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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2021深圳幼儿园招生通知公布!5月27日开始报名,不强制要求儿童身份证!

    终于等到!刚刚深圳市教育局公布了《2021年秋季学期全市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


    公办园秋季招生5月27号正式开始持续到7月9号!


    民办园5月27号开始,7月23号结束,比公办园整整延长了14天


    不强制要求儿童身份证,还有以下几点要特别注意!!


    重点信息解读

    1、小班的招生对象为2018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的幼儿,中班和大班插班生年龄下限依次前移一年;


    2、需提供幼儿本人居民身份证未取得身份证的可用户口簿、港澳通行证或护照等代替);


    3、报读公办幼儿园的,父母至少一方具有深圳户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在深圳居住满1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


    4、幼儿园核验报名材料原件,留存复印件


    5、入园前,幼儿需到合法的医疗机构进行健康检查,合格方可入园;


    6、幼儿园不得收取报名费、学位费(占位费)、赞助费等任何费用,不得跨学期预收保教费。



    政策原文请看下文了解:


    各区(新区、深汕特别合作区)教育行政部门,市局直属幼儿园:

    为落实各级政府关于幼儿园招生工作的有关要求,进一步规范全市幼儿园(含幼儿中心,下同)招生工作,现就做好2021年秋季学期幼儿园招生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原则


    (一)适龄优先原则。

    幼儿园适龄幼儿为3周岁至6周岁,幼儿园应当优先满足适龄幼儿的入园需求,在未满足3-6岁适龄幼儿入园需求的前提下,不得开设托班、小小班。有富余活动室的民办幼儿园,在符合托班设置标准的基础上,经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后,可适当招收2-3岁托班幼儿。


    (二)就近免试原则。

    幼儿园应面向本园所在小区或社区的适龄幼儿招生。各区可根据招生实际情况科学统筹、合理安排,贯彻落实就近入园政策。


    幼儿园招生实行免试入园,除健康检查外,不得对幼儿和家长进行任何形式的考试或测查。


    (三)公平公正原则。

    坚持依法依规按程序招生,完善招生制度,保障招生工作公开、平稳、规范、有序进行。


    (四)分级管理原则。

    根据幼儿园属地化管理原则,市教育局负责指导全市招生工作,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幼儿园具体招生工作。



    二、招生对象


    2021年秋季学期,幼儿园小班的招生对象为2018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的幼儿,中班和大班插班生年龄下限依次前移一年。幼儿园不得举办任何形式的亲子班。


    除符合年龄要求外,报名幼儿还需持有如下材料:


    (一)持有幼儿本人居民身份证(未取得身份证的可用户口簿、港澳通行证或护照等代替)、出生证明和预防接种证明


    (二)持有幼儿所在家庭户口簿,其父母(或监护人,下同)至少一方具有深圳户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报读公办幼儿园的,父母至少一方具有深圳户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在深圳居住满1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


    (三)幼儿所在家庭住址应在所申报幼儿园招生范围内,并持有家庭住所相关材料(下列材料中的任一项):


    1.由我市不动产登记管理部门出具的本社区住宅用途的不动产权证书或有效购房合同


    2.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本社区住宅用途《房屋租赁凭证》


    3.在住房建设部门登记备案的本社区政策性住房的《购房合同》或《租赁合同》


    4.本社区其他住房材料。


    享受国家、广东省和深圳市政策优待人员的适龄子女,须持有相关政策优待材料。



    三、招生时间


    2021年秋季学期,全市幼儿园的集中招生时间为5月27日—7月23日。其中,公办幼儿园为5月27日—7月9日,民办幼儿园为5月27日—7月23日


    幼儿园应在5月24日前通过本园门户网站、公示栏和社区宣传栏等途径公布招生简章、咨询电话等,或安排专职招生咨询人员,向幼儿家长提供咨询服务。



    四、招生程序


    (一)接受报名。

    在报名时间内,幼儿父母(或监护人)可通过各区招生系统、幼儿园网站、微信公众号或至幼儿园领取报名表等多种方式报名(具体以幼儿园招生简章要求为准)。幼儿园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本小区或社区适龄幼儿的报名申请。幼儿园为幼儿家长提供的报名时间应不少于两周。


    (二)递交材料。

    递交报名申请后,幼儿家长(或监护人)应按本通知和幼儿园招生简章的要求,准备相关材料,按幼儿园规定时间递交相关报名材料进行核验。家长提供的报名材料应真实有效,如提供虚假材料将取消报名和录取资格。


    (三)材料核验。

    幼儿园应合理安排材料核验的时间,尽量分散核验。核验报名材料原件,留存复印件。


    (四)录取规则。

    报名材料核验合格的人数低于招生计划时,幼儿园均应全部录取;报名材料核验合格的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时,幼儿园可参照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小学一年级新生招生相关政策,采用积分排序录取的方式,也可采用分类排序、分类抽签、摇号录取等方式,不得采用先到先得等其他录取方式。集中招生结束后,有空余学位的幼儿园,可以向周边小区(社区)招生,随时补招。


    (五)公布结果。

    招生结束前,幼儿园应在本园公示栏公布录取结果,并应以短信、电话等方式告知家长是否录取。未被录取的幼儿,家长有疑问的,幼儿园应当予以解释说明。


    (六)健康检查。

    新生入园前,幼儿父母(或监护人)应带幼儿到合法的医疗机构进行健康检查,合格者方可入园


    (七)登记入园。

    新生入园时,父母(或监护人)应填写《深圳市幼儿园在园幼儿基本信息采集表》,并按卫生保健部门的要求建立新生健康档案。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招生工作管理。各区教育行政部门要从维护教育公平、提高市民满意度的高度,重视招生政策宣传和解读,做好辖区幼儿园招生工作管理。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区招生工作通知或方案,认真审核所有幼儿园的招生方案及招生简章,公布专门的幼儿园招生咨询投诉电话,统一受理和解答幼儿家长的疑问,及时解决招生中出现的问题。要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做好招生组织工作,避免人员聚集,确保招生各环节安全有序。


    各区要加强公办幼儿园阳光招生管理,完善公办幼儿园招生制度,根据本区实际制定公办园招生方案,并做好相关政策解读。公办幼儿园要进一步提高服务意识,依法依规按程序招生,保障招生工作公开、平稳、规范进行。


    (二)规范招生工作程序。幼儿园应根据本通知要求,按照核定班级数确定秋季学期招生计划,结合实际制订本园招生方案。招生方案应包含幼儿园基本情况、收费备案项目及标准、各年龄班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条件、时间安排、招生信息发布方式、报名方式、报名材料查验方式、录取方式、招生咨询电话、招生工作负责人及联系方式等。按照全市统一格式编制招生简章。招生方案和招生简章须报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市教育局直属幼儿园报市教育局)审核,经同意后实施。


    招生工作结束后,幼儿园应按要求做好招生数据汇总上报和新生基本信息采集工作,于2021年7月30日前,将《深圳市幼儿园2021年秋季学期招生信息统计表》报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市教育局直属幼儿园报市教育局),各区汇总后于8月初报市教育局备存。


    (三)做好招生应急工作。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应提前做好辖区幼儿园(尤其是公办幼儿园)适龄幼儿入园摸底调查工作,了解学位需求情况。对无幼儿园或幼儿园学位不足的小区(社区),各区应做好小区(社区)周边学位统筹工作,指引因学位不足无法就近入读本小区(社区)的适龄幼儿家长报名。各区应提前做好招生工作应急预案,妥善处理和化解矛盾。


    (四)严肃招生工作纪律。各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完善招生监督和问责机制,及时严肃查处幼儿园招生中出现的各类违纪违规行为,保证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各区要将幼儿园招生工作情况与日常管理积分制、民办幼儿园年度检查、普惠性幼儿园管理、奖励资助及评优评先等工作相结合,规范幼儿园招生工作。


    幼儿园应严格执行国家、广东省和市政府有关规定,不得收取报名费、学位费(占位费)、赞助费等任何费用,不得跨学期预收保教费。幼儿园提前录取或招收亲子班的,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整改,并予以通报批评;幼儿园招生期间违规收取费用的,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门责令其退还相关费用,情节严重的,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门联合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处理。


    深圳幼儿园招生八问八答


    Q1

    今年全市幼儿园什么时候开始招生?


    2021年秋季学期,全市幼儿园的集中招生时间为5月27日—7月23日。其中,公办幼儿园为5月27日—7月9日,民办幼儿园为5月27日—7月23日。


    Q2

    今年幼儿园招生对象和报名条件是什么?


    2021年秋季学期,幼儿园小班的招生对象为2018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的幼儿,中班和大班插班生年龄下限依次前移一年。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深圳户籍儿童;


    2.享受国家、省、市有关优待政策儿童;


    3.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深圳户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的非深户籍儿童(报读公办幼儿园的,父母至少一方具有深圳户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在深圳居住满1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


    Q3

    今年招生通知和去年相比有什么不同?


    2021年秋季学期幼儿园招生通知与去年相比有以下不同:


    1.增加了“适龄优先原则”:根据省文件要求,今年招生通知强调幼儿园应优先满足3-6岁适龄儿童入园,有富余活动室的民办幼儿园,在符合托班设置标准的基础上,经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后,可适当招收2-3岁托班幼儿


    2.增加了“分级管理原则”:进一步明确各区教育行政部门招生主体责任。


    3.去年招生通知中要求适龄儿童报名时需提供身份证,为方便儿童家长,今年在要求提供儿童身份证的同时,对未办理或来不及办理身份证的儿童,可使用户口簿、港澳通行证或护照代替


    4.要求各区做好应急工作:在去年招生工作经验基础上,今年的招生通知要求各区在招生工作前进一步加强应急预案,对无幼儿园或幼儿园学位不足的小区(社区),做好周边学位统筹工作,指引适龄儿童家长报名。


    Q4

    幼儿园招生范围是什么?


    答:全市幼儿园根据就近入园原则,统一面向幼儿园所在小区或社区招生,在满足本小区或社区适龄儿童入园前提下,还有富余学位的,可向周边小区或社区招生。


    Q5

    适龄儿童报名时间有多长?


    答:全市幼儿园从5月27日开始招生报名,适龄儿童家长有不少于两周的报名时间,具体报名时间请关注拟报读幼儿园公布的招生简章。


    Q6

    幼儿园招生录取规则是什么?


    答:报名材料核验合格的人数低于招生计划时,幼儿园均应全部录取;报名材料核验合格的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时,幼儿园可参照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小学一年级新生招生相关政策,采用积分排序录取的方式,也可采用分类排序、分类抽签、摇号录取等方式,不得采用先到先得等其他录取方式。集中招生结束后,有空余学位的幼儿园,可以向周边小区(社区)招生,随时补招。



    Q7

    新生入园需要进行健康检查吗?


    答:新生入园前,幼儿父母(或监护人)应带幼儿到合法的医疗机构进行健康检查,合格者方可入园。已上过幼儿园的转园儿童,如果转园时间超过3个月,也需要重新进行健康检查后方可入园。


    Q8

    招生工作期间,幼儿园有哪些不得违反的规定?


    答:今年招生工作,幼儿园需遵守“四个不得”:


    1.为保障在园儿童健康和教育教学秩序,招生通知中要求任何幼儿园不得举办任何形式的亲子班


    2.为保障适龄儿童能够优先入园,兼顾教育公平公正的原则,招生通知要求任何幼儿园在未满足3-6岁适龄儿童入园前提下,不得招收0-3岁儿童入园;


    3.为维护公平有序的招生秩序,招生通知要求幼儿园不得采用先到先得方式录取,可选择采用积分、分类、抽签等录取方式;


    4.为规范幼儿园收费行为,招生通知要求各幼儿园不得有收取报名费、学位费(占位费)、赞助费和跨学期收费等违规行为。


    文章来源:深圳教育局,深圳上哪学整理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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