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审核程序
审核程序分三步:初审、联合审核、反馈结果。
第一步初审:5月10日-31日(法定公休日除外),审核申请人向居住地街道、乡镇电话预约初审。初审具体安排由街道、乡镇负责,往年申请审核人数较多的街道,要考虑到疫情防控需要,避免人员聚集,建议采取分时段、分批次错峰审核的方式控制现场人数,并做好人员登记、体温检测、出行轨迹查询、通道消毒等疫情防控措施。
初审时,需核对审核申请人入学平台所填信息和入学材料是否一致。
初审合格的,在系统中予以审核通过,其入学材料复印件留存一年备查,并按照务工就业材料类别推送给人力社保局或市场监管局。初审不合格的,由街道、乡镇负责劝其回原籍接受义务教育。
第二步联合审核:联审小组成员单位于5月10日—31日,依据各自职责和审核标准分别对审核申请人入学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的,网上予以确认通过。
第三步反馈审核结果:联合审核结束后,由街道、乡镇及时将审核结果告知审核申请人。
(四)相关说明
1.初中入学“四证”审核
按照市教委工作要求,今年起,非京籍小学毕业生初中入学也要审核“四证”,审核通过后可在我区就读。今后将逐步扩展到各个年级升级时均审核“四证”,实现就读期间全过程符合在京接受义务教育条件,督促父母为适龄儿童提供生活、健康、安全等方面保障,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
因市教委目前还尚未提供全市统一的审核平台,初中入学的“四证”审核,由教委统一收取审核申请人入学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于5月中下旬,将其入学材料以电子文档的形式发送给联审小组成员单位审核,各成员单位完成审核后,将审核结果反馈给教委,审核不合格的注明原因。教委将审核结果告知审核申请人。
2.进一步完善了小学入学服务平台
非京籍适龄儿童小学入学材料通过小学入学服务平台网上完成联审。今年,结合去年工作经验,根据我区非京籍入学材料审核政策,进一步细化了联审项目,重新定义了联审规则,优化了网络审核环境,增强了平台的使用性、便利性,有助于各联审部门更为规范、科学、高效的完成审核。
3.前期工作
为方便审核申请人通过电话预约审核,已经和各街道、乡镇核定了预约审核联系电话,将在非京籍入学材料审核文件中以附件的形式向社会公布。同时,为保障联审工作顺利实施,加强各单位之间的沟通和交流,及时反馈有关信息,及时解决联审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已经和各街道、乡镇核定了具体工作人员名单及联系手机。联审小组其他成员单位请于会后向考试中心提供具体工作人员名单及联系手机,联系电话:69985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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