &

      解答

    Answers


    Q

    一、申请罗湖区小一、初一学位要注意哪些流程?


    答:适龄儿童家长一定要认真阅读申请指南,了解申请条件、时间节点和申请流程,特别提醒家长注意的是:


    (一)提前准备好申请材料。按申请指南要求,提前准备好申请材料,到社区工作站核实好网格登记的居住信息,独生子女家庭还要核实好计生信息。


    (二)按时在网上报名。如实填报申请信息,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户籍、住房情况、地段)和学校申请条件,按要求填报申请志愿。


    (三)上传证明材料照片。5月27日至6月2日,家长(学生)登录“罗湖教育应用网(https://www.luohuedu.net)—学位申请”栏目,按指引进入“小一学位网上预申请”系统或“初一学位网上预申请”系统,按要求如实填报完整的学位申请信息,并将申请材料拍照上传至申请系统(照片必须保证端正清晰)。


    特别提醒非本区小学毕业申请罗湖区初一学位的同学,要在5月27-30日期间进行资格审核,详见“问答二”。


    (四)查询录取结果和按时报到。7月29日,公办学校公布录取结果,学校将向家长发送短信录取通知。申请人可在申请系统查询学位申请结果并自助打印《录取通知书》。民办学校统筹招生由各学校在招生结束后公布录取名单。收到短信录取通知后,要按通知规定时间到校报到注册,不按时报到的视为放弃录取。

    A




    Q

    二、现居住在罗湖区,小孩不在本区读六年级,如何申请初一学位?


    答:父母现居住在我区的非本区小学毕业生,符合如下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就读我区初一:


    1.罗湖户籍,家长(监护人)在学区实际居住。


    2.本市外区户籍,家长在学区购房并实际居住;或租房有租赁凭证(无其他住宅房产),实际居住满一年。


    3.非深圳户籍,家长在学区购房,实际居住满一年。


    符合上述条件的请于5月27-30日期间登录“罗湖教育应用网(https://www.luohuedu.net)—学位申请”栏目“初一学位网上预申请”,进入“非本区小学毕业生资格审核”栏,填报资格审核信息,并将户籍证明(或居住证)和罗湖的住房(租房)证明、《内地居民采集表》、原就读学校《小学毕业生登记表》或《学生手册》拍照上传至系统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的才能在“初一学位网上预申请”系统申请初一学位。


    4.非深圳户籍,家长在学区购房实际居住不满一年或学区租房实际居住,符合条件的参加第三阶段民办学校统筹招生。

    A




    Q

    三、今年适龄儿童申请学位要到学校现场验证吗?


    答:为了避免人群聚集,今年继续采取网上验证。以商品房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安居型住房或房屋租赁凭证(信息)为住房证明材料申请学位的家长,学校将在网上对家长上传的申请材料照片进行初审和网上比对审核。因此,大多数适龄儿童家长不用亲自到学校验证。


    部分使用祖屋、军产房、集资房、自建房、集体宿舍等特殊住房材料申请学位的家长,由于住房信息无法进行网上比对审核,需按学校短信预约的时间,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到网上预报的第一志愿学校验核申请材料。

    A




    Q

    四、今年我区公、民办学校“统一平台,同步招生”是如何进行的?


    答:我区公民办统筹招生按照市教育局“统一平台,同步招生”要求进行,具体办法是:


    一是学位申请。符合申请条件的适龄儿童可以在网上同时填报提前批民办学校志愿(1个)、第一批公办地段学校志愿(单校划片填1个,大学区和共享学区按提示填若干个)和第二批全民办学校志愿(2个)。


    申请儿童可以在提前批申请所有民办学校,这为担心分流不能就近上学的低类别/积分申请儿童提供了选择。


    二是学位安排。


    1.第一阶段(7月中旬),提前批录取。民办学校按核定招生计划提前录取。被录取学生经家长确认后视为放弃公办学校学位申请。


    2.第二阶段(7月中下旬),分二批,第一批录取:根据各公办学校招生计划,按“类别/积分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由申请系统电脑排位录取。填报了国有民办学校志愿,没有被录取的,同时进入第1批志愿电脑排位。第二批录取:未达到公办学校录取标准的适龄儿童,由申请系统按家长填报的志愿录取到民办学校。


    3.第三阶段(7月下旬),民办学校统筹招生。民办学校录取完申请系统中符合条件的学生后,还有学位的,各学校可进行统筹招生。统筹招生对象必须符合《深圳市非深户籍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管理办法》规定的就读条件。

    A




    Q

    五、民办学校招生有何具体要求?


    答:按照省市教育主管部门的要求,今年民办学校继续实行与公办学校“统一平台,同步招生”。主要有如下特点和要求:


    (一)申请儿童可以在提前批自愿申请所有民办学校。


    (二)所有民办学校要严格按照《深圳市非深户籍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管理办法》规定的入学条件招生。即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本市具有使用功能居住证,在本市连续居住满一年,且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满一年。不得以面试、面谈、人机对话、简历材料等任何形式选择生源。


    (三)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招生。办学层次同时包括小学和初中的民办学校,应首先通过直升或电脑随机摇号方式招收本校自愿报读初中的小学毕业生,剩余的招生计划应公开报名,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摇号录取。

    A




    Q

    六、如果适龄儿童户籍地址与实际住址不一致怎么申请学位?


    答:根据市教育局《深圳市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新生招生问答》第三十条: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地址与实际居住地址不一致时,原则上以实际居住地址(须居住满1年)申请学位。如果不符合居住区教育行政部门学位申请规定的,由户籍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学位。

    A




    Q

    七、申请儿童没有身份证怎么办?


    答:如果适龄儿童确实还没有办好身份证,申请小一学位的,家长可向地段学校提供小孩的出生证明和全家户口本;申请初一学位,家长向地段学校提供全家户口本即可。

    A




    Q

    八、非深户籍子女在申请学位时已提交了父母的居住证,为什么还要核验住房证明材料和实际居住证明?


    答:居住证作为主要的入学依据,是可享受我市教育基本公共服务,在我市申请学位的基本条件之一。有效的住房证明和是否实际居住是各区教育行政部门落实就近入学的依据。住房证明材料包括在本市的有效房产证明或购房合同,或由房屋租赁管理部门核发的、登记备案时间连续满1年以上的房屋租赁凭证,或连续满1年以上的保障性住房租赁合同。是否实际居住以社区网格管理系统记录为准。受理申请后,除联网信息比对,学校也将联合公安、社区网格登记部门上门核查。如果没有实际居住,将取消地段公办学校申请资格。


    居住证是判断“是否可以在我市申请学位”的标准,住房证明和是否实际居住是判断“是否可以申请片区学校学位”的标准。

    A




    Q

    九、以单位宿舍申请学位有什么要求和规定?


    答:1.提交所在工作单位拥有该住房的产权证明材料;


    2.监护人与所在单位工作关系证明(社保缴纳清单);


    3.应在本市没有其他住宅房产并在该宿舍实际居住连续满一年以上(网格登记),按租住特殊房产处理,不予积分;


    4.分配给单位再转租给员工的公租房、人才房等视为单位宿舍。

    A




    Q

    十、住在政府保障性住房(安居房、公租房)的,如何提供证明?


    答:1.属单位与住房保障部门签订合同安排居住的,应提供单位与住房保障部门的合同、个人与单位签订的住房合同、单位出具该居住人的备案信息(单位盖章)或社保清单;


    2.属个人与住房保障部门签订合同居住的,应提供个人与住房保障部门签订的住房合同;


    3.属安居房类别的,应提供个人与住房保障部门签订的购房合同。


    在上述保障性住房居住的,由住房保障部门查实住房人信息,居住人必须是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

    A




    Q

    十一、住在亲戚家,能直接用亲戚的住房材料申请学位吗?


    答:不能。申请学位的房屋产权人应为适龄儿童的父母(法定监护人)或直系祖辈;提供《房屋租赁凭证》或《房屋租赁信息》的,承租人应适龄儿童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

    A




    Q

    十二、我能使用自家或租赁的商铺申请学位吗?


    答:不能。所有住房材料的房屋用途必须是住宅或商住两用,不能是商业、厂房、仓库、办公等用途。

    A




    Q

    十三、我购买了一套住房,没有在国土局备案,也未办理过户,但有律师见证书,可用它申请学位吗?


    答:深圳市司法局2009年9月7日下发的《关于严禁为违法建筑销售行为提供公证和律师见证服务的通知》中明文禁止公证机构和律师为违法建筑买卖提供相关公证和见证服务。用以申请学位的房屋必须符合相关规定,提交合法的证明材料。因此,2009年9月7日后私人之间买卖的房屋不能用来申请学位。

    A




    Q

    十四、购买的房产尚未入伙,如何申请学位?


    答:2021年4月30日前未入伙的,其购房合同不能作为学位申请依据,申请者按实际居住地段地址申请。

    A




    Q

    十五、我在罗湖和其他区都有住房,可不可以同时在两个区申请学位?


    答:不能同时在两个区申请学位,只能在实际居住区的地段学校申请。申请学位后,除了联网信息数据比对外,地段学校也将联合公安、社区网格登记部门上门核查。如果没有实际居住,将取消地段公办学校申请资格。

    A




    Q

    十六、为什么商务公寓申请学位按特殊房产处理?


    答:根据《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规定,商务公寓属办公类建筑,不提供学位配套。因此,全市各区对商务公寓申请学位均有明确限制。从2017年开始,若家长用商务公寓(含酒店式公寓)在我区申请公办学位,须在本市没有住宅房产并实际居住,按特殊自有房产处理。

    A




    Q

    十七、申请学位对租赁凭证和租赁时间及用途有何具体规定,疫情期间租赁合同过期怎么办?


    答:租房居住的必须提供租赁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凭证》(或《房屋租赁信息》),租赁用途为住宅或商住两用。商铺、厂房、仓库、办公等用途的房屋不能用来申请学位。


    计算租房起始时间以租赁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凭证》签署(备案)日期或《房屋租赁信息》发证日期为准,截止2021年4月30日满一年(因疫情原因,2021年截止时间延至6月30日)。同一学区地段前后连续的新旧租赁合同可合并计算租住时间,不同学区地段的新旧租赁合同按新合同签发时间作为积分计算起始日期,租住时间应跨越2021年9月30日。租赁合同在疫情期间过期,但仍在原租赁住址实际居住且在社区网格登记的,视为连续租住。


    政府公租房和《保障性住房租赁合同》也是有效的租房凭证。分配给单位再转租给员工的公租房、人才房等视为单位宿舍。

    A




    Q

    十八、租住特殊房产办不了《租赁信息登记》,如何申请学位?


    根据有关政策规定,适龄儿童家长租房居住的,申请学位需提供市租赁管理部门出具的租赁凭证。由于租赁管理部门已于2019年5月停止办理《租赁信息登记》,因此,2019年5月以后租住特殊房产且实际居住的适龄儿童父母,可使用居住信息登记证明和相关租房佐证材料作为住房证明材料申请学位,具体要求如下:


    (一)使用居住信息登记证明申请学位的适用对象和要求


    1.只适用于申请儿童父母在本市没有自有住宅类房屋,租住在租赁管理部门已经停止办理房屋租赁信息(蓝本)的特殊住宅类房屋(如自建房、军产房等)和单位宿舍,且一套住房只有一户登记,并在该住房实际居住。


    2.申请学位的房屋必须未被学位锁定。如申请人成功入读公办学校,将根据申请人父母的居住信息登记证明对该房屋实行学位锁定。居住信息登记证明在已被锁定的房屋,则无法申请罗湖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位(罗湖户籍实际居住的统筹处理)。


    (二)使用居住信息登记证明申请公办学位须提供的证明材料


    1. 在申请学校学区内,登记时长满1年以上的居住信息登记证明(截至2021年6月30日),且一年内居住信息登记证明该住址为唯一住址。


    2. 承租人与出租人(业主)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或协议(根据《深圳市出租屋管理若干规定》)、出租人产权证明、身份证明(非深户还需提供居住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租赁合同的房屋地址、签订日期应与居住信息登记证明地址、时间一致,且租期至2021年12月31日(含)之后。


    3. 连续一年以上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凭证(包括发票、银行转账记录、微信、支付宝支付记录截图或其他有效付款凭证,按申请学位时间往前倒算)。


    4. 父母(监护人)在深圳市没有住宅房产的查询记录(即无房证明)。


    用居住信息登记证明作为住房证明申请学位,但不能同时提供上述材料的学位申请人不具备2021年申请公办学校学位资格,罗湖户籍学位申请人将由教育行政部门在全区范围内统筹安排;非深户籍符合“两个满一年”的可参加民办学校统筹招生。

    A




    Q

    十九、我住的房子被锁定了,还能不能申请学位?


    答:申请人的住房如被锁定(即以该住房申请入读的学生在读),原则上不能再申请学位。如果罗湖户籍适龄儿童无其他住房并在该套住房实际居住的,可先在地段学校预申请,列为“E类”,服从安排的视全区学位情况统筹安排;非深户籍儿童参加民办学校统筹招生。

    A




    Q

    二十、如何查询学校地段内的房产有无被锁定?


    答:家长可登录“罗湖教育应用网(https://www.luohuedu.net)—学位申请”点击罗湖区学区房查询,查询该房产有无锁定。

    A




    Q

    二十一、我在申请系统找不到我的房产信息怎么办?


    答:如果在申请系统中没有搜索到所居住的房屋信息,请提供房屋产权证明(或租赁凭证)和房屋编码(编码可在社区查询)到地段学校服务窗口登记,经区教育局核实并给予增加该房屋信息后,再进行申请。

    A




    Q

    二十二、一套住房可不可以为多个小孩申请学位?


    答:不可以。一套住房只允许一户住户的孩子申请公办学位,如果某套住房住户(租户)的小孩已经申请了某公办小学(或初中)的学位,其他住户(租户)则不能再用此住房资料向该学校申请学位。如果是相同父母或监护人有多个孩子申请学位则不受影响。

    A




    Q

    二十三、房产证在银行抵押,如何提交房产证明?


    答:抵押状态房产提供房产证复印件加盖银行公章,并提交抵押合同。

    A




    Q

    二十四、家长和小孩户籍在罗湖区,居住在外区,小孩是向户籍所在地还是居住地地段学校申请学位?


    答:到实际居住地地段学校申请学位。

    A




    Q

    二十五、房屋产权没有达到51%以上,如何申请学位?


    答:一套住房只能申请一个学位,原则上要求适龄儿童家长拥有房屋产权份额需要达到51%以上。如果是小孩父母和祖辈各占50%以上,可以申请学位。如果是小孩父母和其他人各占50%,应向地段学校提交另一方放弃向地段公办学校申请学位的承诺书,取得申请资格。

    A




    Q

    二十六、住集体宿舍、单位房、祖辈房和租房居住申请学位是否要提交无房证明和实际居住证明?


    答:租房和住祖辈房、集体宿舍、商务公寓的适龄儿童,在罗湖区申请学位条件与往年一样,应在本市无其他住宅房产和在该住址连续、实际居住。目前,我市已建立房产登记信息系统和人口居住登记信息管理系统。为了减少家长开具书面证明的麻烦,适龄儿童父母(监护人)在本市有无住宅类房产和是否连续、实际居住,申请系统将直接与市政府相关部门的房产登记信息系统、人口居住登记信息系统和网格管理系统联网比对核验。同时,学校也将联合公安、社区网格登记部门上门核查。如果不符合申请条件,地段公办学校将取消其申请资格。在此,提醒适龄儿童家长,一定要如实填报申请信息,否则,将影响小孩顺利入学。

    A




    Q

    二十七、使用祖辈房申请学位有什么要求?


    答:适龄儿童及父母须和祖辈在同一个户口本,并实际居住在一起,父母在本市没有其他住宅。

    A




    Q

    二十八、港澳籍学生申请学位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答:参照我市非深户籍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相关规定,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 儿童出生证明、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


    2. 父母双方或者一方为深圳户籍:父母户口本、身份证(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材料);父母双方均为非深户籍:父母居住证、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材料),父母是港澳籍的提供《港澳居民居住证》;


    3. 父母在本市的房产证(购房合同、不动产权证)或房屋租赁凭证;


    4. 父母的社保信息;


    5. 由深圳市公证部门出具的父母双方与子女间亲属关系公证书。

    A




    Q

    二十九、港澳籍适龄儿童申请学位还要提供父母与子女的亲属关系证明吗?


    答:要。由于港澳籍学童没有户口本,家长仅能提供出生纸、身份证、回乡证等资料,难以证明孩子与父母的亲属关系(如出生纸上,只有父母一方或者双方的姓名,没有父母的身份证信息),同时,因香港的公共信息与内地系统尚未联网,无法进行信息核对。因此,为确认港澳籍孩童与父母的亲子关系,申请在深圳就读的港澳籍孩童,须提供由公证部门出具的父母与子女间的亲属关系公证书。为提高办理验核文书的效率,不影响报名时间,建议家长在深圳市、区公证部门办理。

    A




    Q

    三十、监护人已办理退休,不再缴纳社会保险怎么办?


    答:国家养老保险政策规定,员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办理退休,不再缴纳社会保险。非深圳户籍员工在深圳市缴纳社会保险至法定退休年龄,在其他就读证明材料符合要求的情况下,可确认其子女申请学位的资格。但因其养老险和医疗险为非在缴状态,不列入社保加分。

    A




    Q

    三十一、疫情期间未按时缴交保费怎么办?


    答:根据《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关于告知疫情防控期间社保延期缴费有关情况的函》:“对于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响,用人单位无法按时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的,可延期至疫情解除后三个月内缴费”的通知,2020年上半年疫情期间未按时缴交保费的不作断保处理,社保满一年的计算,截止时间延至2021年6月30日。

    A




    Q

    三十二、残疾儿童少年怎么申请义务教育学位?


    答:1.残疾儿童申请随班就读,申请的条件、提交材料和录取办法与普通儿童申请学位相同。普通学校应当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随班就读,经过专业单位评估结果显示能适应普通学校学习生活,有关学校不得拒收。


    2.不能适应普通学校学习生活的罗湖户籍听障、视障等适龄儿童,凭户口本、儿童出生证、医院证明可到深圳市元平特殊学校(深圳市元平特殊学校地址:布吉西环路138号,电话:89468816)。其他类型的适龄儿童申请罗湖区星园学校(学校地址:罗湖区新秀小学一楼西侧,新秀路69号,电话:25120536)。星园学校”招生简章”请登录“罗湖教育应用网(https://www.luohuedu.net)—学位申请”查看。


    3.学校和家长如对残疾儿童(深圳户籍)能否正常随班就读存在不同看法的,在每年4-6月(一年一次)到深圳市元平特殊教育学校接受义务教育能力评估(预约咨询电话:89468832),根据评估意见执行。

    A




    Q

    三十三、就近入学就是在直线距离最近的学校就读吗?


    答:就近入学并不是指就读离自己住址直线距离最近的学校,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义务教育就近入学管理办法的通知》(深府办〔2008〕130号)第三条“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地段应当依据人口分布情况、地理状况和地段内学校规模划定”。我区公办学校的招生地段由教育行政部门根据辖区人口分布、地段内公办学校规模等情况,按道路和住宅小区的边界等进行划分。由于我区人口密度分布不均,学校也不是均匀布局,而且办学规模不尽相同等因素,学校招生地段也可能出现大小不同的情况。

    A




    Q

    三十四、公办学校受理地段适龄儿童的学位申请,就一定会安排在这所学校就读吗?


    答:不一定。国家对班额人数有严格规定,由于我区居住人口多,人口分布和学校布局及学位数量并不完全吻合,因此,部分片区可能出现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数超出地段学校学位数的情况。如果因积分偏低没有被地段学校录取,服从调剂的可能分流到其他公办学校或民办学校。另外,我区也有部分区域实行“大学区”或“共享学区”招生,会出现因类别/积分和志愿原因录取在相对就近的非地段学校就读的情况。

    A




    Q

    三十五、比对验核结果出来后,还可以更换和补充申请材料吗?


    答:学校初审申请材料后,招生系统将申请信息与市政府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平台进行就读与免费资格比对验核。如果因家长录入信息错漏等原因导致审验结果不合格的,家长可在规定时间进行申请信息复核和补充、更正(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复核后的信息将再次送平台验核,家长可自行登录“网上预报名系统”查询最终复核结果。复核结束后,不再受理信息更改和复核。

    A




    Q

    三十六、在申请系统报名并且双免审核合格,但类别/积分比较低,会不会被录取到民办学校?


    答:在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下,2020年我区通过兴建高科技预制校区,大幅增加了学位供应。但由于适龄儿童逐年大幅增加,小学、初中公办学位仍然有一定缺口,在按照学位数量和积分高低排位录取的情况下,小学、初中均有部分积分靠后的非深户籍适龄儿童被录取到民办学校就读。预计2021年我区在继续增加学位供给的情况下,公办小学、初中学位仍然不能满足需求。因此,仍将有部分积分靠后的适龄儿童会被录取到民办学校就读。

    A




    Q

    三十七、我居住在莲塘莲南小学莲馨校区附近,小孩可不可以直接申请入读该校区?


    答:可以。莲南小学莲馨校区启用以来,深受片区居民喜爱,莲南小学地段生可自愿选择申请莲南小学本部或莲馨校区。周边居民小区适龄儿童也可以填报申请志愿,学校根据招生计划按类别/积分高低和志愿顺序排位录取。

    A




    Q

    三十八、我和邻居小孩今年分别要申请小一、初一学位,我们想具体了解、咨询一下招生政策和学位申请的有关问题,请问有什么渠道?


    答:为了方便辖区居民了解招生政策和咨询学位申请有关问题,罗湖区教育局为家长提供了几个便民渠道:


    一是及时在“罗湖教育应用网(https://www.luohuedu.net)—学位申请”栏、“罗湖教育”微信公众号发布、解读招生政策、申请指南、回答有关问题。


    二是开通了招生咨询电话。号码:22185706(公办)、22185748(民办),各地段学校也有专门的招生咨询电话(见申请指南左下角)。


    三是设立了专门的招生服务窗口。地址:罗湖区贝丽北路1号(地铁7号线田贝站F出口),罗湖区教育局一楼大堂右侧,接受咨询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同时,各地段公办学校服务窗口也提供招生咨询服务,建议家长就近到地段学校咨询。

    A



    来源:罗湖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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